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历史的、能动的、创造的产物,也是中华民族思维方式的外在显现。一方面,思维方式影响着一个民族的思想意识和实践行为,因而必然影响着文化的创造;另一方面,文化作为人们自觉创造的产物,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在获得了自身生命的同时,又必然反过来影响着一个民族的存在与发展,也影响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再创造。因此,从辩证的观点来看,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它的精华与糟粕,都与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有关。
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也就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思维方式。由于观察的角度不同,学者们对传统思维的认识也不尽相同,但我们认为,它主要包括辩证思维、直觉思维、中和思维三种思维方式。
一、辩证思维
从思维发展史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中国,还是希腊,辩证思维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古希腊,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都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用朴素的辩证思维来认识世界;在中国古代,《易经》、老子、孔子、庄子和荀子,也都表现出较深刻的辩证思维。
(一)中国古代的辩证思维对事物生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探究
从历史哲学的角度来看,求真、向善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体现了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价值取向。人类为了改造世界,就必须正确认识世界。为此,中华民族同古希腊人一样,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开始探讨世界的本原、生成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在思维发展史上,孕育着朴素的辩证思维。
在古希腊,泰勒斯把万物的本原归结为水,赫拉克利特把万物的本原归结为火,德谟克利特则把万物的本原归结为原子。他们都试图用发展变化的观点来阐释世界万物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们就开始探究世界万物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他们一般都把气看作是万物生成的始基物质。根据《国语·周语》的记载,早在西周末年伯阳父就认为“天地之气,不失其序”。到了战国时,老子把“气”纳入他的哲学体系,强调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提出了“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四十章)的观点。《管子·内业》篇则认为,气“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藏于胸中,谓之圣人”,主张气为万物本原。荀子也认为气是构成万物的总根源,他在《王制》篇中指出:“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在肯定气是人类和自然万物的本原的同时,还注意到了生和气的区别。也就是说,“气”不是指生命力,而是指物质性的存在。按照张岱年的说法,“气”表示质量和能量的统一,“中国哲学讲气,是有内在的动力,自己就会运动,不需要外在的推动,这个思想是很深刻的”。尽管中国古代的“气”具有内涵的模糊性,但它毕竟是物质性的存在,不是静止的,而是运动的,是存在与运动的统一。
中国古代思想家除了把“气”看作是事物的本原以外,还把五行即水、火、木、金、土五种物质看作是构成万物的基因,以五行来说明客观物质世界的起源及其多样性的统一。《国语·郑语》载:“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战国时期的思想家甚至认为五行之间相生相胜,彼此相互促进,又相互排斥。总之,古人能从“气”或“五行”这些物质性的存在出发,探究世界万物的生成,这不仅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思维,而且也蕴含了唯物主义的思想萌芽。
中国古代思想家在研究万物生成的同时,还探讨了事物的运动、发展与变化规律。《易·系辞上》就认为“生生之谓易”,其意思就是事物发展变化生生不息。老子不仅肯定了万物从道演化而来,而且也看到了万物永恒的变动。宋代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则指出:“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周敦颐的“变化无穷”可谓言简意丰,深刻地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永恒性。北宋张载还提出了事物发展变化中的“渐化”观点,认为事物的发展中有渐变过程,渐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事物显著的变化,比较深刻地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辩证过程。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说,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则认为,天地之化日新,“静”也是“动之静”,揭示了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和静止的相对性,体现出比较深刻的辩证思维。
(二)中国古代辩证思维揭示了对立面的相互转化及其对立统一
中国的辩证思维从整体观点出发,从事物发展变化的角度,提出“相反相成”、“物极必反”的观点,揭示了事物对立面的相互转化及其对立统一,这在辩证思维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从《易经》所蕴含的辩证思维来看,其内容已经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事物的对立面,强调事物的对立统一,也肯定了矛盾的普遍性,如阴阳、刚柔、大小、远近、出入、进退、往来、上下、吉凶、祸福、泰否、生死、存亡、损益等,确立这些范畴,无疑说明了古人已能从辩证的观点来分析和把握事物。其中,《易经》强调阴阳对立面的交互作用,深刻影响了后世辩证思维的发展。老子作为古代朴素辩证法的大师,比较深刻地揭示了事物对立面的转化及其统一。他在《老子·二章》中提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在《老子·五十八章》中又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意味着老子充分注意到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同时又指出了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关系。其中,老子关于祸福相互转化的思想很可能影响到《淮南子·人间训》中“塞翁失马”的故事。当然,老子未能洞察事物转化的条件和原因,这也反映了当时辩证思维的局限性。
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还提出了“相反相成”的概念。他在评价先秦诸子时说:“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程颐则认为:“消长相因”,“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在揭示事物对立面的同时,他还提出了极而必反的观点。可以说,从辩证思维的角度来看,前人提出“相反相成”的观点,揭示了事物之间的相互对立及其相互作用,不仅反映了矛盾的普遍性,而且也反映了矛盾的对立统一性,这对于辩证思维的发展是有重要贡献的。
对立面的相互转化及其对立统一,还深刻地表现在中国传统思维对“物极必反”的认识上。其思想萌芽可追溯到《易经》和《老子》。《易·丰》认为:“日中则昃,月盈则食。”《老子·五十五章》认为“物壮则老”。其后,《战国策·秦策》也指出:“物盛则衰,天地之常数也;进退盈缩,与时变化,圣人之常道也。”韩非则认为万物必为盛衰,万事必有弛张。到了明清之际,王夫之考察了传统的动与静的关系之后,还指出了动极而静,静极而动的辩证关系。中国古代对“物极必反”的认识虽然具有一定的循环论思想,但它毕竟蕴含着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时至今日,“物极必反”对于我们促进事物向着积极的方面转化,把握对立面的统一,仍具有启迪作用。从历史的观点来看,每当社会处于危机需要变革时,进步的思想家总是用“穷则思变”的口号来号召人们投入改革大潮,这既是《易传》中“穷则变”的发扬光大,又是“物极必反”的一种特殊表现。新中国成立后,******就曾经运用“穷则思变”的原理,来鼓励全国人民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大潮中去。
(三)对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认识也体现了辩证思维
中国传统的辩证思维对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认识,除了表现为物质与精神的辩证关系以外,主要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尤其是天人关系。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中国古代思想家在承认、肯定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既看到了人类对自然的能动反作用,又注意到了人类与自然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由于古人不能正确认识自然现象及其规律,也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命运,特别相信天命,因此,人与天命关系的转化也意味着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转化。从人与天命的关系来看,最初主要表现为人们消极地受制于自然,表现了人类在大自然面前的软弱无能。在殷商时代,比较流行天命观念。到了周代,虽然仍流行天命思想,但少数进步的思想家已对天命开始有怀疑,《诗·大雅·文王》篇就说过“天命靡常”。春秋以来,一些进步的思想家已开始否定天命的存在,《左传·僖公十六年》叔兴说:“吉凶由人。”同时期的子产还提出了“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左传·昭公十八年》)的主张,反对当时的灾变迷信活动。在人与天命的关系上,孔子把自己纳入一个二律背反之中,一方面,他承认天是自然界的最高主宰者,也是个人的生死祸福的主宰者;另一方面,他又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倡导积极进取的人生精神。墨子在宗教外衣下,主张“非命”,反对听天由命的天命论思想。他认为,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能通过劳动,创造自己的生存条件,因此只有“在上勤于政事,在下勤于生产”,才能实现政治清明和衣食财用的富足。墨子这种以人力对抗“天命”的思想,表现出人类作为主体对“天命”这一客体积极的反作用。荀子在继承借鉴孔子、孟子和墨子积极进取精神的基础上,又超越了他们的天命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进一步弘扬了人类的主体性,在《天论》篇中提出了“天人之分”和“制天命而用之”这一人定胜天的光辉思想,强调正确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使之为人类服务。刘禹锡继承了荀子“人定胜天”的唯物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出了“天人交相胜”的主张。他认为,人类和自然界各有自己的特殊规律,天的职能在于生育万物,而人的职能在于治理万物,两者既相互区别、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从而揭示了主体与客体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辩证关系。
从辩证思维的角度来分析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还应该正确认识“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这一哲学思想。“天人合一”是指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为相通、相类和统一,其实质是揭示了人类与自然在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实现有机统一,这是古人运用辩证思维对于人类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把握。对此,学术界一般都予以充分的肯定。相对来说,多数学者对“天人感应”则给予了否定。其实,“天人感应”固然有些唯心,甚至有些迷信,但它却从另一个层面说明了天与人的相互作用。“天人感应”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天人合一”,但直接提出这一命题的却是汉代的大儒董仲舒。他认为,天和人相类相通,天能干预人事,人的行为也能感应上天。“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汉书·董仲舒传》)也就是说,董仲舒把天看作是有思想感情的人格神,“一方面它具有帮助君主威吓百姓,鼓吹君权神授的意思;另一方面也有用它来规范人君之政的作用”。董仲舒甚至还认为人的身体、情感与天相通,认为人的喜怒哀乐四种情感与春夏秋冬四季相应,这实际上是对天人互动关系的一种大胆猜测。如果撇开神秘乃至迷信的外衣,从现代格式塔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天与人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定的异质同构、互相沟通的关系。孔子在《论语·雍也》篇中讲“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这实际上也是看到了人与自然的同构关系。从审美的角度来看,人们对春夏秋冬等天象的变化是非常敏感的,艺术家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地以审美的眼光对自然现象给予移情。陆机在《文赋》中就说:“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从医学角度来看,天气的变化对人体的生理和心理都有显著影响。如一般来说,阴雨天气对关节炎、腰椎病等疾病有一定的影响,秋季对呼吸系统疾病有影响等。从天气对人的心理影响来看,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说得很好:“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耀,山岳潜形。”在这种情况下,登上岳阳楼,是“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相反,“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可以说,范仲淹从自己切身的审美体验中,已经感悟出不同的自然现象对个人心理的不同影响。另外,再从现代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来看,由于人类乱砍乱伐、环境污染等,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生态,影响了天人关系的平衡,已经导致了不良的后果。如果进行换位思考,这也是“天人感应”的一种特殊表现。实践证明,人类如果不尊重自然的客观规律,就必然受到************;只有因势利导,建构新型的天人关系,才能有利于人类的存在和发展。
(四)辩证思维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辩证思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核,深深地渗透到传统文化的各个领域,对传统文化的建构产生了重要影响。
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来看,每当社会处于重大的历史变革时,进步的思想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运用辩证思维,进行思想启蒙,宣传社会改革,运用发展变化的观点,抨击陈旧的文化观念,为新文化的建构引航开路。近代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倡导变法,都曾经用发展的观点来作为舆论导向。
从传统文化的发展走向来看,儒道两家无疑是中国传统文化最有影响的两派。从对立统一的观点来看,儒道既对立,又统一,共处于传统文化的统一体之中。因此,儒道互补成为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成为统治阶级对文化进行宏观管理的有效手段,甚至成为传统知识分子重要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在内在精神方面大多表现出外儒内道的特点,即“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种外儒内道、儒道互补,既体现了儒道二者的对立统一,又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维持人的身心平衡。
从军事科学的角度来看,辩证思维对古代军事理论及战争的决策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孙子认为,对立双方治与乱、勇与怯、强与弱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对立面转化。在我国古代战争史上,不少战争是以少胜多,以弱胜强,这也是辩证思维在军事上的应用。
从传统的中医理论来看,辩证思维也显示了它重要的价值。中医理论认为,人体器官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人体局部的疾病可以影响全身,全身的状况又可影响局部的病变。《内经》还讲究人体与自然环境的平衡关系,把人体与外部环境相互联系起来,要求按照自然界的变化规律,调控人的饮食起居和精神活动。这种辩证思维揭示了人体与自然的对立统一,也注意了人体内部器官的相互联系及其相互作用,并且注重对人体疾病进行辩证治疗,闪烁着传统医学的光辉,即使对现代医学的发展也具有新的启迪。
从历史的观点来看,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事物双方的相反相成、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揭示了事物间的对立统一,这种辩证思维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度智慧,也促进了中国文化的健康发展,应当予以发扬光大。
二、直觉思维
直觉思维是中国传统思维的重要形式。它是指思维主体通过对思维对象的直观认识,以非逻辑、非理性的形式,试图认识事物本质的一种思维形式。
(一)直觉思维是直观与体悟的统一
从思维发展史来看,中国传统的直觉思维是在直观与体悟的基础上把握事物的一种思维方式。直观即对事物进行整体的观照所产生的感觉;体悟则是以心观物,以过去的经验为积淀,对事物进行感悟和体验。因此,直觉思维既有直观性,又有体悟性,是直观与体悟的统一。
1.中国传统直觉思维的直观和体悟首先表现在对宇宙人生的把握上
由于古代科学技术水平较低,对宇宙人生的认识不可能进行定量分析研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宇宙人生的整体与直观的猜测和把握,“正是由于强调整体观念,于是特别推崇直觉”。《周易》虽然包含着古人的辩证思维,但它首先是一种直觉思维。《周易》中的“易”字,《系辞》解为:“易》者,象也。象者,像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仰则观象于天”。研究《周易》的专家刘大钧认为:“所谓《周易》者,即日月之道普照周天。”这正说明了《周易》的作者是以直觉的方式,通过对“日月之道普照周天”这一自然景观的直观把握,进而演化、猜测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系辞上》),把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规律概括为阴阳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在老子的辩证法中,显而易见,其中也蕴含着直觉思维。《老子》辩证法的深刻之处就在于,它既是对宇宙发生学的素朴猜测,对小国寡民式的自然经济条件下所谓混沌未分的原始自然状态的直观把握,又是对社会、人生经验的提炼与感悟,是直观与感悟的统一。从汉代的宇宙论学说来看,“盖天说”认为,天是半圆的,像个斗笠;地是拱形的,像覆着的盘;天地各中高外下;日月星辰随天盖而运动,但不是没入地下。这基本上是人们对天地形象的一种直观把握,西汉扬雄等人持此论。东汉张衡则主张“浑天说”,他在《浑天仪图注》中说:“浑天如鸡子,天体圆如弹丸,地如鸡子中黄,孤居于天内,天大而地小,天表里有水。天之包地,犹壳之裹黄。天地各乘气而立,载水而浮。”因为天地无边无际,其形浑浑,所以叫作“浑天”。很显然,“浑天说”比“盖天说”又前进了一步,是在对天地素朴直观把握的基础上,又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和想象,但实际上更注重了天地的整体性。就连《淮南子》的作者也称此书是“观天地之象,通古今之事”。这也可以看作由对“天地之象”的直观,到对社会、人生经验的体悟的发展及相互渗透的过程。
当然,无论是程朱理学的格物致知,还是王守仁的“心外无理”、“心外无物”,都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直觉思维,而是重“心”轻“物”的客观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与程朱和王守仁不同,叶适则从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上,探究了由对事物的直观,进入人内心的思考。王夫之则通过论述与客体的辩证关系,揭示了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原理。同时,他还认为,形、神、物三者相遇,知觉才能发生,也就是说,人的感觉器官、精神思维和客观对象合在一起,才能产生知觉和认识,这实际上也含有直觉思维的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传统直觉思维对宇宙人生的思考,更多地表现为在直观基础上的对宇宙人生的一种猜测、感悟和体验,因而必然表现出模糊性和非逻辑性的特点。“它们都是从整体上认识事物、分析现象,从日常的生活经验出发,凭直观感觉方法思考问题。”实际上,中国传统的阴阳五行学说、天人合一、天人感应,以及儒道两家的注重做人,而不太重视求知,都可以体现出直观与体悟的结合。
2.中国传统直觉思维还表现在它是一种审美的艺术思维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诸子百家中,对艺术影响最大的无疑是儒道两家。从儒道两家的思维方式来看,儒家主要体现其辩证思维与中和思维;道家则在具有一定程度的辩证思维的同时,主要表现为直觉思维。显然,道家对艺术的影响要大于儒家对艺术的影响,因为中国传统直觉思维还是一种审美的艺术思维。
事实上,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文化,特别是庄子,其思维方式主要表现为直观、体验和领悟。他善于通过多种形象的类比和寓意,对宇宙人生采取超脱的审美态度,“由于重视直观、感受、亲身体悟,它又常常使艺术大放光彩,使艺术家创作出许多或奇拙或优美或气势磅礴或意韵深永而名垂千古的作品来”。甚至有的学者还把老庄看作“是美学的摇篮,是艺术的保姆”。这虽然多少有些夸张,但庄子的怪诞、旷达,他的“目击道存”,他对宇宙人生进行审美的直观、体验与感悟,大多通过丰富的幻想、飘逸潇洒的作品表现出来,并且对中国美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却是毫无疑义的。
至于受老庄及禅文化的影响,中国传统美学还特别讲究“妙悟”,这也可以说是直觉思维在审美和艺术中的表现。
妙悟本是佛教用语。佛教把妙悟看作是对真理的透彻理解,是对事物本质的最真实的认识,也是认识的最高境界。用于审美和艺术创造中,妙悟是指主体对客体审美观照后所产生的感悟。“妙”,实际上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物我皆忘,物我化一的审美境界;“悟”,是主体的感触、感受,即悟出了某种意味。正如程颢所说:“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通过对万物的静观,四时的感悟和风云的“思入”,能使“道”超越有形的天地。这种妙悟是一种不假思考,具有直觉性质的体悟,是直观后的触发,颇有些对宇宙、人生大彻大悟之感。关于妙悟,严羽在《沧浪诗话·诗辨》中曾经谈道:“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以禅喻诗,以妙悟来揭示诗歌创作的心理机制,这说明妙悟具有直观的性质,是在直观后的领悟,因而也是一种直觉思维。它表现在审美与艺术创造上,往往体现出直觉感悟与创造性灵感的融合,是情景交融与物我化一的互渗。唐代书法家张旭观看公孙大娘舞剑,因而领悟到运笔的奥妙,这也是直观后的领悟。
(二)直觉思维是一种特殊的“顿悟”
“顿悟”本是佛教用语,是指“顿了”,与“渐悟”相对。从佛教含义来看,“顿悟”是指无须经过烦琐仪式和长期修习,即可豁然觉悟,把握佛教“真理”;“渐悟”亦称“渐了”,是指必须经过长期修习,才能达到对佛教“真理”的觉悟。从“顿悟”和“渐悟”的思维来看,显然,直觉思维是一种特殊的顿悟,而不是渐悟。
禅宗特别主张“顿悟”。这种“顿悟”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宋明理学,而且也对中国古代艺术产生了较大影响。有的学者认为,“悟”“既是中国哲学的精髓,也是中国美学的核心”,可谓一语中的。换言之,从直觉思维的角度来看,中国哲学和美学都离不开顿悟。正是由于“顿悟”,中国古代哲学与美学不同于西方哲学和美学,一般不注重严密的逻辑,不去寻根问底,而更多地表现为体验与感悟。传统文化中的格言警句,以及文学艺术中的“文眼”、“诗眼”,今天仍备受青睐。这些格言警句、“文眼”、“诗眼”,大多是古人对人生、艺术创造的豁然开朗与大彻大悟,也是古人一种创造性的发现,或者说是灵感思维的结晶。
在分析中国传统的直觉思维时,还需注意两个问题:第一,传统的直觉思维有自己的历史特点,不同于现代所说的直觉思维。中国传统的直觉思维虽然是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虽然是融天地于胸中,观古今于须臾,但这种统一与融合不是主观符合客观,不在于客观的求真,而是统一于主观,即融客观于主观,着重在于主观的体验与感悟。这种思维本质上缺乏对事物认识的实证精神,缺乏分析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学的发展。第二,直觉思维的现代嬗变。如果说传统的直觉思维是古人试图对事物本质的直观把握,是一种素朴的认识论,那么从现代思维科学的角度来看,直觉思维实际上是思维主体以非理性的形式,非明显的逻辑推理的方式,对本质的一种直接、快速的整体洞察。乍看起来,直觉思维呈现出非理性的特点,表面上也似乎没有经过逻辑推理,实质上却是在非理性中蕴含、积淀着理性,是闪电般的、快速的逻辑推理。因此,斯宾诺莎把直觉看作是高于推理并完成推理知识的理智能力,通过这种能力,人们能认识到无限的实体或自然界的本质。但是,在西方现代哲学中,直觉主义者柏格森、克罗齐和胡塞尔等人一方面非常推崇直觉的认识作用;另一方面又把直觉同理性思维对立起来,并且贬低了理性思维的重要性,这也显示出其对直觉思维认识的片面性。
三、中和思维
中国传统文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表现在思维方式上,中和思维反映了人类思维方式的共性,又集中表现了中华民族思维方式的特殊性。所谓中和思维,是指传统文化中认识和解决问题所采取的不偏不倚、执中适度的思维方法。
(一)中和思维的理论来源
从中外思维发展史来看,一般来说,中和思维的产生要略晚于朴素的辩证思维。在古希腊,辩证思维较早地表现在泰勒斯和赫拉克利特的思维方式中,中和思维则表现在德谟克利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思维方式中。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辩证思维较早地表现在《周易》和《老子》之中,中和思维虽然可追溯到《周易》,但主要形成于孔子及其儒家学派。
从我国传统中和思维的来源来看,它最早起源于人们对于“执中”、“尚中”的认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思维开始走向成熟。早在《易传》中,就已具有对“中”的认识,有“中正”、“正中”、“得中”、“中行”、“在中”、“大中”、“中心”、“行中”、“中节”、“位中”等近三十种说法。研究结果还表明,带“中”的卦爻都是吉卦、吉爻,“凡吉占都是因为能‘正中’、‘得中’、‘中正’、‘黄中通理’等”。这说明当时人们已经对“执中”和“尚中”有了初步的认识和实践。
这种“执中”、“尚中”的思想在儒家学派中得到了发展和深化,并逐渐演化成汉民族的一种中和思维方式。除了受到“天人合一”、“太和”、“合和”思想影响以外,中和思维方式集中体现在儒家的“中庸之道”中。过去受“左”的影响,人们对于“中庸之道”作了片面的分析,实际上,“中庸之道”固然是儒家的伦理思想和方法论,但它更是汉民族的一种思维方式。“中庸”即“中道”、“中行”,意为无“过”与“不及”,注重适度、恰当、不偏不倚,以此实现中和,达到和谐的境界。从佛教哲学的角度来看,中和思维也就是佛教中的“中道”。佛教哲学认为,“断见”和“常见”都只偏重一方,因此必须离开两边而执中道。这实际上也体现了“执两用中”的中和思维。
从思维科学和哲学的角度来看,中和思维是古代朴素辩证思维的一种特殊体现,也是古人对哲学中介的思考。辩证思维强调事物的对立统一,强调事物的发展变化。从对立统一来看,对立面的转化有个关节点的问题;从事物的发展变化来看,事物的发展变化还有个度的问题。中和思维正是对事物关节点和度的把握,是一种特殊的辩证思维。从后者来看,中和思维凝聚了古人对哲学中介的思考。中介是事物之间互为联系和转化的凭借条件和彼此沟通的桥梁,也是一切事物相互联系和转化的关节点。中和思维的实质恰恰在于它把握了事物转化的关节点,强调了度的重要性,因而它有助于克服“非此即彼”的片面思维。
(二)中庸是最高的善
用中和思维来指导人生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把中庸看作是最高的善,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点。
孔子明确提出了“中庸之德”的观点,把中庸看作是最高的道德标准。《论语·雍也》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在孔子影响下,荀子也主张要根据“礼”或“中道”来使人修身养性。《荀子·修身》认为:“治气养心之术:血气刚强,则柔之以调和;知虑渐深,则一之以易良;勇毅猛戾,则辅之以道顺;齐给便利,则节之以动止;狭隘褊小,则廓之以广大;卑湿、重迟、贪利,则抗之以高志;庸众驽散,则劫之以师友;怠慢僄弃,则照之以祸灾;愚款端悫,则合之以礼乐,通之以思索。”荀子在注意个性差异的同时,注重从对立统一的角度,针对个性的不足或过分,尝试用其对立面给予补偏就中。《礼记·中庸》则注意到人的喜怒哀乐各种情感的中和之美,认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董仲舒在解释《礼记》的“中”时,认为“中”不是指各种情感未发之时,而是指已发之情应保持无过无不及的状态。程颐《近思录》的解释比较符合《中庸》的原意,他认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中也者,言寂然不动者也,故曰天下之大本。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和也者,言感而遂通者也,故曰天下之达道”。邵雍认为“人得中和之气则刚柔均,阳多则偏刚,阴多则偏柔”。总之,传统的中和思维用于个性塑造上,尽管理论家对中和、中庸的解释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却是值得肯定的,就是要求个性的适中、恰当,达到中和之美、中庸之美。在传统文化看来,个人的修身养性、立德如果通过“执两用中”达到了中庸,就是实现了道德的最高标准。
与中国传统的中和思维相比,西方古代也讲究中和之美,只不过时间稍晚于中国。德谟克利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虽然也偶尔谈及节制和适度的问题,但并未展开研究。在古希腊,对中和、中庸进行深入研究的当属亚里士多德。亚氏认为,在一切连续而又可分的东西中,都存在着过度、不足和中庸,“过度和不及都属于恶,中庸才是德性”,“中庸是最高的善和极端的美”。纵观亚氏的哲学观、社会观、伦理观和美学观,他已自觉地把中庸当作一把重要的钥匙,当作一种思维方式,用来开启他思想宝库的大门。亚氏的中庸观与中国传统的中和思维尽管表述略有不同,但在本质上有惊人的相同、相似之处,反映了人类思维发展的共同性。
(三)艺术创造的中和之美
中国传统的中和思维不仅用于人际关系、个人修养、道德及政治诸方面,而且也广泛地用于艺术创造中。中和思维用于艺术创造之中,表现为对中和之美的追求。
孔子主张“执两用中”,注重对中庸的追求,用于艺术上,就是提倡“中和”之美。孔子以“中和”为审美标准,在做人方面,认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其实质就是要求做人“允执其中”,文质兼备,实现中和之美。在艺术创造上,孔子评价《关雎》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并且主张“温柔敦厚”。《乐记》受孔子中庸思想的影响,把“中和”作为音乐的审美标准,认为“和”是音乐的本质,以“和”为美,倡导“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追求“安以乐”的治世之音。在儒家思想影响下,中国传统美学的“中和”之美成为中国古代艺术重要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翻开中国文学发展史,传统的诗、词、文、赋等抒情作品比较发达,即使抒情,大多也是符合人之常情、常理的,是有所节制的,也是合乎礼义的。在传统的戏剧艺术中,中国的悲剧不是悲到极限,也绝没有俄狄浦斯杀父娶母后肝胆欲裂的痛苦,而大多要留一点光明的希望;喜剧的诙谐也绝不过分,一般也是适可而止。传统艺术的这种“中和”之美,无疑是儒家中庸思想在艺术中的显现,也是中和思维在艺术创造中的不自觉运用。
纵观中国传统文化的辩证思维、直觉思维和中和思维,它们自觉不自觉地已经广泛渗透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对文化的发展起了积极或消极的作用。传统辩证思维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发展变化,认识事物的对立统一,都有积极的指导作用,但也存在着缺乏对事物对立面的转化机制研究的缺憾。另外,传统的辩证思维还缺乏科学的实证精神。与西方相比,中国古代的辩证思维要比西方古代的辩证思维略为发达些,但随着黑格尔哲学和马克思主义的诞生,近代西方的辩证思维又超过了我们。从传统的直觉思维来看,它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人类直观认识中对真理的体验或感悟,客观上也建构了一种审美的思维方式,但它容易引导人们陷入虚幻的体验,导致以主观的体验、感觉代替对真理的探究。西方现代的直觉主义,包括克罗齐的“艺术即直觉”,都是把直觉推到思维的极端,陷入一种所谓片面的深刻之中。中和思维由于较好地把握了事物之间的中介,注重不偏不倚,追求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因而它有利于塑造和谐的精神个性,能积极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甚至能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中和思维本身亦非孤立的存在,前提是要有事物的两端,也就是说,只有在矛盾的统一中才能实现中和。中国古代受儒家中庸思想影响很深,更多的是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中和思维来认识和解决问题,其结果是注重事物发展的平衡,从而阻碍了事物之间的相互转化,也显示出了其保守性,在一定程度上又阻碍了社会变革。
在中国传统的三种思维方式中,辩证思维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基本的一种思维方式,是中华民族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直觉思维主要受道家文化的影响;中和思维则主要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如果把辩证思维看作是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主干,那么,就可以把直觉思维与中和思维比作是双翼。这三种思维方式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在彼此互渗整合中建构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系统。在思维方式的变革中,我们应该吸取传统思维方式的精华,克服偏于直觉体悟,不太注重科学实证和逻辑分析的弱点,注重培养中华民族的创造性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