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兑换业源远流长,唐、宋时就有金钱铺、兑坊类的组织。明初推行宝钞,禁用金银。宣德年间,宝钞壅滞难行,民间交易只用金银。英宗正统年间放松管制,白银正式成为法定通货和铜钱同时流通。因币种繁多,仅制钱一项就有“金背”、“火添”、“锭边”等,重量成色不一,而且制钱、私钱和白银的比价经常波动,经营银钱兑换业务的钱庄遂应运而生。钱庄又名银号,在长江流域和上海地区称“钱庄”,在北方和华南各省,多称之为“银号”。它是从银钱兑换业务发展而来的一种信用机构。
票号是清代重要的信用机构,主要从事汇兑业务,又称“汇票庄”或“汇兑庄”,因多由山西人开办和经营,故亦称“山西票庄”、“西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