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
三学终于回到了阔别将近半年的家里,家还是那个家,没有什么变化。父亲还是同往年一样把门口的雪扫得干干净净,这是父亲存在的痕迹,也是一个家存留的印记。
看到这些,三学就能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干净的院落,整洁的房间里点着炉火,门敞开着太阳照进屋子里,父亲悠闲地坐在堂椅上抽着他的烟卷。妈妈这会儿一定不是在休息,应该还在家里的某个角落里忙碌着……
家里的门是虚掩着的,三学推开家门,一切都如他所料,果不其然的整洁。只是这次杨学没有坐在堂椅上继续抽烟,听见老婆喊着儿子回来的声音之后,迫不及待地站了起来,猛地向前跑了几步,突然又在靠近堂屋门口的地方停了下来。
实话说,自打孩子走后,杨学就很少睡过安稳觉,虽然每天都摆着他熟悉的做派,让人们看着他还是原来的样子,但是心里却从来都没安稳过。现在儿子回来了,他还是强迫自己装回了原来的样子,装回一个家长应该有的威严。
在老大和老三回来之前,杨家的老二已经先期回来了。老二之所以这会儿不在家,是因为他要去集上给自己的哥哥和弟弟称些肉回来,以便应付家里随时可能的团聚。三学妈看到儿子回来了,自然是无比兴奋。她可不像他爸那样装腔作势,儿子就是她的心和肝,是她的希望,听见儿子回家了,她立刻放下手里的活,扑到孩子跟前。
用笤帚扫着孩子身上的灰尘,边扫还边往屋子里喊:“娃他爸,娃回来了,还不出来看看。”等三学和哥哥走进院子时,父亲已经站在堂屋的门前,板着脸一本正经地说:“赶紧把东西放下,看你们出去一趟,把自己弄成啥样子了?大小伙子脏兮兮像个啥样子嘛!”
说完话,杨学扭头便走进屋里了,对于他的这些做派,三学妈并没有理会,她瞥了杨学一眼,便忙转过头笑盈盈地对着自己的儿子说:“赶紧进屋烤烤火,让妈好看看,看饿瘦了没,你在屋等着妈给你找衣服热水洗澡去。”
母亲显然已经激动得语无伦次了,三学和哥哥看着母亲的样子,急忙说道:“妈,我都多大了还让你忙活啊!”
“你还是赶紧把炕给咱烧热,我和哥哥上去暖和暖和。”
母亲沉思一下,然后说:“行,你先在这缓着,一会了过去和你父亲说说话,他其实心里比谁都惦记你俩。”
“嗯,知道了,妈。”大哥和三学齐声说道。
“对了妈,你先别走,试试我给你买的新棉袄。”三学叫住了妈妈,靸着鞋子跑到柜子上,从自己的行李中取下了特意给母亲买的棉袄和膏药,对着母亲说:“妈,这是给你的,你穿上试试,还有这药大夫说三天一贴,你试着不舒服了就贴上啊!”
“嗯,好,我记住了。”
母亲接过棉袄,看着上面的花纹,眼泪已经在眼眶中打转了,说话的声音也有点接不上气。
“对了妈,你把这帽子和钱给爸,天冷了记得让他带上。”三学对母亲说。
“嗯,看来你爸真没白疼你。”母亲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有点呜咽了,看不出是高兴还是难过,那一摞东西并不重,但是在母亲的手上已经开始微微地颤抖。
看着自己的孩子有了出息,这才是为人父母最快乐的事,母亲来不及拭去自己的眼泪,她害怕让孩子看到,于是她转过身说:“你俩好好在这歇着,妈去把这东西放着,晚上咱吃好的。”随后,她用胳膊肘子拱着脸,抺掉从眼睛里滑落的泪水,另一只手紧紧地托住棉袄离开了房子。
三学是爱这个家、爱自己父亲的,虽然父亲让他辍学,让他出去受苦,但是他并不记恨自己的父亲。他的父亲是个爱面子、爱占小便宜的人,在村里算不得一个多好的人,但心眼并不是很坏。
这么多年来,在这个家里父亲就是天、是太阳,父亲像蜡烛一样不断地燃烧,让他们三个孩子健康成长。他还记得小时候,父亲背着他看病的情景,也记得每次放学回来,碗里多出的菜肴都是父亲特意给他省下的,这一切父亲虽然不说,但他都记在心里。父亲给他的爱是无声的,现在他挣了钱,回家了,正是报答父亲的时候,在今后的日子他对父亲的爱会和父亲对他的爱一样安静。
其实三学在城里当上会计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杨学的耳朵里,他打心眼里为儿子感到骄傲。他兴奋的一连几天晚上都没好好地睡,甚至曾在半夜笑醒过。他逢人便卖派自己的儿子,但是从来不会当着儿子的面说他半句好话。
此时他正对着镜子试自己的新帽子,儿子给他的钱,他早已经收藏好,对于这笔钱的用处只有一个,那就是儿子的娶媳妇钱,就算是雷打也不动。母亲自然是穿上了儿子给她买的新棉袄,她的旧棉袄已经穿得褪了颜色,但她并不准备把它丢弃,旧棉袄样子虽然土了些,穿起来还是很暖和的。
怀旧是一种美好的品质,她认认真真地把旧棉袄一层一层地叠好,安放在柜子里。然后迫不及待地换上新的棉袄,在镜子前细细地品看,甚至连烧火做饭的时候都在想,亲戚朋友会怎么看待她的衣服,逢亲见友的时候,如何才能既让人羡慕,同时又不招来嫉妒。
晚饭自然是意料之中的丰盛,一家五口围坐在一起,吃着久违的团圆饭,享受着团聚带给他们的欢乐。
而六一老汉一家还没有完全从失去孩子的痛苦中走出来,窑洞里煤油灯忽明忽暗地闪着,那火苗着得并不是很旺,但也不至于立刻熄灭。
金亮看着这灯火,回想他们走过的日子,差不多也跟这煤油灯一样,发着暗暗的光。他家的底子本来就不好,原想指望着他结婚之后,能够带来新的希望。然而,家里总是不断遭遇着各种各样的困难,总是看到希望之后又遭遇失望。
日子还是一天天的往后推着,该承受的一点都没有逃脱,生活竟没有给他一丝喘息的时间。在他很小的时候,他也是坐在这个炕上,看着父亲、母亲不断地在自己眼前晃着,忙着,就是为了给他吃顿饱饭。
不管父母如何地辛苦,如何地努力,他们家还是这么个烂怂样子。12岁那年父亲特地把寺里的阿訇请来,给他做了割礼,标志着他已经出幼,真正告别儿童时代。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开始和父亲按时去清真寺做着主麻(礼拜),每周一次,不论风雨从未间断,从那时开始,他就开始承担家里的劳动了,帮着父亲拉车、帮着母亲割草,总之庄稼地里的活他是一样没有落下。
随着两个姐姐的相继出嫁,家里的成员也慢慢地剩下他们三人,他没有上过学,不懂得什么道理。他有的只剩这身力气和健壮的体魄。
终于有一天,父亲对他说:“娃啊!爸给你说了一个媳妇,你去见见,如果没啥问题,过了年咱就给你娶媳妇。”这着实让他慌张了好几天,他不知道媳妇对他来说有什么意义,他只记得第一次见香莲时,只觉得自己浑身发抖,心里痒痒的。
然后,连续几天梦里都是这个女人,还有的就是和香莲的第一夜做下的那些无法向人道及的糗事。这让他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邪恶的人,最应该下地狱的人。
但是香莲贪婪地睡相还有脸上不断泛起的红晕,又让他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从这一刻起,他才明白了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真正含义,是她让他爱上了这个家,家就是相爱。
此刻,他眼前的这个曾经给他无限幸福的女人,正坐在他的面前,一句话也不说,没了当初的紧张和羞涩。和当初一样的是,皮肤还是那么的白皙诱人,虽然生过三个孩子却没有影响到她的身材,反而让她更有了女人的味道,他感觉此刻的香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美。
他怎么能让这个女人伤心呢?这才是他真正的罪恶,他扑过去,一把抱住了自己的媳妇。很多次香莲都盼望着有这样一个温暖的怀抱,但是很多次,她跟前这个男人,总是在她需要的时候草草了事,总给她留下了难以言传的遗憾。
现在,在她伤心落泪的时刻,她却感觉不到温暖,她感觉到的只是简单粗暴的发泄。对于这些,她只是默默地承受着,让自己的身体代替原本应该属于心灵的欢愉。
1986年的春天就这样悄然而至,在木沙离去的第49天,元旦终于来临了,但是真正的新年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这一年是十二生肖里的虎年,农历丙寅年。回民和汉民一样也有自己的属相,老虎是一种凶恶的动物,一直给人的生存带来很大的威胁,但是对于回族来说老虎给他们带来的实际危害,却没有传说的那么严重。
在十二生肖当中,回民最忌讳的当属这个“猪”字的,不仅忌食猪肉,甚至连这个字都不能轻易说,如果谁要是骂出这个字,那一定是最最恶毒的语言了。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回民习惯把猪年叫做亥年,在猪年出生的小孩也称为属亥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开这个字眼。
六一老汉家里也恢复了原来的样子,过去的事情谁也不愿再提,只要人还在,未来就还有很多值得期待的。香莲最终还是和平常一样了,她每天的任务就是在家里收拾好家务,带好孩子。心烦的时候出去拾点柴火散散心,和平常家里的媳妇没什么两样,或许这才是她所希望有的生活。
村里的人都知道她家的事情,见了她家的人总是带有一点同情的意思,说话也拿出比对常人还多一些的客气来。
香莲虽然弱小,但她的性格是坚强的,她知道这些人和气的原因,她不想获得他人的怜悯,更不想让别人看自己的笑话,自己活得已经够悲惨了,可不能再让人说三道四了,她想要自己活得有些尊严。
婆婆的眼睛还是时常饥渴地盯着她的肚子,看是不是又鼓了起来,这让香莲更加紧张了,越紧张肚子越是大不起来。每次看到婆婆这个样子,她总是有意识地收腹,以此来回避婆婆那犀利的眼睛。
比婆婆眼睛更加难受的是自己的公公,虽然公公没有婆婆那样的咄咄逼人。但公公每每看着孙女的时候,无奈叹息让她觉得更加自卑,有时候她会想,是不是因为她,这个贫穷的家里才有了更多的痛苦。
每当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心里都十分难过,她不愿在这个家多待一分钟,但又不得不待下去。她无法做出选择,只好在每每难过的时候,找个借口出去转转,外面虽然冷一些,累一些,但总比在家里受这个活罪强。
打猎
三学回到家里的这些日子,每天的生活就是吃吃睡睡,人缓白了不少,身体也略微发福了。不过这肉搁在他的身上,看起来并不显得臃肿,反而比以前更加健壮,更有一种属于男人的体魄了。
这样闲适的生活,是他在城里日日都期盼的,一旦冷不丁的闲下来,又让他觉得浑身不自在。在家里也没啥活让他干,夏季里他买回的羊羔,也长成了大羊,前些日子也让父亲翻了几倍,卖给了邻村的羊贩子。
没事的时候他经常坐在自家门口,望着远方,一个人静静地发呆,没人知道他在想啥,其实他自己有时候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许只是打发无聊时光吧!父亲看到孩子这个样子,心里很不是滋味,这孩子大小都没干过什么重活,这一下在城里待惯了,回到农村就更显得闷了。
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得有个女人把他拴住,再生个娃就不会这样无所事事了。不过他还小,两个哥哥都没结婚,如果把他放在前面,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其实大学、二学的婚事他都不担心,最多就是彩礼多少,场面大小的问题。可他这个小儿子可就没那么容易对付了,这孩子从小就跟其他孩子不一样,心眼多、脑子活、能吃苦。
他知道老三的眼界,一般人家的姑娘他怕也看不上眼,当然他杨学的眼也不低,想进杨家门当他的儿媳妇自然也不是容易的事。
最让杨学感到欣慰的还是老三的品性,他的性格里有一种不服输的韧劲,像是屋后的爬山虎,他铲了几次都没有把它们消灭,最后只好放任其生长;屋后的爬山虎经过几年的生长,现在已经可以用来乘凉了。他的性格里更可贵的是善良。
在他的三个儿子中,他最看重的就是小儿子,最担心的也是小儿子,生怕他出点什么差错!不行!不能让孩子在家里闲待着,他得让孩子有点事情干,可是干点啥好呢?这可难住了杨学,突然,他看到柜子顶上放着的猎枪,这是他当年在民兵队里用过的。
记得三学小的时候经常要跟着他出去打猎,他害怕伤着孩子都想法拒绝了,三学为了偷着玩枪,还被他拉住好打了一顿。现在杨学看着这杆枪点点头,想想过去不禁笑了起来:“是该给孩子交枪的时候了。”他自言自语道。
他走到大门口看到三学正坐在门前的石凳上发呆,走到三学跟前摸着三学的肩膀说:“三学啊!一会儿你跟我出去一下。”
“去干嘛啊?”三学疑惑着问道。
“你在这等着,等我去把我的枪管子拿出来,咱爷俩打野鸡去。”
“就咱俩?”三学意外而欣喜地看着父亲,似乎不相信这是真的。
“对,就咱俩个,没别人。”说罢!父亲便转身离开了,父亲依旧是让人摸不透的古怪,对于这些三学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是不曾想他小时候没有实现的愿望,今天居然就要实现了,而且来得如此始料未及。
杨庄的地大多都是平坦的塬地,到了冬季铺上雪以后,都是一个颜色,根本藏不住人,更别说动物了。即便有几只野兔早就钻在地里,和雪一个颜色,在这里肯定捞不着东西打。所以冬天打猎最好的去处,应该在山沟里,地势起伏大的地方才容易聚集这些野物,同时也有利于人隐藏。
隔壁的前梁村正是最好的去处,于是父子俩选择了去前梁。这是三学长这么大第一次和父亲出去打猎,虽然小的时候也和小伙伴们抓过野鸡、野兔,但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真枪实弹的来一场。
以前父亲总是一个人去打猎,不管他怎么央求,得到的回答永远只有一句:“小孩子家家的,去了还不是添乱。”训完便一甩袖子走了,只剩三学一个人站在院里抹眼泪。后来稍微大一些的时候,虽然他也很想去,但因为害怕挨骂,他也就不会再央求父亲了。虽然他心里还是充满了渴望,但是他更加知道跟父亲说这个,说再多也是白说。
现在这个迟来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他能从父亲的沉默中体会到被照看的温暖。看着父亲如此坚决,他二话没说跟在了父亲身后,一路上他和父亲的话并不多。可他还是珍惜每一次和父亲交流的机会,和以前的不同的是,他和父亲之间少了争执,没有了隔膜,多了默契。
父亲甚至会教他如何用枪、如何瞄准、如何发现猎物,这些都是他做梦都不曾想到的。休息的时候还会给他讲当年自己当民兵的故事,这都是三学以前不曾享受过的,这才是他心里的父亲,这才是一个父亲应该给予孩子的东西。
前梁对于三学有一种特殊的意义,因为在这里他第一次有了心跳的感觉,确实就是因为那一次就足以让他回味一辈子。现在他又在这里享受到了父亲的感觉,这又足以让他回味悠长,前梁对于他已经不是一个地名那么简单了,他沉浸在无比的幸福当中,他多想在这个地方再次遇见她。
突然!他眼前一亮,他看到当然不是香莲,而是一只野鸡在不远处的山卯上,他刚想大声喊叫,却被父亲捂住了嘴巴。他看见父亲悄悄地蹲在地上,他也心领神会地蹲了下来,他顺着父亲的目光看去,那野鸡正在扑扇着翅膀,展示着它雄壮的肌肉。
它似乎还没有发现他们的入侵,三学紧拽着父亲的大衣,两只眼死死地盯着那只野鸡,生怕它真的飞了,只听一声枪响,耳边一阵疾风飞驰而过。等他回过神来再看,野鸡已经躺在地上,还在做最后的挣扎,它再也飞不起来,只能乖乖地束手就擒。
三学高兴地跳了起来,却被父亲按了下来,父亲低着头压着很低的声音对他说:“我们不是在自己村,尽量别发出人声,让枪响就行了。”听了父亲的话,三学瞪着眼睛认真地点了点头,跟在父亲后面迈着缓缓的步子把野鸡装进了事先准备好的袋子里,然后跟在父亲后面向下一个目的地走去。
这一天,他们总共打了两只野鸡和一只野兔,父亲就像一个神枪手,几乎弹无虚发,这让三学看到了父亲的另一面,同时他也对父亲增添了不少崇拜。看着太阳已经有了下垂的迹象,父亲这才示意他往回走。
他们特意选择了小路,怕的就是被别人发现,他们并不是做贼,只是不想让人说闲话。这条路正好路过他们家靠近原畔上的几亩麦田,那里正好也有六一家里的地,雪花正纷纷扬扬的洒落着,不过这里已经没有了香莲的影子,是啊!谁会在这样的大冷天下地,三学苦笑着自己,感觉自己想法很荒唐。
不过还没等他走到自家地里,他敏锐地发觉到一个熟悉地身影背着一个大筐,正向他迎面走来。她带着一个白色的头巾,浑身裹得严严实实,低着头,踏着凝重的步伐向他走来,可以看出她背的东西很重,但还不至于把她压趴下。他的心猛地向上一蹿,这个人不会是,是,对了她就是,就算化成灰,三学也能认出她。
无数次从他脑海里忽闪过得光芒又一次将他笼罩了,三学像中弹的野兔一样,栽在雪地里一动也不动,两只眼像是手电筒射出的光束,照着迎面而来的女人。父亲很快就发觉到三学的异常,于是从后面踢了三学一脚,小声说道:“你小子不好好走路,盯着人家媳妇看什么?”
而三学却没有反应过来,他看到的人没错,就是香莲,她怎么会在这里?显然他对父亲的提醒有些麻木了,他想上去问个究竟或者打个招呼,可又不敢,要是这点心思被父亲知道了,肯定会把父亲气个半死。
他知道父亲最看不起的就是老回回,但是她究竟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是不是被人欺负了?为什么她的眼神如此落寞没有一丝光彩,这让他很奇怪,但又无可奈何,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这个女人从他身边悄悄地走过。
香莲并没有注意到自己身边的三学,她的心思并不在这里,她只是受不了家里的压抑气氛,才找了一个借口出来透透气,顺便拾些干树叶和树枝回去烧火做饭。对于刚刚路过的这对父子,她并没有特别的留意,毕竟他们太平凡,太普通了,不值得她留意太多。
她最大的收获是这一天终于过去了,自己终于可以回家了,身体上包袱固然沉重,但仍可以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家里走去。
三学的父亲却感到十分紧张,他不愿意别人尤其是外村的人,看到自己出来打东西,好让别人以后说闲话,尤其是这些是非的女人们,还好路过的这个人他还叫不上名字,不过他可不想再遇到其他人了,但他不理解的是,儿子为何傻不愣登地看着这个女子,而且脸上还带着笑意,儿子的神情让他感觉十分奇怪,但又摸不到缘由,一个老回回媳妇有啥好看的。
别是!看上这个女子了吧!唉,怎么可能,看着女子的样子就已经是给娃当妈的人了,自己的儿子怎么会看上这样的女子,杨学用手打了一下自己的头,傻笑了一下。再看儿子并没有什么异常,只是在那发呆,这些日子他这个样子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看来真得给他娶个媳妇了,杨学开始发笑,笑自己老糊涂了,因为他更愿意相信这样的自己。
可能是因为父亲的缘故,三学很快平复了自己的情绪,心里面的惊涛骇浪被他若无其事的表面给掩盖了。他知道自己的父亲生性多疑,所以他必须强迫自己装回原来的样子,当然父亲也不可能去怀疑什么,因为这看上去确实十分荒谬。
他对于此并没有丝毫的成就感,这个女人的再次出现让他回忆起了好多事情,麦田里的初遇,集市上的偶遇,在这里的巧遇,这个女人每一次都给他留下不同的感觉。或许真的是初遇太美,他始终不能忘记那天的心跳,这是他要用一辈子去怀念的东西。
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还背着这么多东西,她的孩子应该已经出生了吧!是男孩还是女孩呢?三学满脑子都装着这些东西,现在,他终于感觉不到无聊了,他心里开始有了新的目标,因为他太想知道个究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