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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被遣离家

我们大约走了半英里路,我的小手帕完全被泪水湿透了,这时车把式忽然停住了车。

我正向车外张望,想弄清楚停车的缘故,真没想到,佩戈蒂从树丛里冲出来,爬上了车。她一把将我搂在怀里,使劲儿往她的紧身衣上挤,直挤得我鼻子生疼,不过我当时并没顾上这一点,事后才发现,鼻子都有点儿塌了。佩戈蒂一句话都没说。她只松开一只胳膊,伸进她的口袋里,一直伸到胳膊肘那儿,掏出几纸袋点心,塞进我的口袋,又掏出一个钱包,放在我的手里。她依然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又抱住我挤了一下,也就是最后挤了一下,才下了车,跑走了。我现在相信,永远相信,那时她长袍上的扣子,连半个也没剩下。有好几个扣子四处乱滚,我捡起一个来,珍藏了好久,作为纪念。

车把式直看我,神气好像在问我,佩戈蒂会不会还要回来。我摇了摇头,说我想她不会回来了。“那么,走吧。”车把式对那匹懒洋洋的马说。于是马就走起来。

这时候,我已经哭得欲哭无泪,我开始想,再哭也没用了,况且,我记得,罗德里克·蓝登,或者说那位英国皇家海军舰长,危难当头的时候,从没有哭过。车把式见我决心不哭了,就建议我把小手帕铺到马背上晾干。我向他道了谢,照他的话办了。只见在那宽大的马背上,我那方手帕显得特别渺小。

我现在有空闲来看那个小钱包了。那是只硬皮子做的钱包,带有暗扣儿,里面装着三个发亮的先令,那显然是为了让我更喜欢,佩戈蒂用白粉子擦亮的。但是,那里面最可宝贵的,是一块纸包着的两枚半克朗,纸上有我母亲亲手写的几个字:“给我儿大卫。附致我的爱心。”我一看这个,又悲从中来,哭了起来。我对车把式说,劳他的驾,再把我的手帕递给我,但他说我不必用手帕啦,我想想这话也对,就用袖子擦了擦眼睛,不再哭了。

我不再哭了,可是,由于先前感情冲动,余波未消,偶尔不免仍要剧烈地抽搭一阵。我们慢腾腾往前走着,不大一会工夫,我问车把式,他是不是要送我一路。

“一路到哪儿?”车把式问。

“那儿呀。”我说。

“那儿是哪儿?”车把式问。

“离伦敦不远。”我说。

“哟,你瞧这匹马,”车把式将缰绳一抖,引起我对那匹马注意,“走不上一半路,就该累趴下了。”

“那么你到雅茅斯就不走了,是不是?”我问。

“大概是这样,”车把式回答,“到了那儿,我把你送到驿站,驿车再把你送到——不管什么地方。”

这些话,按车把式这个人来说(他叫巴吉斯),就算说得够多了——我在前面一章提到过,他生性寡言少语,不善言谈——于是,为了对他表点心意,我就给了他一块点心。他接了点心,一口就吞了下去,完全像一头大象。他那张大脸上,也同大象吃东西一样,毫无表情。

“这点心是她做的吗?”巴吉斯先生说。他老是把两只脚踏在车的踏板上,两只胳膊放在膝盖上,弓腰向前。

“你说的是佩戈蒂吗,先生?”

“啊!”巴吉斯先生说,“是啊!”

“是她做的。我们的点心,都是她做的;我们的饭,也都是她做的。”

“是吗?”巴吉斯先生说。

他撅起嘴唇,像是要吹口哨的样子,但是没有吹。他坐在那里盯着马耳朵出神,仿佛他在马耳朵上发现了什么新鲜东西,就这样一直坐了好一阵子。又过了一会儿,他说:“她没有甜心儿吧,我想?”

“你刚才是说甜点心吗,巴吉斯先生?”我只当是他又想吃点别的点心,指着名儿要那一种呢。

“情人,”巴吉斯先生说,“情人就叫甜心儿。没人跟她相好吧?”

“跟佩戈蒂相好?”

“啊!”他说,“我说的是她。”

“哦,没有。她从来没有过情人。”

“是吗?”巴吉斯先生说。

他又撅起嘴唇,做出要吹口哨的样子,但又终于没吹,只是坐在那里盯着马耳朵出神。

“你刚才说,你家的苹果馅儿点心,”巴吉斯先生琢磨了一阵才说,“都是她做的,饭菜也都是她做的。是不是?”

我回答说是这么回事儿。

“哦,你听我说,”巴吉斯先生说道,“也许你要给她写信的,是吗?”

“我当然要给她写信。”我回答。

“啊!”他说,同时慢慢地把眼睛转向我,“呃!你要是给她写信,你就想着点儿,写上这么一句:‘巴吉斯愿意’,行不行哪?”

“写上‘巴吉斯愿意,’”我天真地重复一遍,“就这么一句话吗?”

“不——不错,”他一边琢磨,一边说,“不——不错。巴吉斯愿意。”

“可是,巴吉斯先生,明天你就又回到布兰德斯通啦,”我说,想到那时候我离家就很远了,声音有点颤抖,“你当面对她说,不是更好吗?”

然而,他一面把头一甩,否定了我的建议,一面郑重其事地说着“巴吉斯愿意,就是这么一句话”,再一次肯定他刚才的请求。我立即答应替他转达。当天下午车到雅茅斯,我在客店里等候驿车的时候,找来了笔和墨水,给佩戈蒂写了一封简短的信,上面写道:“我亲爱的佩戈蒂。我平平安安到了这儿。巴吉斯愿意。问我妈好。你的亲爱的。又及:他说他特别想让你知道——巴吉斯愿意。”

当时,巴吉斯见我承诺了他委托的事,就又沉默不语。我呢,经过几天来发生的事情,觉得精疲力竭,于是躺到车上一个麻袋包上睡着了。我睡得很香,一觉醒来,车到了雅茅斯。我们把车赶到客店院子里,那里的一切对我完全陌生,我立即放弃了在那儿会见佩戈蒂先生一家的希望,就连见一见小爱弥丽的念头也打消了。

驿车已经停在院子里,上上下下擦得锃亮,但是马还没有套上,瞧那阵势,绝没有要动身去伦敦的样子。我一面这样想着,一面琢磨,不知道我的箱子究竟给弄到哪里去了(巴吉斯先生把车赶进院子,掉车的时候是把箱子放在边道上柱子旁边来着),也不知道我究竟给弄到哪里去。就在这时候,一个妇人从一扇挂着鸡鸭和腊肉的凸形窗户里探出头来,说道:“那位年轻的先生是从布兰德斯通来的吗?”

“是啊,太太。”我说道。

“姓什么?”那妇人问道。

“考波菲尔,太太。”我说。

“那不成,”妇人回答道,“这儿可没有给姓考波菲尔的预付饭钱的。”

“是摩德斯通吧,太太。”我说。

“你要是摩德斯通少爷,”那妇人说道,“为什么刚才你说姓考波菲尔呢?”

我把其中缘故对她说明以后,她立刻拉铃,并喊道:“威廉!带这位少爷去咖啡室。”她这一喊,只见从院子对面的厨房里跑出一个堂倌来。他一见我,似乎大为惊异,因为要他带往咖啡室去的,原来是我这么一位客人。

咖啡室是个又长又大的房间,房里挂着几幅大地图。假如那不是地图,而真是异国他乡,我怀疑我若流落它们中间,那种人地生疏的感觉是否更强烈。我手里拿着帽子在靠门最近的一把椅子边儿上落座时,颇觉失礼。见堂倌特意为我铺了桌布,又在上面放了盐醋瓶子,我想我一定羞得满脸通红了。

他给我端来排骨和素菜,揭盘盖儿时那副毛手毛脚的样子,真叫我担心不知哪里得罪了他呢。不过,他在桌旁给我摆了一把椅子,并且客客气气地说:“来呀,小大人儿,坐下吧!”这下我才放了心。

我道了谢,坐到桌旁。但是他就站在桌对面,目不转睛地紧盯着我,每次我撞上他的目光,脸就一下子变得通红,手中的刀叉要想灵巧地运用,或者不把肉汤洒到身上,实在难之又难。他看看我吃到第二块排骨了,便说道:“还给你预备下半品脱麦酒哪。你现在想喝吗?”

我谢过他,然后说:“想喝。”他立即把酒从一把壶里倒进大玻璃酒杯,冲着亮光举起杯子,于是杯中的酒看着非常漂亮。

“哎呀,”他说,“看来酒还真不少呢,是吗?”

“看来是不少。”我微笑着回答。见他那么高兴,我也觉得很开心。他这个人,一个劲儿地眨巴眼,满脸粉刺,头发直竖,一手叉腰,一手冲亮光举着酒杯,看样子蛮和气的。

“昨天这儿来了一位先生,”他说道,“一位绅士,名叫托普索亚——兴许你认识他?”

“不认识,”我说,“我想我没——”

“他穿着短裤子,扎着腿套,戴着宽边帽子,穿着灰外套,系着花点子围巾。”堂倌说道。

“不认识,”我怯生生地说,“我没那种荣幸——”

“他上这儿来了,”堂倌望着透过玻璃酒杯的光亮说,“要了一杯这样的麦酒——我劝他别要,他非要不可——喝下去,躺到地上死啦。这种陈年老酒他哪能服得了,这酒压根儿就不该要。这是一点儿不错的。”

我听了这个悲惨的故事,吓了一跳,于是说,我想我还是喝点儿水吧。

“喏,你要知道,”堂倌一只眼闭着,另一只仍盯着透过玻璃杯的光亮,说道,“我们这儿的人可不许要了东西又都给剩下。这样做他们会生气的。不过,要是你愿意,我就替你喝了吧。我喝惯啦,习惯成自然嘛。要是我一仰脖子,一口喝下去,我想不会出毛病的。要不要我替你喝呀?”

我回答说,只要他认为喝下去没事儿,他替我喝了,我是很感激的。当他真格地一仰脖子,一口把酒喝下去的时候,我得承认,我吓得不得了,生怕他也遭到那位可怜的托普索亚先生同样的命运,躺到地上,一命呜呼。但是,他喝下去,一点儿事儿都没有。相反,我觉得,一杯酒下肚,他倒更精神了。

“你这儿是什么呀?”他把叉子伸进我的盘子里,问道,“不是排骨吧?”

“是排骨。”我说。

“哎呀,太好啦!”他喊道,“我还只当那不是排骨呢。嘿,要想解这股酒劲儿,非得排骨不可!你说走运不走运!”

于是他一只手抓着骨头拿起一块排骨,另一只手抓起一只土豆,大嚼起来,他吃得津津有味,我看得满心欢喜。吃完那块排骨和土豆,又抓起一块排骨和一只土豆。等这份又吃完了,他给我端来一个布丁。他把布丁放在我面前之后,有好一会儿他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心神不定。

“馅儿饼味道怎么样?”他大梦初醒似的说。

“这是布丁。”我回答。

“布丁!”他惊呼道,“哦,天哪!还真是布丁哪!”他又凑近点儿看了看,“你不是说那是蛋奶布丁吧?”

“是蛋奶布丁,一点不错。”

“哟,还真是蛋奶布丁,”他说着便拿起一把汤勺,“我就是爱吃蛋奶布丁!你说运气好不好?来,小家伙,咱们赛一赛,看谁吃得多。”

当然是那个堂倌吃得多啦。我的茶匙怎敌得过他的汤勺,我的速度怎敌得过他的速度,我的胃口怎敌得过他的胃口呢?因此从吃头一口起,我就被远远抛在后面,后来简直望尘莫及了。我想,我从没见过吃布丁吃得这么香的人。布丁吃光了,他大笑起来,好像嘴里还在品着布丁的滋味似的。

我见他那样友善,那样平易近人,就趁这个机会向他索要信纸和笔墨,给佩戈蒂写信。他不仅立刻就把我要的东西取来,而且在我写的时候,他还好心好意地站在我身后,看着我写。见我把信写完,他便问我去哪里上学。

我说“去伦敦附近”,因为我知道的,只有这一点。

“哎呀!”他神情沮丧地说,“我真为这事儿难过。”

“为什么?”我问道。

“哦!天哪!那就是他们弄断一个小孩子的肋骨的学校呵——两根肋骨——那是个很小的孩子呢。我得说——让我想想看——你多大了?”

我告诉他,说我八岁多点,九岁不到。

“对,就是你这么大,”他说,“他们折断他头一根肋骨的时候,那孩子是八岁零六个月;他们折断他第二根肋骨的时候,那孩子是八岁零八个月,这一来那孩子就完啦。”

听说有这等凑巧的事,我无法向自己,也无法向那个堂倌掩饰我心中的不安,于是我便问那是怎么搞得。堂倌的回答并没有使我振作起精神来,因为他只说了三个可怕的字:“打断的!”

院子里响起了驿车的号角声,恰当其时岔开了我们的话头,我站起身,从口袋中掏出一个钱包,得意中夹杂着羞怯,吞吞吐吐地问,要不要我付什么钱。

“你用过一张信纸,”他回答说,“你买过一张信纸,对吗?”

我不记得我买过信纸。

“信纸很贵,”他说,“因为要纳税。三便士。除了堂倌的小费,再没别的啦。墨水不必提了,就算我赔上的。”

“请问——你要——我得——我应该——我该给堂倌多少钱才对呢?”我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

“要是我没有一个家,家里的孩子不出天花,”堂倌说道,“我就不要六个便士。要不是我养活着一个老娘,还养活着一个可爱的妹妹,”——说到这里,堂倌非常激动——“那我连一个子儿都不要。要是我有一份好差事,要是我在这儿待遇好,我不光不收你的钱,还要给你点儿表示一下心意呢。可是,我吃的是残羹剩饭,睡的是煤堆呀。”——说到这里,堂倌大哭起来。

我非常同情他的不幸,觉得任何少于九个便士的报酬简直可说是虐待和狠心了。因此我把三个锃亮的先令中的一个给了他,他很谦卑地、毕恭毕敬地接在手,紧接着就用拇指搓捻,试验真假。

有人扶我从车后上了驿车,我发现大家都认为那份饭菜是我独自个全吞下肚了,这可真叫我觉得有点儿难为情。我所以能发现这一点,是因为我听见凸形窗户里那个女人对管车的人说:“乔治,对那个孩子多操点心哪,恐怕他会涨破肚皮呢!”同时,又看见附近的女仆们都围过来,一边看着我,一边呲着牙笑,说我是个小怪物。我那位不幸的堂倌朋友,这会儿恢复了常态,精神勃勃,看到这种情况,不但不觉得难为情,反而厚着脸皮跟人们一齐起哄。如果说我对他有所怀疑,那么一半是由这件事引起的。不过,我相信,即使在当时,出于小孩子心地单纯的轻信,出于对年长者自然的依赖性(我看到小孩子过早地失去这种天性,代之以世故圆滑,就觉得难过),总的说来,我对他并没有不太信任的地方。

我得承认,车夫和管车的也无端地把我当笑料嘲弄,真是冤哉枉也,我听了很不受用。他们说,因为我坐在车后,车子前边轻了,后边重了;又说,我坐四轮马车旅行最为合适。关于我饭量大的这个莫须有的故事,也风言风语传到坐在车外的乘客中间,他们听了也乐得前仰后合。他们问我,在学校里是不是要顶哥儿俩或哥儿仨交饭费;是不是要特别签订合同,还是照常规办理;还问了别的一些诸如此类的可笑问题。更糟糕的是,我知道再吃饭的时候我就不能不顾面子再吃什么东西,吃上一顿清汤寡水的正餐以后,我就得整宿挨饿——因为匆忙之中我把点心篮子忘在客店里了。我的疑虑果然证实。停车进晚餐的时候,尽管我想吃得厉害,可怎么也鼓不起勇气吃上点儿,只好坐在火炉旁边,说我一点胃口都没有。然而,这只招来更多的嘲笑。一位满脸疙瘩肉、哑嗓子的绅士,说我像条大蟒蛇,一顿吃个够,半年不害饥,而他自己,一路上除了嘴对嘴喝酒的那当儿,不停地从饭盒里抓三明治往嘴里填。他说过我之后,又饱餐了一顿煮牛肉,结果打嘴现世的,起了一身风疹块儿。

我们下午三点从雅茅斯动身,预计次日上午八点左右到达伦敦。时值仲夏,夜晚凉爽宜人。车从一个村庄穿行而过的时候,我便想象农舍里是什么样子,人们都在做什么。男孩子们跟在车后奔跑,攀到车上,抓着车悠荡一会儿,这时候我就猜测,他们是不是也没有父亲,是不是在家里也不快活。这类事儿我想了很多,此外就是琢磨我们要去的那个地方——那个想起来就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方。有的时候,我记得,我不去想别的,只想家和佩戈蒂。要么就是模模糊糊地想,我咬摩德斯通先生那一口以前,是什么心情,那时我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但想来想去,茫无头绪,我咬他那一口好像是远古时代的事了。

后半夜不像前半夜舒服,天冷起来了。他们怕我从车上栽下去,叫我夹在两位绅士中间(满脸疙瘩肉的那位和另外一位),他俩打起盹儿来,把我挤得严严实实,差点儿把我憋死。有时,他们挤得我太厉害了,我忍不住要喊:“喂,劳驾,别挤啦!”因为我一喊就惊了他们的觉,他们可不喜欢我这样喊。我对面是个身穿皮斗篷的老太婆,浑身裹得严严实实,昏暗中看起来不像个女流之辈,倒像个干草垛。那女人带着一只篮子,半天没找到合心意的地方,后来见我腿短,干脆塞到我腿底下。这样一来,我连腿也没法儿伸了,而且篮子硌得我生疼,难受极了。只要我一动弹,篮子里的玻璃杯便碰得别的东西稀里哗啦响(玻璃碰撞,没法儿不响),老太婆就拿脚死命地踹我,嘴里还嘟哝着:“喂,别乱动!我知道你的骨头嫩着哪,硌不坏!”

太阳终于出来了,我的旅伴们睡得舒畅了一点。他们这一夜,鼾声如雷,嗝声不断,睡眠之困苦简直难以想象。太阳升高了,他们的觉睡得也轻了,于是一个一个地醒来。但人人都推说自己没有睡过,谁若说他睡了,他便怒不可遏。这种情况,我当时听了,感到诧异,即使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困惑不解。我不明白,在人类所有的弱点中,为什么我们最不甘心承认的弱点,竟是在车里睡觉这件事呢。

遥遥望去,伦敦真是个令人惊异的地方,我相信,我所喜爱的那些英雄们的惊心动魄的悲喜剧都在那儿扮演着或重新扮演着。在我的想象中,那儿比世界其他城市有更多的奇观、更多的罪恶。此时的感触,我就不必一一赘述了。我们渐渐接近伦敦,并按照原定时间抵达我们要去的白圣堂区一家客店。那家客店究竟是叫蓝牛,还是叫蓝猪,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是叫蓝什么来着,我们驿车后背上就画着它的招牌哪。

下车的时候,管车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在账房门口喊道:“这儿有人等着接一个从萨福克郡的布兰德斯通来的后生吗?后生登记的名字是摩德斯通。”

没人搭腔。

“请你再用考波菲尔这个名字问一问看,先生。”我从车上不知所措地望着车下说。

“有没有人等着接一个从萨福克郡布兰德斯通来的后生呀?他登记的名字是摩德斯通,也叫考波菲尔,有人来接没有?”管车的说,“我说,到底有没有啊?”

没有。没人来接。我焦急地向四周观望,只见旁边站着的人都对管车人的话置若罔闻。不过,我得把一个扎着绑腿套、瞎了一只眼的人作为一个例外除去,因为他出了个点子,说他们最好在我脖子上套个铜脖圈儿,把我拴在马棚里。

梯子拿来了,我跟着那个女人,也就是像干草垛的那个女人下了车:我是一直等到她把篮子拿开,才敢动弹的。这时车上的乘客都已走光,行李也很快搬走,早在搬行李之前,马就卸了套,拉走了。现在几个车夫把空车向后滚动,推到不挡路的地方。但这时候仍没有人来认领那个从萨福克郡的布兰德斯通来的、满身尘土的小后生。

我比鲁宾逊·克鲁索还要孤单,他虽孤单,却没人看着他,没人看见他的孤单。我怀着这种心情走进账房,值班账房先生招呼了我一下,我就转到柜台里面,坐在他们给行李过磅的磅秤上。我坐在那儿,看着那些大大小小的包裹、行李和一本本账簿,闻着马棚的气味(从那时起,在我的记忆里,这种气味就跟那天早晨结下不解之缘),于是更大的忧虑成群结队,拥进我的脑海。假使没有人来领我,店里的人能准许我在那里待多久?他们是不是肯叫待到我把我那七个先令都花光了的时候呢?我可不可以晚上躺在那些木头槽子中的一个里,伴着行李睡觉,早晨在院子里水龙头那儿洗脸呢?还是他们夜里得把我赶出去,第二天账房开了门,再叫我回来,等人认领呢?假使那并非一时疏忽造成的错误,而是摩德斯通先生的预谋,以便把我摆脱掉,那我该怎么办?即使他们让我待在这里,直到我花完那七个先令,当我开始挨饿时,就不能指望再待下去了。那样显然会给顾客们带来不便和不快,说不定还要连累那个蓝什么客店的店家,跟着冒出丧葬费的危险呢。假使我立刻动身,设法走回家去,我怎能找得到回家的路呢?怎能指望走那么远呢?即便到得了家,我能保证,除了佩戈蒂,别人肯收留我吗?即便我寻得见最近的主管当局,要求投军当个大兵或水手,我这小小年纪,矮矮的个子,他们十之八九是不会接纳我的。这些想法,还有一百种类似的想法,使我忧思惊恐,弄得我火烧火燎,头晕目眩。正当我心焦到极点的时候,一个人走进来,跟账房先生附耳说了几句,账房先生立即把我从磅秤上拽下来,推到那人身边,仿佛我已经被秤过,买妥,交过货,付过钱了。

我和那个新相识手拉手走出账房,我一边走,一边偷看他一眼。只见那人很年轻,瘦削,苍白,双颊深陷,下巴颏同摩德斯通先生的一般黑。但他们的相似之处到此为止,因为他剃掉了胡子,他的头发不是油光锃亮,而是晦涩无光。他身穿一套黑衣服,那身衣服也是晦涩无光,袖子和裤腿都很短。他还系着一条白色领巾,但也并不过于清洁。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我都不认为那是他身上穿戴的唯一的麻制品,但他所显示出来的,或叫人能想到的麻制品,却仅仅是那条领巾。

“你就是新来的那个学生吧?”他说道。

“是的,先生。”我说。

我只是想当然随口应答,其实心里没底儿。

“我是塞勒姆学堂的教师。”他说道。

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连忙鞠了个躬。我不好意思向一位教师和学者提像我的箱子那样平凡的小事,因此我们从院子走出一段路后,我才厚着脸皮提起这回事。我谦恭委婉地向他说明,这只箱子或许今后还用得着。于是我们又返回去,他告诉账房,下午他差脚夫来取。

“对不起,先生,”当我们又走了先前那么远的时候,我说道,“那地方远吗?”

“离布莱克黑斯不远。”他说道。

“那地方远吗,先生?”我怯生生地说。

“不近,”他说,“得走六英里哪。咱们得坐驿车去。”

我已疲劳不堪,浑身无力,再让我支撑着赶六英里路,实在受不了。我鼓足了勇气对他说,我已经一整夜没吃东西了,假如他能允许我买点吃的,我将非常感激。他听了好像很惊奇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停住脚步,看了我一眼——考虑了一会儿,然后说他要去看望住在附近的一位老人,我最好买上点面包或别的我爱吃的、合乎卫生的东西,拿到那位老太太家里吃。在那里我们还能得到点牛奶。

于是我们找到一家面包店,隔着橱窗向里张望,我要买这,要买那,点了一大堆,他都说吃了肝火旺盛,一一否决了。最后我们决定买了一块小巧精致的黑面包,只花了三便士。然后,又在一家食品杂货店里买了一个鸡蛋和一片儿不肥也不瘦的咸猪肉。这样,我那第二个亮锃锃的先令找回来的零头,还剩下很多,因此我觉得,伦敦倒是个买东西很便宜的地方。我们把这几样吃的东西带好以后,继续往前走。耳边人声鼎沸,车马喧嚣,我本已身困神疲,现在则头昏脑胀得不可名状了。我们过了一座桥,那毫无疑问是伦敦桥(一点不错,我记得他告诉过我,说那就是伦敦桥,不过我当时半睡半醒,没有留意),一直走到一个穷苦人家的房前。从房子外表和大门上方一块刻石的铭文来看,我断定那是一所贫民救济院,因为石上刻着:此房为二十五位贫寒之家妇女兴建。

塞勒姆学堂的那位教师,从一排小黑门中间把一扇门的门闩拔掉。那些小黑门看上去一模一样,每扇门旁边有一个菱形小玻璃窗,门上方也有一个菱形小玻璃窗。我们走进这些年老而贫穷的妇女之一的家,只见这家的老妇人正在吹火,要把一口小汤锅烧开。她正跪在地上拿吹火筒吹着,见教师走进去,便停下来说了一句什么,我听着好像是“我的小查理!”但是她看见我也进来,就站了起来,搓着手,慌里慌张地行了个半屈膝礼。

“请给这位少爷热一热早餐,行吗?”塞勒姆学堂那位教师说。

“行不行?”那个老太婆说,“当然行,那有什么不行的?”

“菲毕特森太太今儿怎么样?”教师一边问,一边向坐在壁炉前一把大椅子上的另一个老太婆望去。只见那个老太婆身上里三层外三层地穿了那么多,我当时没把她错当成一堆衣服坐上去,直到现在我还觉得万幸。

“啊,她今儿不好,”头一个老太婆说,“她的病又加重了。万一炉子里的火熄灭了,我笃定相信,她也就玩儿完啦,再也活不过来了。”

他们两个都往那个老太婆那儿瞧,我也跟着往那儿瞧。虽然那天很暖和,她好像一心一意只想烤火。在我看来,她连火上的汤锅都有些妒忌。现在想来我深信不疑,她眼睁睁看着我硬逼着那炉火为我服务,给我煮鸡蛋,烤咸肉,她愤愤不平。因为,在这种烹饪正在进行而又没人看着的时候,有一次,我那双惺忪的睡眼看见她对着我晃了晃拳头。阳光从小窗户射进来,但是她和那把大椅子都背对阳光,她把炉火屏蔽住,好像她尽心竭力在使炉火保持温暖,而不是炉火使她保持温暖似的,而且以极不信赖的态度望着炉火。我的早饭做完了,她见火空出来,非常高兴,因而大笑一声——我得说,她那一声笑,非常难听。

我坐下来享用我的黑面包、我的鸡蛋、我的咸肉,还有一盘牛奶,吃了一顿很可口的饭。我正吃得津津有味,头一个老太婆对那个教师说:“你的笛子带来没有?”

“带来啦。”他说。

“你吹一吹我听听吧。”那个老太婆哄着他说,“吹一吹吧。”

教师听了这话,把手伸进衣襟下面,掏出他那支分作三段的笛子,把三段拧到一块儿,立刻开始吹起来。经过多年考虑,我至今依然认为,世界上再不会有比他吹得更糟糕的人了。他吹出的声音,凄凄惨惨凄凄,我有生以来所听过的声音里,无论是天籁,或是人间宫商,都不曾有那般哀怨、悲凉。我不知道他吹的是什么曲调——我怀疑他的吹奏中究竟有无曲调之说——但是他吹得那样凄婉,它先使我想到我所有的悲愁,不由得潸然泪下,继而倒了我的胃口,最后是困得要命,连眼睛都睁不开了。现在回忆起当时的光景,我的眼睛又闭上,脑袋又摇晃起来。那间小屋和墙角里那个敞开着的小柜子,那把方背椅子,那道通往楼上有棱有角的窄小楼梯,还有摆在壁炉搁板上的那三根孔雀翎子(我记得,进门伊始我就曾想过,假如那只孔雀知道它的华丽羽毛命中注定落到这步田地,不知会作何感想),又一齐从我眼前消失,我又摇晃着脑袋,打起盹来。笛声听不见了,耳际却响起辚辚车轮声,我又踏上旅途。驿车猛然颠簸了一下,笛声又回到我耳朵里,塞勒姆学堂的教师交叠着腿坐在那里,呜呜咽咽吹着笛子,而这家的那个老太婆则笑眯眯地在一旁聆听。但接着老太婆消失了,他也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了,笛声没有了,教师没有了,塞勒姆学堂没有了,连大卫·考波菲尔也没有了,只剩下沉沉的酣睡。

我想,我好像梦见,他正呜呜咽咽吹着笛子,那个老太婆听得兴高采烈,一步一步蹭到他跟前,俯身在椅背上,亲切地抱住他的脖子挤了一下,同时他的笛声也就停了一下。我记不清是在这时还是随后,我进入半睡半醒状态,因为,当他又吹起来的时候——他曾停奏过,这是确有其事——我看见并且听见那个老太婆问菲毕特森太太美不美(指笛声而言)来着。菲毕特森太太回答说:“唉,唉,美!”并且朝着火炉点头:我相信,她把演奏的功劳全都归之于炉火了。

我这一个盹儿好像打了很长时间,这期间塞勒姆学堂那位教师已把笛子拧开,分成三段,像先前一样收好,然后叫醒我带我出去。我们发现驿车近在咫尺,于是便爬上车顶。但是我仍困得厉害,当我们中途停车又让别人搭乘的时候,他们把我弄到车厢里。那儿没有乘客,我便呼呼大睡起来。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驿车正在绿叶扶疏的山坡上爬行。不一会儿,车停了,我们到达了目的地。

没走几步,我们——教师和我——就到了塞勒姆学堂跟前。只见一道高高的砖墙将它团团围住,看上去沉闷压抑。墙内有一扇门,门上方挂着的匾额上题着“塞勒姆学堂”几个大字。我们拉门铃的时候,一张阴沉的脸从门上小格子窗后面向外张望,门一开,我就发现那张脸归一个大胖子所有,那人脖子粗得像公牛,装着一条木头假腿,额角突出,头上一圈儿齐耳短发。

“这就是那个新生。”教师说。

安着假腿的那个人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这没费多大工夫,因为我本来也就没有多大——然后锁住我们身后的门,拔出钥匙来。我们正往郁郁苍苍的几棵大树中间的那座房子走去,他忽然喊叫起我的带路人来。

“喂!”

我们回头看去,只见他站立在他住的一间小屋门口,手里提着一双靴子。

“喂!梅尔先生,修鞋匠在你不在的时候来过了,”他说,“他说这双靴子他再也没法修补了。他说靴子原来的皮子丁点儿不剩了,他奇怪你怎么还拿给他去补呢。”

说着这话,他把靴子朝梅尔先生扔过来,梅尔先生向后倒退了几步,将靴子拾起来。我们继续往前走着,他不住打量着那双靴子(恐怕他这时很伤心),这会儿我才第一次注意到,他脚上穿的那双鞋破得更不像样子,不能再穿了,袜子上有一个地方像花蕾似的绽开了花。

塞勒姆学堂是一座砖结构建筑物,两边有耳房,外表光秃秃,没有任何装饰。房子周围一片寂静,于是我对梅尔先生说,我想学生大概都出去了。梅尔先生对我连现在是假期都不知道,颇感诧异。于是,我们一边往前走着,他一边向我解释:学生们都各自在自己家里。克里克尔校长跟夫人和小姐在海滨度假。我在假期被送进学堂,是对我不良行为的一种惩罚。

他把我带进了教室,我愣愣地看着它,如此冷清荒漠的地方我还从没见过。直到现在,那间凄凉的教室仍历历在目。那是一个长条形的屋子,摆着三长溜课桌,六长溜凳子,四面墙壁上钉满挂帽子和石板用的木橛子。抄写本和练习簿的碎片儿,遍布肮脏的地板。有几个用这类碎片儿做成的蚕房,胡乱扔在课桌上。两只可怜的小白鼠,被它们的主人抛弃,在一座用硬纸板和铁丝做成的臭气熏天的城堡里跑上跑下,瞪着红眼睛,跑遍每个角落寻找任何可吃的东西。一只鸟儿,被关在一个比它本身稍大一点儿的笼子里,时时在二英寸高的栖木上跳上跳下,发出一种可悲的声响。但那既非婉转歌唱,也非啁啾鸣叫。那屋子里散发着一种不保养人的怪味儿,像发霉的灯芯绒裤子,像捂坏了的苹果,像腐烂的书籍。假如这座房子从建造之日起就没盖屋顶,一年四季天上下的是墨水雨,降的是墨水雪,落的是墨水冰雹,刮的是墨水风,这间房子里也不至于溅有比现在更多的墨水。

梅尔先生扔下我,提着他那双没法修补的靴子上楼去了。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屋子另一端,一路上观察着这一切。我突然看见课桌上平放着一块硬纸板,上面用清秀的字体写着:“当心他。他咬人。”

我立刻爬上课桌,疑心桌子底下有一条大狗。但是我虽然用慌张的眼睛到处看,但怎么也看不见它。我还在四下张望着,梅尔先生回来了,他问我在桌子上干什么。

“请原谅,先生,”我说道,“对不起,我在找那条狗呢。”

“狗?”他说道,“什么狗?”

“那不是一条狗吗,先生?”

“什么是一条狗?”

“要当心的那个东西呀,先生,那个会咬人的?”

“不,考波菲尔,”他严肃地说,“那不是一条狗。那是一个学生。人家给我的指示,考波菲尔,要我把那个牌子挂在你的脊背上。一开始就对你这样,我感到很难过,可我非得这样做不可。”

他一边说着,扶我下了课桌,把那个牌子像背囊似的捆在我的肩上。专为此目的而做的那个牌子,做得倒也平贴。后来我无论走到哪里,背上背着牌子,心里才踏实。

任何人都难以想象我为了那块牌子受的那份罪。不管人们看得见还是看不见,我总觉得有人在背后瞧牌子上的字。即便转过身去,看不见人,也还不放心。因为不管我的脊背朝哪儿,总觉得那儿有人。那个安假腿的凶狠的家伙更增加了我的苦恼。他大权在握,只要他在房门口一看见我脊背靠在树上,或墙上,或背向房子,他就扯开洪亮的嗓门儿吆喝:“喂,你这个小家伙!你这个考波菲尔!把你的牌子亮在明处,要不,我可去报告了。”运动场是个铺着石子的光秃秃的院子,房子背后的厨房、伙房等都通向这个运动场。我奉命每天早晨到那里去散步。我知道,佣人们瞧见了那块牌子,送肉的瞧见了那块牌子,送面包的瞧见了那块牌子。总而言之,凡在这个学堂出出进进的人,都瞧见了这个牌子,都知道得当心我,因为我咬人。我记得,当时连我自己都怕起自己来了,认为我确实是个咬人的小野人。

这个运动场里有一扇旧门,学生们都喜欢把名字刻在这扇门上,且积久成习。门上斑斑驳驳,布满这种题铭。我很害怕假期结束后学生们都回到学堂里来。因此,当我念到刻在门上的每一个名字时,就不禁问自己,他若念到牌子上的“当心他!他咬人!”几个字,会是什么态度?会是什么口气?有一个学生——叫什么詹·斯蒂尔福思来着——他把他的名字刻得很深,刻过多遍,我就想象,他一定会大声念牌子上的字,念完顺手扯我的头发。还有另外一个学生,一个叫汤米·特拉德尔斯的,我恐怕他会拿那个牌子开我的玩笑,装出一副怕我怕得要命的样子。第三个名叫乔治·登普尔,我看见他的名字就想,他一定会拉腔作调地念牌子上那几个字。我这个羞于见人的小家伙,一直望着那扇门,直到那些名字的主人们——听梅尔先生说,当时学堂里共有四十五个学生——好像异口同声地表示不屑与我为伍,各自以独特的方式喊道:“当心他!他咬人!”

面对着那些课桌和长凳的时候,我也是这样想。我上床去睡觉的路上或躺在床上,偷眼看一下那些林立的空床位时,也会这样想。我记得,我一夜复一夜地梦见,我像从前那样和母亲在一起,或去佩戈蒂先生家参加宴会,或坐在车厢外的座位上乘驿车旅行,或又跟那位身世悲惨的堂倌朋友在一起吃饭,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我都引起人们惊叫和注目,因为他们发现我只穿着一件小睡衣,而且脊背上挂着一块牌子。

生活单调无味,时刻忧心忡忡,唯恐新学期开始,二者带来的苦恼简直难以忍受!每天梅尔先生叫我做很多的功课,但是因为没有摩德斯通先生和摩德斯通小姐在跟前,这些功课我都做出来了,而且做得不错,没有丢人现眼。在做功课之前和做完功课之后,我都到运动场上散步——当然,如上所述,是在安假腿的那家伙的监视之下。那座潮湿的房子,院子里长满青苔、裂了缝儿的石板,一只漏水的旧水桶,几棵苍郁的老树——树干失去了本色,雨天比别的树滴得雨水多,而晴天却蒸发得少——当我回想往事的时候,这一切又历历呈现在眼前。一点钟,我和梅尔先生一起在那间空空荡荡的饭厅的一端进餐,饭厅里摆满松木桌子,散发着油腻的气味。随后,我们接着做功课,直到吃茶点的时候。梅尔先生喝茶用的是一只蓝茶杯,我则用一个锡罐子喝。我当时发现,天天从早晨直到晚上七八点钟,梅尔先生都趴在教室里他自己那张桌子上,跟笔、墨、尺、簿子和纸张打交道,把整个半年的账目一笔一笔结算出来。晚上工作完毕,收拾停当,他就拿出笛子呜呜咽咽吹起来,吹到后来,竟使我觉得他会把他自己渐渐从笛子顶端吹孔吹进去,然后从出音孔吹出来。

现在眼前又出现了这样的画面:瘦小的我,用手支着脑袋坐在灯光昏暗的教室里,一面听着梅尔先生哀怨凄凉的笛声,一面背诵明天的功课。眼前又出现了这样的画面:我合起书来,依然听着梅尔先生那哀怨凄凉的笛声,想到过去家里的情况,想到雅茅斯海滩上的风,于是觉得非常凄凉,非常孤独。眼前又出现了这样的画面: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到楼上冷清清的房间去睡觉,我坐在床沿儿上,一边哭着一边想象佩戈蒂来安慰我。眼前又出现了这样的画面:早晨下楼的时候,我穿过楼梯窗户一道可怕的长豁口,望着悬在另一座房子的房顶上插着风信标的校钟,深恐钟声一响会把詹·斯蒂尔福思及那一伙学生招到教室里来。而我心里最怕的,是那个安假腿的人把栅栏门上那把锈蚀的锁打开,把可怕的克里克尔先生放进来。在所有上述情况下,我不能认为我就是个十分危险的人物,但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我都得背着向人示警的那块牌子。

梅尔先生从来不同我多说话,但他也从来不苛待我。我想,我们已经结成无言之交了。有件事我忘记提啦,他有时候自言自语,冷笑,握拳,咬牙切齿和扯自己的头发,叫人莫名其妙是怎么回事。他的这些特征起初使我吃惊,不过不久我也就看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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