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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廉能第一于成龙(2)

清廉知县成名吏 破败罗城改旧观

富家出身的于成龙,刚一做官,就面临了人生的最大困境。先被分配到最偏远的广西省,又被分配到最荒凉的罗城县。本人饱尝病痛,仆人闹事回家,于成龙就是在这种艰难的条件下开始了自己的廉吏能吏之路。他在罗城工作了七年,不仅保住了性命,还做出了巨大的政绩,获得了百姓的爱戴和上级的赏识。最后在官吏考核中被举为“卓异”,成为清初官场上一位基层“名吏”。后人评价说,于成龙“一生得力在罗城”,正是异常艰苦的罗城环境,造就了于成龙的卓绝品格。

大病消磨了英雄气

于成龙一行六人,在稷山县告别了武祗遹,继续沿驿路南行。长途跋涉,鞍马劳顿,气候变化,水土不服,这一路果然走得十分辛苦。走到号称“湘西南门户”,即今永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冷水滩时,眼看就要进入两广地面了,于成龙却身染重病,痛苦不堪。这是他出仕途中的第一场大磨难。

仆人们在冷水滩求医问药自然不必说了,于成龙的病体却没有好转迹象。他是个倔强的人,不愿意耽误行程,就拖着病体,继续往前走。离了冷水滩,很快就进入广西省。当时广西省会在“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府,于成龙要到那里拜见广西巡抚和其他省级官员,办理报到手续,并确定自己的任所。他拖着病体去报到,布政使、按察使等长官们看见他的样子,都咋舌不已。长官们便奉劝于成龙不要急着赴任,就在条件较好的桂林城里暂住一些时日,把病养好了再说。

于成龙生性倔强,谢绝了长官们的好意,执意要带病赴任。长官们只好随他的意,把他分配到柳州府罗城县。在广西省里头,罗城县属于极偏远极恶劣的地方,顺治十六年(1659年)才纳入清朝版图,派了两任知县,死了一个,跑了一个,现在县里头还是无政府状态。这个分配对于成龙来说,无疑又是一次沉重打击。他后来回忆说:“抱疴之人,至是胆落。往日豪气,何从得来?”

本来他就是仗着一点英雄豪气,才硬着头皮来广西上任的。老天爷好像在故意刁难他:“你不是有豪气吗?到罗城去试试豪气!”这一通“杀威棒”,打得于成龙心惊胆寒,但事情还没有完。于成龙办完省里的手续,继续赶路,前往管辖罗城县的柳州府,那里是唐朝时候山西老乡柳宗元曾经担任过刺史的地方。于成龙有一道上任手续要在柳州办。柳州盛产好棺材,民间一向有“生在苏州,穿在杭州,吃在广州,死在柳州”的俗语。赶往柳州的路上,于成龙病情加重,几乎到了死亡的边缘,好像就是奔着柳州的棺材去的。但他被病痛折磨了好久,却又活过来了。用于成龙自己的话说是因为“苦孽未尽不速死”,他把生病理解为前世恶业的报应,因为恶业太多,报应未完,所以不能马上就死。这种观念,也许带给他很多精神安慰。到达柳州后,他的病情有了好转。

罗城县遍地荒草

在柳州办理完赴任手续,接下来就要赶往目的地罗城县了。这种偏远地区,官方修建的驿道驿站不太完善,于成龙一行人只能凭着大概的方向,一边走一边问,越走越艰难。进入融县地面,听说融县的沙巩与罗城接壤,于是又找路赶到沙巩。到了沙巩,仍是无路可循,不知道罗城在什么方向。

这时候,于成龙遇见一位“许乡老”。于成龙向许乡老仔细盘问,方才知道对面的大山就是罗城县境。主仆六人费尽力气爬上山顶,向罗城境内眺望。这一刹那,倔强的于成龙彻底后悔了。王吉人的忠告忽然涌上了心头,再也挥之不去。

罗城县境内大小山峦起伏林立,看上去像营阵一样。满目都是茂密的蒿草,看不见人行的道路。用于成龙自己的话说是:“山如剑排,水如汤沸。”主仆六人应该是放声大哭了一场吧。于成龙在《治罗自纪》中写道:“哀哉!此何地也!胡为乎来哉?悔无及矣!”

这时候掉转马头回去,已来不及了。弃官逃走,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于成龙想,罗城边界可能真的人烟稀少,到了县城附近,应该会繁华一些吧?不如就进去看看。一路斩草而行,终于在顺治十八年(1661年)八月二十日抵达罗城县城。用于成龙后来的话说是“可怜黄茅,直抵城下”。从边界到县城,都是一样的荒芜。

这是一座规模不大的城池,周长二里有余。(《清史稿》言当时罗城并无城郭廨舍,《读史方舆纪要》则记载了罗城城池的规模,笔者从后者。)进城之后,也是一片狼藉,房屋虽然有不少,但十室九空,残破不堪。数了数,住在城里的只有六户人家,全都是走不了的老弱病残。

一行人灰心丧气地寻找住宿地。终于,眼前一亮,看见了一座关帝庙。啊,这也是咱山西老乡啊!关老爷是山西解州人,从宋朝以后一直受到朝野各处的崇拜,明清时代崇拜更甚,到处都建有关帝庙。又是“他乡遇故知”,不如就先住到关老爷家里吧。关老爷的部将周仓,据说是山西平陆人,也是老乡,仆人们就把于成龙的床铺安置到周仓神像的背后。于成龙是有信仰的,到此免不了向关老爷和周仓上三炷香,拜上几拜,请求支持保护。

住了一宿,第二天一早到县衙上任。这座可怜的县衙是前任知县修建的,简陋得如同农舍一般,周边都是茂密的竹林和杂草。没有大门、仪门、两墀,迎面就是茅草搭建的三间堂屋。东边一间是宾馆,西边一间是书办房,中间是审案办公的大堂。大堂背后有门,通向后院。后院也有三间草屋,是知县的宿舍,连围墙都没有。一些传记资料说,这座官衙好像处在原始森林,大白天都能看到老虎、猿猴等野生动物跑来跑去。北方人初到这种地方,还不被吓得半死?

罗城自从上一任知县逃走,一直处于无政府状态。但县衙里应该还有逃不走的本地衙役在看守,等待新任老爷。于成龙简单地办理了上任手续,让为数不多的几户罗城人知道新任知县于老爷到了。然后就着手料理自己的生活,把后院的三间草房修理修理,勉强住下。没有做饭的锅,就在城里找了一个破瓦罐,挖了个地灶,先凑合用着。

于成龙到此还是后悔不迭,不断发出哀叹:“哀哉!此一活地狱也!胡为乎来哉!”

心情不好,病势自然越发沉重。五个仆人一路辛苦跟来,本来想着除了工钱,到县里还能有些赚钱的机会,谁想到罗城像活地狱一般,不是人待的地方,大家自然也是满腹的怨言。

仆人们不死即逃

于成龙卧病在床,一躺就是一个多月。他虽然是老爷,到此时也只得饱看仆人的冷脸。仆人们对于成龙的照料还算周到,只是都没有好心情好脸色,成天落泪想家。一个多月后,于成龙病情好转,逐渐恢复了健康,用他的话说是“无如罪孽未尽,死而不死”。但五个仆人却又病倒了,一个个面黄肌瘦,如同寺庙壁画上的饿鬼。不久就病死了一个,其他几个越发地惊恐不安。

到了康熙元年(1662年)正月,仆人们开始闹情绪,要求于成龙放他们回家。于成龙想了想,自己运气太差,流落到这么个鬼地方当官,仆人们有什么罪过,凭什么要连累他们呢?不如就放他们逃生去吧。这时候,有一个名叫苏朝卿的仆人义正词严地表示:“若今生当死于此,回去亦不得活。弃主人流落他乡,要他们何用哉!”

于是,苏朝卿就留下来伺候于成龙,其他三人领了些盘缠,急急地逃回家乡去了。

这时候,于成龙再一次后悔了。只有一主一仆,在罗城县实在是没法生活,更不要说好好当官治民了。他向上级写了一封公文,请示道:“边荒久反之地,一官一仆,难以理事,乞赐生归。”意思是你放我们活着回家吧。上级没有答复,估计是置之一笑,让于成龙“既来之,则安之”,就老老实实地在罗城待着吧!

三名仆人历尽千辛万苦回到山西永宁,向少爷于廷翼汇报了罗城的情况。廷翼也真是孝顺,又花钱雇了四名仆人,让他们到罗城伺候于成龙。这四名仆人走了几千里路赶到罗城,没几天就病死了三个,剩了一个也发疯了,成天狂呼乱叫,闹着要回家。这可把于成龙难住了,病仆一个人是走不回家的,需要让苏朝卿陪着走,但苏朝卿走了,自己一个人可怎么办?于成龙征询苏朝卿的意见,苏朝卿以前说过大话,这时候其实也早就想家了,恨不得马上就飞回去。

于成龙长叹了一声,发放盘缠,让苏朝卿带着病仆回山西去,只把自己一个人留在了罗城。

这时候的于成龙,真是可怜到了极点,无奈到了极点。白天,要自己洗衣,自己煮饭,为了方便,经常只吃一顿饭,闲了才吃两顿。晚上睡觉时,为了防备盗贼和野兽袭击,头下枕一口刀,床前插两支枪。也许嘴里还要念一点观音弥陀、《太上感应篇》,请神灵多多保佑吧!这哪里像是在做官做老爷,简直就是中国版的“鲁滨孙”了。

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兵法又说“置之死地而后生”。命运把人到中年的于成龙抛弃在这么一个随时都会死亡的绝地之中,同时也把他放在了“天下第一廉吏”的起跑线上。人生的道路,该往哪边走,就看于成龙的了。

立意修善,以回天意

身陷绝地以后,于成龙曾经到罗城的城隍庙里真诚祈祷,说自己平生没有做过一点亏心事,希望城隍老爷能保佑他平安离开罗城。而且,一向虔信宗教的于成龙,认为自己之所以赶上这么一个极坏的运气,都是前世的“恶业”,是遭到报应了。所以,他要“立意修善,以回天意”。而“立意修善”,就要从罗城的治理开始,就要从“爱民如子”开始。

在这种多民族杂居的边荒州县,“天朝大官”一般都采取“盛气凌人”的统治风格。也就是要端起官架子,拉起面孔,拍响惊堂木,让人充分感受到“天朝”的威严,产生恐惧的心理。这样的官,老百姓确实会感到害怕,同时也可能服从,但却会疏远他。等到时间久了,老百姓发现县太爷——这头“黔之驴”——并不是天上的神仙,他判断官司有时会糊涂,面对金钱有时会贪婪,面对百姓造反会吓得瑟瑟发抖。这样,那虚假的官威很快就会化成泡影。

于成龙是另外一套风格。他待在自己的破衙门里,不喜欢穿官服戴官帽,不喜欢摆官架子,成天不是烧火做饭,就是读书喝酒,很像一个普通的平民老头子。罗城县的老百姓有时到官衙里来欣赏这头外地来的“大熊猫”,于成龙便和颜悦色、比比画画地和老百姓聊天,和老百姓交朋友。于成龙说的是吕梁山里的永宁方言,百姓们说的是罗城县的民族语言,双方要充分沟通,还真是很困难。但凭借着手势、眼神、笑容,总算是能够做一点沟通。百姓们多多少少也能懂一点汉语,衙门里的差役也有懂民族语言的,时间久了,于成龙和百姓的沟通,也就没有大问题了。沟通好了,罗城县的公务慢慢也就容易办理了。

首先要解决治安问题

罗城县当时最主要的问题,是盗匪多,治安状况极差,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保障。熟读经史的于成龙,面对这个问题,自然是成竹在胸。他采取了一套“霹雳手段”,三下五除二,就做出了成效。于成龙运用的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保甲法”。这种制度,历代演变不同,我们这里只作一点简单介绍:将境内的平民百姓,按照居住地,编成一种准军事化组织,比如五家为一保,十家为一大保,或者几家为一保,几保为一甲等等。保有保长,甲有甲长,层层领导,层层管理。对外是防御盗匪,一有匪情,便鸣锣击鼓,大家拿起棍棒兵器,团结起来一起出击,就像民兵组织一样,让外来的盗匪不敢轻易进犯。对内是严格管理,保甲内的人员情况,保甲长要详细了解登记,百姓外出办事,也要汇报请假。如果有违法犯罪行为,保甲内各家各户要及时规劝、制止,无效则要向上举报,隐瞒犯罪事实不报的,事发后大家要“连坐”。在乱世,这是一种保障大家安全的必要手段。

于成龙是雷厉风行的人,对付违法犯罪绝不手软,所谓“治乱世用重典”,谁敢犯到于老爷手上,那就立即砍头示众。于成龙要求百姓平时不许携刀带枪,不许肆意械斗,通过几个案例警示,很快就执行下去了,良民百姓都愿意遵守于老爷的法令。

“保甲法”推行以后,社会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那些流窜作案的盗匪,渐渐就难藏踪迹。这时,我们不得不佩服老贡生于成龙先生,他居然是位侦破缉捕的高手,这些本事都是从哪里学来的?我想,历代的《循吏传》《良吏传》乃至《酷吏传》,他绝对是读得滚瓜烂熟。他在罗城县初试牛刀,带着为数不多的衙门差役,在各地保甲长的配合下,一宗一宗地破案,抓捕,审理,处决,示众。

没过多久,社会治安好了,政绩也做出来了。上级官府对他的行为表示赞赏,明确给他授权:大型盗案破获后,把人头解送到省里请功;小型盗案不用上报,自行处决便是。这就是他后来写的“大事杀了解省,小事即行处决”。

冒着风险平息外患

消弭了境内的盗匪,社会风气为之一转,老百姓也长出一口气。但罗城县还有外患,邻近的柳城县西乡镇,有一大股盗匪,实力雄厚,历代为盗,可能是少数民族部落。他们经常入侵罗城县,烧杀抢掠,机动性又很强,抢完了就立即出境。罗城县管不着他们,柳城县呢,本来就惹不起这帮人,再加上人家也没有在柳城作案,就更管不着人家。

于成龙是了解朝廷法令的,这样的事情,不是自己能管得了的,只好向上级汇报。上级官府呢,对这样的越境作案也很头疼,又不是公开举旗造反,另立为王,怎么能动用大兵征剿呢?如果只派少量的兵马去,明显打不过熟悉地形的本地人。盘算半天,只好装聋作哑,把于成龙的请示放在一边,让于成龙自己看着办。办好了是大家的功劳,办砸了是于成龙一人的罪过。

于成龙反复思量,如果不严厉打击这股境外盗匪,他们只怕会得寸进尺,其他盗匪也会学着榜样越境作案,让县官望而兴叹。罗城的老百姓这么服从自己的法令,这么配合自己的工作,成天盼望着过太平日子,自己怎么能不处理好这件事呢?问题的难点是,没有朝廷的命令,越境开战,即使大获全胜,回来也是死罪一条。明清时代是中央集权制政府,一切权力归朝廷,一切权力归皇帝,地方官是没有什么自主权的。如果地方官能够随便募兵打仗,那不就成了割据一方的藩镇和军阀了吗?

这个难题,似乎是老天爷在考验于成龙。你不是爱讲“天理良心”吗?这个时候你问问自己的“天理良心”,该不该打这一仗?于成龙终于有答案了:“杀头就杀头吧!奋不顾身,为广大百姓的安宁生活而捐躯,总强于患病死于烟瘴吧!自己这把老骨头,还能活几年呢?”

罗城百姓在多年的战乱中,本来就具备了一定的武装力量,家家藏有刀枪。这时候被于成龙组织起来,统一训练,准备进剿西乡。于成龙还杀牛盟誓,计算了一下被西乡盗匪残杀的百姓人数,要求大家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要和敌人一命抵一命,勇敢作战。为了保障进剿成功,于成龙还组织百姓修了一条通向柳城西乡的道路,让自己的民兵能够进退自如。

这场越境战争最后并没有真的打起来。于成龙的《治罗自纪》说:“渠魁俯首,乞恩讲和。”当时的情况是,于成龙练兵修路,声势浩大,柳城西乡的少数民族首领闻讯后害怕了,赶紧派人来讲和。他们愿意把以前从罗城掳掠的人口、牛只、财物尽数归还,从此再不侵犯。同时也希望罗城方面能够有所妥协,每年十月以“犒赏”的方式,送给他们一些牛只、布匹和美酒,这就叫“化干戈为玉帛”。这些条件,于成龙和罗城人民能够接受,双方就签订了协议。看样子,柳城西乡的盗匪也不是甘心做强盗,只是为生活所迫,目无王法,以掳掠维持生计而已。

于成龙虽然签订了协议,但态度仍然十分强硬,要求对方认真写下保证书,并找保人签字画押。表明,如果你们以后胆敢犯界,那我绝对会立即进兵征剿,赶尽杀绝。此后,罗城边界基本宁静,但小型摩擦仍时有发生,于成龙果然说到做到,对犯界者毫不手软。少数民族的人不怕死,但害怕剥皮,于成龙就以剥皮为手段,逐渐制服了这些部落,保障了罗城人民的安宁。

于成龙的这一政绩,也获得了上级官府的嘉奖。上级觉得于成龙办事果断,效果明显,真让领导省心,开始厌烦其他州县请示汇报、等待上级派兵的做法了。

对百姓是一副慈悲心肠

于成龙维持社会治安时用的是“霹雳手段”,似乎是杀人不眨眼,剥皮不心痛,活脱脱一个“酷吏”形象。这样的清官太厉害了,似乎不算是讲“天理良心”的。其实,于成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不得已而为之。用严厉手段打击了少数人,换来的是多数人的平安生活。他还有春风和煦的另一面,霹雳手段与慈悲心肠,在他身上是合而为一的。

平民百姓务农为本,只要社会治安好了,盗贼绝迹了,农业生产自然而然就逐渐恢复起来了。于成龙作为一县之长,有“春郊劝农”的职责,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视察指导农业生产。

每年春季,他征调几名瑶族差役,抬着一架竹滑竿,自己坐了下乡,到各地去察看。在田间劳作的百姓们看见县太爷来了,都跑过来围成一圈,拜伏于地,嘘寒问暖,非常热情。于成龙虽然没有种过稻子,但也是懂农业的,看谁家的田地经营得好,就表扬一番,给这家题一个匾,写一副对联,鼓励他们好好干。看谁家偷懒不耕种,就动员左邻右舍去好言劝告,恶言辱骂,总要把这家的人轰到地里干活去。于成龙是穷老爷,手里没钱赏人,就靠这些朴素的手段,奖勤罚懒,动员大家把生产搞好。不几年工夫,荒芜的罗城就变得“禾穗被野,牛羊满山”,大家都过上了温饱的生活,经济一天天地繁荣起来。

于成龙也很重视县城的建设。他号召百姓搬家到县城居住。谁家有乔迁之喜,他也会题个字,写个匾,写个对联,表彰鼓励一下。另外也组织百姓修缮城墙,疏浚护城河,让人住在城里有安全感。县城终于有了个县城的样子。后来几年,罗城县渐渐繁荣起来,于成龙又修建了学校,招收百姓子弟读书学文化,让他们参加科举考试。又修建了养济院,收养民间的孤寡老人。

于成龙还很注意和老百姓搞好官民关系。百姓家的婚丧大事,于成龙都尽量去参加,送一份薄礼,讨一杯水酒,一点儿也没有官老爷的大架子。他还借机劝导大家讲究礼仪,节俭办事,不要奢侈浪费。老百姓也都把于老爷当成是自己人,过上三天五天,就跑到县衙看望看望,帮助于老爷干干活,安慰安慰于老爷的乡愁。听说于老爷很久没有收到家信,了解不到家乡亲人的情况,大家就跟着一起难受,一起痛哭,好像自己也漂泊到了异乡。

阿爷不要火耗银

征收赋税,也是于成龙的主要工作。

当时官府的陋规很多。朝廷的政策本来是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但地方官俸禄微薄,不够花销。像于成龙这样的正七品官一年才四十五两银子,地方官府也没有什么活动经费,所以就形成了不成文的规定:以碎银熔铸银锭时有损耗等理由,征税时加收一笔数量不定的“火耗”银。征收赋税时,也常在砝码升斗上做手脚,尽量多收一点,充实自己的“小金库”。于成龙在这件事情上严肃认真,完全遵守朝廷法令,赋税不加收一丝一毫。为了防止差役暗中取利,于成龙都是坐在大堂上亲自征收,老百姓直接把银钱交到于成龙手里,于成龙则直接把收据写好发给百姓。称银称粮的砝码升斗,都以户部统一颁发的为准,绝不欺瞒百姓、伤害百姓利益。

罗城县的老百姓,哪里见过这么讲天理、有良心的官老爷?他们知道于成龙的生活十分清苦,心里十分过意不去,在缴纳钱粮时,常常会多带几个铜钱,顺手放到于成龙的桌案上。于成龙忙于公务,一开始并没有留心百姓们的小动作,后来发现了,便询问是怎么回事。罗城百姓不好意思地说:“阿爷不要‘火耗’钱,我们稍稍提供点柴米钱总可以吧!”

于成龙坚决不收,百姓们坚决要给,最后于成龙破例一次,只收了一壶酒的钱,算是让百姓们请客。当时于成龙每天喝一壶酒,价值四文,他可能就收了这四文钱。后来百姓们再拿钱来,于成龙是坚决不收了。

有一年于廷翼来罗城探父,百姓们知道了,心想,肯定是于老爷家里穷得过不下去了,所以才派人来取钱,急忙凑了一些钱送过来,非要于成龙收下。于成龙委婉地说:“我儿子一个人出门,带钱行路也不方便,还是拿回去奉养你们的父母吧。”

他和老百姓的关系,就处到了这个份上。于成龙后来总结道:“时法令太严,有犯必杀;情谊为重,婚娶丧祭民间之礼,一行无不达之隐。罗城之治,如斯而已。”

在这段话中拈出八个字,就是“法令太严,情谊为重”,换句话说,就是对犯罪分子像冬天一样寒冷,对平民百姓像春天一样温暖,对犯罪分子用霹雳手段,对平民百姓用慈悲心肠。“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封建官吏于成龙,就是这么一个超越时代的独特人物。他信奉的“天理良心”,在这里也得到了最好的阐释。

对胥吏毫不客气

罗城县生员严从龙控告县衙书吏胡安之欺诈百姓,并指责于成龙“养奸宿蠹”。

面对百姓的指责,于成龙既没有恼羞成怒,也没有包庇下属,而是用自责忏悔的态度,依法处理了此案,给了严从龙满意的答复。

他在批示中说:“如果不是你仗义执言,本县就会终身受到坏人的蒙蔽。本县去年到罗城上任,身边缺少能干的人才。只有胡安之周详安稳,谨慎勤劳,在众胥吏中鹤立鸡群,表现出色。本县因此信任他,把许多事情都交给他办。又见他办事认真,毫不苟且,矢勤矢慎,于是更加信任。没想到胡安之这些出色表现,原本就是要骗取本县信任的。先取得本县的信任,然后肆无忌惮地祸害百姓。本县读书多年,竟不能看透这个玄机,如果不是你来控告,至今还受蒙蔽……现在已秘密派人将胥吏胡安之拘押审办,特此通知你。”

这个案例的最终结果我们今天不得而知,到底是胡安之犯法,还是严从龙诬告,记载并不明确。在明清时代,衙门胥吏蒙骗长官、欺压百姓是常见现象,恶劣生员包揽词讼,挟制官府,也并不鲜见。谁是谁非在这个案例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于成龙的为官态度。自己有了错误,敢于承认改正,下属有了错误,也敢于严肃处理,并不包庇、维护官府面子。

豪门大族也要守法

在朝代更迭,中央政府统治力量薄弱时,地方上的豪强大户往往会拥兵自卫,自行号令。从积极方面讲,能够保一方平安,从消极方面讲,就会滥用私刑,形成一定的黑恶势力,削弱官府的统治。

罗城县当时普遍存在这种情况,经过于成龙的一番整治,地方治安好转,民间的各种力量都俯首帖耳,开始当太平百姓。但大户人家藐视国法,自行其是,仍然是社会上的一种隐患。这些人家号称“总戎”“侯伯”,都挂着朝廷的武职官衔,一向就比较强横。于成龙说:“今威令已行,民知礼仪,此曹不悛,终不可为治。”

不久,有一家黄姓大户,犯到了于成龙手里,被于成龙抓了典型。事情是这样的,黄大户家一个年轻的家僮,违反了家规,大户先将家僮打了个半死,然后让人押着送到县衙,说明违规缘由,要求于成龙做主,将家僮斩首正法。我们在看影视剧乃至小说时,常会遇到这样的情节。大户人家对待下人,最严厉的威胁就是绑起来送官法办,好像官府是他们家的。

于成龙自然不吃黄大户这一套:你把人都打得半死了,还送到我这里做什么?该不该斩首正法,岂是你这土豪劣绅能够做主的?他仔细审问,了解到家僮犯的只是轻微过失,按律最多杖责一顿,并不是死罪。黄大户私自用刑,却也犯了王法,不能不追究。

于成龙拍案而起:“你把家僮押送到官府,说明你懂得朝廷法律。但你擅自动刑,杖责家僮,却犯了‘藐视官法’的罪。”下令将黄大户责打三十棍。黄大户连忙磕头告罪,请求宽恕。最后打了没有不得而知,但此举无疑为罗城的广大穷人出了一口恶气,知道官府是讲天理讲法律的,并不是和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穿一条裤子,并不是不管穷百姓的死活。

体恤弱势的寡妇

关于寡妇的守节,现代人早就有了不同的看法,觉得不够人道,应该提倡寡妇再嫁。于成龙在这方面的主张比较矛盾,从传统道德伦理的角度讲,他支持寡妇守节,但从生活情感等方面讲,他又支持青年寡妇的自愿改嫁,并不是一个“老古板”。在封建时代,寡妇守节的积极意义是抚养孤儿,维护家产。某些不法之徒逼迫寡妇改嫁,目的也很简单,就是谋夺家产。寡妇是当时的弱势群体,需要家族、邻里乃至官府的保护照应。

罗城县发生了一宗小案子,寡妇沈宗氏的九岁儿子跑到邻居江峰青家里玩耍,挥拳打了江峰青七岁的儿子。事后,沈宗氏一面责打儿子,一面上门赔礼。但江峰青不依不饶,小题大做,非要告到官府,让沈宗氏赔偿他儿子的医药费。

这件事,本来就是沈宗氏理短,谁让你儿子打了人家儿子呢?适当赔偿少量医药费,也是说得过去的。但于成龙不这么看问题,他认为小孩打架,家长们各自管教孩子也就是了,江峰青这样大闹,分明是大男子仗势欺负寡妇,其心可诛。

他在判词中说:“江峰青所谓的延医调治,说白了就是讹诈医药费。沈宗氏是个寡妇,含辛茹苦,抚孤守节。你一个堂堂男子,做她的邻居,就应该尊敬她,佩服她,周济她的困难,原谅她的过失。你反而觉得孤儿寡母好欺负,你还有人心吗?本县是相信天道的,知道你将来免不了恶报,老婆孩子会沦落为寡妇孤儿。你儿子如果真的有伤,限三日内抬到县衙检验,由本县出钱给你儿子治伤,你不能再向沈家索要一丝半点;如果无伤,就从此了事,不许争论;如果再要胡搅蛮缠,强词夺理,本县就把你抓起来惩办,以此警告那些欺凌孤寡的恶徒。你不要觉得本县存心厚道,就以身试法。”

从这篇判词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于成龙的思想习惯,爱用因果报应观念来教育人。

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古时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般都是以父母之命为准的,婚姻的男女当事人并没有多少发言权。于成龙作为封建时代的官吏,按道理也应该尊重“父母之命”的习俗,但他却别出心裁,用自己的“天理良心”,成全了一对有情人。

事情是这样的:西门外居民冯汝棠,有个女儿名叫冯婉姑,美丽而多才,爱上了家里的塾师钱万青。两人情投意合,私通款曲,这在那个时代也算是出格的丑事。不过,钱万青是有情有义的人,正式托媒向冯家提亲,准备结成百年之好。这时候,城里头有个纨绔子弟吕豹变,看中了婉姑的美貌,他知道钱万青与婉姑私订终身,就买通冯家婢女,挑拨离间,为钱、冯二家制造矛盾。同时正式向冯汝棠提亲,聘礼下得很重。冯汝棠贪图吕家富贵,就答应了这门婚事,让吕家择吉迎娶。冯婉姑和父亲哭闹了几回,无济于事,只好上了吕家的花轿。在拜堂时,刚烈的冯婉姑拔出剪刀,刺中了吕豹变的喉部,然后趁乱跑到县衙告状。钱万青闻讯后,知道婉姑没有变心,也跑到县衙要求于成龙主持公道。吕豹变呢,匆匆包扎好伤口,也跑来告状。一宗案子,三家都想当原告,只有冯汝棠几头不是人。

于成龙问明案情缘由,决定为这对有情人做主,便写下一段极有趣的判词,原文如下:

关雎咏好逑之士,周礼重嫁娶之仪。男欢女悦,原属恒情;夫唱妇随,斯称良偶。钱万青誉擅雕龙,才雄倚马;冯婉姑吟工柳絮,夙号针神。初则情传素简,频来问字之书;继则梦隐巫山,竟做偷香之客。以西席之嘉宾,做东床之快婿,方谓情天不老,琴瑟欢偕。谁知孽海无边,风波突起。彼吕豹变者,本刁顽无耻,好色登徒。恃财势之通神,乃因缘而作合。婢女无知,中其狡计;冯父昏聩,竟听谗言。遂令彩凤而随鸦,乃使张冠而李戴。婉姑守贞不二,致死靡他。挥颈血以溅凶徒,志岂可夺?排众难而诉令长,智有难能。仍宜复尔前盟,偿尔素愿。月明三五,堪谐夙世之欢;花烛一只,永缔百年之好。冯汝棠贪富嫌贫,弃良即丑,利欲薰其良知,女儿竟为奇货。须知令长无私,本宜惩究。姑念缇萦泣请,暂免杖笞。吕豹变刁猾纨绔,市井淫徒,破人骨肉,败人伉俪,其情可诛,其罪难赦,应予杖责,儆彼冥顽。此判。

判决是钱万青与冯婉姑成婚,冯汝棠免究,吕豹变杖责。

由这篇判词,我们便可以知道,成天研习理学、讲究“天理良心”的封建官吏于成龙老夫子,并不是面目可憎的“卫道士”,而是一位通情达理、亲切可爱的仁厚长者。

一文钱巧断月饼案

判断官司,本来应该是在事实基础上,讲法律,讲道理,合理合法才行。但有的官司,事实已经完全搞不清,法律和道理也就没法讲。在这种情况下,于成龙也有自己很灵活的处理办法,让判决合乎天理人情,让大家都能够坦然接受。比如这宗月饼案。

罗城县有一家老字号“月中桂茶食店”,在广西省内颇有知名度,卖的主要是糕点类食品。中秋节来临的时候,他们便大量出售月饼。这种月饼五文钱一个,比于老爷每天喝的一壶酒都贵。有位钱老太太,带着三百文钱,到“月中桂茶食店”购买了六十个月饼。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当时店中顾客太多,店员孙小弟前后忙碌,失于检点,竟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了差错。孙小弟坚持认为,钱老太太还没有付钱,钱老太太则坚持说,自己已经把三百文钱交给孙小弟了。双方争吵起来,店内顾客和店外居民都跑过来看热闹,一时间聚集了几百人,乱哄哄无法收场。

罗城县城本来就很小,在县衙里的于成龙很快就得到了消息,带人赶了过去。他控制住现场秩序,仔细盘问了钱老太太和孙小弟,也询问了当时在现场的顾客和店员,大家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虽然只是三百文钱的小纠纷,但一时也把于老爷和现场所有人给难住了。

于成龙说:“钱氏老太太,年过六旬,一向老实厚道,似乎不至于为了三百文钱而起赖账之心。何况,她出门时确实带了三百文钱,现在钱袋子已经空了,可见她确实是付了钱。”店员孙小弟一听,急忙喊冤。于成龙接着又说:“月中桂是全省驰名的老字号,信誉良好,也绝不会因为三百文钱而欺负老太太。店员孙小弟,在月中桂工作八年,一向也是诚实可靠,更不会有诈财之事。看来,事实是这样的,钱老太太确实付了三百文钱,放在柜台上,而店中其他人乘乱顺手牵羊,偷了此钱,店员孙小弟并没有真正收到这笔钱。现在,如果让钱老太太再出三百文钱,未免太冤。如果让月中桂认了这三百文钱的损失,则怕开了先例,以后会造成店里更多的损失。”

于成龙看了看店里店外看热闹的几百人,笑着说:“我看来店内购物者有三百多人,大家学学古代的鲁仲连,做做好事,排解纠纷,一人出一文钱,凑够三百文,了结此事如何?”

这件官司的事实已经难以搞清,于成龙很灵活地使这件案子得到妥善处理。现场每个人出一文钱,实在算不上什么损失,反而算行了一善。于成龙这种做法,其实是照顾了钱老太太,也救了孙小弟。如果按合法合理的判法,应该双方各认一半,钱老太太再出一百五十文,另一半由店里承担,而店里肯定会让孙小弟来承担,甚至还会因为出错而解雇孙小弟。

于成龙的判法,其实就是要大家挺身而出,付出善意,保护弱者。

巡抚金光祖的“红人”

康熙二年(1663年)秋天,广西乡试,于成龙临时被调到省会桂林担任帘官。因为其特殊表现,获得了广西巡抚金光祖的青睐。

于成龙是小官穷官,到桂林去的时候,衣装陈旧,行李简单,只有一件皮套(羊皮被子或者大衣之类)。带了一位随从,也是又老又丑,和这位穷老爷相映成趣。平时待在罗城,倒没什么感觉,一到桂林,会见各地官员,就显出寒酸来了。因为乡试是省城里的一大盛事,官员们像串亲戚做贵客一样,穿上最好的衣服,带着最中意的仆从,处处都要摆阔气、出风头。于成龙对此倒是很想得开,满不在乎,我行我素。他的《偶吟》诗云:“石崇豪贵范丹贫,生后生前定有因。传语世间名利客,不如安命是高人。”

广西左布政使,俗称为“藩台”“藩司”的,名叫金光祖,是汉军旗人。这个人脾气暴躁,对待下属非常严厉,动不动就要粗口骂人。但他是广西省的行政长官,下级官员们只好低头忍受。于成龙呢,是性情刚烈的北方硬汉,也不肯让人。在考场工作的那些日子里,只有他敢和金光祖顶嘴,也因此挨了更多的骂。《治罗自纪》中的原话是:“时藩宪峻厉异常,辄欲诟詈属官。成龙心不平,居闱中屡以抗直,不少挫辱。”

但结果怎么样呢?于成龙不但没有因此得罪,反而引起了金光祖的重视。别的官员都是唯唯诺诺的,一副奴才相,反倒把于成龙衬托得鹤立鸡群。金光祖再一对照于成龙平时的政绩:哟!怪不得他敢顶撞我,原来他就是那位著名的“罗城令”啊!所谓“不打不相识”,两个人就惺惺相惜起来。

金光祖心态一变,眼光一变,再看于成龙就倍加可敬可爱。每天早晚,只要有了闲工夫,他就把于成龙请过来聊天,畅谈广西军政大事。于成龙原本一肚子学问,一肚子见识,这时候终于遇见了知音,也就大谈特谈,问啥说啥。把个金光祖听得心花怒放,请喝茶,请吃酒,这些在别的官员看来是“恩典”的好事,都陆续地降临到于成龙的头上。于成龙是个好酒之人,三杯过后,头脑发热,吹胡子瞪眼,谈起国家兴亡,民生疾苦,往往是义形于色,毫不顾忌。当时的官场上,哪里能见到这种率直的英才?

通过这次交往,罗城知县于成龙无疑成了广西左布政使金光祖跟前的“大红人”。不久,金光祖官升一级,担任广西巡抚,对于成龙当然是要格外照顾的。

按照朝廷的制度,布政使和巡抚,是没有权力直接调动提拔官员的。但可以通过变通的手法,临时调用于成龙代理别的官职,然后向朝廷汇报,请求批准。金光祖当然是想这么做的,他想把于成龙留在桂林,委以重任。但是,有人不答应啊!谁呢?罗城县的百姓,他们听说于成龙不回来了,就组织了很多人到桂林请愿,非要把于成龙请回罗城不可。结果,于成龙只好继续担任罗城知县。

《于清端公政书》中有一篇《对金抚台问地方事宜》,应该是当时谈话的文字记录。谈话时,金光祖还是广西左布政使,俗称“藩台”,不久后升任巡抚,就称为“抚台”了。这篇文章可能是事后的记录,所以称其为“金抚台”。笔者研读文章,感觉涉及内容重大而广泛,于成龙的回答相对简略一些,好多问题都只谈到处理原则,而没有提到具体解决方法,有些问题于成龙表示很为难,并没有办法解决,这都像是仓促之中的口头回答。金光祖是省级大员,平时关注的问题很多,于成龙只是偏僻地方的小小知县,对全省政务不一定有很全面的了解,只能从宏观原则上谈一谈。我们后人读史,既没必要求全责备,也没必要盲目称赞。对金光祖来说,于成龙的回答已经非常出色了,证明他绝不仅仅是个“知县”的水平。

后来,于成龙又向金光祖提出过很多重要建议,都得到了采纳和实施。最著名的建议是改革盐务,免除官府的销售任务,充分利用商业规律,减轻百姓的经济负担。金光祖又把这些建议向朝廷汇报,朝廷也采纳了其中一大部分。应该说,“七品芝麻官”于成龙通过口头和书面的议论,为当时的朝廷政治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有诗有酒不算苦

自从仆人们散去之后,于成龙在罗城的生活就显得极为艰苦。衙门里的公务,还有书吏差役帮办,个人的事务,比如做饭洗衣之类,就只有自己操劳了。于成龙小时候在家里当少爷,长大了当老爷,虽然不是生活在大富大贵之家,但也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享受惯了的人,而现在,一切都得从头学起。于成龙是相信命运的,他在罗城“立意修善,以回天意”,自己学着做家务,也算是惜福修行的一个法门。

不知道他四十五岁以前爱不爱喝酒,到了罗城之后,他每晚必须喝酒一壶。只买四文钱一壶的普通烧酒,大概也算是劣质的烧酒。手头钱紧的时候,每天就只喝半壶,反正是不能不喝的。南方气候湿热,于成龙每晚喝酒,应该有养生保健的目的,当然也是排遣愁闷的良方。他晚上喝酒时,不用下酒菜,连筷子也不用。拿出一本唐诗,一边念,一边喝。有时不念诗,自己拿纸笔写诗,边写边喝。有时候,想起了自己的身世、命运、故乡、亲人、朋友,忍不住悲从中来,就一边哭一边喝,喝到嘴里的,不知道是酒还是泪。

于成龙后来回忆,在罗城的生活是“天下有极苦之地,居之久而不为苦者”。罗城虽然贫穷破败,但山高皇帝远,无人管束,可以过得自由自在。自己吃粗食,穿破衣,想醉就醉,想哭就哭,上司看不见,百姓也不嫌。后来治理得法,条件改善,日子过得也好一些,和老百姓相处得如家人朋友一般,做一点好事,老百姓就会感恩戴德,有一点成绩,上级就会赞赏表扬。平时没有复杂的官场交往,过年过节不给上级送礼,上级知道他穷苦,也不会嫌弃。这种日子,倒也有一种特殊的乐趣。

第一次被举为“卓异”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因为政绩突出,被两广总督卢兴祖举为“卓异”,这是清代地方官员最为珍贵的荣誉和升官资本。

清代官吏考核的内容,分为操守、才能、政绩、年龄健康状况四个方面,简称为“守、才、政、年”。知府、知州、知县这些基层官员,还要考核其仓库是否亏空,赋税是否完成。这些内容,都不是凭空填写,而要根据相关的档案记录认真审查。

考核的成绩分为三等,一等为称职,二等为勤职,三等为供职。考核为一等的,还要“保举”。“保举”有比例,地方中下层官员大概是十五比一。“保举”被朝廷批准的,就称为“卓异”。

于成龙的操守和才能应该都不成问题,健康状况虽然不错,但年龄是偏大的。至于政绩,因为罗城是极穷苦的县,仓库、赋税方面,于成龙的完成情况可能不是最好的。所以,在知府、布政使、按察使这几层的“会核”中,给于成龙的评语并不是很高,没有将他列入“保举”名单。

任何严密的制度中,总免不了会加进人为的因素。于成龙的“会核”成绩不高,也有可能是某些官员对于成龙有偏见,故意压低了他的考语。而广西省的“一把手”巡抚金光祖,特别器重于成龙,在这件事情上动用了领导权威。他向布政使和按察使发脾气说:“如果你们不把于成龙保举上来,那我就用‘特疏’的方式向朝廷推荐他!”

布政使和按察使惹不起巡抚,只好重新撰写于成龙的考语,把他列为“一等保举”,向金光祖报上去。金光祖拿着名单,找两广总督卢兴祖商量“保举”的事,见面时免不了再向总督大人美言推荐一番。卢兴祖看着于成龙的考语,听着金光祖的汇报,忽然间就动了感情,深深地敬佩起这位信奉“天理良心”的基层小吏。他把考语中的“淡薄自甘”四个字郑重地用红笔圈了,向金光祖说:“广西省今年就只保举于成龙一个人吧!”

自己喜爱的人才终于有了出头之日,金光祖当然十分高兴。假如保举成功,于成龙被朝廷批准为“卓异”,那就可以进京“行取”,被提拔重用,前途无量。金光祖作为举荐者,也会和被荐者结下一层类似于师生或者派系的亲密关系。所以,金光祖干脆好人做到底,为于成龙准备下一笔进京“行取”的盘费银子。

根据《清史列传》,卢兴祖和金光祖为于成龙撰写的保举评语是:“罗城在深山之间,瑶玲顽悍。成龙洁己爱民,建学宫,创养济院,任事练达,堪列卓异。”

而《国朝先正事略》中的《于清端公事略》,将于成龙的罗城政绩评价为:“在罗城七年,招流亡,修学校,增陴浚隍,定昏丧之制。”

于成龙刚被举为“卓异”,就因为在罗城任职逾期,依法应当提拔,被朝廷任命为四川省重庆府合州知州,算是连升三级。到合州没有多久,又因为罗城的“卓异”资格,再升一级,被任命为湖广省黄州府同知。于成龙在罗城吃了七年的大苦,但回报也是极其丰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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