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千帆好笑地点点头,贝菲按着左胸口,神情肃穆:“当年我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就立下宏愿,以后要在四千一百米的高峰,套牢一个帅哥!”
凌千帆哑然失笑,那是Lawrence Miller和他太太在环游南美后,出版的第一本书《跨越安第斯山》的卷首语:你有没有体会过,在海拔四千一百米的高峰,听一个人说我爱你的滋味?
听起来很美,接到Lawrence Miller在巴西登记结婚后的电话时,他百感交集——祝贺的同时,未尝没有些艳羡、嫉妒。他们大学时一起开车环游全美,还打赌看将来谁能率先环游世界。当时他以为他赢定了,不为别的,只因为他远比Lawrence有钱,却没想到这两条腿的,走得比他四个轮子的要远得多。
贝菲羡慕得两眼直放绿光:“难怪PL Travel Press一下子就挑中我们做合作伙伴,原来你们俩老早就有奸情!我看《跨越安第斯山》的作者介绍上,Lawrence Miller还是个帅哥,真人怎么样?现在过去好多年了,有没有什么变化?”
她满脸花痴,凌千帆凉凉地丢下一句:“有,头上地中海,腰上游泳圈,最大的变化是现在还有一儿一女,你就省省口水吧。”
红砖青瓦的房子,碧草如茵的庭院,矮矮的一圈白色栅栏,再支起巨大的遮阳伞,男女老少肤色各异的三四十号人在庭院里吹吹打打,活脱脱一个联合国。贝菲不由庆幸自己只穿了件休闲T恤,她原来还准备找套正装以示尊重,因为带的衣服不多才作罢。再看看凌千帆,西装革履领带皮鞋,和参加派对的人颇不协调,凌千帆介绍Lawrence和她认识,Lawrence还会几句蹩脚的中文,来来回回说的不过是“凌的盆友”,连同凌字的咬字,也十分奇怪,像是发不清ling的音,一定要把li和n分开来念似的。她听着别扭,好久才反应过来,原来Lawrence说的是“Lynn”。
凌千帆和Lawrence闲聊两句,就示意贝菲跟他进屋,他钻进卫生间过了一阵才出来,贝菲险些要不认识他。只见他上身着切格瓦拉头像的T恤,下身是青黑牛仔短裤,头上还顶着粉红的长假发,两手套满骷髅头的铜饰,,贝菲瞠目结舌半天后才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你……你cos摇滚明星也不用这么夸张吧?”
凌千帆哈哈大笑,指指她身后,贝菲回头一看,像是书房,又像是画室,地上散落着画板画笔和色彩斑斓的画布,稀稀拉拉地摆着几个书架,唯一称得上整齐的是一人高的地方挂着的一排相框。第一张是个举着澡盆的孩童,“那是Lawrence小时候,”凌千帆笑着给她讲解,接下来有他的童年、少年、大学生涯……第七张是五人合影,背景光怪陆离,五个人装束妖冶,抱着吉他、贝斯等种种不同的乐器。凌千帆突然笑而不语,贝菲定睛一看,正中白手套宽边墨镜满头乱卷的节奏吉他手,正是刚刚在外面招呼过她的Lawrence,只是现在他多了圈络腮大胡子。再看看他左边,那个穿着深绿T恤花哨睡裤,头戴怪异礼帽、气质极为散漫不羁的帅哥,怎么看都有些眼熟,她心中闪过一个惊悚的念头——这人怎么这么像凌千帆呢?
如果说Lawrence的形象是令人惊诧的话,那么凌千帆的表现只能用颠覆两个字来形容了。
毕竟她以前对Lawrence只是敬仰居多,看到这样一个大神,居然顽劣如孩童,除了结婚生子的那一年闲下来记录他的南美之旅外,一直坚持徒步或单车骑行,真正的做到用双脚丈量每一寸土地,记录每一刻的风景、心情以及后来者可能需要的信息——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怎样的一种人生态度,她以前全不曾如此近距离接触过。虽然她的工作也在一段又一段的旅途中度过,却是第一次见到一个人,旅途即人生,人生即旅途,他的妻子,他的儿女,既是他的亲人,亦是他志同道合的朋友。
I'm always on road,他金发碧眼的妻子捧着肚子,开怀地冲着贝菲说。
她想象中的Lawrence不是这样的,她透过书本看到的Lawrence,更像是一个哲人,一个思想者。然而当他以摇滚青年的形象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又觉得——其实这样,又有什么不对呢?
似乎也很合情合理。
谁规定商人一定要稳重成熟,精明算计?Lawrence Miller首先是一个旅者,然后是一个作家,最后才是一个生意人。他执着于自己的兴趣,音乐和旅途,他热爱生活,是个忠实的丈夫,风趣的父亲,生活对于他而言,再圆满不过。
Miller太太问及贝菲的经历,贝菲觉得自己之前那些引以为傲的经历,在Miller夫妇面前都变得不值一提。她斟酌着词句介绍川藏线上跑马溜溜的康定,海子山广袤的牧场,雅鲁藏布江险峻的大峡谷。她自惭词句匮乏,Miller太太却颇感兴趣,抱怨肚子里的小天使来得不是时候,不然真想亲自掘探东方这片神秘的土地。
Miller太太和她聊着天,不时看看正在草坪中央摇摆歌唱的Lawrence,贝菲瞟过去,看到凌千帆正静静地坐在Lawrence身后,灵巧地拨弄着贝斯。Lawrence唱的是贝菲所钟爱的Buddy Holly,凌千帆在这嘈杂喧闹的气氛中显得格外清越沉静,不料Lawrence甫一唱完,他便扔下贝斯,在黑人乐手的伴奏下独舞了一曲踢踏。清晰明快的节奏中凌千帆却跳得鬼魅诱惑,还朝贝菲这边抛来两个媚眼,贝菲眼珠子险些掉下来,凌千帆跳完踢踏,又拉她去跟人学本地土著舞。或许是这样的气氛,或许是她早被凌千帆吓得丢了魂,她竟然被他牵着跳起来,步伐狂野,竟让她忘记身处何方……
回程时他又变成她原来所熟悉的凌千帆,举止沉稳,眉目清淡,若不是看到他额上的薄汗,她几乎要怀疑刚才的派对全是自己的幻觉。
“唱得怎么样?”凌千帆目不斜视地开着车,突然问出一句,语气淡淡的,看不出是认真抑或玩世不恭。
斜睨过去只看到他精致的侧脸,不知怎地她觉得那淡淡的问话里透着些许期待,这念头一闪而过,她旋即嬉皮笑脸地回道:“有我在北京的时候那天桥上面二胡大爷的水准!”
余光瞥到他微微地垂眸,片刻后他轻笑出声:“以前我和Lawrence,一个贝斯,一个节奏,经常打架争做主唱。”
“结果呢?”
“PK呗,谁赢谁做一个月主唱。”
贝菲不知怎么接话,干笑两声,低头翻开刚才Lawrence送给她的签名书:《两个人的里约热内卢》。封面是俯瞰里约热内卢的救世基督像,里约热内卢的标志,然而用它作封面却另有原因——Lawrence Miller和他妻子正是在此基督像下宣誓成婚的。《跨越安第斯山》和《两个人的里约热内卢》与其说是自助旅游指南,毋宁说是Miller夫妇的爱情白皮书。西方人在表达感情上总比含蓄的东方人来得热烈,Lawrence毫不吝惜地向世人展现他浪漫热烈的爱情,扉页上的婚誓,比他四千一百米高峰的爱情宣言来得更加坦率直白:It's you, only you, in 5 billion.
五十亿人中,是你,只有你。
心底陡然生起一阵怅然,她朝凌千帆望过去,不期然撞到他的目光。凌千帆紧抿着唇,盯着她一言不发,车开得极缓,缓得能看清路上每一个招牌,每一个行人。
她终于明白凌千帆今天带她来的用意,在派对的间歇Lawrence也和她聊起三藏线的合作项目,因为凌千帆以前的介绍,Lawrence热情地邀请贝菲要多多参与两家公司今后的合作,她不好当面拒绝,委婉地表示这要看双方具体合作时公司的安排。
他投放出所有的砝码来诱惑她,她的事业,她的爱好,她感兴趣的一切……他想看看在她的天平上,究竟孰重孰亲。
他不紧不慢地开车,不再多口说什么,车经过市区一家手绘店,招牌上挂着各式各样的手绘情侣衫。贝菲连忙叫停,跳下车来站在门口,颇为惋惜地说:“以前我特别喜欢逛这种店,还试着自己学画——可惜画出来的都挺吓人,绝对可以做驱鬼用!”
凌千帆脸上这才有了笑容:“要不要看看?”
贝菲拿着手绘的T恤一件一件地在身上比划,凌千帆也不嫌那些图案滑稽,和自己一身的正装颇不相配,任由贝菲拿着衣架比划尺寸,最后挑中一套大袋鼠口袋里兜着小袋鼠的图案。凌千帆好气又好笑,没奈何的皱起眉,贝菲拿着和他尺寸相仿的那件向老板笑道:“I want a small size.”
凌千帆脸色微变,贝菲一字一句地笑道:“杨越比你瘦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