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知道开了多久,终于回到了庄园。看着她在我前面一扭一扭的走着,我真想一脚“踢死”她。
在经过院子的时候,老大看见了我们,仔细的打量了我们两个之后,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笑着说,“发展很快嘛,我用不用给你俩找一间双人房啊?”
这都哪跟哪啊,完全不是我的本意好么。而且坦尼亚就在我的身边,还没等我说话,她先开口了,“老大,不用了,那多不好意思,如果我有需要,我们会出去住的。”这女人完全不考虑我的感受。
老大挑着眉毛,点了点头,“把东西送进去,卢卡斯和我去看一下装备吧。”
“好的,老大。”之后我们先回到了我的屋子,“分赃”之后,我问道,“这些多少钱,以后我挣了钱还给你。”路上就想说,但始终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我终究还是不习惯花女人的钱。
坦尼亚白了我一眼,拎起东西,说:“不用了,没多少钱。如果姐姐以后有需要,你肉偿就可以了。”
我没说话,却把这事儿记在了心里。因为这时候的我真的没多少钱,况且在这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挣到第一桶金,所剩无几的钱总要省着点用。“等挣到钱了再还给她吧。”我这样想道。放好东西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出门去找老大了。
跟着老大,来到了一个类似仓库的地方,打开灯我看见琳琅满目的武器和只有在电影中才会看的到的一些装备。虽然早有准备,但是还是大吃一惊。
“你真的准备好了么?”老大回过头来问我。
看着他严肃的神情,我知道这时候容不得我开一点点玩笑。连忙点头,“是的,我真的想好了。”
得到我肯定的回答之后,老大转过身去找合适我的装备,一边找一边说,“我们现在规模很小,所以也不会签什么合同之类的东西。如果你日后想走的话,我绝不阻拦,但要把装备留下来。”
“好的。”我伸手接住了老大扔过来的头盔,和之前坦尼亚给我的迷彩服是同样的颜色。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拿到手里很沉。
“咱们的头盔和防弹衣是一样的材料,50米外ak47的子弹是射不穿的,防弹背心也给你。”说着把放弹衣也递了过来,“咱们用的都是单兵作战最高级的防弹衣,里面可以装陶瓷板。在买的时候,我们做了测试,5发7.62毫米口径的子弹无一穿透,对咱们的生命多多少少加一点保险吧。”给我介绍完头盔和放弹衣之后,又拿给我两套迷彩服,“这两套迷彩服你先换着穿,平时我们都穿自己的衣服,两套应该就够了。你回去试一下看合不合身,不合身你再来换。”
我接过之后,接着和老大往里面走去。“军靴我看你和坦尼亚下午已经买完了。这是战术手套,你一会儿回去的时候一起试了。但是手套只有这一个尺寸的了,如果不合适,你自己出去买一副也行。”
“好的,我知道了。”
之后老大又给我陆陆续续找了好多装备,甚至有些当时我听一遍都没记住名字的东西,总之,从上到下,林林总总加起来足足有64件之多。这些装备我拎在手里都感觉很重,如果要是穿在身上,我真的不知道能不能跑的起来。然而武器上,老大却只给了我一支手枪两个装满子弹的弹夹和一把弹簧匕首。
P228,这款黑色的手枪听老大说在美国海军特种部队已经完全替代了我更熟悉的M9手枪。说是更熟悉,更准确的说法是听说的次数更多。虽然美国是个不禁枪的国家,但作为一个没有持枪证的中国人,我也只在贩卖武器的枪支店里见过一次M9手枪,没玩过。P228枪口前面伸出的一块可以装消音器,上面也可以加装小型的瞄准镜。以两排13发的弹夹供弹。整个手枪不装消音器的时候差不多有20左右厘米长,拿在手里感觉一斤多一点重。
“明天开始你就要跟我们一起训练了,之后看你更适合什么枪再给你步枪。”老大说。
这时候,不得不问老大一个我目前最关心的问题,“老大,这些装备是我花钱买么?”
我的问题给老大彻底逗笑了,“好啊,你要是想花钱买也行,我就不收你快递费了,加起来差不多10万美刀,你看你是刷卡还是现金呢。”
听了老大的回答,差点我没坐地上,这手里拿的哪是装备啊,这简直就是金条。难怪之前总听说打仗打的就是经济实力,就这些玩意还不包括步枪和弹药就要这么多钱。“我可以选择不要么。”
“哈哈,你先拿着用吧,别有命挣钱没命话。”老大说,“把你的心放肚子里,只要你在这儿,这些装备就是你的了。”听了老大这句话我心里才算是踏实了下来,要不,这雇佣兵我还真当不起。
领了装备,回到房间,刚刚试好衣服,正坐在床上摆弄着手枪的时候,门被敲响了。赶紧把手枪插进了枕头下面,生怕来的人看见我这一副没见过市面的样子。整理了下迷彩服,打卡了房门。原来是坦尼亚端着水果在外面。
“呦,这么不喜欢和我穿一样的衣服么?”坦尼亚还穿着之前逛街时候穿的衣服,她看了看我穿上了迷彩服,假装生气的问我说,“回来就迫不及待的换下去了?”
“没有,”看到这个女人生气,我的腰就本能的疼了起来,在换衣服的时候,我清楚的看到,这女人下手有多么的稳准狠,她经常掐的那个位置都已经破了皮。见她这个反应,赶紧解释说道,“老大刚拿给我衣服,我试试合不合身。”
“这还差不多,”坦尼亚满意的点了点头,“我不管你心里怎么想的,反正你明天得穿和我一样的这套衣服。”
“姐姐,鞋呢?穿那双红鞋啊。那个不适合运动。”我试图“反抗”,但“反抗”很快就被打了回来。
“鞋的话你就穿今天买的那双军靴就好,我多善解人意,是吧,不用太感激。”不是我军不强大,只是敌人太凶猛,她仿佛早已经知道我的问题,不假思索的回答道。
内心中一万只“草泥马”奔过,感激?感激个毛线,要知道,我迷彩服还没穿热乎呢。可是联系起她之前的所作所为,我还是选择了闭嘴。我这么大个男人总不至于和她这样的“小女子”一般见识。尽管在决定不和她一般见识之前我先衡量了一下双方的战斗力。我发誓绝对不是因为我觉得我可能打不过她。
这个可恶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