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房屋一般都是挂名在房屋中介进行出售和租赁,房产中介在房地产开发和市场消费中起到了桥梁纽带的作用,然而有时候有些房屋中介因为利益的驱使,会以种种理由诱使我们签订购房合同,然后以各种手段毁约,从而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因此我们在通过房屋中介购房时,要时刻警惕其中的陷阱,谨防上当。
小郭在一家公司做技术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终于攒下了20万元,他已经28岁,打算尽快买房结婚。攒下的这笔钱已经够他付清小型住房的首付了,然而小郭对购房的问题一窍不通,很多事情都需要自己去办理,如找房源,地产商,找银行,到公证处等等,这些都非常麻烦,于是小郭图省事找到了一家中介公司,将事务全部交由了房产中介全权代理,这样他感觉既省事省时又省心省力。
这家中介公司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表示会为他提供一条龙服务,不过在此过程中,从提供信息到交易的每个环节都由中介经手办理,需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小郭没有多做了解就答应了。
很快中介公司就为其找到了一套价值56万的两室一厅小型住房,签订了协议后,小郭交了2万的手续费,本以为已经完全付清了中介的服务费用,撇清了与他们的关系,孰料以后的一条龙服务包括着无穷无尽的收费项目,以后的看房费,合同打印费等等都接踵而至,让小郭非常无奈,可是房子已经开始进行交接了,根本无法重新找起,只得按照中介公司的收费不停的缴纳费用。等到房子过户之后小郭已经心力交瘁,单单中介公司的服务费用就交出了将近5万元。
这样的事情其实在生活中时常发生,其实小郭所遇到的那一条龙服务就是中介公司所设置的陷阱,而且因为小郭没有在之前对其进行足够了解,所以很多收费项目只要中介说出来然后打进服务项目中,就完全吃了哑巴亏。我们要想自己远离经济损失,就必须要清楚房产中介的种种陷阱。
一、免佣金障眼法
有一些房产中介公司往往会打出购房免佣金或佣金半价的口号,事实上这只是一种吸引顾客的手段,试想中介公司本来就是依靠着佣金来赚取利润的,如果不收取佣金他们的利润如何得到?所以这样的障眼法我们必须要认识清楚。如果打着这样口号的中介,肯定在其他一些事物的差价中将利润补了回来,甚至还会更高。折旧违反了供需见面,透明交易,签三方约,不吃差价的相关房产中介规定。
二、利用时间差购房
有些中介公司会在收购房屋的时候先付一部分定金,比如几万元,然后对房主说:“一个月后我再交清剩下的房款。”接着便带房主去做公证,将产权本拿到手,如此一来,中介公司就会名正言顺的拿着房子去卖,过一段时间便会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最后将买房人的钱交给前房主,其实就相当于中介公司前期投入了几万元定金,却在以后赚取了高额的利润。
三、注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很多中介在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会有意在寻常不注意的位置设置一些不合理的条款,或者仅规定购房者该负的责任,而对中介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却模糊化处理,不予以明确言明,甚至会避而不谈,其实这就是一种霸王条款,因为如果以后出现一些问题,中介公司就可以用这份合同规避责任,从而使得所有问题和责任都由购房者承担,无形中为购房者带来了损失,所以在我们与房屋中介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可忽略任何细节。
四、防范中介挪用房款投资
很多非正规中介公司利用房屋买卖资金由自己托管的便利,将大笔款项资金用于短期投资如股票,期货和基金等,有时候甚至存入银行赚取利息,以期从资金的流动中赚取大笔的灰色收入,如果对方一旦投资不利,我们大笔的款项也就会跟着打了水漂。
若想要防止这样的情况,最好的方法是在于房屋中介打交道时,可以将大笔的款项资金交给银行来全权负责监管,虽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监管费用,但是安全系数却提高很多,不至于让我们辛苦的血汗钱被对方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