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模式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质量保证模式是供合同双方采用的、代表合同要求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形式,是指为满足给定的合同环境下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选择一些互相联系的质量体系要素构成的质量体系的标准形式。或者说,它是质量保证体系的标准形式,体现了在一定的合同环境下需方对供方要求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质量保证模式是由若干项质量体系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它的构成不是唯一的。在不同的合同环境下,由于对供方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的要求不同,就需要不同的质量保证模式。各质量保证模式之间在内容方面的差别在于:各模式所含的质量体系要素的数量;各要素的采用程度和证实程度不同。
GB/T10300.2^GB/T10300.3和GB/T10300.4是适用于典型的合同环境中的三种质量保证模式。三种合同环境的主要差别在于供方是否承担产品设计任务和供方提供的证据范围大小。三个模式是对供方实施外部质量保证的三种不同程度的要求,分别体现了合同要求供方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三个水平。
在应用质量保证模式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对模式及其内容进行选择。质量保证模式是选择应用质量体系标准系列的一项重要任务。选择应用合适的质量保证模式既可为供需双方带来利益,也涉及供需双方的风险和社会的效益。选择质量保证模式是一个考虑范围由大到小、考察层次逐步深入、选择内容由粗至细的过渡。选择的内容如下:
(1)选择质量保证模式,即在GB/T10300.2、GB/T10300.3和GB/T10300.4中,挑选采用一个合适的标准;
(2)选择质量体系要素,即以选定的模式标准为基础。从中删除或增加若干项要素;
(3)选择质量体系要素的采用程度,即就所选的质量体系要素,逐一分析,决定它们各自所含的低层要素的取舍;
(4)选择证实程度,即就各质量体系要素,决定供方应分别提供的证据的形式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