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苏念长大了,崇明知道总有一天她会远走高飞,而自己也有自己的事不能再拖了,但他怎么够舍得离开苏念或者让苏念离开呢?他每天害怕都来不及。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喜欢开玩笑的贼老天给了崇明一支催化剂。
这一天,一对夫妻逃命至此,这是十八年来第一次有人闯进这片天地。
“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么一片祥和宁静的土地。”
苏念和崇明暂时收留了这对夫妻,她们三十多岁的样子,虽然衣着不凡,但如今却已破烂不堪。
“难道外面的世道不详和,不宁静吗?”苏念出尘地款款沏茶,但心里对尘世却好奇无比。
“仙子有所不知,外面的世界都是人吃人的世界啊!”妇人像是想起伤心事,低着头陷入哀伤之中。
“怎么会呢?天下在大唐天子的治理之下,国盛民强,堪称盛世,虽说总会有光照不到的地方,但又怎么会像你说的人吃人呢?”
崇明听闻女子的话,不禁疑惑的问道。他知道天高皇帝远总有些地方朝廷看不到管不到,但崇明印象中的天下也不至于人吃人啊。
“仙人有所不知啊,我大唐虽然昌盛繁荣,但如果国制不能一味守旧啊。
由于均田制的长期实行并无改善,导致许多百姓的田地被兼并,百姓人多地少,许多人都成了流民,无田可种。
加之先帝晚年糊涂,任用奸臣,让李杨二賊相继把持朝政多年,如今年幼的小皇帝空有地位但与实权啊。
如今逆贼当道,把持朝政,排除异己培植党羽,他们娇纵跋扈嫉贤妒能,公然行贿,贪污王法中饱私囊,简直是无恶不作。
加之各节度使之间各有嫌隙,边疆各国又虎视眈眈,如今的天下可谓是岌岌可危,内忧外患啊。”
那男人端起茶杯当酒喝,越说越气氛,越说越急躁,最后甚至声泪俱下。
“这位大人竟有如此见识,那为何不禀明皇上,请他推行改革,锄奸铲恶,选贤任能呢?”
苏念这些年来也跟着崇明读书识字,也学到了很多知识,丰富自己的思维,他没想到这夫妻二人一开口竟然是这等家国大论,当在这夫妇二人说完之后不禁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说来也不怕仙子仙人笑话,我管制低微无法面见皇上,于是写了奏折托人传给皇上,可谁知道满朝文武几乎都是丞相的人,我的奏折压根就没传到皇上手里,就被丞相拦截了下来。
如今我落得这般田地,就是因为那奏折惹的祸,我全家都被杀了,只剩我夫妻二人逃亡至此,可怜,可恨啊!”
那男子说着说着,竟抱着妻子痛哭了起来。
崇明沉默了,没想到天下已经出现了这么多极其严重的问题,奸臣当道,贤臣流亡,本以为万载不衰的大唐,现在已经岌岌可危,随时可能分崩离析了。
“二位还请节哀,咱们也不聊那些伤心事了,不去二位说说当今的武林如何?”崇明等二人哭了一会后,又为二人斟满茶水问道,一来是自己想了解一下当今武林,而来是可以转移话题,避免二人伤心。
“如今武林更加混乱,许多门派都做了丞相的走狗,到处草菅人命,滥杀无辜。
比如说京城有个采花大盗,也不知道是哪个门派出来的败类,专门祸害良家少女,只要是长得漂亮的,待字闺中的,大多都惨遭他的毒手了。
再说有一个武功高强的人,号称是天下第一杀手,他什么人都杀,只要给钱就行,简直把十八年前十八年前的那位惩奸除恶的侠客杀手创下的天下第一杀手名号都给玷污了,现在朝廷悬赏白银万两,可两年多过去了,他们依然还在四处作案啊。”
崇明浑身一震,没想到这个人竟然知道师父韩高的事,看来世人不瞎啊,还是有很多人都还记得师父韩高,只可惜,如今却有败类在玷污天下第一杀手这个名号。
“那二位这是准备逃亡哪里呢?照你们所说,丞相一手遮天,恐怕整个大唐都没有你们的容身之地了。”苏念轻语,为二人感到悲哀,为天下的百姓感到悲哀。
“是啊,我旬某生不逢时,大唐盛世多年不生我,偏偏生在这奸臣当道的时候。
不瞒二位,我准备前往西南方向,只有离开大唐前往南诏国,才能拜托丞相的追杀啊。”
二人坦诚相待,毫不隐瞒与避讳,可见对崇明和苏念十分信任,不然也不会在被人追杀的时候把逃亡路线告知他人啊。
“所以二位都不敢走官道,都跑到这荒山野岭来了?”崇明猜测道。
“是啊,好在在此遇到二位搭救,愿意赏口饭吃,不然我们夫妻二人恐怕就要饿死在这群山之中,被野狼啃食啊。”二人感激涕零的说着。
“被野狼啃食也不至于,我们这儿的狼不吃人。”
崇明说着,看了看门口的院子里,不知何时多了一匹老狼在哪里坐着,顿时把这夫妻二人下了一跳。
随后二人对崇明和苏念再度高看了几分,因为这野狼在二人面前竟不停乖巧的摇着尾巴,像寻常人家养的狗一般。
“二位仙人真是了得啊,竟然养了这么一只神兽护院。”男子表情有些呆泄的说道。
“呵呵,大人真会说话,称我家阿狼是神兽。其实以前还不止一只呢。”
崇明淡笑着,眼神里有一丝难明的悲伤和缅怀之色,又温情的看了一眼苏念。
“不止一只?”苏念和女子异口同声。
只见崇明点了点头,道:“在念儿还小的时候,有一匹被毒蛇咬死了。不过那毒蛇也被他咬的寸断,最终同归于尽了。”
“我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过?”苏念皱着眉问道,她一直都以为家里只有一匹狼,她曾问崇明,崇明告诉她那是他从山洞中捡到的,但没有说还有一匹狼。
其实苏念不知道,并不是只有一匹,而是三匹。
一匹是曾经给苏念提供奶水的老狼,在苏念小的时候老死了。
至于另外一匹,若是没死。也跟门口那匹一样老了。
那是八年前,是因为毒蛇咬了苏念,它便和毒蛇厮杀起来,崇明愤怒至于要它将毒蛇咬碎,结果它真的做到了,但却也被毒蛇毒死了,最后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只一直陪着苏念继续长大,一直没有离开他们回到狼群。
“我怕你伤心难过,所以没跟你说。”崇明不敢直视苏念的眼睛。
“那是什么时候得事?”苏念眼中闪过一丝涟漪,追问道。
“八年前了,好了不说了,免得想起来伤心。对了二位,你们比如南诏路途遥远,山林间也凶险,你们又没有粮食,我明天给你们准备一点干粮,再让阿狼送你们一程吧?”
崇明害怕苏念那种目光,赶紧转移了话题。
“这,仙人的大恩大德,旬某没齿难忘,爱妻啊,快,快叩谢仙人啊。”
二人说着从茶台边下地,对着苏念和崇明一膝盖跪了下去。
“你们这是做什么?快快请起,当今世道像你们这样的贤臣已经不多了,我能为你们做的也就这么多,不值得磕头跪谢,快起来吧。”苏念和崇明快速将二人扶了起来。
晚间,崇明和苏念做了顿丰盛的晚餐招待二人,桌上有酒有肉,堪比过年还丰盛。
这顿饭让苏念心中淡淡的泛起波澜,崇明从来不喝酒的,而桌上那坛酒,苏念只听崇明说过,说叫女儿红,是崇明在苏念很小的时候就埋在这里的,说是要等苏念出嫁的时候再喝。可直至今天,苏念除了崇明以外,也就看到过眼前这个有妇之夫一个男人,更不要说出嫁了。而崇明却为什么突然把酒拿出来喝了呢?
不过在饭桌上正招待客人,苏念也不敢问。
“哇,好酒,从打开那一刻我就闻到香味,如今喝到嘴里,那叫一个烈啊,这酒世上难寻啊,我旬某虽是读书人,但也自认为流量还不错,可这坛留,我只敢喝一碗便醉啊。”
姓旬的男人喝了一口女儿红,烈酒辣的他脸上刷的一下就红了,但却让他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称赞。
“是吗?既然是好酒,再加上我这茅庐十八年未曾迎来客人,今日二位还是第一个,还是当今人杰贤臣,我心里高兴,今夜旬兄弟你我喝完这坛酒,我们不醉不眠怎么样?”
“好,仙人你称我一声兄弟,是看得起我。想我旬某逃亡数月,常常以草根果腹,今日有酒有肉,我绝不能糟蹋了。”
两个男人越说越有豪爽,声音也越来越大,越来越放的开,一文一武两个男人开始大快朵颐,大碗喝酒。
苏念和旬妇人坐在旁边细嚼慢咽,脸上不禁露出担忧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