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穿梭于其中,划破漫漫薄暮清晨,如同撕裂薄纸般垂下的天边坠幕,蝙蝠侠翻转侧腰与子弹擦去,爆出剧烈火花擦着金属飞过,留下一道长长的弹线轨迹,臂甲与拳头相撞、相击,他被迫后仰倒飞。
第二声枪响。
小丑没有停留,他也无法停下,时间正一点一滴的悄悄流逝,狡猾的令人茫然又着急,在那一短短的几秒内他必须得做出反应,不然那只蝙蝠就又会卷土重来。
所以要毫不留情的,是的,也必须从不犹豫,不然胜利女神就会将天秤垂向那个狡猾的对手,将一切给重新搅回混沌,将一切给重头来过,像个有洁癖的强迫症一样把那些东西给变回违背本性的东西。
好人。
小丑的瞳孔在缩小,光线正随着太阳的上升逐渐变亮,说不清是在哪种作用下喉咙干燥发痒,他略过干裂嘴皮,迫不及待地稳住重心后上膛,击锤,扣下板机,整个动作流畅又令人心惊动魄,枪械在小丑手中如臂驱使,如同第三肢体的衍生物。
然后击发。
子弹循着螺旋膛线旋转而出,那一瞬息的高热让动力推动的更加顺畅,人类的设计将其一切都变得具有杀伤力,复杂却又简单的精巧结构都使得一切都变得有条不紊,行云流水,撞入本该不可能撕裂的防御內里。
圆头状的钝头精准地避开了装甲表面,撞击在脆弱的边缘处,击碎直深入后皮革內里,接触到皮肉的刹那翻卷焦黑,柔韧的皮革厚而闷热,却足够有效的抵消了一部分的冲击,没来得及接触内脏便先一步硬生生地卡在血肉內里。
第一滴不妙的血开始落下,从蝙蝠侠那狭小却也严重的伤口上面,血液焦距在一起,形成粒粒圆润饱满的鼓包,堆积在圆孔边缘,凝结在焦黑翻卷的皮肉上,随后那薄薄一层血痂被后续的汹涌给击破了口。
而与相撞时力道的反馈冲击在此时也来的如此彻底,彷佛无形中有双傀儡般的双手正在操控着他们,倒飞,击发、出拳,都是如此的分毫不差,只要在那么误差几分就足以决定成败。
行于钢索上,身后是渐远的起点,身前是未知的空白,是择人而噬的怪物。
但从来没有人愿意往后退一步。
蝙蝠侠朝后倒飞,蓦然腾空的五官在他反应过来前便撞到了大树上,坚硬的护甲保证了他的骨头不致碎裂,但那透过撞击传导而入的伤害却也免不了让皮肤表层的毛细血管破裂。
而那一发虽然还没来得及涉及到内脏,但逐渐爬上身体五感的寒冷却足以表明了血液正在随着弹口溢出流逝。他在撞上大树的那一刻便跌落至地面。
小丑抛起枪械,黑铁色印在他的瞳孔里,脸上满是愉悦惊喜的笑容,他定定的盯着蝙蝠侠看,发出小小的惊呼声,如果不是瘀青和破破烂烂的衬衫背心的话,根本看不出半点被揍过的痕迹。
蝙蝠侠克制住蜷缩的本能试图爬起,单手捂住枪伤,以他为中心的血泊正在扩散,让地面染上了鲜红的颜色,掌心尽是粘腻的血渍,而蝙蝠侠唯一外露的些许表情是紧绷的,充斥着令人不安的紧迫。
一直以来被强行忽视的疲劳彷佛报复性地,在这一刻全部覆盖到了他的身上,如同身上挂满了千钧重的铁链与铁块,压的令人喘不过气来。
他的呼吸在急促。
如果蝙蝠侠想要跨越此刻,那么失血便勒住他的身躯,弯下他的背脊,誓要击溃他的理智与坚持。他眼前蒙上了层阴影,轮廓随着视网膜而模糊一片,而蝙蝠侠却仍在尝试。
是的,蝙蝠侠仍在尝试。
单臂支撑着双手,小腿大腿肌肉发力,从弯曲变成笔直,平衡重心稳稳站立,这是人猿真正跨过门槛的第一次。
对于普通人来说只是一个轻松到不能轻松的动作,这是自脱出婴儿这个阶段时便存在的本能,人类从攀爬到行走,从有尾到无尾,攀爬是猴子的本能,而行走便是人类的本能。
但这对于一个伤患来说便是一个困难到不能再困难的挑战,光是与昏迷长期拉锯便是无比困难。腐败与衰弱是个挑战,而受伤与流血也是个挑战,一者是病魔,二者是战争与犯罪,以及捍卫事物的渴望心理。
就像此时的他。
蝙蝠侠接过袭来的拳头,转移方向卸下力道,在约翰横扫而过的双臂下往后扫腿飞踢,趁俄罗斯人重心不稳时揍向脸颊,力道没有因为伤势而有所减缩半分,反而有种濒临失控的前兆。
呼吸如此地艰难。
蝙蝠侠跪地,眼前的事物体积在眼里无限摇晃放大,彷佛身处在不停抛掷的笼子里,在这一刻起他找不到了自己的方向感,晕眩缠绕着他的意识,如同缠绕生长的寄生植物吸取宿主的血肉。
他真的不行了吗?
约翰从地上爬了起来,沉默着,一如往常,小丑微笑着沉默,他在沉思,随后拍拍大个子的小臂,俄罗斯人走向了蝙蝠侠。
关键的一刻,重点是在这一刻起小丑便又胜利了一次,他的游戏筹码又在最后一刻连本带利的讨了回来,胜利在此刻宛若芳香剧毒的果实,引诱着胜者品尝......
小丑在沉思,但他没说话,铮亮的眼里倒映着那倒在地上苟延残喘的败者。
到头来什么都不是对吧?
输家,哈!
哦———不,或许他是个英雄?
约翰的脸上没有任何的愤怒,也没有什么情绪,有的只有一丝不苟执行命令的严肃,而唯一能心灵相通的兄弟现在正在某个酒吧里接替着工作。
俄罗斯人握紧拳头,骨节上覆盖着厚厚一层茧子,手臂青筋纵横,当约翰握紧拳头时显得尤为突出,他的身形比蝙蝠侠稍微壮硕,也比蝙蝠侠稍微高点,白皮肤、眼窝凹陷、蓝色瞳孔、高颧骨、秃头。
这些特征构成了这位来自俄罗斯的来客,他离开故乡,来到遥远的国度,白雪同样纷飞,但湿冷入骨却是哥谭的日常。人们因缘际会下来到了这座城市,然后成为哥谭的一部分,死在这里,或是组成家庭加入帮派。
当脚下血泊蔓延到脚底时他是否有任何感觉?
没有,约翰只需要,也只必要做一件事。
就是挥拳。
约翰手上没有拿武器,也没有拿枪械,只有一双拳头,风霜过后的痕迹在他皮肤上显现,拳头亦或刀具枪械,都只是一种表现的形式,唯一不变的只有他的浑厚与力量并存。
挥击。
他手臂往下,如流星般急转坠落,刮起风啸尘烟,掀破惯常的荒凉死寂,点燃起巨大的破音,击向敌人的后脑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