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村庄较为贫瘠,都是些草屋,吴云封与苟诩探了一家亮着火的,敲了门。
“老人家,我同他想借宿一宿。”白色短发黏着在头上,这个老人看起来很沧桑,让苟诩与吴云封都不禁心生同情。
老人神色虽沧桑,但也和善,一双枯竭的眼睛打量面前两人过后,应了下来。
“无妨无妨,外面天冷,你们进来便是。”
讲罢,老人便捶着脊背走进了这间不大的草屋,这家内除了老人外似乎还有一人,说为何这么想。
苟诩见有两间内屋,一间冒着烛火,另一间虽无光,但苟诩认为老人从刚才到现在的举止不像是个会点烛火的人。
这世道,战乱的战乱,税重的税重,大可将百姓分为贫民,中民,富民,地主,商人。
而按一般来讲,贫民便是连土地都没有的百姓,细细思索下,老人这家的情况就已经可以往坏了讲,又怎点得起烛火。
“老人家,不止屋内何人?”苟诩实在好奇,而虽苟诩出声后,吴云封也朝苟诩意指的方向看了过去,亦生了思考。
老人觉苟诩此人敏锐,在苟诩身边一久,苟诩身上一种与自己格格不入的气息老人不难发现。
面对苟诩的问题,老人转了转眼珠子,想着如何给眼前之人讲明白,但还没来得及老人亲自言明,那屋帘子就被掀开,一身材瘦弱的书生出现在了三人眼前。
“哦,这是我不成气的儿子,熟读兵书,之前给雪城城主定了一计,空手套白狼让雪城得了几千军械马匹,就是被别人抢了功劳。”老人急忙解释起来,苟诩通过老人的解释,也将情况想了明白,虽只是猜测。
但老人对于自己儿子不实干,空读书并不怪罪,反夸奖,莫非此人学魄真的过人,让老人如此豪意。他们的经济状况可很为窘迫。
要知道,苟诩最缺的就是人才,以一个皇子的角度来看过世界的苟诩来说,对天下的分析无不过:目标、毅力、兵力,以及领导兵力用以发挥的领导。
而战争,就是兵力与领导者的对拼。
吴云封此刻看向了老人,想必老人觉得苟诩气质出尘,打了给自己儿子引荐的心思,那不如自己将计就计。
吴云封看向了书生:“不知先生对兵马有何见解?”
听老头说这人熟读兵书,那就问他一问,自己与苟兄接触已久,之后交给苟兄,苟兄自能定夺。
但苟诩脸色却不太好,苟诩心里为难,自己目前无财无势,哪里来的面子请别人。
书生看到苟诩面色为难,却以为是对自己的第一面相不好,一颗心忙的打转,自己刚才听屋外谈话第一时间就觉是来了什么不得了的人物,出来一看,苟诩身边飘散的气息与自己见的那些大人都高出一层,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兵者,规矩不可失,有规矩才能成天地方圆,才能行军令,打胜战;将者,不可鼠目,需看事大局,行事三思,下决断如斩乱麻。”
何止苟诩,就连吴云封这个门外汉都觉得说得有理。
“那王呢?”苟诩询问起来,前两项苟诩皆觉不错,但很多平民百姓最缺乏的,就是一颗王之心。
而恰恰有了王之心,才能明白王之所需,世界天下之局势。
当然,苟诩也是怕如此人才丧失,目前又不能招,如果书生答不出来那才是好,要是答出来苟诩还得继续为难书生。
书生在苟诩的眼里,已经是可遇不可求的级别了。
“王?”书生一惑,苟诩一喜,吴云封也才看出苟诩的难处,面对书生探求来的目光,不予理会。
心急却又似乎是书生发挥才能的前提,又或者是书生在这一刻发生了蜕变,书生看了一眼自己年迈的父亲后,再一细想王者何为,目光毅然看向了苟诩。
“王者我不懂,但我知王者,需以一能直言直率之人辅佐,观王错,能言明。王也需以真诚之心待臣,否则臣连王之心都不明,做出的判断也皆是错误。”
书生一言如雷贯耳,倒点醒了苟诩,苟诩咬了咬牙关,道:“王者,一略三心双眼一能。需有雄心大略,决断之心,体恤百姓之心,高瞻远瞩之眼界,明辨奸佞之圣眼,知错能改之能。”
“元言受教,还请大人能收下我。”钟元言这个瘦弱书生一拱手作礼,苟诩一时倒是无法忍心言明情况,但是三思之下,苟诩还是决定将事情挑明了说最好。
“我不能。”苟诩一言道出,老人与钟元言皆是一脸的难言,但看苟诩还有后话,父子二人默契的都没开口。
“你要寻主大半是要为钱财,我倒是想给你这一恩情,但我不过一介亡国之奴,何来的钱财。”
氛围变得沉默,吴云封实在没想到苟诩居然会言明,这份心境吴云封学下了,但是苟诩这么一说,就钟元言这类个书生,会不知最近的亡国之君,是谁吗?
“那个……两位客人先行休息吧。”老人想要为自己儿子解围,苟诩点了点头,邻着吴云封跟着老头走开。
而钟元言最后也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夜半,苟诩拖着疲惫的身子,在老人的房间熟睡了下来,一边的吴云封却是夜不能寐。
苟诩一定是被悬赏的,吴云封怕钟元言做乱,去检举,一直感应着钟元言的气息。
有动作!
气息开始移动,吴云封细细感知,发现是往他爹的房间移动,迅速裹被装起睡来。
钟元言手上握着最近边城的情报,例如城池兵马,有无修士之类的。
至于目的为何,应该是想看看苟诩的能力以及给钟元言带来些实质性的帮助吧。
这是苟诩与吴云封之后的猜测得出来的。
事情虽然杂乱,但是钟元言一瘦弱书生,怕是下地干活,外出打猎都不是个实在货,他该如何养自己的老夫妻?
一步说是近利,但你要深了说,这是孝义皆存的人才之辈。
认为苟诩一个亡国之君有能力,但是放不下自己的老夫亲,也就只能如此行事了吧。
第二天,苟诩将吴云封给自己的空间戒指之内,多数衣物全都留下于这家,带着吴云封与书信,起早离开。
正午,钟元言的父亲钟眼正打算外出打猎,钟元言也正欲一起,却来了一队满脸油水的不速之客。
“老头子,你有福了,传言你儿子饱读诗书,老爷请你儿子去给他做食客。”
钟眼看向这四人,心里不知如何决断,正巧钟元言也走了出来,为首的家仆长见到,感觉眼熟,趾高气昂的走到了钟元言面前。
“就是你了吧,小伙子,你有福了,赶紧带上你老爷子一起去吃香的喝辣的。”
钟元言认得这伙人,之前去雪城求职时见过,问:“不知是哪位大人府上。”
家仆长对于钟元言这种挑三拣四的语气很为不爽,但心里念着老爷嘱托的一定要请来,压下来火气,自豪道:“雪城的万户侯爷,杨遵德大人。”
谁料这父子俩听了之后,面面相觑。
杨遵德,元言之母便是因他而死,谁会知天生羸弱的钟元言为何不实干,读兵书。
如此,钟元言岂会去给仇人做手下,见自己父亲竟然有几分意色,钟元言一口否决了下来:“不去。”
家仆长听了,看了看钟元言家的房子,以为自己听错了,想确认一遍:“啊?”
“父亲快走。”钟元言也不多做解释,拉上自己年过五旬的父亲就往远处跑去,家仆长一时竟然没反应过来。
等反应过来了,人都跑远了,家仆长知两人跑不快,打算追,就是绑也得绑回去,不然被绑的就是自己了。
“追!”
一声令下,家仆长身后的三人尽数朝钟元言方向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