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皇帝是个喜欢收集珠宝之人,在张居正死了以后,他甩开膀子再无人约束,他不放过任何聚敛钱财的机会。官员们也不断上本,请他豁免房税,停买金、珠,减免织造,希望以此来减轻百姓的负担,缓解日趋紧张的社会矛盾。可他一概不予理睬。由于边境长年战事不绝,又加上用了前后两百年的时间来修筑明长城,国家财力耗损严重。导致万历皇帝修建自己的陵墓定陵,耗时六年时间才最终建成。定陵工程艰巨,每天役使军工、民匠三万余人,全国平均每户需摊派劳役六天半,共耗去白银八百余万两,为当时全国两年田赋收入的总和,可供一千万农民一年的口粮费用。
这时候明朝的税收继续沿用两税法,本来是由财政部(户部)主持,但皇帝另外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征税系统,由他亲自指派的宦官负责。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坤宁宫发生一次火灾,由于没有及时扑灭,连乾清宫一起被烧为灰烬。修复两宫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这样一来国库再次吃紧。于是万历皇帝再次将手伸向地方,他命地方四处开采金银矿和原砂矿,只要发现矿源,就立刻派个宦官去管理。宦官通常都是带着官衔下去的,官衔为“×地×矿提督太监”,老百姓就戏称他们为矿监、税监、盐监、珠监等等。太监,的确是太能监,简直是无处不监。
这监和那监,官名一听就不像是什么正儿八经的官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这帮家伙一向是以“为天下之民脂民膏服务为己任”的,收钱的来头还不小。一个个披着权力的虎皮下到地方,“口衔天宪,手握皇纲”。表面看上去他们是替万历皇帝收钱,实际上干得更多的是个人敛私财的勾当。当然不敛也没办法开展工作,因为这些“监们”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大堆人在集体祸害权力系统。
我们就拿矿监为例,按道理说,派个矿监就是一个宦官,可事实却并非如此。挂实职的是这一个宦官,但屁股后面最起码还要带上百个随从。在这上百个随从里面挑选出来负责干实事的就那么十来个,其他都是喝茶看报吃闲饭的。这还不算,这十来个官吏也不是单架子,每个人起码又要带上一百多个手下。这样本来是几个人就可以搞定的活,跟滚雪球似的滚来滚去就滚成了一个庞大的矿监集团。粗略一算,就算每个随从五个家人,一个矿监就解决了五千多人的吃饭问题。比如如果说矿监税使每年盘剥近千万两白银,上缴内廷的就只有百万,也就是说,只有十之一或二的数目作为任务被上缴,而十之八九的数目都要落入矿监、地方官员、各级胥吏的个人腰包。
万历二十六年(公元1598年),明神宗又向全国各地派设税监。矿使、税监往往是二位一体,主持开矿者,同时也兼征税收。此外,有的太监是专职征税。从万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到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各路矿使、税监共搜刮三百万两,并隔三差五的向皇家奉献金珠、貂皮、名马等。皇帝下派太监到基层搜刮地皮的做法,激起了官僚集团的强烈反对。吏部尚书李戴在当时就指出了其中的猫腻,他说:“矿使、税监到地方征税,如果以十分计算,落到皇帝手里的只有一分,矿使税监本人私入腰包有二分,他们的随从人员就地瓜分三分,当地土豪恶棍中饱私囊占去了四分。”
《明史·沈一贯传》记载: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二月,万历帝忽患病。急召大学士、首辅沈一贯入启祥宫后殿西暖阁。万历帝说:“我病得很重了,但是当了这么多年的皇帝,也没有什么遗憾的了。我的孩子就托付给先生您了,请您把太子辅佐为贤君。原来设矿监收矿税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大殿还没有完工。现在可以停下来,派出去的太监都召回吧。”他说完这番话,沈一贯哭了,太后、太子、诸王都哭了。沈一贯赶紧出去拟旨。
当天晚上,阁臣、九卿都在朝房值班。第二天,万历皇帝又缓过来了,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就是叫太监赶紧找沈一贯,把那个谕旨追回来。
太监到了沈一贯那儿,值班的几个大臣都说不行,天子无戏言,既然说了,就下发。
来追缴圣谕的宦官一拨接着一拨,前后有二十人。宦官磕头出血,请求沈一贯把圣旨交回去。沈一贯一看这阵势,只好交还圣旨。
其实,太监也不是都赞成皇帝收回成命,司礼太监田义就据理力争,气得万历皇帝拔出刀来要杀了他。但是田义仍旧坚持己见,毫不退缩。这时候太监拿着沈一贯交还的那份上谕屁颠屁颠地回来了。后来田义只要见到沈一贯就鄙视他,“相公稍持之,矿税撤矣,何怯也!”就是说,您要是再稍稍坚持一下,矿税就撤了,为何这么胆小怕事啊!
其实,明朝的税收主要来源是农业税,“夏税”和“秋粮”的起运与留存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主要体现。起运主要用于宫廷消费、京官俸禄、边地粮饷和其他管理费用等;而留存主要用于宗藩禄禀、地方官员俸禄、驻军军饷、地方赈灾和教化等。留存支出最多的一项是藩王禄米。
明朝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税收国家,不能仅仅用税收去衡量百姓的负担或国家的收入。现代意义上的税收国家,必须是国家收入中,税收占绝大多数。可是在明朝,税收占多大比例呢?皇帝和国家获得收入的渠道和办法很多。在这里,我大致归纳其种类。
第一种是贡品,也就是各地把好东西无偿拿来,供皇室享乐。这贡品是不计入税收的。
第二种是劳役,每个成年老百姓每年都要放下手头的活,无偿给国家进行若干天的劳动——当差,这些也是不计入税收收入的。
第三种是还有大量的专门给国家进行无偿劳动的专业家庭,工匠要每年为国家无偿服役造宫殿、修坟墓、做家具,灶户要为国家无偿生产食盐,兵户还要无偿地提供兵役,妓女和演艺工作者还要为公家无偿提供演出活动和性服务。
第四种是皇室通过权力占有社会上最好最肥沃的土地,获得很多的粮食、土产,但这些土地是不上税的。这些收入,自然也不计入国家的财政收入。
明朝的田赋加派始于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当时时局紧张,俺答进犯京师,东南又被倭寇侵扰。这样一来,增兵设防需要的军饷增多,国家财政有些吃不消。于是,明王朝就在南畿、浙江等州县增赋加派。
田赋正式加派始于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这一年辽东发生战事,为筹措军饷,明廷议决,除贵州外,每亩加征田赋三厘五毫,后又加征三厘五毫。仅仅过了两年,标准又再次抬高,再增两厘。三年三增赋,共得银五百二十万两。
这宗以“辽饷”为名加征的田赋,后来被朝廷固定下来,成为常赋。
崇祯十年,为镇压农民起义,明廷采纳了兵部尚书杨嗣昌的建议,开征剿饷。
崇祯十二年,朝臣们议练边兵,于是在天下田土中,每亩又加赋银一分,共增赋七百三十万两,作为“练饷”的专款。
辽饷、剿饷、练饷并称“三饷”。而在三饷之外,还有加饷、助饷、新饷、均输、丁银、差徭、杂项等。
除了上面这些之外,更多的还是政府通过额外加派的办法对老百姓进行的敲诈勒索。看起来土地上承担的税赋不重,可是额外巧立名目收走的往往是正式规定的税额的数倍到十倍,名目多到无法一一指出。粮食收上来后,还要老百姓千里万里运送到指定的地方。
我们可以想象,以明朝的道路运输条件,将粮食千里万里运到规定的地方,需要花费多少人力物力、耽误多少正常工作,而这些运费全部是由纳税农民自己承担的。虽然一切耗损已经提前以数倍的数额预收了,但是,一旦运输中真的出现耗损和风险,仍然完全由纳税农民承担。
这样的榨取使社会实在无力承担了,张居正就实行一条鞭改革,把一切苛捐杂税合法化。但下面实行时仍然是“条外有条,鞭外有鞭”,就是说,旧的苛捐杂税合法化后,新的苛捐杂税立即产生。而这一切不合章程的苛捐杂税、敲诈勒索是不计入政府的正式财政收入的。
按照史料记载,明朝的官员工资水平极低。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都过上奢华的生活。尤其那些数十倍于官员的大量吏员,更是没有工资的,但他们同样过着比普通老百姓体面十倍的生活。他们如何能够在极少的工资,甚至没有工资的情况下,过上令人羡慕的体面而奢华的生活呢?一句话,他们有来钱的门路。
其实,他们来钱的门路也很简单,贪污当然是有的,把国家的钱装到私人口袋里。但是这么做还是有风险的,毕竟国家经费是有账可查。可查的账就是最大的风险,搞不好就让自己栽进去了。
我始终认为明朝的官员和吏员活得比任何时代都更有技术含量,他们趋利避害的本领超越了他们的前辈。既然死工资没什么搞头,那么就要另找发家致富的渠道,敲诈勒索成为首选,也就是通过刮地皮来养家。上面的吃下面的,下面的没有办法,就通过加派的办法,通通摊到了农民的头上,这是一个金字塔形的分赃机制,顶端是中央大员、皇室、皇帝,最底端的是千百万多如牛毛、不列入国家财政编制、靠敲诈勒索过日子的胥吏、衙役。这是一个非常完整的权力食物链网络。
这些刮来的地皮,以陋规的形式,进入到各级领导的腰包。
即使被认为是历史上最清廉的海青天海瑞,根据研究,其正式工资也是根本不够维持自己一家大小的生活的。他有老婆,有孩子,还娶了若干年轻的小妾。如果只凭他当公务员的俸禄,他能够养活全家十口人吗?
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使是模范官员海瑞,也要拿陋规,这是毫无疑问的。官场普遍如此,谁不拿,谁就没办法活下去。
这种不计后果的“国家搜刮”运动带动了各级官吏层层“搭车”,而搜刮和搭车的一切后果,最终都将压在老百姓的身上。大批无地的老百姓无法忍受苛重的赋税,只好流亡外地“趁食”(谋口饭吃)。
明朝后期,全国的流民大军发展到六百万之众,占全国总人口的八分之一,局部地区完全是十室九空。就在朝廷和百姓最困难的时候,老天爷还接二连三地变着花样抛出各种天灾。老百姓就是对着老天狂喊“老天爷,你个王八蛋”,也是无济于事。
没得吃,就没得活;没得活,只好扯旗造反;农民造反,朝廷就要镇压;朝廷镇压,就要增加军费开支;增加军费开支,就要加重搜刮;加重搜刮,农民就要造反……这样的恶性循环将大明帝国活活拖向死亡,拉都拉不住。
疯狂的最后一跳,仍然填不满军费开支这个巨大的无底洞。
内外两条线上的作战使大明王朝只剩下一副空壳,财政不可避免地陷入灾难性的危机之中。发展到最后,朝廷实在无力为前线开饷,皇帝只好厚着脸皮欠饷。一次可以忍,两次可以忍,时间一长,加上军官贪扣,士兵们没吃没喝,扛刀扛枪的劲都没有了,还指望他去灭谁吗?他们只有通过哗变反抗,劫掠扰民,甚至加入义军。
明朝的财政危机不断加剧,整个帝国陷入一种前所未有的饥荒状态。
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当年国库流入白银三百六十七万两,支出四百二十二万两,超支五十四万两。到了万历三十七年(公元1609年),已是“老库将尽,京粮告竭,太仓无过岁之支”,“从古以来未有公私匮竭如今日之穷者”。再加上万历后期“节支乏术”,节支乏术就是不会过日子,有时大手大脚,有时吝啬小气,该花的钱不肯花,不该花的钱不少花。我们可以想象,皇帝这边咬牙跺脚吃着鲍鱼,一边哇哇哭穷;老百姓那边能嚼上草根,就觉得是一件幸福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