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皇室宗亲,吃的是国家的俸禄。刚建国时,朱元璋的子孙还不是很多,但经过两百多年的繁衍,人数如滚雪球般越积越庞大。人一多,张嘴吃饭的就多,由此宗禄就成为大明国库的沉重负担。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当时天下每年供给到京师的粮食是四百万石,而诸府的禄米是八百五十三万石,缺一半还多;以山西为例,山西留存的粮米是一百五十二万石,宗禄米是三百一十二万石;再以河南为例,河南存留的米是八百四十三万石,而宗禄米是一百九十二万石。
也就是说,两省存留米的全部,还不够皇室宗亲所需粮米的一半,在这里还没有加上朝廷官员们的俸禄和官兵的军饷,但没有加上并不代表不用出。这种状况,发生在万历后期,说明这时候的大明帝国已经养不起朱元璋的这些子孙了。这真是名副其实的“家天下”,老朱的一家人吃垮了大明天下。
国家库存的钱粮不够,没有其他办法可行,只能加派赋饷。
万历年间,加赋白银五百二十万两;到崇祯时不够,又加辽饷九百万两,剿饷三百三十万两,练饷七百三十万两,合在一起就是二千四百八十万两。我们可以摁着手指头算一算,前后二十年时间不到,加派的赋税就翻了四番,还要拐个弯。
这么多钱从哪儿来?当然还是要从老百姓身上出。老百姓不堪重负,自然就会引起民变。可以说大明后期东北的辽事、西北的民变,都是这时候埋下了的祸根。
那么,我们来看一看,将大明财政活活拖死的是怎样一只光往嘴里塞、不往外边拉的貔貅。
明朝晚期,当时的皇室人员已经接近七十万人。这么多人不是吃干饭拌咸菜,而是顿顿豪门盛宴、夜夜卡拉OK。这种奢华的生活,使得本就捉襟见肘的国家财政更是雪上加霜。明朝初期,由于皇室人员不是那么庞大,加上朱元璋又是个刚实现“农转非”的土皇帝,他反对一切奢侈浪费。所以当时皇室费用的开支数目比较小。朱元璋本人是苦孩子出身,他对皇室人员的生活费、奢侈品的采购费和宫室、皇陵建造费等方面也有特殊的要求,基本上是能省则省。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朱元璋的后代们逐渐发展为“皇N代”后,他们抛弃了朱元璋的光荣传统,日子越过越奢靡,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宪宗、武宗、世宗、神宗这几尊大神。比如说宪宗为了满足自己的高消费爱好,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拨出专款,从民间搜集珍玩,采购禽鸟。有时为了得到一件宝贝,国家就要浪费掉数以万计的银子。神宗皇帝更是生猛,他完全把自己当做一个珠宝商人,大肆收购珠宝,导致珠宝的市场价格整整攀升了二十倍。
万历末年,由于皇家大兴土木,导致专用经费(内府)告匮。没办法,只好暂时挪用济边银来补充。明朝的皇帝很讲究自己的居住环境,但是他们也不愿意做房奴。他们拿出国库里的真金白银先后兴建了南京、北京、中都(临濠,今凤阳)宫殿,都是大工程,都是大项目,花的也都是大价钱。
明朝官员的工资不高,这几乎成了地球人都知道的不争事实,但真实情况有待商榷。公务员工资不高,不代表国家在俸禄这一块的支出就会少。我梳理了一下,原因无非三点。
一是皇室宗亲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这边是皇室队伍的无限壮大,那边对应的却是有限的民赋。我们就拿朱元璋时期的洪武初年来说,当时享受宗禄的宗室人数为五十八人。到了嘉靖年间突飞猛进到了二万八千八百四十人,也就是说,不到两百年的时间,净增五百倍。
二是官吏人数不断增长,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明朝实行的是两京制,也就是在北京和南京,各有一套机构,各有一帮官员。这样就导致机构臃肿,官员队伍庞大,各项俸粮达到了数千万,而十三布政司和南北直隶额派的夏税秋粮二千六百六十八万石,出多入少。这样的结果就造成了王府缺禄米,卫所缺月粮,各边塞地区缺军饷,各省缺廪俸。
三是皇帝都是财迷。明朝的财政体制是分灶吃饭,皇室收入主要来源于矿冶盐业关税,称为内帑。明朝建国初期,国家不主张开矿,一直持续到仁宗。到了万历时期,采矿政策渐渐放开,并逐步走向紊乱。明朝金银之课,一般采用包税制,即规定某场一年应纳税额,责民交纳。明朝初年,金银之课还是很轻的。福建各银场岁课仅二千六百七十两,浙江岁课二千八百两。
张居正当政时期,万历朝光太仓银收入就有四百五十多万两,这仅仅是太仓银。按照历史学家黄仁宇的估算,太仓银收入仅占明朝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十二,也就是说张居正时期明朝岁入折银接近四千万两,这是国库里的钱。但是对于皇家支出,有专用经费,也就是皇银内帑,也称皇帑,说白了就是皇帝的私房钱。
因为国库的钱并不等同于皇帝私人的钱,皇帝要动用国库里的钱,必须先跟大臣们打商量,要是群臣反对,户部尚书硬顶就是不给,皇帝也无可奈何。当然如果碰上脸厚心黑的暴君,就另当别论。
而皇银内帑则完全是皇帝私人的钱,不管怎么花,都不用跟任何人打招呼。这规矩代代相传,新皇帝登基时,继承上代皇帝江山的同时,连皇银内帑也一并继承,每代或增或减,一般存放在内库。
内帑和太仓银虽然用度不一,但从理财上说,应该形成互补机制。本来,这是很科学的分配机制。然而,明末的皇帝却像守财奴一样,将自己的内帑银子看得很紧,绝不肯拿出来给太仓银开支,反而让太仓银为皇室补贴。
明朝开国后,制定了一整套不成系统的规章制度。而其中有一条是:皇亲宗藩受赐的田地都要登记造册,登记造册的目的,就是免除他们的税粮和差役。也就是这些占有大量生产资料的人,他们可以躺在历史的功劳簿上吃过了拉,拉过再继续吃。那些良田沃土对于他们来说,只生地租,不产税收。
对于这帮特权阶层来说,人生就是吃喝拉撒睡,国家对他们来说就是祖宗留下的大笔遗产。他们生来就是为了挥霍。
当赏地成为一种“灰章程”被固定下来,这帮特权阶层的眼睛便闪现出了金子般的光芒,真金白银的金。我们从中间发现的是权力的贪婪,是财富的攀比,是社会价值的崩溃,是人心的欺诈和权谋的博弈。如果说最初的土地赏赐构筑了一种激励机制的话,那么,后来的土地赏赐则掺杂了许多权势角逐的复杂因素,而且权势的因素是决定性的。这时的论功行赏,往往沦落为官员政治地位和集团权势的因变量。
有好处谁都不愿意放过,一个跟着一个学,资源是有限的,皇帝对于皇亲宗藩的爱是无限的。万历年间,皇亲贵戚奏讨土地一度兴盛,只要开口,有求必应(求无不获)。
本来赏几亩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边没完没了地要,一边没完没了地赏。
明朝后期,这种免税土地的受赐和受益范围被毫无节制地扩大,逐渐形成一个足以冲击直至动摇国家税基的庞大免税特权阶层。比如当时福王就藩河南,神宗赐良田四万顷,后改赐两万顷。就拿天府之国四川来说,本来是国家的大粮仓,可就是这么一块宝地,“为王者什七,军屯什二,民间仅什一而已”。
我们不要天真地以为,赏几亩地给那些皇亲,就是国库少收几个钱的问题。它带来的实质上是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征税的失控将社会生产的公平竞争机制完全打破,土地兼并之风也愈演愈烈,大量应该交税的耕地滚雪球一样被划拉到特权阶层名下,变成了堂而皇之的免税耕地,以至于富者田连阡陌,贫者立锥无地。
就是这样还是不满足,明朝的既得利益者又选择了一套旨在维持庞大帝国正常运转的新的游戏规则:加征赋税。他们希望通过此举使税基缩水后税收不缩水。我们来算一笔账,明末正常年份的赋税收入,一般是在一千五百万两白银上下。而通过加征赋税,一千五百万两就会被轻而易举地改写成四千万两。这是一根灰色生存的传导链条,传导来传导去的结果就是,皇帝成了穷光蛋。
这里有一组数据,能让我们对当时的状况有更为直观的了解。
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全国田地总数为八百三十五点七万顷,实际征收田赋的土地只有四百二十二点八万顷,仅占百分之五十点五九。明朝田赋的加派最早发生在武宗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十二月,当时乾清宫发生火灾,为重新修复,全国加派田赋一百万两。以后又有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加派的一百二十万两,嘉靖末的额外提编,仅江南地区就达到四十万两。
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加派才有所收敛。张居正死后,到了万历中期,加派剧增。比如万历二十年(公元1592年)平宁夏总兵嗦拜叛乱的加派,接着是援朝抗日的加派,然后是镇压播州杨应龙起义的加派,这就是所谓的“三大征”加派。这种加派在当时属于临时性的,仗打完了,加派也暂时中止。
到了辽东烽火再起,翻了几番的加派成为经常性的“岁额”,老百姓的日子被逼向绝境。
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辽东努尔哈赤建后金后,向抚顺进攻,明王朝为加强辽东防御,便仿照援朝抗日加派之例,每亩加派三厘五毫,次年又亩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又亩加二厘,三年每亩累加至九厘,增赋五百二十万两。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清兵劫掠永平、顺天等府,于是除永平、顺天府未征,畿内其他六府减半征收外,全国普遍亩加三厘。自此,加派之赋,每亩达一钱二厘,总增赋达九百万。到了崇祯时期,农民起义已成燎原之势,明王朝为增加兵饷,又在崇祯十年加派剿饷。剿饷每亩加米六合,每石折银八钱,嗣后又亩加一分四厘九丝,先后共加派三百三十万两。剿饷加派本来定的是一年,但农民起义的烽火越燃越旺,没办法,大明王朝又继续加派,只是换了名称——练饷加派,崇祯十二年亩加练饷银一分。
除上面三项主要加派之外,崇祯八年又有助饷加派,即加官户田赋十分之一,民赋十两以上者亦加十分之一,即按税银加派,每两加一钱。
有钱的人不缴税,缴税的人没有钱;有地的人不缴税,缴税的人没有地。这种搞法只会把朱明王朝生生拖向死亡。
有多少税可以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