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汉语辞典里,“节操”一词,都解释为“气节操守”。其实,细细考较起来,“气节”和“操守”,是一回事,又不完全是一回事。“气节”者,是一种精神,是存之内心的,常常看不大见;“操守”者,是一种行为,是形之于外的,倒都全在别人的目光之下。“气节”,是对于信仰、信念、教义、宗旨的坚持,不到关键时刻,不会表露出来。“操守”,是对所认同的主张、观点、决定、方针,在为人处事,言行举止,感情性格,志趣追求上所表现出来的状态。“节操”一词,若是译成英语的话,就大不如中文简捷。要用一长串的单词,“high moral principle, moral integrity”,滴里嘟噜,绕半天舌头,才能说清楚。也许,这就是方块字的优越性吧?
公元1644年,夏历为甲申。这一年,天下大乱,生活在天子脚下的京城人,过得可谓提心吊胆,度日如年。
这一年为明朝灭亡之崇祯十七年,同时又为清朝开国之顺治元年,历史上习惯称之“明清易代”。但就华北地区而言,特别是京畿一带,很难将本年自三月十九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的大顺政权撇开不论。李自成,也就是闯王,他率领的这支一直被蔑称,其实也算准确说法的“流寇”,基本上为乌合之众的农民起义队伍,席卷了大半个中国之后,终于在这年春天的一个细雨夹雪的早晨,到达他的终结目的地。
不过,这个短命政权,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在北京停留时间不长。可这条汉子曾经有效地统治过京城一个月零十天左右,是确凿不移的事实。关于这个政权为啥如此短命,北京的坊间一直有这样的传言:本来,据《推背图》,李自成至少应有四十年的真命天子运,可那些“迎闯王,不纳粮”的农民军,在打京城之前,闯王许诺他们天天要像过年那样快活。因为农民视之为一年之中最大的快活,莫过于过年。而过年的最大快活,莫过于包饺子。进城以后的这四十多天里,大顺军顿顿按领袖的指示,让供养他们的市民百姓,剥葱剁肉,擀皮拌馅,包饺子吃。大街小巷,胡同里外,都支开大锅大灶,整个北京城,成了桑拿浴房,热气腾腾。由于中国贫苦农民,只有过年那一天,才能吃上一顿饺子,杨白劳的女儿喜儿也以玉米面饺子来“欢欢喜喜过大年”的。这下可好,闯王的四十年帝运,就被这些天天过年吃饺子的嘴,在四十天里,统统吃掉了。
四月二十九日,是这位老陕在北京的最后一天,那天他真是忙得不亦乐乎,居然在撤军的最后一刻,还有条不紊地,以颗粒归仓的精神,做了几件大事,我不得不佩服这位农民革命家的好心情。第一,于武英殿正式登基称帝;第二,追赠七代皆为帝、后;第三,立妻高氏为皇后;第四,穿上龙袍、戴上冠冕列仗接受朝拜,同时派牛金星替他到天坛行郊天礼(他实在忙不过来了);第五,放火焚烧宫殿及九门城楼(我带不走的谁也甭想得到);第六,将拷索所得金银及宫中帑藏器皿,全部熔铸为饼,每饼千金,约数万饼,载以骡车。二十四日凌晨,从德胜门进京的他,又从德胜门开溜了。(据章开沅《清通鉴》)
老天爷说,一年只能过一次年,不可以天天过年的,这就是农民暴发户的不成气候了。然而,这种揶揄背后,也反映着农民掌握政权,难以逃脱“其兴也勃,其殆也甚”的宿命。民间有一句谚语,“别把豆包不当干粮”,没有这支农民军,明未必亡得如此迅速,清未必胜得如此轻松,明清易代也就未必如此手到擒来,天上下馅儿饼,吴三桂降清,打开山海关,多尔衮遂居天下,说到底,其实是捡了个便宜。
不过,由此证明,这一个多月的北京,上演的是一出明与大顺,然后清才加上的三国演义,这其中还夹杂着一个可耻的小花脸或者小瘪三吴三桂。事实上,满清的睿亲王是从李自成农民军手里夺得了明朝的首都,而明朝的崇祯皇帝并不是败于多尔衮,是败于李自成,才登景山顶吊死在歪脖树上的。由于朱由检上了吊,紧接着,大顺军进城,家家户户的门上,大书“顺民”,以保全性命。而且,大顺军是一支不讲究辎重后勤、保障供给的队伍,走到哪里,吃到哪里,一路吃大户而来。所以北京城的这些顺民们,每五户要摊派一名大顺军,保证其有饺子可吃。紧接着,那小花脸或者小瘪三,由于老婆遭大顺军扣留了,一怒之下,将关外八旗兵引进京城,于是,这些板凳没有坐热,饺子尚未吃够的一众庄稼汉们,放火烧了北京,向西向北分路开拔走了。于是,全城百姓赶紧扯下门板上的“顺民”帖子,人人薙发,个个留辫,诚惶诚恐,奴才一般地向大清王朝磕头,表达忠诚。
“闯贼本无大志,自得牛李后,始知收拾人心。至京师,颇严军令。然其下为贼久,令虽严,不能制也。军士初入民室曰:‘假汝灶一炊。’既食,曰:‘借汝床一眠。’将眠曰:‘雇汝妻女一伴。’不从则死。已又编排甲,令五家养一贼,民不胜毒,缢死相望。”这是清人吴伟业《鹿樵见闻》中所载,显然有道听途说的成分,不可尽信。但可以想象这支农民革命军,进得城来,那种梁山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的快活日子,怕是高兴得连做梦都会笑醒的。
由明而大顺而清,这样贴烧饼似的翻来覆去,可苦恼坏了公元1644年京城内的百姓,一会儿向这位菩萨烧香祷告,一会儿向那位尊神哀求饶命,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都像那个小花脸或者小瘪三吴三桂,那般没皮没脸的。连一位姓费的宫女,还怀利刃想刺杀强暴她的大顺军高级首长呢?更何况权贵、勋戚、文臣、武将;更何况商绅、贤达、名流、耆宿;更何况文人、儒士、清流、雅客;更何况生员、役吏、书办、文案……都不能幸免地要面临这场生或死,战或降,走与留,宁死不屈或苟且偷生的选择。
于是,就在公元1644年的北京,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高风亮节之士,也看到了为数可观的道德沦丧之徒。
现在回过头去看,在这一年的明、清、大顺三方的角力中,以李自成最具优势,因为明朝的腐败使他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而襟黄河,控江汉,据太行,逼京畿,坐拥中原的军事集结,完全可以以逸待劳,养精蓄锐,等到强清弱明,鹬蚌相争以后,坐收渔人之利。可这位闯王,到底沉不住气,要是他不急于当皇帝,不急于消灭明王朝,还真有可能出现三国鼎立的可能。然而,人性的悲剧就在于,一个种地的庄稼汉,他的全部生存哲学,就在春天播下去一粒种,是为了到秋后收获到手的那一把粮,这就是中国数千年小农经济社会养成的最根深蒂固的现实主义。至于明年,至于后年,至于十年、五十年以后,对他来讲,都是扯淡的事。李自成,这个米脂驿卒,也是一个眼光至多能看到来年开春的农民。自崇祯二年为“流寇”起,至此已十五年了。1643年攻下西安以后,这位闯王决定不再“流”了,已经“豁出一身剐”了,现在就差最后一步,“敢把皇帝拉下马”,是到了将朱由检拉下龙椅,由他来坐江山的时候了。
李自成,显然这样盘算,如果俺不到北京去摘这个桃,关外的清人肯定先下手为强了。与其由他捡这个便宜,为什么我不捷足先登,抢先一步?庄稼已经熟了,就得赶紧开镰,李自成革命十五年了,这本种田经没丢掉,像一个怕误了节气的米脂老汉,对他婆姨说,俺要到北京城收庄稼去了。
应该承认,李自成一路“流寇”过来,由小而大,由弱而强,能有今天的辉煌,并不全是他的能征惯战,指挥有方,而是,第一,明朝已绝对腐朽,第二,地方官已完全失控,第三,老百姓已无以为生。设若这三个因素,有一个不成立,李自成将永远是一名东奔西窜的流寇。前辈作家姚雪垠先生穷其毕生之力,用长篇历史小说证明,此人在政治上的高明,在军事上的成熟,真是煞费心思到了极点,一定要将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游击战略的十六字方针,落实到李自成的实践中去;一定要将毛泽东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建立根据地,用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思想,贯彻到李自成的行动中去,使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政治家,一个了不起的军事家。这难度该是多大呀!
其实,在文学上,真实,是最美的,百分之百的真实,百分之百的美,要是美到一百一,一百二,就可能要弄巧成拙,贻笑大方了。有什么办法呢?在中国文学史上,实用主义,功利主义,常常是大家、名家、老作家的难以规避的致命伤。为一个人写,而想得到大家的鼓掌,恐怕是很难两全其美的事情,这也是姚老一生为他这部著作,终于未成“显学”而抱憾不已的事情。
上帝其实挺吝啬,不会特别垂青于谁,如同下雹子一样地降下文学大师。因此,在文学史的某个阶段,出现大师缺位的空窗期,是很正常的。至少,当代中国文坛,就处在这种真空状态之中。因为,连上世纪三十年代时的鲁迅、胡适那样的大师,也找不出一个。于是,一些志大才疏的狂妄分子,或自我感觉为“大师”,或众人哄抬为“大师”,或主流加冕为“大师”,或砸下银子为“大师”,这样,文坛便出现“大师多如狗”的热闹场面,而成为人们不禁摇头的笑话。
幸好,大家也都明白这一点,小说不是正史,古人早说过了,“小说家言”,乃街头巷尾的“稗史演义”罢了,姑妄言之,姑妄听之;若信以为真,则大谬不然。因为,李自成再伟大光明正确,毕竟跳不出时代的局限,作为一个农民的政治家,一个农民的军事家,不可能具有高屋建瓴,俯瞰全局的战略观点。
农民守着土地,有其勤劳朴实善良本分的优良天性,一旦离开土地,那小农经济制度所养成的短视浅见的小格局,贪得无厌的大胃口,阴冷残酷的报复心,冒险盲动的破坏性,种种弊端,便会暴露无遗。随着权力的逐渐增大,欲望也逐渐膨胀,随着身价的日益抬升,野心也日益狂妄。君不见近年来那些“双规”的党政干部,报纸上作过统计的,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有着比李自成还好的出身和成分呢!
《社会科学报》(2006年11月23日,第2版)的一篇文章,对近年来犯罪领导干部的出身作了统计。其中出身于城市者为24.36%,出身于县城者为34.62%,出身于农村者为41.03%。这数字,值得深思。
公元1644年,大年初一,在西安过年的李自成,他要建大顺国,称大顺王了。看来,他是打算先实习一下,预演一下,然后,到北京紫禁城里,再戴上那顶皇冠时,就省得京城老少爷们笑俺们老陕,土得掉渣了。大顺政权的成立,说来几乎等于笑话。究竟是这年的初二,还是初三,甚或是初四成立,这帮革命家都说不准了。有一条可以肯定,不是初一,那天尽忙着包饺子,煮饺子,吃饺子了。道理很简单,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饺子,就着一盏香甜可口的稠酒,面临“分田分地真忙”这桌盛宴的农民军,自然是要看着碗里,望着锅里,计算能到自己手下多少胜利果实了,哪会费心思记住建国的日期。于是,什么时候立国,什么时候灭亡,史家索性一概忽略,直当一群乌合之众的儿戏。但李自成很起劲这个政权,造历书,封功臣,开科取士,檄告远近,露布天下。国号曰大顺,年号曰永昌,以西安为西京,为他的临时首都。未来的大顺国首都,他宣布,就是马上要去攻打的北京。
二月二,龙抬头,李自成就率大顺军浩浩荡荡出征了。
先陷汾州,再取太原,后夺大同,势如破竹;接着,攻上党、彰德,占固关、真定,逼近京畿,然后,发起总攻。三月十一日,据宣府,十五日,破居庸,十六日,陷昌平,十七日,大顺军包围京师,十八日,拿下外城,农民军由外八门蜂拥而进。这种闪电般的进攻速度,比之拥有阿帕奇直升机,悍马装甲车的美军攻伊部队,有过之无不及。这支农民军跟随闯王做“流寇”,南北驰驱,东西征战的队伍,终于冲破黎明前的黑暗,看见德胜门城楼子上的黄瓦翠檐,一群一群飞翔的鸽子,甚至依稀听到更远的,也许是紫禁城上空嘹亮的鸽哨。在众军呼啸中,骑在乌骓马上的李自成,我想他是应该开心的,很开心的,从统帅的观点,这是一个大获全胜的日子,从老农的观点,这是一个丰收在望的日子。那时的他,决不会料到,不出一个月,还要从这里灰溜溜地打道回府。所以,我不解,在北京市的五环路外,由德胜门去昌平的公路上,有一尊李自成的骑马雕像,那张农民的脸,为什么一定要那么神色凝滞、严峻、忧郁和不开心的样子呢?
这应该是那天崇祯上吊时的面部表情,他万万没有想到,横征暴敛,赋繁税重,天灾频仍,官逼民反,竟是在造就这支浩浩荡荡的掘墓人队伍,大明王朝终结的一天,终于来到。
李自成在摆阔、讲排场上,远不及他的唐代同行,公元881年1月,黄巢率他的农民军入长安时,据《资治通鉴》:“乘金装肩舆,其徒皆被发,约以红缯,衣锦绣,执兵以从,甲骑如流,辎重塞途,千里络绎不绝,民夹道聚观。”看来这位陕西米脂驿卒,还存有农民的忐忑,不敢太傻狂了。而那位山东菏泽的私盐贩子,已是彻底变质的农民;农民一旦成为流氓无产者,便无恶不作了。
“丁未昧爽,天忽雨,俄微雪,须臾,城陷。”“贼千骑入正阳门,投矢,令人持归,闭门得免死。于是俱门书‘顺民’。”十九日,晨,李自成攻进内城,崇祯帝“易靴出中南门,手持三眼枪,杂内竖数十人,皆骑而持斧,出东华门。内监守城,疑有内变,施矢石相向。时成国公朱纯臣守齐化门,因至其邸,阍人辞焉,上太息而去。走安定门,门坚不可启,天且曙矣。帝御前殿,鸣钟集百官,无一至者。遂仍回南宫,登万岁山之寿皇殿自经。”崇祯不是一个好皇帝,他基本上属于狗肚鸡肠之辈,心胸狭窄的小人一类,不过,死得较惨,大家还多能同情他。
据说崇祯死前遗诏中自我辩白:“朕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顺治十四年福临视察思陵,拜曰:“大哥大哥,我与若皆有君无臣。”看来,这两个人有点同病相怜呢!(李清《三垣笔记》)
也许这天清晨,些微的雨雪,稍稍打乱了李自成入城式的安排。直到“午刻,李自成毡笠缥衣,乘乌驳马,伪丞相牛金星、尚书宋企郊等五骑从之。”接下来,便是清人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卷八十的《甲申殉难》一章中,所写的那些惨绝人寰的死难场面。
从这个月开始,是北京城建城以来最血淋淋的死亡年。
1.怀宗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丁未,贼李自陷京师,帝崩于煤山,大学士兼工部尚书范景文死之。初,贼犯都城,景文知事不可为,叹曰:“身为大臣,不能从疆场少树功伐,虽死奚益?”十八日召对,已不食三日矣。饮泣入告,声不能续。翌日城陷,景文望阙再拜自经,家人解之,乃赋诗二首,潜赴龙泉巷古井死,其妾亦自经。
2.户部尚书兼侍读学士倪元璐闻变,曰:“国家至此,臣死有余责。”乃衣冠向阙,北谢天子,南谢母。索酒招二友为别,酹汉寿亭侯像前,遂投缳。题几案云:“南都尚可为。死,吾分也。慎勿棺衾以志吾痛。”因诏家人曰:“若即欲殓,必大行殓,方收吾尸。”乃缢死。三日后,贼突入,见之,颜色如生,贼惊避他去。一门殉节,共十有三人。
3.左都御史李邦华闻难,叹曰:“主辱臣死,臣之分也,夫复何辞!但得为东宫导一去路,死,庶可无憾已矣。势不可为矣。”乃题阁门曰:“堂堂丈夫,圣贤为徒,忠孝大节,矢死靡他。”乃走文丞相祠拜,自经祠中。贼至,见其冠带危坐,争前执之,乃知其死,惊避去。
4.左副都御史施邦曜闻变恸哭,题词于几曰:“愧无半策匡时艰,但有微躯报主恩。”遂自缢,仆解之复苏,邦曜叱曰:“若知大义,毋久留我死!”乃更饮药而卒。
5.大理寺卿凌义渠闻难,以首触柱,流血被面,尽焚其生平所著述及评骘书,服绯正笏望阙拜,复南向拜讫,遗书上其父,有曰:“尽忠即所以尽孝,能死庶不辱父。”乃系帛奋身绝吭而死。
6.刑部右侍郎孟兆祥,贼犯都城,奉命守正阳门。贼至,死于门下。妻何氏亦死。其子进士章明,收葬父尸亟归,别其妻王氏曰:“吾不忍大人独死,吾往从大人。”妻曰:“尔死,吾亦死。”章明以头抢地曰:“谢夫人,然夫人须先死。”乃遣其家人尽出,止留一婢在侧。章明视妻缢,取笔作诗。已,复大书壁曰:“有侮吾夫妇尸者,吾必为厉鬼杀之。”妻气绝,取一扉,置上,加绯服。又取一扉置妻左,亦服绯自缢。嘱婢曰:“吾死亦置扉上。”遂死。
7.左中允刘理顺,贼入城,理顺题于壁曰:“成仁成义,孔孟所传。文信践之,吾何不然。”酌酒自尽。其妻万氏,妾李氏及子孝廉并婢仆十八人,阖门缢死。贼多河南人,至其居,曰:“此吾乡杞县刘状元也,居乡厚德。吾军奉李将军令护卫,公何遽死也!”数百人下拜,泣涕而去。时谓臣死君,妻死夫,子死父,仆死主,一家殉难者,以刘状元为最。
8.太常少卿吴麟征,奉命守西直门。贼势急,同守者相继避去。麟征遗友人书曰:“时事决裂,一旦至此,同官潜身远害,某惟致命遂志,自矢而已。”丁未城陷,徒步归,贼已据其邸,因入道左三元祠。时传天子蒙尘,有劝公南归,不应。同官来,招之降贼,怒挥之户外,遂自经。家人救之甦,泣而请曰:“明日待祝孝廉至,可一诀。”麟征许之。先是,祝孝廉渊以奏保刘宗周被逮留京师。渊晨至,麟征慷慨酌酒与别,曰:“自我登第,时梦见隐士刘宗周题文信国《零丁洋》诗二语于壁,数实为之。今老矣,山河破碎,不死何为!”相对泣数行下,因作书诀家人曰:“祖宗二百七十年宗社,一旦而失。身居谏垣,无所匡救,法应褫服。殓时用角巾青衫,覆以单衾,藉以布席足矣。茫茫泉路,咽咽寸心,所以瞑予目者,又不在乎此也。罪臣吴麟征绝笔。”书毕,投缳死之。渊为视含殓乃去。
9.协理京营兵部右侍郎王家彦,贼犯都城,奉命守德胜门。城陷,家彦自投城下不死,折臂足。其仆掖入民舍,自缢死。贼燔民舍,焚其一臂,仆收其遗骸归。
10.左谕德马世奇,是日方蚤食,闻变,曰:“是当死。”家人曰:“奈太夫人何?”世奇曰:“正恐辱太夫人耳!”遂作书别母。侍妾朱氏、李氏盛服前,世奇曰:“若辞我去耶?”二妾言:“主人尽节,吾二人亦欲尽节。”
要诠释中国人的“节操”观,得先从一首老歌说起。这首民国时期流行过,后来不大听到的《苏武牧羊》,真是一首老掉牙的歌曲了。如今只有年过花甲的老人,方能记得。起首那句“苏武流胡节不辱”,言简意赅,音律铿锵,至今我还记忆犹新。记得住的原因,不是这首歌,而是这首歌所唱的主人公。一般说,外国人在弹尽粮绝之后,通常就投降,不以为奇,也不以为耻。中国人最重节操,对祖国的节,对民族的节,对母亲大地的节,乃是人生在世,顶天立地的第一要务。惟有宁死不屈之义,哪有忍辱偷生之计?公元前100年(西汉天汉元年),苏武被汉武帝派往匈奴,为特命全权大使。单于诱降他,武不从。死可以,降免谈。“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单于遂将他递解到漠北不毛之地,大概是贝加尔湖一带。不关,不杀,也不放,看你降是不降?哪想到苏武是条汉子,与他的朋友李陵战败以后,投降匈奴,大大不同。“武既至海上,廪食不至,掘野鼠去中实而食之。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毛尽落。”(《汉书》)
单于以为如此这样地挫折,他该绝了回汉的念头,谁知苏武在那里坚持了十九年,“饥吞雪,饿吞毡”,始终不肯臣服单于,终于获得释放。回到咸阳时,出使时汉武帝赐给他的节杖,杖端的毳毛都掉光了。然而,这个节仍是祖国、民族、母亲大地的象征。所以,后人在唱这首歌时,对于歌词中的这个“节”,就不光是他手中所持的,证明其使节身份的“节杖”了,而是延伸开来,成为气节的“节”,志节的“节”,贞节的“节”,守节的“节”,成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格象征。
谷应泰说:“考其时,阖门同死者,父与子俱死者,母与妻子俱死者,妻妾从死者,独身效死者,闻难饿死者……无论道术素许,至性勃发,位列三阶,荣邀一命,莫不椎心扼吭,追路相从。自古亡国正终,未有若斯之烈者。”现在回顾发生在公元1644年京城的“甲申殉难”,虽然骇人听闻,但比之随后满清入关,一纸《薙发令》,除明代衣冠而胡服左衽,让你从精神上降服,从心理上慑服,从人身污辱上屈服,所激起的反抗,所造成的灾难,要比李自成进京时门上贴“顺民”,不知道有多少人头落地。“顺民”只是一张纸,贴在门外,你在门内,可以照样不顺,而头发长在自己脑袋上,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对这些明末遗民来讲,人人过刀,家家见血,满城尸臭,处处骸骨,是一场谁也躲避不了的灾难。所以,清末民初胡蕴玉所著《发史》一书,这样感慨:
“呜呼!吾民族蒙辫发之耻,至于今已二百六十八年矣。世人论者,以为区区之发,无与乎兴亡之故。呜呼,是不知夫发之历史也。入关之初,薙发令下,吾民族之不忍受屈辱而死是不知凡几?幸而不死,或埋居土室,或遁迹深山,甚且削发披缁,其百折不回之气,腕可折,头可断,肉可脔,身可碎,白刃可蹈,鼎镬可处,而此星星之发,必不可薙,其意岂在一发乎?盖不忍视上国之衣冠,沦于夷狄耳。”
对如今的人来说,我们钦佩其无惧无畏地走向死亡的勇气,然而,应该看到,这样义无返顾地奔赴死亡,对明朝那条即将破沉的船,其实是于事无补的。你不身死,他要沉,你死了,也挡不住它不沉。对那位寡恩刻薄,刚愎自用,多疑好变,狷急卞躁,恶谏好谀,滥施刑惩,救亡乏术,治国无方的庄烈帝,就尤其犯不着为之身殉。大明王朝这座大厦的倾覆命运,固非崇祯一人所能挽救,但为帝王者只能在景山上一死了之而无其它作为,那就更无必要与之共存亡了。所以,尽管死得很愚,很傻,很无必要,很不值得,但对公元1644年的这些当事人而言,他要活得尊严,他就得随旧朝“茫茫泉路,咽咽寸心”而去。他要苟全性命,他就得服膺新朝新政,改换门庭,输款纳诚。若是做不到低头,做不到苟且,做不到背叛,更做不到出卖,就只有一本正经的,郑重其事的,别无选择的,惟此一道的死。因为中国人,大部分的中国人(不是全部),对于“节操”二字,看得很重。所以在这些赴难者心中,觉得不如此,则不成其为天子脚下的大明之人,更不成其为堂堂正正的中国之人。
在这个世界上,莫过于我们中国人,特别看重,特别强调这个“节操”了。为什么看重?为什么强调?因为吃足了苦头的缘故。在中国的全部历史中,出现过许多讲节操的中国人,而在同样的历史中,也曾经出现过不少不讲节操的中国人。说到底,一部二十四史,就是这两类中国人,一是讲节操的正人君子,二是不讲节操的小人败类,其矛盾对立的斗争史,也是讲“节操”的人基本上吃亏,而不讲“节操”的人总能得逞于一时的伤心史。
中国人之讲究“节操”,到了极端的程度,不知道是否与中国历史上那些不讲“节操”之汉奸,之走狗,之卖国贼,之假洋鬼子,以及挟洋自重的败类,以及拉大旗做虎皮的下三烂,以及残害同类的无耻小人,以及出卖灵魂的卑鄙文人,太多太多的缘故,害得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块土地,这些善良人民太苦太苦,有些什么因果关系?所以,“节操”,在中华文化传统中,是用来评骘判断一个人的重要标准。尤其在民族危亡,山河沦丧,国本动摇,家园变色之际,到了做人做鬼,生死立决,存亡与否,在乎一念的那一瞬间,那是考验中国人的血性、良知、忠贞、信念的关键时刻,“节操”二字,其分量多重?多轻?就全部检验出来了。
就在公元1644年由大明而大顺,由大顺而大清的三国演义这出戏剧中,我们不想提到,然而又不能不提到,这个惟一的,绝无仅有,能够在那血泊遍野的年代里,连串三朝重要角色的江左三大才子之一龚鼎孳。
江左三大才子,钱谦益、吴梅村、龚鼎孳,都是被史家看作在节操上不怎么样的文人,而龚鼎孳尤其不怎么样。
据民国版的《清史稿》:“龚鼎孳,字孝升,合肥人。明崇祯七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李自成陷都城,以鼎孳为直指使。巡视北城。及睿亲王至,遂迎降,授吏部给事中,改礼科,迁太常寺少卿。顺治三年,丁父忧,请赐恤典。给事中孙垍龄疏言,鼎孳辱身流贼,蒙朝廷擢用,曾不闻夙夜在公,惟饮酒醉歌,俳优角逐。闻讣仍复歌饮留连,冀邀非分之典,亏行灭伦,莫此为甚。部议降二级,寻遇恩诏获免,累迁左都御史。”
而据清代编撰的国史《贰臣传·龚鼎孳》:“及流贼李自成陷京师,鼎孳从贼,受伪直指使职,巡视北城。本朝顺治元年五月,睿亲王多尔衮定京师,鼎孳迎降,授吏科右给事中,寻改礼科。二年九月,迁太常寺少卿。三年六月丁父忧,请赐恤典。给事中孙垍龄疏言:‘鼎孳,明朝罪人,流贼御史,蒙朝廷拔置谏垣,优转清卿,曾不闻夙夜在公,以答高厚,惟饮酒醉歌,俳优角逐。前在江南,用千金置妓,名顾眉生,恋恋难割,多为奇宝异珍以悦其心,淫纵之状,哄笑长安,已置其父母妻孥于度外。及闻父讣,而歌饮留连,依然如故,亏行灭伦,独冀邀非分之典,夸耀乡里,欲大肆其武断把持之焰。请饬部察核停格。’疏下部议,降二级调用。”
龚鼎孳之最无耻者,莫过于他为自己在明亡时不殉死的辩词:“龚鼎孳娶顾媚,钱谦益娶柳是,皆名妓也。龚以兵科给事中降贼,授伪直指使。每谓人曰:‘我原欲死,奈小妾不肯何!’小妾者,即顾媚也。见冯见龙《绅志略》、顾苓河《东君传》,谓乙酉五月之变,君(即柳如是)劝钱死,钱谢不能。戊子五月,钱死后,君自经死。然则顾不及柳远矣。”(陆以恬《冷庐杂识》)
而最令人恶心的,莫过于他以耻为荣,为耻而不知耻了。“先是大学士冯铨被劾,睿亲王集科道质讯,鼎孳斥铨阉党,为忠贤义儿。铨曰:‘何如孽贼余子?’鼎孳以魏徵归顺太宗自解。王笑曰:‘惟无瑕者可以戮人,奈何拟闯贼拟太宗?’遂罢不问。坐事降八级,调用补上林苑丞,旋罢。康熙初起左都御史迁刑部尚书卒。”(《清史稿》)
读《三国演义》,我们还记得,张飞与吕布交手的时候,张飞骂吕布为“三姓家奴”,真亏他想出来这样一个既刻薄又歹毒,而且极其准确的称呼。因为吕布先认丁原为父,后来,杀了丁原又认董卓为父,后来,又与王允合谋,杀了董卓。而龚鼎孳,在公元1644年那天日无光,血风腥雨的“甲申殉难”和随后小花脸或者小瘪三吴三桂引清军入关的“鼎革”中,他,由大明王朝的给事中,摇身一变,为大顺政权的直指使,又摇身一变,为大清政府的给事中,其变之面不改色,其变之毫无心肝,真是令人不敢想象。当得上三朝元老的这位文人,对他叛明投贼,在闯王的军政府中,居然混得一个北城直指使——相当于宪兵队或纠察队的角色,还沾沾自喜,还洋洋自得。如此恬不知耻,如此丧心病狂,近人孟森先生在其所著《心史丛刊》的《横波夫人考》中指出,龚在当时人的眼光里,基本上是一个无赖、无耻、无聊,无可救药之徒:“芝麓于鼎革时,既名节扫地矣;其尤甚者,于他人讽刺之语,恬然与为应酬。自存稿,自入集,毫无愧耻之心。”
一个文人,已经不顾脸皮至此,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其实,比龚鼎孳更下作者,为大学士魏德藻。二十日李自成进城,二十一日他与成国公朱纯臣、大学士陈演,率文武百官入朝祝贺。然后,他单独求见李自成,拜谒之后,并表白:“我当了三年宰相,都因为先帝不听臣言,致有今日。”李自成很看不起这个投降派,“你既得此高官,自当受崇祯重恩,你就应该为之死殉,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魏德藻趴在地下赶忙叩首:“陛下赦臣的话,今后当赤心为报。”李自成种过庄稼,分得清禾苗与稗草的区别,这个在米脂当过驿卒,吃过几天明朝饷银的李自成,居然站在崇祯的立场上,要惩治这个变得太快的墙头草,着令交刘宗敏处理。
刘宗敏什么人物,正在夹讯前朝的文武百官,勒索金银。凡不献纳者,“即夹,往往骨碎身死。”一看押进来前朝首辅,大学士,刘说,来得正好,那就掏银子吧!“魏藻德被夹,献银万两。刘宗敏责以首相致乱,藻德曰:‘此一人无道所致。’宗敏怒曰:‘汝以书生擢状元,不三年为首相,崇祯有可负汝,而诋为无道?’赏嘴数十,仍夹不放。”(吴伟业《鹿樵纪闻》)
与龚鼎孳同为“江左三才子”的钱谦益,也是一名投机分子。“虞山钱谦益,以诗文奔走一生。甲申之变,其爱妾柳如是,结束戎装,冠插雉尾,招摇过市,如菊部所演唱《昭君出塞》也者。填阗喧逐,有识诟厉,谦益恧然也。乙未,大军驻郊坛门,忻城伯赵之龙,首议纳款。谦益与大学士王铎,首先迎降。又代为传檄四方,劝谕归诚。谦益自负众望,入本朝,觊觎相位。及用为礼侍,怏怏辞去。一日过虎丘,着窄袖大领衣,一生诘其所以,曰,窄袖者,当今法服。大领者,示不忘先帝也。此生曰,先生可谓两朝领袖矣。”(赵祖铭《文献迈古录》)
还有一位叫周钟的庶吉士,追随李自成部牛金星、宋献策“劝进”。周钟的《劝进表》中,谀李自成“比尧舜更多武功,较汤武尤无惭德”,贬崇祯为“独夫”,骇人听闻,士林羞之。然有无耻者,如魏学濂、如龚鼎孳,都争为己出,说“周介生绝想不出此等佳句。”这帮不成材的变节分子,如一群争食的狗,斯文扫地,不堪入目。冯梦龙说:“噫,词林省闼,天子侍从,亲信之臣,作此逆天丧心语,而犹扬扬得意自诩佐命元勋。读书圣贤所学何事,尚何面目偷息天地之间耶?”(冯梦龙《甲申纪事》)
鬼子进村了,把全村人聚在一起,枪顶在脑门上,要你交待出谁是八路,谁是共党,你是说,还是不说?虽然,你知道谁是八路,谁是共党,但在这个节骨眼上,你不吭声。哪怕崩了你,你也咬牙不说。这就是宋人文天祥的诗《正气歌》中,所说的“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的“节”了。公元1937年,卢沟桥事变,鬼子进了北平,同年12月4日,伪政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周作人并没有被枪逼着、顶着,欣然任教育督办或总长之职,甘心成为铁杆汉奸。因此,我们不禁要想,学问如此之大的知堂先生,会不懂得一个知识分子在这关键时如何写好“节操”这两个字么?会不记得公元1283年1月9日,“天地有正气”的文天祥,在拒绝了元世祖最后一次利诱之后,在刑场向南拜祭,从容就义时的那首绝命词吗?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中国的文人,以此衡量历史;中国的历史,也以此衡量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