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很快来到了唐末。
在遥远的西南方,山泽延绵,草木寂静,与中原地带的草木皆兵成为一个鲜明对比。
此方有座大山,名叫大山,大山四面环小山,大山脚下,有间院落,坐北朝南,简陋但细致。院内有间屋,屋里有两舍,屋前庭空两丈方,左边厨房右边杂物间。院门口左边一块大木头,木头坐着一个布衣少年。手持枯枝,望向山外还有山的远方,两滴泪珠欲坠未坠在他下眼帘闪烁,他还没等回他的父母,一年了。这年他十五,去年差不多这个时候,父亲来把母亲接走,只留下他一个人在大山里。他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年前母亲要带着他搬到这大山里来,只是说这样才能活下去,他便没有再问。乖乖地跟着李大伯学打猎,他自认为自己做得很好,很听话的,就是想不到娘亲还是会离开,那么那么久。
“天哥哥。”一个女孩的声音传来,打断了徐天伤感的思绪。徐天一抹眼中的泪水,寻声看去,一个少女正蹦蹦跳跳向他跑来,一边说道:“天哥哥,吃晚饭啦,我爹今天捕到一头牛,可大了,快去看看。”
李大伯的女儿李英儿比他小一岁,是他在这里的玩伴。
“有多大?”徐天藏起了那些伤感情绪,留到夜里躲在被窝里再发作。
他不想让面前的少女看到他伤心,要是被发现了,少女会比他更不知所措,她只会说:“天哥哥别哭了,你爹娘会回来的。”然后不知道怎么安慰,只好一起坐在院门口,默默陪着,有时候她会搂住他的脑袋,用她胸前的衣裳擦去少年的泪水,有时候倚着他的手臂陪着他悲伤。
徐天笑脸相迎,慢慢站了起来。本来趴在他身旁的一条大黑狗也站了起来,身子一抖,扬起一阵尘埃,不等主人训话,它摇摆着尾巴小跳步上前去迎接少女,到少女面前一个跃起,几乎与人等高的身子就要扑到少女身上,李英儿急促后退两步才幸免。
李英儿先是摸了措大黑狗的头,站在徐天面前,张开双臂说道:“有这么……”突然又觉得双臂大开也不足以形容野牛的个头,左看右看继续张开,最后双掌绕到后背差点就合拢了,挺着胸膛说:“……这么大。”
“这么大是多大?”徐天问道。
“反正就是很大,快去看看就知道了。”
大黑狗屁股一扭一扭走在主人前面,吐着长长的舌头五步一回头,像在唤主人快点。黑狗虽大,看着生猛,可走起小碎步来还是挺可爱的,毛绒绒的尾巴时而快,时而慢地摇摆。
李英儿挽起徐天的右臂跟在大黑狗的屁股后面向她家走去,少年徐天走路时右腿一瘸一瘸,她得护着点,不能让她的天哥哥摔倒了,就算摔倒了她也得用身体当个肉垫子,别把天哥哥摔痛了。
这已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精明如徐天,也记不住多少次摔倒,是压在了李英儿身上,从没听过英儿说哪哪摔疼了,事后两人站起,拍拍身上的尘土说:“我没事!”扶着她的天哥哥继续走。
其实大可不必这样,徐天自己摔倒时没有李英儿在身边他反而更灵活,只要手掌一撑地就能稳健地重新站起来,甚至身上不会沾到一颗尘土,就像弯腰捡些物件一样随意。
现在伤口已经愈合,只是偶尔用力不当时骨头里会痛得钻心,走路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可是李英儿的好意他不能拒绝啊,他总不能说,“英儿你不用扶我,我自己能走;你在我旁边碍我手脚……”
大黑狗不知何时窜到路边的草丛,突然在两人身后蹦了出来,这里嗅嗅那里嗅嗅,然后几个跳跃又跑到了主人前面去了。
李大伯和他儿子,也就是李英儿的爹和大哥李务,正在给野牛去毛,看到徐天,李大伯挺了挺腰杆,笑呵呵说:“小天来啦?先吃晚饭吧,一会我教你抽筋扒骨。”
虽然野牛肉还没下锅,作为猎户人家从来都不会少了野味?山上的小动物一抓一大把。还没进门,徐天就闻到了一股股肉香味,才确定肚子是饿了。李英儿扶着他坐到饭桌前。
“开饭啰!”李英儿对着空气大呼一声,随即夹起一个山鸡腿塞到徐天碗里,自己也夹起一个便啃了起来。她娘亲神一般地出现门口,道:“没教养,人都没到齐了就吃吃吃!”李英儿立马放下筷子,和徐天相视一笑,继续嚼着已经咬在嘴里的肉。
徐天坐得端正,没有摸一下餐具,规矩他是懂的,况且现在是寄人篱下,更要恪守礼仪。只是他腿脚有伤,坐下就坐下了。
“来啦来啦!”门外走进一赤膊大汉,正是李英儿二叔。
徐天就要站起,大汉伸手在空中压了压示意他坐好就行,徐天没有勉强,微笑着轻轻点头叫了声“二伯”。
李二伯入桌,手中坛子往桌上一放,拔开封口,顿时一阵酒香扑面而来。李英儿捂住鼻子,嘴上含糊说道:“这酒好臭。”
李二伯哈哈一声笑道:“臭,你问天哥哥这酒是臭还是香?”
“丫头不会喝酒,酒当然是臭的。”李大伯说着进门来,李务还有二伯的儿子李南也随后入座。
二伯已经倒好几碗酒,也给徐天倒了半碗。徐天刚想说谢谢二伯,李英儿抢着说道:“二叔,天哥哥腿伤还没好呢!不能喝酒,你怎么还倒。”
二伯说:“喝一点没什么大碍。”
徐天看了一眼李英儿,说:“二伯,我还是不喝了,这酒烈,我怕是喝不来。”
二伯顿了顿,打趣道:“我看这丫头比酒烈,哈哈!”
桌前皆隐隐笑起。
酒足饭饱,黄昏已过,夜幕降临,院子里点燃了两盏吊灯,一左一右照亮着躺在地上的一头野水牛,李大伯二伯等人正在给牠开膛破肚、扒皮抽骨。徐天在旁边看着,似乎看懂了什么,说道:“大伯,让我也试试。”
徐天接过大伯手中的大尖刀,一手抓住野牛前腿,动了动,看准大关节位,一刀下去,切开皮肉直达骨头,可见此刀锋利至极。徐天轻轻抽动一下尖刀,感觉刀尖已经对准了关节空隙,然后用劲切下去,只听咔嚓一声,牛筋被切断,关节脱位,接下来只要切断剩下的皮肉,一条牛腿就脱离母体了。
李大伯一边看着一边点头:“不错,学得挺快。”心里却在暗暗叹息,只可惜这孩子瘸了,是不可能上山打猎了。
李英儿看着无趣,“哇哇哇……”拍着自己张开的大嘴打了几个哈欠,“天哥哥、爹,你们玩,我睡觉去了。”说完走进屋去,倒头就睡。迷迷糊糊中她好像听到一些让她敏感的字眼,“小天”这两个字在她心中的分量太重了,尽管隔着一堵木墙,尽管他们说话声音不大,当听到“小天”两字,她下意识地就要关注后话,慢慢就清醒了。只听她爹说道:“小天这孩子是真不错,又聪明又懂事,就是运气差了点。若不是生逢乱世,高官厚禄不在话下。”
英儿娘亲说:“事实是如今乱世,小天又成了半个废人,我就是怕英儿跟他走得太近了,照这样下去,再过个两年英儿非得跟了他不可。小天又瘸腿,日子怎么过?”
英儿爹安静了一会,说道:“只能希望英儿早点看到现实,知道舍得。”
“但怕他们感情用事,哪天睡在一起都不知道,生米煮成熟饭,该如何?”英儿娘细声说道,尽管已是夜里,还是害怕被别人偷听一样。停顿了一下接着又听她说:“要不还是把小天送回去吧,怕是他注定逃不掉富贵命,留在这里说不定哪天被野兽给吃了。回到他应该呆的地方,就算是死也死得其所。”
“让我想想!”英儿爹说道。
英儿睁着大眼睛在漆黑夜里溜溜转,早已没有一点睡意。
徐天躺在床上。是李务送他回来的,剖好野牛后,李务和他一起去溪潭里泡了半个时辰,泡去宰牛时染上的血腥味。
李务和李英儿一样,很是崇拜这个外来人。徐天来这里的时候十岁,虽然算是个小屁孩,却是个饱读诗书,见多识广的小屁孩。随着父母游历过各大城市,见过不少大人物,他的聪慧也曾让不少人物赞叹连连。他还随着父亲与大哥见过千军万马的雄伟。那些人那些事,徐天很难再记起来了。而那些人那些事给徐天带来的人生启示一直在他心里,冥冥中左右着他的言行心态。所以他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与众不同的气息,是书香,是贵族,是聪慧,是傲骨。尽管泡在这山旮旯几年,依然没有被山香土气掩没气场。
也许正如英儿娘亲说的那样,徐天不应该属于这里。他总是想他会不会像李家大伯一样一辈子在山里的打猎?关键是能或不能,与身体机能无关,与小腿受伤无关,与心境与憧憬有关。他自知非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