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中的主要程序和礼节是放定,放定即订婚,定礼是“六礼”中的“纳采”,是确定婚姻关系的手续。放定,旧日有放小定和放大定。
男女双方经过命馆星命家的推勘,如被合成“上等婚”或“中等婚”,人们便认为,此是“天造地设的婚姻”,可以联姻。随即找个“良辰日”放小定。
放小定即男方给女方一个或一对金属戒指,让女方戴在手上,表示“已有婆家”之意,同时,也是希望她心灵手巧,做一手好针线活。但还不规定迎娶的吉期。
讲究的一些家庭在放小定时,男方要送女方首饰四样,金、银、银质包金不等:
一、戒指一个或一对;
二、镯子一对;
三、耳环一对;
四、颈圈一个。
以上这些都表示男方以“家法”约束姑娘,希望姑娘嫁过来之后稳重、守规矩。
如是满人还要送“如意”一柄,以示祝愿。
此外,还要送些“大、小八件”之类的糕点。糕点的包装也要有讲究,要用匣子包装,不像平时过节用蒲包,因为大家认为蒲包是不吉利、不讲究的做法。
少女订婚后,发型要有所改变,过去少女留辫子,一般不扎辫根,但一过小定,就要扎上红辫根。有的少女过去留所谓“三道帘”鬓角下垂,受小定后,则马上剪成齐眉穗了。
满人宅门府第“男家主妇至女家问名,相女年貌,意既洽,赠如意或钗、钏诸物以为定礼,名曰小定”。定礼一般多是托媒人送去。但有的男女双方家长系老亲旧友,则由男家径自求亲,插戴一言为定。
婚姻确定下来之后就要放大定。有的单放大定,有的将放大定与“通信过礼”一起举行,成了行聘(下茶、过礼)“纳采”、“纳征”、“纳币”下财礼的综合形式。
过去民间女方向男方索要财礼多是在这个时候进行,它反应了当时的买卖婚姻。父母将女儿嫁出去,如同出售一件商品,公开要价,有时双方还会讨价还价。其实聘礼、聘金应以对方家庭状况为基础。古代就曾普遍流行过货币、羊酒、实物等不同形式的聘礼。起初比较朴实,后来,形式越来越复杂,聘女有如卖女。
不过,北京还比较文明,虽然也有放定礼之说,一般女方均不强求,贫者,双方仅是象征性地遵礼如仪而已。如单独放大定,礼品要比放小定时更多一些,照例由男家送给女家一些首饰衣服之类。
从放小定至放大定的时间较长,二、三年不等,在此期间双方各自操持、筹备,男做家具,女做嫁妆。
放大定、通信过礼,本来是一回事,即男女双方商量迎娶之期,女方收受大定礼。此礼通常要在迎娶前一百天举行。但有的人家“老妈妈论儿”很多,所以由男家在上半月、下半月各择“黄道吉日”,为的是躲开女的经期。
旧时人们有一种说法:女子行经时订婚是“红马上床,家败人亡”。又如:女方进门以后,立刻怀孕,没来过月经,即称以后那个孩子为“迈门子儿”(男)、“迈门花儿”(女)。说什么:“迈门子儿,妨到底儿,迈门花儿,妨三家儿。”因此很注重通信日期。
过礼仪式都在上午举行,俗云“早礼晚嫁妆”。
过礼数量各不相同,有十二抬、十六抬、二十四抬、三十二抬或更多,都是双数。所谓“抬”,主要是指食盒,食盒和抬伕均向轿子铺赁雇。每一抬四层食盒,每层里面放两样东西,食盒宽约一尺半,长三尺,每层厚六寸。过礼的礼品主要有:
一、龙凤婚书,表示“龙凤呈祥”,有报喜之意。
二、过礼大帖,系旧日“致意贴”、“允帖”“白字帖”之综合文件,等于迎娶通知书。
三、“鹅笼”:用胭脂将一只或一对活鹅染红,装在一个六角形的筒子里,上面盖以圆锥形的笼盖。据说,这是代替古礼用的雁。如果听见谁家有鹅叫,就证明要嫁女儿了。民间传说,通信过礼时如果鹅爱叫,说明新姑爷性格外向,豪爽;如是鹅不爱叫,则说明新姑父内向。
四、“酒海”:此抬与鹅笼并列,放笼形与鹅笼近似,内装一坛酒。
五、绸缎尺头(衣料):皮、棉、夹、单、纱等四季衣服、鞋袜、金银首饰。
六、龙凤喜饼:一般是在糕铺订做一种上面印有红色龙凤花纹的大块酥皮点心。
七、“喜果”:干、鲜各四盘,例如:桂圆、荔枝、生花生、生栗子、红枣等均用胭脂染红,表示早儿(“枣”与“早”谐音)立子(“栗”与“立”谐音),早生贵子(“桂”与“贵”谐音)。
其中,花生代表先生子,后生女,或子女双生。
鲜果方面有:柿子,表示事事(“柿”与“事”谐音)如意,苹果,表示平平(“苹”与“平”谐音)安安。藕,表示夫妻情意连绵,取藕断丝连之意。也有用对山药的,其意义与藕相同。
八、鸡蛋、鸭蛋若干,均用胭脂染红。
九、茶叶;品种视季节而定,如是夏天即送龙井、或碧螺春之类。
此外,羊腿或猪腿(肘子)也是必须要送的,这东西是经过女家送给媒人的。有答谢媒人之意。
抬盒、酒笼等都是红漆描金边的,每抬由两名身穿绣着红光金双喜字丝袍的抬伕抬着,送往女方家中(一般不用响器吹打)。女家收到礼品后,也要向男方表示感谢。一般送以靴、帽、文房四宝(即笔、墨、纸、砚)及糕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