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骆驼多的叫骆驼主,也叫掌柜的,他们不去拉骆驼跑城儿,而是雇用一些人专门负责。
拉骆驼按“把”计算,每把六只、七只、八只不等。六只一把的叫小把,八只一把的叫大把。一般一个人拉一把,人手不够时可以临时雇人。有的好几把一起走,几个人可以互相帮助。
早先装卸货物有人帮忙,一把骆驼甚至拉到过九只。
进入民国以后,随着交通的发展,对进城的骆驼有了新的规定,不准再有大把,只准三只为一把。因为六只一把前后得有六七丈长,影响城里的交通,所以六只一把的来到城外,就得分成两把,才能进城。
拉骆驼的有两类:一类专门运输,把别人的货物从一个地方驮到另一个地方,光挣脚钱,这叫驮脚的;另一类自己买来货物,驮到别处卖掉,既挣脚钱,又挣货钱,这叫跑买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