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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入蛮于大山里

徜徉过车水马龙的花花世界,挤搡过熙熙攘攘的茫茫人海,见惯了莫名其妙又甚嚣尘上的疯狂和不了了之孤苦伶仃的凄凉晚景,终究觉得不友好居多,到底不愿一路北漂担惊受怕一世,正值壮年正当打拼的壮汉雨寒秋携妻带女翻山越岭于南境结庐而居。

这里是嵐星、凌寒大陆之幼学帝国最南端,被称为蛮荒之黎国的所在。推门即见山,无论门朝何方皆避无可避,能够选择的只是山的远近与高低而已。一山盖一山,层层叠叠,直入云端,或险或峻或挺拔或巍峨,有一柱柱擎天而立者,有连绵起伏波澜壮阔者,钟灵毓秀,不似人间。

在柱石丛林中的某根柱巅,长有遮天蔽日郁郁葱葱的林木,间或怪石嶙峋,泉水叮咚,绿竹猗猗,真是个幽静的好地方。有人凿山搭木,垒土砖围竹篱,初建陋室两间,可避风雨,可养温馨。

一家三口围坐着新制的粗糙的散发着淡淡的香味的小木桌在昏黄的油灯下享受着晚餐。吃食简单,玉米土豆就野菜,还有一小盆清水煮的野菌菇汤,配以自制的竹筷竹筒竹碗,别有一番滋味。

男的高大魁梧,虎目浓眉,他赤裸着上身,露出醒目的纹饰,左臂雕着青龙,右臂刻着白虎,皆张牙舞爪,令人生畏。女的娇娇弱弱,长相极为秀气,戴着淡色轻薄的眼镜,掩饰不住的书卷气息扑面而来。她短发齐颈,却特意留着长长的刘海,任其垂落到镜片也不打理。仔细看去,发丝拂动间竟隐约显出一个“九”字,原来她那洁白细嫩的额头竟有数道浓墨的划痕,破皮入肉入骨,药水洗不掉,刀子刮不净,像生了根一般,终身相随。

“寒秋,我们是不是应了那古话杯弓蛇影草木皆兵?会不会担忧过了头?帝国那么大,逃犯那么多,再怎么通缉也不用躲到这荒无人烟的大山里来吧?这里实在是太山,这石柱也太陡太险,稍有不慎就有性命之危的。”女子的声音细细的,很文静。

“金兰,外面怎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在这个世道,除了你我,还有谁能信任?放眼望去,尽是妻离子散兄弟相残朋友相杀。无处不在的告密,无孔不入的特务,家不似家,亲不似亲,人不人鬼不鬼,大家都疯癫了。所以啊,越是偏僻越是难寻,我就越放心。这千柱峰有成百上千的石头柱子,石头上面长森林,真令人叹为观止。乍看上去,大同小异,都是直上直下,恐怕猴子也爬不上去。但我们所在的这根却内有乾坤。你看它呈蘑菇状,越往上就越开阔,到得峰顶已有方圆数里,足够我们一家自由活动的。别人或许以为这样倒金字塔结构易倒易塌,谁知道它竟是内部中空,裸露在外的岩层又分明是成片的玄武岩,这种岩石最是坚硬致密坚韧。我们只需结些藤条,凿些石阶,我再搭些工地上那种脚手架,多重保险,安全无虞。到时,就算我不在身边,你只要持一长矛,守在顶端的洞口,也是万夫莫开的局面。”男子一口气讲了许多,他嗓音低沉,压抑着音量,更显忠厚老实,却在不经意间目露凶光面带煞气。在这个世道摸爬滚打久了难免沾染上戾气。单纯的温和恬静早被消磨殆尽。

“我自然明白。我们走过南闯过北,流连过灯红酒绿徘徊过街头巷尾,看见过风花雪月也亲历过人间炼狱,这辈子就算终老于这大山里,也没多少遗憾。可怜我们家雨墨,才刚到六周岁呀!她陪我们吃了多少苦?你真的忍心让她在与世隔绝中长大?”女人拢了拢耳边的碎发,她年纪不大,三十出头,眉角已爬起了深刻硬化的鱼尾纹,脸上不时流露出淡淡的忧愁和无法排遣的疲惫。大块头自然会为她遮风挡雨,她的疲惫,多是心累。

“金兰,我们叩医无数,多少医生说雨墨的病已到了药石无效的地步,她体内的寒毒怎么都消不净,死灰复燃反反复复。外敷内服输液,大医馆小药铺,我们算是问了个遍,不见好转不说,你不觉得似乎更严重了些?”雨寒秋没有蓄胡子的习惯,发型尚依稀可见,如此显得更精神些,他是一家之主,是房屋的栋梁,越是艰难的时候越不露颓势。他伸出巨大的手掌想要摸一摸沉睡在妻子怀里的孩子,孩子一身细皮嫩肉,他的手掌却长满了茧,粗砺硌人。他叹了口气,将手掌握成拳,轻轻地放在平滑的桌面上。他这双手削平了太多的凹凸,无论是木材、石块还是钢筋水泥,己身却再与光滑无缘。粗糙只被更粗糙的磨平。

“医生们说只能静养,只得认命。大概是孩子跟着我们吃了太多的尘土,喝了太多的脏水,吸了太多的废气,又没有吃到什么营养,加上早产她的体质本就弱了同龄人太多,所以才疾病缠身。若真要静养,乌烟瘴气喧闹吵嚷肯定不如这层峦叠嶂。”男子看向窗外,一山还比一山高,明月悬于更高的山巅,群星若隐若现若有若无。总是找到了几分安详静谧的所在,不枉他们跋山涉水一路风尘。

“可是,没有了医生,万一再发作可怎么办?”家有病人,医生便是治病救人的居家必备。想他们一路辗转,落脚之处必有药铺医馆,再不济也有江湖郎中可以救急。有时为了就近一些,还不得不放弃更高的薪资更好的待遇,忍受更多的刁难与苛责。

“我之所以选择来黎国,就是听闻这大山里的蛮医与外面的楚医不同。楚医的方子多是为了杀死寒毒的携带者,杀不死杀不净便有些束手无策,但是蛮医讲究调理气血疏通经络,通过壮大病患的本体来驱逐病邪。既然楚医那帮人不行,那我们换医生便是。”男子早有谋划,他看起来粗犷,却不是真的无脑之人。

“可是蛮人不是粗俗暴力多偏见又排外吗,他们凭什么给孩子看病?我们可是楚人。再说,蛮医蛮巫向来是一家,那些东西从来不被外界认可,如何能确定可靠与否?而且,蛮人慕楚,他们致力于楚化数百年,就算我们找到了蛮医,我怕也是挂羊头卖狗肉,开出来的方子和那些楚医没什么两样。”墨金兰声音喑哑,情绪略急言语稍多,便有些气喘。

“金兰,好事说不坏,也是死马当活马医。雨墨的体内已经有太多的药物沉淀,她对寒毒的抗性可能并未增加多少,但对那些药物的抗性却是很多楚医生平仅见自叹弗如的。”男子不禁叹道,“或许我们让孩子服用那么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才是害了她。”

女子没有再开口,这是既成的事实,后悔无益,多说也无济于事。她摇动身子,轻轻地拍着怀里的孩子。雨墨六周岁,却只有二十几斤重七八十厘米高,比同龄人矮了一个头。她身子虚弱,气息短促,所幸是女儿身,五官精致,眉清目秀,是个好胚子,只要能养大,倒也不愁嫁。

雨墨嗜睡,这是楚医的诊断,也是楚医的方子,“既然爱睡便让她多睡。”正常孩童到了这个年纪,一天睡到十个小时就足了,可是她却睡了十四五个小时还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她又特别怕冷,没有阳光味道的被子怎么也捂不暖,被子若是不晒她就要做噩梦,浑身打冷颤抽搐。在工地上,他们一家因为天天晒被子不知被明里暗里笑了多少回。

只要醒着,她总在晒太阳,无论雪深数尺的三九天还是炙烤如蒸笼的三伏天。她的皮肤黝黑,和她父亲有的一拼,只是这种黑并不给人健康的感觉。

整栋屋舍都散发出草木清香,让人放松愉悦。在屋前数步远、密集扎实的竹篱内有一块干燥整洁的浅灰色空地,这里是此间日照最足的所在,也是出入最便捷的通道,只是父母选择绕道而行。空地上有一堆颜色浅深干净细腻的溪沙和颗颗奇形怪状光滑温润的卵石,这是父亲翻了几座山从数条溪子里仔细挑捡回来的。那纹身男子把这当成世上最伟大的事业在做,每一粒每一颗出现在女孩手心的沙石都通过了他的苛刻考验。女孩晒太阳的时候总是要做些什么的,这么些沙石用来涂涂画画也好,拼图案堆房子也好,只要她喜欢。

雨墨于画画有些天分。有人在落笔之前脑海中已有了想画的草稿并多少能再现笔下,这很不错。但是母亲更欣赏落笔之后随笔锋流转描绘出令自己都觉得惊讶的图景。小女孩的画作属于后者,她随手随心,她喜欢一种很不确定的画风,泼沙。

只见她跪坐在夯实过的地面上,双手各握住一拳沙,对着空地,像撒豆子一般丢了出去,有时成片有时成团,小手太小,她又抓了两把又扔了出去,如此再三,等到她觉得满意了就捏起身旁草杆制成的硬笔,勾勾画画起来。笔有四五支,有粗有细,有长有短,触手光滑,全是母亲的心意。

握笔的姿势并不标准,她母亲也无意去纠正,只要小女孩开心便怎么都成。何况她握笔天成,挥洒由心,尽显自然和谐,何必做那些画蛇添足的举动?

她初画时,可能只是天边的一片云,又可能是门前的一座山,卵石也没有浪费,可能被当成一轮红日,又可能结成一串果实。日升月落,孩子笔触见长。她画看到的一切,小花小草小树,玉米土豆蘑菇,继而画群峰飞鸟流云,小桥流水人家,她画山居的生活。终于她画出了她的印象,她的记忆。

比如一盏孤独而温暖的灯。整幅画作只有孤零零的一盏油灯,灯芯很小,火光很弱。一团小小的光晕,之外尽黑。她从沙堆里挑出最亮白的部分当做光芒,又将不那么白不那么黑的部分当做过渡,然后是铺天盖地的无尽的黑。“好大的黑,”女孩叫道,她又指着灯状的卵石,“我喜欢这个灯,这是我们的家!”灯外即黑,家外即暗。这副画她重复画了好多遍,她说她很熟悉,很怀念。那是一个上了岁月的老旧瓦房,传承了好几代人,里面有木床有书桌有衣橱,她朦胧地记得各物件摆放的方位。那是她出生的地方,那是她生命中的第一个家。

同样画了很多遍的是另一副。天空飘着冷雨,地上泥泞不堪,一座破败的木桥,桥下是哗哗的流水和深密的水草,一个脸色苍白的母亲怀抱着一个有些黑的婴儿。桥上有甲衣骏马飞驰而过,村里处处有刺眼的火把四处游荡。她的父母看着她的画作,不能言语。

这是孩子不满三周岁时发生的事情,他们被抄家了。理由是莫须有,他们不止要被抄家,还要被逮捕坐牢,他们逃了。父亲引开全副武装的追兵,母亲则躺到水草里避开人群中的耳目。那晚他们以为要死,但终究熬了过来。从那晚起,他们没有了家,一路漂泊,如不定的云,如无根的萍。原本以为,过去的都过去了,就让它烟消云散吧,这种事情不会被载入史册,也没必要留在后代留在活人的心中。没想到当时的那个婴儿竟然能记得。

“寒秋,你是对的,楚地不值得留恋,蛮荒才是我们这种人的归宿。”女子声音低沉,却没有一滴泪留下。就算女子是水做的,流了太多个夜晚也会流尽的。

“瞎说什么我们这种人?我们怎么了?一不偷二不抢三不杀人放火,无论哪个朝代,我们都是光明正大的存在好吧。”大块头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

“可我们最终还不是避到这深山老林子里来了,就差隐姓埋名了?”女子没有嘲讽的意思,话语间却尽是嘲讽。

“凡事都有特例,算了,又不是我们一家子的遭遇,整个幼学帝国都在动荡不安,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抄家的怕是有千家万户。”男子没有时间去纠结,他要制作更多的木桌木椅,他要去交好山里的主人,换取粮食,打听更多的蛮医的消息。“没想到这大山里竟有数万蛮人生存。可惜蛮医很少,他们的治疗也的确要配合一些巫术。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他们只给蛮族看病,外人一概不理,他们似乎没有救死扶伤的思想觉悟。不过我打听到楚人也可以蛮化的,正如蛮人可以归楚。”他的眼神有些躲闪,欲言又止。

“寒秋,都说出来吧,什么坎我们没趟过?不都好好的?”金兰只是生得柔弱,只有真正懂她的人才知道她有多么坚韧。男子佩服的人不多,但枕边人是他仰望至今的存在。

“这里也没有妙手回春的名医大德,据说很多人一生都没看过病。他们注重防微杜渐,大多数病痛都在发作之前给止住了。对于重病这些蛮医恐怕没多少经验,估计也是束手无策的可能居多。入蛮的法子我也打听到了,只是我担心竹篮打水一场空。万一你我入了蛮,孩子却依旧不得治,以后再要归楚怕是没有可能。”男子罕见地表现出现了迟疑,入与不入都是一辈子的事,治与不治也是一辈子的事。对于自己的事,刀山火海他不会皱眉,但是妻子女儿比他本身重要太多。在这个世道,原先的信仰早已崩溃,这个家便是他领悟的新的信仰。

“我在山外已经没有留恋!楚人从蛮人手里夺回江山复国成功,遍杀读书人,比蛮人野蛮太过。我们书香世家传承数百年,除了告密投诚的二叔一家,其他人,上吊的上吊,跳井的跳井,投湖的投湖,或者,要么被活活打死,要么被侮辱至死,要么疯癫痴呆,留下的我们这些孩童也在额头刺字,终身抬不起头。”她语气平淡如水,似在诉说别人的故事,只是她的选择表露无遗。

“如果女儿不在了,我们也不会再有后代,那么死在哪里都不会有什么区别。”孩子是他们的结晶,是他们爱意的见证,是他们生命的延续。“雨墨也是女儿身,能成为蛮人或许是她最大的幸福。”女子如水,包容万物,她心中有恨,但更多的是对众生的怜悯,是对死里逃生的庆幸,是对往后余生的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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