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简·奥斯汀本人非常漂亮:“身材纤长匀称,步履轻盈稳健,整个人看上去相当健康活泼。她肤色略黑,脸庞圆润,鼻子和嘴都生得小巧精致,浅褐色的眼珠儿很是明亮,棕色的头发在脸旁自然地打着卷儿。”在我见过的唯一一张简的肖像中,她只是一个脸肥嘟嘟、五官毫无特色的年轻女子。眼睛又大又圆,向外凸着;但也许这是画师有失公允吧。
简和姐姐的关系非常要好。两人从小到大一直形影不离,住在同一间卧室,直到简离开人世。卡珊德拉去学校读书时,简随她一起去,尽管当时年纪太小,不能完全听懂学校给年轻女孩准备的课程,但她几乎不能离开姐姐一步。“就是卡珊德拉被押去砍头,”她们的母亲说道,“简也一准要跟着。”卡珊德拉比简长得更俊,气质清冷淡泊,性格比较内向,少了些活泼气息;她善于控制情绪,但简的幸运就在于不需要控制自己的情绪。现存的简的书信中大多都是两姐妹分开时她写给卡珊德拉的。在很多简最为狂热的崇拜者眼里,这些信毫无价值,不但显得她不近人情,而且净关心些家长里短的琐事。我对这些看法难以苟同,反倒惊讶于信件的自然真实。简·奥斯汀从来没想过,除了卡珊德拉之外还会有人读到这些信,因此她写的东西只是姐妹间会感兴趣的内容罢了。她告诉姐姐谁又穿了什么衣服,自己在新买的印花棉布上花了多少银子;认识了哪些人,见到哪些老朋友,以及,又听到了什么风言风语。
近几年,一些著名作家的精选书信集出版了。我读到这些书的时候,总不时会猜测当年他们在写信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将来这些信会出版成集。后来得知他们一直保存着书信的复制品时,这个猜测就有了答案。安德烈·纪德想把他和克洛岱尔的来往通信印刷出版,但后者也许是不想将其公之于众,托辞信已经被销毁了。纪德回复说,没关系,我还留着复件呢。安德烈·纪德曾坦露,当得知妻子把当年他写给她的情书都烧掉时,难过地哭了整整一个礼拜。因为他视那些情书为自己文学生涯的巅峰之作,将来想让子孙敬仰自己靠的就是这些信呢!每逢长期旅行,狄更斯必与好友通长信,信中必将旅途所见风光细致描绘一番。据狄更斯的第一个传记作家约翰·福斯特客观评价,这些信几乎可以一字不改就拿去出版成书。那个年代的人比现在的人更有耐心;但比起一封来自朋友的,满是描写山峦古迹的信,他们应该更想读到对方这一路认识了哪些有趣的人,参加了什么聚会,是否记得把之前他们嘱咐过的书、领带、手帕买回来。
在一封给卡珊德拉的信中,简写道:“我已经掌握了书信的真正艺术,就像人们常说的,把嘴上说的话原封不动地落到纸笔。我给你写信的速度同与你说话的速度几乎一样快了。”简自然是对的,这就是书信的艺术。她没费什么功夫就掌握了。据她所言,自己写信和平时聊天一模一样,而她的书信诙谐幽默、言辞辛辣,充满了尖利刻薄的挖苦,因此我们基本可以确定她平时说话也是这般爽利风格。读她的信总令人哑然失笑,我在这里选些例子让读者们也开心一下。
“单身女子总是不可救药地越活越穷,这就成了催婚的一大借口。”
“霍德夫人竟然已经去世了!可怜的女人啊,这是她做过的唯一一件能让别人不再数落她的事。”
“舍伯恩的黑尔夫人昨天因为惊吓过度小产了,生下一个死婴。我猜是因为不小心看了她家男人一眼,被吓着了吧。”
“我们去参加了W.K.夫人的葬礼。不知道她生前和谁关系要好,所以看出席葬礼的人也没什么感觉。不过现在我觉得她丈夫应该把夏普小姐娶回家。”
“我羡慕查姆柏林太太,因为她的发型总是一丝不苟,除此之外我对她也没别的好感了。兰利小姐和其他矮个子姑娘一样都长着大鼻子大嘴,穿衣时髦,胸口开得很低。斯坦诺普上将是个绅士,可惜腿太短,礼服拖得老长。”
“伊莱扎和克雷文勋爵在巴顿见过一次,这次两人可能在肯特伯雷约会,他这周估计会在那儿待一天。她觉得他彬彬有礼,唯一让人不喜欢的估计就是在阿什敦庄园跟他同居的那个情妇了。”
“W.先生大约二十五六岁,长得倒不赖,但性格不太好。他应该是这里的人。有种冷静、绅士的风度,非常安静。他们说他叫亨利,你看,上天有多么不公啊。我认识许多叫约翰和托马斯的人,明显更讨人喜欢些。”
“理查·哈维先生要结婚了,这可是个了不起的秘密,只有一半的邻居知道。你可千万别提起。”
“黑尔医生最近披麻戴孝的,估计不是他母亲或老婆,就是他自己去世了。”
奥斯汀小姐喜欢跳舞,在给卡珊德拉的信里提到了不少自己去过的舞会:
“(这场舞会)只有12支舞,我跳了9支,剩下几支没跳是因为找不到舞伴。”
“有一个从柴郡来的绅士,一个长相英俊的小伙子,听说他很想认识我;但只有愿望没有行动,一直到最后我俩都没说上话。”
“来的没几个美人,数得着的那些人,长得也不算特别漂亮。艾尔芒格小姐看上去病恹恹的,勃朗特夫人是唯一一个打扮讨喜的了。她穿的那身和九月份参加舞会时的衣服一模一样,脸盘子还是那么宽,戴着那条镶钻的发带,穿白鞋,身边还是那个脸蛋红彤彤的丈夫,脖子上一圈肥肉。”
“查尔斯·波利特先生在周四的舞会上跳了一支舞,他的邻居们都要气死了。毕竟你懂的,他们最大的兴趣就是研究波利特家到底有多少钱,而且眼巴巴地盼着他快点破产。至于说他老婆,倒是遂了邻里们的心意:又蠢又暴躁,花钱大手大脚。”
奥斯汀家的一个亲戚曼特博士,曾经染上一些闲言碎语。因为他的原因,老婆搬回娘家住了,简在信里写道:曼特博士是个牧师,不管他的行为多么出格,也让人感觉无伤大雅。
奥斯汀小姐有一张厉害的嘴巴和惊人的幽默感。她喜欢大笑,也喜欢逗别人大笑。让一个幽默的人把想到的“包袱”憋在心里,这要求难免有些过分了。天知道要做到幽默而不恶毒是件多难的事。人性的善良中鲜见辛辣与趣味。简对人们的荒唐造作、风流韵事和虚情假意别有兴趣,而值得称赞的是,这些在她眼里只是滑稽却并非可恶。她心肠太软,不好当面说些伤害别人的话,但在与卡珊德拉的通信中,便无所顾忌地以调侃他人为乐。即便是她最犀利的言辞也没有让我感受到其天性的恶毒,她的幽默感,或者说幽默感本身正是建立在她敏锐的观察和天生的机智之上。在特殊场合下,奥斯汀小姐是懂得如何严肃的。尽管爱德华·奥斯汀继承了托马斯·奈特在肯特郡和汉普郡的房产,他大多数时间还住在坎特伯雷附近的高德玛煞。卡珊德拉和简轮流到这儿小住,有时一住就是三个月之久。爱德华的大女儿范妮,是简最喜欢的侄女。范妮最后嫁给了爱德华·纳齐布尔爵士,他们的儿子成了贵族,并加封为布雷伯恩勋爵。正是他第一个出版了简·奥斯汀的书信。其中有两封是简写给范妮的,彼时正值这位年轻的姑娘在纠结如何应对向她求爱的男人。这两封信写得极好,文笔既冷静又不失温情。
几年后,简·奥斯汀的崇拜者们惊讶地发现彼得·昆内尔先生在《康希尔》杂志中刊登了一封多年前范妮(当时已成为纳齐布尔夫人)给妹妹莱斯夫人写的信,信中提到了这个大名鼎鼎的姑姑。这封信的内容令人震惊,充满了那个时代的特色。在得到布雷伯恩勋爵的允许后,我将此信转载于下。作者在信中画线强调的部分以斜体打印。因为爱德华·奥斯汀在1812年也更名为奈特,此处特别说明信中纳齐布尔夫人提到的奈特夫人是托马斯·奈特的遗孀。从信的开头就能看出,莱斯夫人最近听到一些关于简姑姑修养问题的言论,并因此感到惴惴不安,所以写信询问坊间言论是否是谣传。纳齐布尔夫人的回信如下:
是的,亲爱的,从某些角度来看,简姑姑的行为确实与她的才华出身不符。如果她能多活五十年,可能就会在很多情况下更符合如今所谓的“优雅”标准。姑姑一家并非出身富庶,频繁接触的人出身也非上等,比一般大众好不到哪儿去。虽然她们比较聪明,也有教养,但在举止文雅这方面和一般人没什么差别——不过我想她们后来在和奈特夫人(她很喜欢姑姑一家,对她们极好)的交往中进步了一些。简姑姑为人机灵,改掉了所有让自己显得“平凡无奇”(不知这种说法是否得体)的行为。至少在和一般人的交往中,她学会了如何举止优雅。卡珊德拉和简姑姑成长的环境几乎和外界隔绝,对世界的规则(比如穿衣打扮等等)没什么见识。如果不是得益于我们父亲的婚姻,她们也来不了肯特郡;如果不是奈特夫人心肠好,愿意让她们两姐妹轮流陪在自己身边,她们即便还是一样聪明、招人喜欢,但却会比上流社会的行为标准差上许多。如果这些话让你反感,我很抱歉,但这些话就在笔尖,不吐不快。差不多到了要更衣的时间了……
你最亲爱的姐姐
范妮·C.纳齐布尔
这封信让简的崇拜者们怒从中来,他们觉得纳齐布尔夫人写信时一定年事已高,头脑不清。可信里并没有证据能证明这点,况且如果莱斯夫人知道姐姐糊涂了,也不会专门写信来问询。在崇拜者们看来,范妮实在忘恩负义,简如此宠爱她,她却对她出言不逊。虽然说来可惜,但事实上,父母或其他亲戚长辈对孩子的感情总要多过孩子们对他们的感情。长辈总期待他们的付出能有平等的回应,这是非常不明智的。我们都知道简终生未嫁,她对范妮的感情中有种类似于母爱的成分,如果她结婚了,这份爱是应该给予自己亲生骨肉的。她喜欢孩子,孩子也喜欢她;他们喜欢她活泼有趣的性格,和她讲得绘声绘色的长篇故事。范妮和她是很好的朋友。很多跟自己父亲都不会谈的事,反而会说给她听。范妮的父亲忙着乡绅事业,母亲则不停生育。但孩子们看待问题的眼光也很犀利,判断事情的方式不乏冷静残酷。爱德华·奥斯汀继承了高德玛煞和查顿两处房产后,逐渐声名鹊起,他的婚姻使他成为郡县中最显赫的家族之一。卡珊德拉和简是怎么看待他的夫人的,我们不得而知。查普曼博士曾略带遗憾地暗示,当初爱德华的妻子让丈夫觉得他应该多为母亲和姐姐做点事,并让他母亲选了一处地产,这是她的损失。爱德华拥有这两块地已经十二年了。我想他的妻子认为不时请他家人来做做客已经算是仁至义尽,她并不希望他们永远住在自家的房子里;直到爱德华妻子去世,他才能够完全自由地分配手里的财产。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注定逃不过简敏锐的眼睛。《理智与情感》中描写约翰·达什伍德对待岳母和女儿的那一段也许就暗示了这件事。简和卡珊德拉是家里的穷亲戚。每当阔绰的哥哥嫂子、坎特伯雷的奈特夫人、住在古德内斯通的伊丽莎白·奈特的母亲布里奇斯夫人邀请她们去做客时,也许连主人都意识不到这实际是一种恩惠。很少有人能施人以恩惠却不居功。每逢简来探望,奈特夫人总会在她离开前给她一点零用钱,简也欣然接受;她有次给卡珊德拉写信说,爱德华送给她和范妮一个价值五英镑的礼物。这种礼物送给女儿,足够讨人欢喜;送给家庭女教师,算是慷慨大方;唯独送给妹妹,只有高人一等的施舍意味了。
我确信奈特夫人、布里奇斯夫人、爱德华和他的妻子都是真心喜欢简,愿意对她好(怎么可能不喜欢呢?),但认为他们嫌弃简和卡珊德拉两姐妹不够档次也并非无理的猜测。她们是乡下人。在十八世纪的英国,住在伦敦或至少每年有一段时间住在伦敦的人和从没离开过村子的乡巴佬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这种区别给了喜剧作家取之不尽的笑料。《傲慢与偏见》中,宾利的妹妹因为贝尼特姐妹不够时髦而嘲笑她们;伊丽莎白·贝尼特则对宾利一家的矫揉造作忍无可忍。贝尼特姐妹的社会地位比奥斯汀姐妹还高上一截,因为贝尼特先生是个地主,尽管不算有钱;但乔治·奥斯汀却不过是个一穷二白的乡村牧师罢了。
鉴于简的出身,她举止欠缺优雅风度也并非多么奇怪,只是肯特郡的夫人们非常看重这些。即使逃过了范妮犀利的眼睛,她的母亲也必然对此加以评议。简是个心直口快的姑娘,我敢说很多缺乏幽默感的夫人、小姐对她口无遮拦的玩笑都无法欣赏。她曾经在给卡珊德拉的信里写道,自己能一眼看出哪个女人是荡妇,我们可以想象,倘若她把这些说给小姐、太太们听,她们该有多尴尬。
简生于1775年,就在《汤姆·琼斯》出版的二十五年后,相信这段时间里整个国家的社会风貌并不会有太大改变。就像五十年后已经成为纳齐布尔夫人的范妮所说,简一家人确实可能“低于上流社会的标准”。而且据她说,简去坎特伯雷探望奈特夫人时,这位老妇人可能对简的行为举止稍做了些提点,让她变得更“优雅”。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简的小说会如此强调良好教养的作用。现在的作家如果像她一样描写上流阶级,是不会在这点上大施笔墨的。就我看来,纳齐布尔夫人写的这封信里没有需要谴责的内容。毕竟,她的话“就在笔尖,不吐不快”。然而,即使简说话操着一口汉普郡口音,举止欠缺修养礼数,身上穿着的是自家缝制的毫无品味可言的粗布衣服,又有何妨?我们从卡洛琳·奥斯汀的《回忆录》里了解到,奥斯汀家族的人一致认为简两姐妹虽然对穿着打扮很有兴趣,但穿衣品味实在不算高超,不过究竟是穿得邋里邋遢还是仅仅不合时宜,书中并未涉及。奥斯汀家族的成员写到简·奥斯汀时都尽力强调一种虚高的不切实际的社会影响力。这样写实在毫无必要。奥斯汀家族为人和善、正直、值得尊敬,他们勉强跻身于社会中上阶级,即使身边的人并不把他们当回事,他们却把自己的身份地位看得很重。根据纳齐布尔夫人的观察,简和卡珊德拉两姐妹与身边的人相处非常自在,在她看来,这些人也并非出身高贵。当她们遇到更高阶级的人时,好比《傲慢与偏见》里打扮入时的宾利小姐,就容易摆出一副吹毛求疵的样子来自我保护。
关于乔治·奥斯汀牧师的妻子,我们了解太少。他的妻子似乎是个好人,但也愚蠢至极,不时害个头疼脑热的小病,女儿们悉心照顾的同时也不忘揶揄一番。她一直活到将近九十岁。家里的男孩子在闯荡社会之前,都沉迷于当时流行的各种运动,等他们能借到马匹了,就骑着去猎场打猎。
奥斯汀·利是简的第一位传记作者。在他的书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我们可以借助想象,大概设想出简在汉普郡度过的那段漫长而安静的岁月。“大家基本断定,”利写道,“仆人很少管事,大部分家事都由家里的老爷、夫人亲自处理。我认为不难猜测,这家的女主人凡事亲力亲为,不管是正式宴请时准备菜肴,调配酿制自家的葡萄酒还是提取草药制药……就连家里亚麻布用的织线,她们都乐意亲自来纺。个别几位女士吃完早茶后还喜欢亲手刷洗精致的瓷器。”根据这段文字,我们可以推测奥斯汀家有时甚至没有一个仆人,其他时候则找个不懂家事的女孩胡乱凑合。卡珊德拉负责做饭,倒不是因为“仆人很少管事”,而是因为这个家里根本就没有仆人。奥斯汀家不贫不富。夫人和女儿大部分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女孩们负责给哥哥弟弟缝衣服。他们自己在家酿酒。奥斯汀夫人还会腌火腿。平素的生活鲜少乐趣,最令人兴奋的莫过于富有的邻人举办一场舞会。他们生活在英国,过去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数以百计的家庭都过着这样安静、单调又体面的生活:其中某个家庭竟然莫名其妙地出了一位文采卓绝的小说家,这难道还不够奇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