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的小说读起来乐趣颇多。假如你肯相信娱乐读者是小说的首要功能,你就必须把奥斯汀单独归为一类。比她的小说更伟大的作品有很多,例如《战争与和平》和《卡拉马佐夫兄弟》,想从这些书中受益,非得打起精神,认真阅读才行。可就算你筋疲力尽或垂头丧气,都总想拿简·奥斯汀的小说来一读。
在她那个年代里,人们认为写作不是女人应该从事的职业。“修道士”刘易斯曾说:“我厌恶、同情、鄙视所有胡写乱划的女性。她们手里拿的不该是钢笔而是缝衣针,那才是她们唯一应该熟练使用的工具。”小说在当时极不受重视,当奥斯汀小姐发现身为诗人的沃尔特·斯考特竟然也写小说时,着实吃了一惊。她“小心翼翼地生怕自己的职业被家里的佣人、前来拜访的朋友或任何家人以外的人发现。她在小纸片上写作,这样可以随时藏起来或用吸墨纸盖住。书房和前门之间有扇嘎吱作响的双开门,她迟迟没有去修,因为这样一来只要有人进门就能听到动静”。她的长兄詹姆斯从没告诉学校里的儿子,他读得津津有味的书竟是简姑姑写的;亨利在《回忆录》里说:“如果简尚在人世,便是再大的声名也不能使她在作品中署名。”她的第一部小说《理智与情感》出版了,首页上仅仅印着“一位女士所作”。
这不是她完成的第一部作品。在此之前还有一本叫《第一印象》的书。她的父亲写信给书商请求出版,哪怕由作者自费都可以,“一部小说的草稿,总共三卷,长度和伯尼小姐的《伊芙丽娜》差不多。”然而这个请求被一信回绝了。《第一印象》开始创作于1796年冬天,结稿于1797年8月;本书的内容普遍被认为与十六年后问世的《傲慢与偏见》大致相同。《第一印象》完稿后不久,她又连续创作了《理智与情感》《诺桑觉寺》,但可惜都未能出版,直到五年后一位理查·克洛斯比先生以十英镑的价格买下后者,并将其改名为《苏珊》。他从未出版此书,最终又原价卖出了书稿:因为奥斯汀小姐的小说都是匿名出版,他全然不知这部仅仅以十英镑购得的书稿竟来自大名鼎鼎的《傲慢与偏见》的作者。自1798年完成《诺桑觉寺》到1809年之间,奥斯汀除了《沃森一家》的零星片段外再无其他写作。对于一位如此充满创作力的作家而言,这段休业期堪称漫长,而原因据说是因她陷入爱河,无心旁念。故事是这样的:她和母亲、姐姐在德文郡海边小住时认识了一位先生,他的个性、思想、风度魅力十足,卡珊德拉很看好他,觉得他可以赢得妹妹的芳心。两人分别时,他表达了希望尽快重逢的愿望;卡珊德拉对这话背后的意图了然于胸。但他们却再也没有重逢。没过多久,她们得知他忽然去世的消息。这是一场短暂的邂逅,而《回忆录》的作者认为并不能因此断定“她对他的感情是否足以影响到自己的幸福”。就我个人而言,答案是否定的。我不相信奥斯汀小姐会深陷爱河之中。如她当真是这样的女人,就必定会把笔下的女主角写得更多愁善感一些,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她笔下的人物之间不存在激情的爱火。他们的情意平淡温和,行为小心谨慎,深受人情常理的支配。相反,真正的爱情毫无理性可循。看看《劝导》里的情节,简声称安妮·艾略特和温特沃斯彼此深爱。但我想她这不仅是欺骗自己还试图欺骗她的读者。温特沃斯的爱无疑是司汤达所称的“激情之爱”,而安妮的仅仅是“欲望之爱”罢了。他们定了婚约。但安妮听信爱管闲事又虚荣的罗素夫人的话,觉得嫁给一个一穷二白,甚至会在战争里丢了小命的海军军官是个极不负责任的决定。倘若她深爱温特沃斯,就会甘愿承担这样的风险。其实风险并不算大:在这桩婚姻里,她将继承母亲留给自己的那份财产,总计三千多英镑,相当于现在的一万二千英镑,再怎么说也不至于落得一文不名的下场。她大可以遵守婚约,就像贝里克上将和哈格里夫斯小姐一样,在温特沃斯获准结婚后嫁给他。但她听从罗素夫人的意见毁了婚约,认为将来能找到更如意的郎君;直到再没有其他条件满意的求婚者出现时,她才发现自己原来对温特沃斯爱得那么深。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在简·奥斯汀眼里,安妮的所作所为再自然、合理不过。
对于简这段漫长的休业期最可信的解释是她找不到一家愿意合作的出版商。身边亲近的人都听她读过自己的作品并为之着迷,但她在谦虚的同时也足够聪明,知道这些小说只能吸引那些喜欢她本人或了解书中人物原型的读者。《回忆录》的作者特别强调简小说中的人物并没有现实原型,查普曼博士也同意这个观点。他们认为简·奥斯汀所具有的那种创造能力,实际上无法令人信服。所有伟大的作家,司汤达或巴尔扎克,托尔斯泰或屠格涅夫,狄更斯或萨克雷书中的角色都能找到现实原型的对应。简的确说过:“我为自己写下的男性角色而骄傲,我不愿意承认他们仅仅是某某先生或某某上校。”这句话中的关键词在于“仅仅”。和其他作家无异,当她在描写某个角色或相关的人物时,这个人物当然可以被称作是她的创作,但同时也不能否认其原型来自某某先生或某某上校。
尽管前期种种不顺,1809年,简和母亲、姐姐定居安静的乔顿镇后,还是重新拾起了以前的手稿;1811年,《理智与情感》终于面世了。彼时,写作对于女人来说已经不再是出格的行为。教授斯珀吉翁在皇家文学会一期关于简·奥斯汀的讲座上引用了伊莱扎·费伊女士《来自印度的信》一书的前言。伊莱扎本打算在1792年出版此书,但由于当时的公众舆论极力反对“女性作家”而只好作罢。但她在1816年写道:“从那时开始,社会情绪的逐渐变化、发展已经相当可观;时至今日,我们不仅拥有同过去一样多的,足以为女性作家正名的优秀作家,还有一些朴素真实的女性,她们不畏恶意评论一路随行,不惧将一叶扁舟驶入大海,坚持将兴趣和知识普及大众。”
1813年,《傲慢与偏见》出版了。简·奥斯汀以一百一十英镑的价格售出该书版权。
除了已经提到的三本小说,她还写了其他三本:《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劝导》。就凭这寥寥几本书,她的名气已经被奠定。即使出版一本书要等上很长时间,但作品一经问世,她那令人着迷的天赋就立刻得到认可。所有赫赫有名的大人物都对她不吝赞美。我在这里只借用沃尔特·斯考特爵士说过的话,他的观点还是一贯慷慨大度:“这位年轻的女士擅长描写平日生活中的人事百态,其精彩程度我未从其他作品中有所领略。大事谁都会写;但能把小事写得有趣,叙述和抒情都淋漓尽致,这就是我力所不能及的了。”
奇怪的是,沃尔特爵士竟然没提到这位年轻女士最珍贵的天赋:她的观察能力固然透彻,观点也颇具启发性,但正是其自身的幽默感赋予观察以入微,赋予观点以鲜明。她笔下的内容并非涉猎广泛。几乎所有作品都在讲同一个类型的故事。人物类别屈指可数,基本如出一辙,不过是以某些不同角度来写罢了。她有着极高的判断能力,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她自己的局限。她对生活的体悟仅仅限制在乡村生活的小圈子内,而这也正是她得心应手的写作素材。她只写自己知道的东西。如查普曼博士率先指出,她的小说里从没出现过男人之间的直接对话,因为她肯定从未亲耳听过。
此外,即便在她生活的时期里,世界动荡不安,激动人心的事件频发:法国大革命、恐怖统治、拿破仑的兴衰等等,她却从未在小说中提及一笔,因此倒被人指责消极出世。但需要记住的是,那个时代的女性讨论政治是非常失礼的,政治只是属于男人的话题;甚至没有几位女士会阅读报纸;只因她的写作没有涉及政治而推测她未受其影响,这毫无道理。她热爱家庭,家中两位兄弟都在海军服役,常常置身危险之中,从她的信件中便能读出她对他们的惦念关切。再者说,难道对政治问题的回避不正能说明她判断高明吗?生性过于谦虚的她,恐怕不敢推测未来仍有后人会阅读自己的作品;但假设她当真如此考虑过,那么避开这些从文学角度来看注定会失去吸引力的话题,实在是不胜明智的选择。那些围绕第二次世界大战而写的小说早就乏味如死灰。他们就像每日印刷的报纸一样记录着流水账,寿命何其短暂。
多数小说家的事业都有起有伏。奥斯汀小姐是唯一的例外,她让我相信只有平庸之辈才会保持不变的水准,即平庸的水准;而她的小说却一直维持在最佳状态。即使《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这种不乏败笔的作品也颇有可圈可点之处。每本书都有痴迷甚至于狂热的推崇者。麦考利认为《曼斯菲尔德庄园》是最佳杰作;其他大名鼎鼎的读者则更喜欢《爱玛》;迪斯累利把《傲慢与偏见》反复读过十七次;到今天,很多人将《劝导》视作她最完美的作品。我相信有无数普通读者认为《傲慢与偏见》是她的代表作,我们不妨接受这些人的判断。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不仅因为能得到评论家的赏识及教授与学院的研究,更在于一代又一代人能从阅读中汲取养分和乐趣。
我个人认为《傲慢与偏见》是所有小说中最令人满意的一部。开篇第一句话就令人哑然失笑:“有一条真理可谓众所周知:一个家财万贯的单身汉是必定想找位太太的。”这句话奠定了全书的基调,愉悦的阅读体验相伴始终,直到翻完整本书的最后一页才顿觉怅然若失。
我认为奥斯汀小姐的小说中唯一冗长的是《爱玛》一册,我实在是对弗兰克·丘吉尔和简·费尔法克斯的爱恋提不起兴趣;尽管贝茨小姐非常招人喜爱,但花费在她身上的笔墨是否有点过多了?女主角是个势利小人,她在社会地位不如自己的人面前那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无比讨厌。但这不是奥斯汀小姐的过错:要知道,同样一本书在现在的阅读群体和当时可不一样。社会态度和风俗的变迁改变了我们的视野;从某种程度来说我们比前辈的眼光更加狭隘,而从另一些角度则更加开明;哪怕区区一百年前依然盛行的观点放到现在都会招致不满。先入为主的观点和主观行为标准影响了我们对一本书的判断。这不公平,却不可避免。
《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男女主人公埃德蒙和范妮都架着一副假正经的面孔,而我的兴趣却被无所忌惮又活泼迷人的亨利和玛丽·克劳馥吸引去了。我不明白当托马斯·伯特伦爵士从国外回到家后,发现家里人兴致勃勃地观赏民间戏剧为何会勃然大怒。鉴于简本人对民间戏剧的热爱,就更不明白她为何能理解这股怒气了。
《劝导》这本书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即使我们希望安妮这个角色能少一点平淡寻常,多一点正直冲动——说白了,少一点老姑娘的做派(发生在柯布的“莱姆事件”[19]是个例外)——我仍然不得不承认《劝导》是六本小说中最完美的一部。简·奥斯汀确实不擅长编写寻常情节以外的故事,“莱姆事件”在我眼里就显得过于刻意和笨拙了。路易莎·穆斯格雷夫跑上几级陡峭的台阶,在她的爱慕者温特沃斯上校的保护下跳了下来。可他没接住她,她头朝下摔在地上昏了过去。如果温特沃斯伸出手来接她(我们从前文得知他们两人已经习惯了这样游戏),即使当时柯布的堤坝是现在的两倍高,她离地面也不会超过六英尺,更不可能在跳下来的时候头先着地。她最多撞到温特沃斯上校壮实的胸膛上吓得慌神发抖,也绝不会伤到自己。总之,她陷入昏迷,而随后导致的混乱更没什么说服力了。温特沃斯上校,一个上过战场,凭借捕获战船的奖金立身发家的男人竟然当场吓得手足无措。这次事件中所有人的表现都愚蠢之至,我简直不敢相信奥斯汀小姐这样一个能冷静应对亲友生离死别的人竟发现不了这种情节毫无道理可言。
加洛德教授,一位具备学识和智慧的评论家,曾批评简·奥斯汀不会编故事。他解释说这里“故事”指的是或浪漫或离奇的一系列情节。简的天赋的确不在于此,而她试图创作的也并非一个精妙曲折的故事。她极其敏感聪明,加上那不循章法的幽默感,使她写不出太浪漫的情节;况且她的兴趣不在于离奇的事件,反倒在日常平淡的生活里。她敏锐的洞察力、犀利的讽刺和机智的文字让平凡之事变得不平凡。我们通常说一个故事要有开头、过程和结尾。《傲慢与偏见》开始得刚刚好:小镇上有两个年轻男人初来乍到;他们分别爱上了伊丽莎白·贝内特和她的妹妹简,为小说提供了恰当的情节;而有情人终成眷属则正好是整个故事的谢幕。这是传统意义上的美满结局。这种结局往往会招来久经世故者的轻蔑,因为实际上很多婚姻,或者说大部分婚姻都是不美满的;再往远了说,婚姻从来不是结局,只是更多经历的开始。因此很多作者以婚姻为开端,写的正是由它引发的后续故事。这是他们的权利。一般人把婚姻视为小说的美满结局也有他们自己的道理。因为他们本能地认为,婚姻意味着男女双方的“生理功能”已经实现:从好感自然而生,逐渐到达巅峰;爱情开始萌芽,遭遇挫折、误解,直到彼此宣誓——这一切终于修成正果,他们生儿育女,并最终被下一代所继位。在整个自然体系中,每对夫妇都像链条的一个环扣,而他们唯一的意义便是创造出下一对环扣。这是作者为美满结局的辩词。在《傲慢与偏见》中,读者在读到新郎收入颇丰,准备在一栋有花园、家具昂贵精致的大房子里迎娶新娘时,内心才得到大大的满足。
《傲慢与偏见》是部结构严谨的作品。情节首尾相连,衔接自然得当。也许有一点奇怪:伊丽莎白和简的母亲及三个妹妹像纳齐布尔夫人说的“较上层社会的行为标准差上许多”,但她们姐妹俩却很有教养,行为得体,这一点恰好是整个故事的关键。我不由纳闷,奥斯汀小姐大可以把伊丽莎白和简写成贝内特先生前妻所出,而剩下三个女儿则是继母生养的,如此一来就能避开这块“绊脚石”了。在她所有小说的女主人公里,她唯独最爱伊丽莎白。“我必须坦白,”她写道,“我觉得她是所有文学作品里最让人喜欢的一个角色。”如果按一些人所说,简其实正是伊丽莎白的原型。她把自己的快乐、精神、勇气、智慧、机敏、见识和情感统统给了这个人物;我们不妨设想她在创作文静、善良又美丽的简时,脑子里想的是姐姐卡珊德拉。达西先生一般被认为是傲慢无礼之辈。他第一次行为冒失是在朋友陪同下参加舞会,却拒绝和那些他不认识也懒得认识的姑娘跳舞。这算不上什么大错。但不巧的是伊丽莎白刚好听见他向宾利说起贬低自己的话,而他并不知道这话被她给听了去,即使他这样说只是因为朋友一直逼他去做他不想做的事。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的时候的确带着一股子高高在上的傲慢劲儿,但这种傲慢来自出身和背景,是主导他性格的关键因素,没有这傲慢也就没有这一整个故事了。他求婚时的态度成就了简·奥斯汀这本书里最具戏剧性的一幕;可以想象,等简的写作经验更丰富后,如果回过头来再写这一幕,她可以让达西的情感更自然、更合理地表达,既能足够激怒伊丽莎白,又不会说出那些让读者都为之震惊的台词。书中对凯瑟琳夫人和柯林斯先生的描写也略显夸张,但我觉得不妨将此理解为适当的喜剧效果。以喜剧角度看人生,更有火花也更加冷静;此时多些夸张的闹剧并无伤大雅。一点点的喧嚣无礼就像草莓上撒的一星星白糖,让喜剧更可口宜人。至于凯瑟琳夫人,我们必须记得在奥斯汀小姐生活的那个年代里,拥有社会地位的人会在身份较低之辈面前拥有巨大的优越感;他们不仅渴望绝对的顺从,而且最终也总能如愿。我年轻的时候认识几位贵妇人,尽管她们表现得没有凯瑟琳夫人明显,但那种高高在上的样子也和她没差许多了。至于柯林斯先生,即使时至今日,谁敢说没见过个把像他那样集溜须拍马与自大浮夸于一身的人?他们学会以温和的言行来掩盖内心,却只变作更可憎可恨。
简·奥斯汀没有鲜明的风格,但她的文字朴素又冷静。我想她的行句结构应该是受到了约翰逊博士的影响。她偏好拉丁源的词汇,不爱用日常的英语词。因此语句稍有正式感,但不至于让人不喜欢;相反,这种语言为巧词妙句平添了些深度,为轻言薄语增加了些端庄。她书里的人物对话就像当时生活中的对话一样自然。我们读来可能会觉得刻板。简·贝内特谈起恋人的妹妹时,这样说道:“她们显然不乐意他同我交好,对此我并不讶异,因为他本可以找到各方面均强于我之人。”这有可能真的是从简嘴里说出的原话,但我是不太信的。现代作家一定不会写出这样一番对话。把说出的话原原本本搬到纸上实在无趣,做些调整和改变显然非常必要。相比来说直到最近几年,小说家为了使对话更可信,才又改用口语形式写作对话。我想,过去的传统可能要求一个受过教育的人说话沉着镇定、毫无语法差错,即使一般来说,这是很难实现的,而读者对此也已经司空见惯了。
谅及奥斯汀小姐书中的对话过于正式,我们必须承认她笔下每个角色说的话都符合自己的性格。我只发现她书中的一处纰漏:“安妮微微一笑,说道:‘我理想的伴侣,艾略特先生,是聪明、通达的人,能与人侃侃而谈,这才是我理想的伴侣。’‘你错了,’他温柔地说,‘这不是理想的伴侣,而是完美的伴侣。’”
艾略特先生的性格有些瑕疵,但倘若他能对安妮的话做出如此精彩的回复,那么他一定拥有某些创作者不想让读者知道的优秀品质。对我来说,这句回复实在太妙,所以我更想看到安妮嫁给他而不是那个庸俗的温特沃斯上校。可最后艾略特先生却为了钱娶了一个“身份低微”的女人,又对人家不理不睬;更何况他对待史密斯夫人的态度也不够慷慨。我们毕竟只能从女士的角度对他有所了解,如果能听听他的看法,也许会发现这些行为情有可原吧。
这是奥斯汀小姐的又一优点,我差点就忘了提及。她的小说非常好读——甚至超过一些更伟大、更著名的小说家。正如沃尔特·斯考特所言,她擅长描写平凡之事,即“平日生活中的人事百态”;她的书里没写什么大事,但当你读到每一页的最后一行时,都会迫不及待地想翻过来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其实接下来发生的事也没什么大不了,但你还是等不及一页一页翻下去。能做到这一点的小说家,简直是拥有了一个小说家能拥有的最高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