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告诉你的是我把余杰杀了。
我还要告诉你的是余杰是小城小混混的儿子,请注意,不是黑社会老大的儿子。
我最后要告诉你的是我和余杰都是十四岁的少年。
按说我和余杰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在这个全民创建和谐社会的大气候下,我没有理由和勇气去杀死一个和我同龄的少年。可事实又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还是痛下决心,怀揣从路边藏民地摊上买的藏刀——我要最好的凶器,我要余杰一刀毙命,不给他喘息的机会——让那些该死的人去哭吧,我像电视剧里的孤独英雄仰天长啸。
审讯我的警察问我,你为什么要杀死余杰?我听见一个警察对另一个警察说,还是个孩子。我知道他们在说我。我冷笑,现在问我为什么,当时你们是怎么说的,又是怎么做的——
110警车来的时候,那个高我一头的青年,还有余杰,还有余杰的母亲正把我当操场上的足球一样踢,当篮球一样狠劲的打,我看见我母亲刚要去拉打我的余杰的母亲,那个穿花格衬衫的小伙就甩腿踢向我母亲的腹部。我父亲还没有扑到我跟前,余杰的父亲,那个长着肥猪头的家伙就一拳砸在我父亲的头上。从警车上下来两个穿警服的民警,我以为这下得救了,有求救的机会了,有说理的地方了,可警察看到余杰的父亲,那个猪头,只说了一句话,先去医院看病,我们地税局门口还有事。警察转身上车就走了。我“呸”的一声,吐出满嘴带血的口水。我在心里说,妈的,老子不靠你!
母亲来看我了。隔着铁栅栏,母亲哭成个泪人。我没有一滴眼泪。母亲说,娃啊,你不该去杀人啊!你还这么小。我不该去杀人?是的,我承认我小,可你不小啊?你眼见有人欺负你的儿子,你始终不敢承认是我的母亲,就连我父亲都不敢承认我是他的儿子。面对对方人多势众,面对对方咄咄逼人的气势,你们声称不是我的家长,母亲说我是孩子的阿姨。是啊,我理解你们,对方是小城的混混,来的都是混混,一个个如狼似虎,随时有对你们拳脚相加的可能。而你们,我的父母,只是来小城做小生意的乡下人。你们惹不起他们,你们只想着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我是你们的儿子啊!对方为了他们的儿子想把我生吞活剥的心都有,可你们,连承认我是你们的儿子都不敢。我知道我是靠不住你们了,那么我就靠我自己。
余杰,不就是和我一个学校的学生吗,有什么了不起。他喜欢打篮球,我也喜欢打篮球;他有他的朋友,我也有我的朋友;他能去操场上打篮球,我为什么就不能?那个蓝板是专给他栽的吗?他仗着他是城里人又咋了?我才不信这个邪!狗日的余杰不但抢了我的球,当胸就给我一拳。妈的,你以为老子怕你不成?况且操场边还有我喜欢的女生在看着我呢。我冲过去照余杰的鼻梁就是一老拳。我们两个在操场上打的天灰地暗——其实也没有啥,两孩子打架,同学拉开了就算了,最多挨老师一顿批评而已。
可事实不是这样的。事实是余杰有一个小混混的爸,有一个小混混爸的老婆做妈。下晚自习后,余杰鸡窝头妈肥猪头爸花格衫哥和那些叫不上名对不上号的混混们把我堵在了桥头。闻讯赶来的父母面对这样的险恶情势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我护在身后。没有人听我解释,没有人听我父母解释,有的是漫骂和随时落下的拳头。那个穿花格衫的青年扬言我把他弟打了,说我也不睁眼看看打的是谁?当那些拳头和脚如冰雹一样落在我头上和身上时,我听见我的心里有一个声音说,打吧打吧,打不死就有你们后悔的一天。
我本来把希望寄托在赶来的父母身上的。
我本来把希望寄托在鸣着警笛的110上的。
我本来把希望寄托在周围看热闹的人群上的。
可我最终把希望寄托在那个摆地摊的藏民身上,寄托在地摊上的那把藏刀上。我听见我的心里有一颗种子在落地,在生根,在萌芽,在成长。
我已经说过,这篇小说的结尾是——
我把余杰杀了。
我还告诉你余杰是小城小混混的儿子。
我最后还告诉你我和余杰其实都是十四岁的少年。
我也说了,我和余杰其实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