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写小说还从来没有像这次提笔这般充满疑虑。我把它称作一部小说,只是因为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该叫它什么为好。我几乎没什么像样的故事可讲,而且其结局既非死亡也非缔结良缘。死是一切的归结,所以也是一个故事顺理成章的结果;不过以结婚作结同样也非常合适,久经世故的高明之辈也犯不着去嘲笑这传统上称为大团圆的俗套。普通老百姓总觉得唯有如此才算是功德圆满,把该讲的都讲完了,这也是人之常情。当一男一女不论经历过怎样的兴衰荣辱、悲欢离合,终究被撮合成一对儿,他们也就算是尽到了两性的生物本能,兴趣也就转移到未来的下一代身上了。不过我可是要把我的读者悬在半当中了。这本书只不过是由我对一个熟人的几段回忆构成的,我跟此人虽也有过密切的交往,每次却都要隔很久才碰一次面,而对于两次碰面之间他都有怎样的经历,我就几乎一无所知了。我想如果硬要我符合传统的习惯,我固然也可以稍加发挥和杜撰,补足中间的缺漏,使我的故事读来更加连贯一气;可我实在无意于这么做。我只想把自己真正知道的东西记录下来,仅此而已。
多年前我写过一部叫作《月亮与六便士》的小说。在那本书里,我以一位著名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塑造出我小说的主人公,我对这位法国艺术家的了解本来也很有限,于是利用自己身为小说家的特权,添油加醋地在他身上杜撰了不少细节和故事。在本书中我却丝毫无意于这么做。我没有丝毫的添加和杜撰。为了不给还活在世上的真人添麻烦,我给这些在这个故事中扮演了角色的人们改换了名姓,在其他方面我也费了不少心思,以确保没有人能够认出他们。我所写的这个人并不出名,而且或许永远都不会出名了。或许当他的生命最终结束之后,他在这个世界上短暂逗留所留下的痕迹也并不比一块石头扔进河里留下的些许涟漪更彰明较著。到那时,我这本书如果还有人阅读的话,就完全是因为它本身可能拥有一点趣味的缘故了。不过也可能他为自身选定的生活方式以及他的性格所特有的那种力量和甘美,会对他的人类同胞产生一种日益增长的影响,以至于直到他去世很长时间之后他们才恍然憬悟:原来在这个时代还生活过这样一位了不起的人物。到那时,我这本书中所写的人物到底是谁也就一清二楚了,而那些多少想了解一点他早年身世的人也就可以在本书中找到他们需要的东西了。我想我的这本书虽有它人尽皆知的缺陷和不足,对于有志于为我的朋友作传的传记家们,当不失为一个有用的来源。
我并不假装书中写到的对话都可以被认作一字不差的记录。不论是在这个还是那个场合,我从来都不记录现场任何人的言谈,不过对于跟我相关的言谈我一贯都记得很清楚,所以虽说我用自己的话来呈现这些言谈话语,我相信确实忠实地传达出了谈话的实际内容。适才我曾说过我没有丝毫的添加和杜撰,现在我想稍微修正一下这一表述。我采取了自打希罗多德的时代以降的历史学家们的办法,擅自往我叙事当中的人物嘴里安上了不少言谈话语,这些话非但是我未曾亲耳听到,而且也是不可能听到的。我这样做的理由跟那些历史学家们一般无二:为那些如果只是单纯叙述将会显得干瘪乏味的场景增加一些生动性和逼真感。我希望自己的书有人看,所以我认为只要能增加作品的可读性,我就有理由这么做。至于我在什么地方运用了这样的技巧,高明的读者自会一望而知,他当然完全有权弃之不读。
我在着手这部作品时,另一个使我备感踌躇的原因是:我要处理的大都是美国人。“识人”是很难的一件事,而且我认为除了自己的国人同胞之外你根本就不太可能真正了解任何人。因为人不论男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同时还是他们自己出生的地域、他们学步的城市公寓或乡间农场、他们儿时玩的游戏、他们听到的婆婆经、他们吃的饭食、他们上的学校、他们从事的运动、他们阅读的诗篇,以及他们信仰的神佛。是这所有的一切将他们塑造成了现在的模样,而这些东西都不是靠道听途说就能充分了解的,你只有经历过它们才能真正了解他们,你只有成为他们才能真正了解他们。正因为除了观察你别无了解一个对你来说属于异域他乡之人的途径,要想在一本书中将他们描写得真实可信是很难的。即使是像亨利·詹姆斯这样颖悟过人而且体贴入微的观察家,虽然在英格兰住了四十年,也从来没能创造出一个彻头彻尾英国范儿的英国人。至于我,除了几个短篇小说,我从来就没尝试过处理我本国同胞之外的人物,就算在那几个属于例外的短篇当中我敢于这么做,也是因为短篇中的人物处理起来可以粗枝大叶得多。你只需给读者一个大略的轮廓,细节的部分完全可以由他们自己去填充。也许有人会问了,既然我可以把保罗·高更写成个英国人,为什么就不能在这本书里同样这么做呢?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不能。这么一来,他们就不再是他们原本那样的人了。我并不假装他们就是美国人自己眼中的美国人;他们只是透过一个英国人的眼睛看到的美国人。我也并没有试图模仿他们讲话中的美国特色。英国作家想这么做时所犯的错误,就跟美国作家尝试模仿英国本土的英国人的口吻时闹的笑话不相上下。方言俚语是个巨大的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写的英国小说中经常用到它们,但从来都算不上英国人的地道用法,所以非但不能成就他所孜孜以求的生动的声口效果,反倒经常使英国的读者感觉突兀和不自然。
2
一九一九年,我在前往远东的途中碰巧来到了芝加哥,而且因为跟本书要讲的故事无关的原因,在那儿待了两三个星期。当时我刚刚出版了一部成功的小说,一时间成为了新闻人物,所以一到芝加哥,就有闻风而至的记者跑来采访我。第二天一早我的电话铃又响了,我拿起听筒。
“我是艾略特·坦普尔顿。”
“艾略特?我还以为你在巴黎呢。”
“没有,我回来探望家姊。我跟家姊很希望你今天能赏光来舍间跟我们一起吃个午饭。”
“我很乐意。”
他把时间和地址报给了我。
我认识艾略特·坦普尔顿已有十五年之久。他这时已经年近六旬,仍旧一表人才:个头高挑、举止风雅,浓密的深色鬈发只稍稍有些花白,倒为他的仪表平添了一种堂堂的派头。他穿着历来考究,总是衣冠楚楚。他的杂件衣物[2]都购自夏尔凡[3],不过他的正装套装、他的鞋子和他的帽子则统统在伦敦购置。他在巴黎塞纳河左岸时髦的圣纪尧姆路上拥有一套公寓。不喜欢他的人都说他是个掮客,不过对这一指控他总是满怀义愤地加以斥责。他既有品位又有学识,也大大方方地承认在过往的岁月中,当他刚刚在巴黎站稳脚跟之后,曾向那些想购买名画的富有的收藏家不吝提供过建议;而且当他通过自己在社交界的交游听说有哪位家道中落的贵族,不管是英国还是法国的,有意卖掉一幅一流画作时,他也会很乐于牵线搭桥,介绍这位贵胄跟美国各大博物馆的馆长们认识,因为他碰巧听说这些馆长们正一心访求某位大师的代表作品。法国有很多——英国也有一些——曾经的世家望族,由于生计窘迫不得不割舍掉某件布尔[4]亲自签名的螺钿镶嵌家具或齐彭代尔[5]亲自制作的一张书桌,前提自然是要悄悄地出售,绝不能声张,他们当然很高兴能认识他这样一位既博闻强识又风度翩翩,更重要的是能把事情办得谨慎周详的中间人。人们自然会认定艾略特在这些买卖交易中捞到了不少好处,不过大家也都是教养良好的谦谦君子,所以对此都不愿提及。刻薄之辈一口咬定他公寓里的每一样家具摆设都是待价而沽的,说他每次宴请某位美国阔佬一顿美酒佳肴的丰盛午餐之后,他的一两件贵重的画作紧接着就会不翼而飞,要么就是某件镶嵌细工的古董家具换成了漆器的。当被好事者问及他的某件珍品怎么不见了时,他总会堂而皇之地解释说他并不认为那件作品够得上他的收藏标准,他已经拿它换了幅品质更为精美的作品,他还会补充道:总是看着那些同样的东西委实令人腻烦。
“Nous autres Américains[6],我们美国人,”他道,“就喜欢变换花样儿。这既是我们的缺点,也是我们的长处。”
住在巴黎的几位美国夫人号称对他的底细了如指掌,说他的家道穷得很,之所以能过得如此阔绰完全是仰仗他的过人的聪明。我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不过他那有公爵头衔的房东在他这套公寓上肯定收了他一大笔房租。公寓的陈设实在是极尽奢华:墙壁上挂的是华托、弗拉戈纳尔、克洛德·洛兰这类法国绘画大师的作品;镶木地板上铺的是萨伏纳里[7]和欧比松[8]的地毯;起居室里摆了一套路易十五时代的家具,上覆精雅绝伦的petit point[9],极有可能当真如其自称,曾是蓬巴杜夫人[10]的闺中用品。总之,他无须努力赚钱,就有足够维持他认为一位绅士理所应有的那种生活方式所需的收入。至于他过去靠的是什么方式才挣到如今这份家业,除非你有意跟他绝交,否则还是明智地三缄其口为上。他既已完全不用再为物质操心,就一心一意投身于他这辈子最占支配地位的激情当中,即社交关系。他初到欧洲时还是个手持一叠介绍信前去拜会各位名流要人的年轻人,随后靠着跟法英两国那些家道中落的阀阅世家的生意关系,在欧洲的上流社会完全站稳了脚跟。他的家世出身使他带着介绍信去投奔那些有头衔的美国贵妇[11]时很承她们看得起,因为他出身于弗吉尼亚的一个旧家,母系方面还可以追溯到一位曾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名的祖先。他人长得漂亮,又聪明能干,舞跳得又绝佳,还是个枪法精准的猎手和技艺超群的网球选手。任何社交晚会上他都是不可或缺的宠儿。他从不吝惜鲜花和一盒盒昂贵的巧克力,虽说很少宴客,当真请起客来却管保新鲜有趣、不落俗套。他特意带阔太太们前往索霍[12]那些波希米亚的餐厅或拉丁区[13]的bistros[14],这些贵夫人会觉得格外开心。他随时随地准备为人效劳,但有所请,不管事情有多么受累和烦人,他无不欣然从命。他不畏烦难,对那些上了年纪的女人曲意逢迎,在她们身上下足了功夫,所以没过多久,在许多豪门府邸中他就成为ami de la maison[15],家养的宠物。他待人的亲切友善简直登峰造极,就算你因为有客人爽约而在最后一刻才请他赴宴,他也毫不介怀,而且你可以毫不犹豫地将他的座位安排在一位顶乏味讨厌的老太婆旁边,相信他保管会表现得魅力十足,把老厌物敷衍得有说有笑,因为他当真是深谙此道的行家里手。
不出两三年的工夫,不论在伦敦还是巴黎,一个年轻美国人能够攀上的交情、认识的名流,他已经全部尽在把握;巴黎他是常住,伦敦则是赶每年社交季的末尾去小住,并且在初秋时分到各豪门世家的乡间大宅里去兜一圈。那几位最先引荐他进入社交界的夫人,发现他的交游圈子竟扩展到如此之广,禁不住大吃一惊。她们的感情也有些苦甜参半。一方面很高兴看到受自己抬举的年轻门生竟是如此前途无量;另一方面却不禁稍稍有些气恼,因为跟他关系如此密切的那些豪门贵胄跟自己的关系不过泛泛而已。虽说他对她们照旧谦恭有礼而且乐于效劳,她们总有些不自在,觉得他把她们当作了他在社交界飞黄腾达的垫脚石。她们担心他是个势利鬼。他当然是个势利鬼。还是个大大的势利鬼。他是个毫不以自己的势利为耻的势利鬼。为了得到他想进入的某一社交晚宴的邀请,为了能跟某一巨室贵胄脾气乖戾的未亡人建立起关系,他可以忍受任何公开的侮辱,他可以罔顾任何的断然拒绝,他可以吞下任何的粗鲁无礼。他真是不知疲倦,不屈不挠。他一旦锁定了自己的猎物,就会像一个百折不回的植物学家去寻找一种罕有的珍稀兰花一般,不惧洪水、地震、瘴疠以及土人的敌意,甘冒任何危险,一定要把猎物弄到手。一九一四年的大战给了他最后的机会。战事一爆发,他就加入了一个救护队,先在佛兰德斯[16]后又到阿戈讷[17]地区服务;一年后回来时,纽孔里已经别上了一条鲜红的勋带,而且在巴黎的红十字会谋得了一个位置。那时候他手头已经很宽裕了,对于由那些要人们庇护的慈善机构他全都慷慨解囊。不管是何种慈善事务,只要是广为宣传、人尽皆知的,他时刻都准备以自己精雅的趣味与善于组织的天赋竭诚襄助。巴黎的两家入会限制最为严格的俱乐部,他都成功地跻身其中,做了会员。对于法兰西那些最显赫的贵妇来说,他永远是ce cher Elliott[18]。他终于如愿以偿,爬到了社会的顶端。
3
初识艾略特时,我还只是个毫不出众的年轻作家,他眼里自然根本就没有我。他对人有过目不忘的天赋,我跟他在这里或是那里偶然碰上的时候,他也总亲切地跟我握握手,不过丝毫没有进一步跟我结交的愿望;而且如果是在歌剧院里见到他,比方说,跟他在一起的又是一位显贵要人,他就会假装根本没有看见我。后来我写的剧本碰巧出人意料地大获成功,很快我就感觉到艾略特对待我的态度已经热情得多了。有一天我收到他的一封便笺,邀请我前往克拉里奇酒店[19]共进午餐,他来伦敦时就住在那里。那次午宴客人不多,也没什么出彩的人物,我总觉得他那是有意在试我一试,看我在交际场中能否玩得转。打那以后,因为我创作上的成功已经给我带来了众多新的朋友,我开始越来越频繁地见到他。之后不久,我在那个秋天到巴黎待了几个星期,在一个共同的相识家里又碰到了他。他问我住在哪儿,一两天后我就收到了又一次午宴的邀请,这次是在他的公寓;我到了以后才颇为惊讶地发现那次午宴的客人竟然都是极一时之选的社交界俊彦。我肚子里忍不住暗笑。我知道,以他那完美绝伦的对于社交关系的敏感来判断,他认识到在英国的社交界中,像我这样的作家是无足挂齿的,不过到了法国,一个作家仅凭自己的作家身份就会高人一等,我的地位也就相应地水涨船高了。在此后的数年中,我们的交往变得相当密切,不过从来没有成为真正的朋友。我怀疑,艾略特·坦普尔顿是否会跟任何人成为朋友。刨除了其社会地位之后,他对任何人都不感兴趣。在我碰巧来到巴黎或是他来到伦敦时,如果他不巧缺一位客人或是不得不招待旅游至此的美国同胞,他就会继续邀我前往。我猜这些客人当中有些应该是他的老主顾,有些则是拿着介绍信前来投奔的陌生人。这些人都是他不得不背负的十字架。对这些人他自觉总该应酬一下,可又不愿意介绍他们认识他那些了不起的朋友们。把他们打发掉的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请他们吃顿饭并带他们去看场戏。可是在他提前三周每天晚上都有社交安排的情况下要这么做经常很困难,而且他还有种模糊的感觉:即便他真能做到,那些人大概也很难就此满足。既然我不过是个作家,而且绝不会有什么了不起的后果,他也就不介意把他在这方面的烦恼全都告诉了我。
“美国人写起介绍信来实在太不为别人着想了。并非我不愿意见这些介绍给我的同胞,但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就该让我的朋友们连带受累。”
他给美国的同胞们送去巨大的玫瑰花篮和大盒的巧克力以求补偿,不过有时候他不得不做得更多。也就是在那种时候,他在已经告诉了我那些话之后又相当天真地邀我赴他为同胞们组织的这类宴会。
“他们非常想见见您,”他写信来给我灌迷魂汤,“某某太太可是位极有教养的才女,您所写的每一个字她都读过。”
某某太太到时候就会告诉我,她是多么喜欢我写的《佩林先生和特雷尔先生》,并且祝贺我的剧作《软体动物》大获成功。可是头一本书的作者其实是休·沃尔浦尔[20],后一出戏则是休伯特·亨利·戴维斯[21]写的。
4
如果我对艾略特·坦普尔顿的描述让读者觉得他是个卑鄙小人的话,那倒真是冤枉了他。
他可以说是那种法国人所谓的serviable之辈,这个词据我所知,在英语当中还真没有完全对应的说法。词典上告诉我,serviable的古义有乐于助人、体贴亲切以及蔼然可亲的意思。这恰恰正是艾略特的为人。他很慷慨,虽说在社交生涯的早期,他大大方方送鲜花、送糖果、送礼物的豪举无疑别有用心,可以说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过到后来已经完全无此必要时,他仍旧大方地照送不误。送东西给人在他是件赏心乐事。他确实很好客。他的厨司跟巴黎任何豪门望族家的大司务相比都毫不逊色。到他府上赴宴,你肯定能在他家的餐桌上品尝到最时鲜的珍馐美味。他上的酒证明他不愧是品酒的行家里手。诚然,他挑选客人总着眼于他们社会地位的重要与否,而不是因为他们是佳侣良伴,不过他也注意至少邀请一两位能说会道的客人给大家助兴,所以他举办的宴会几乎总是相当讨喜。尽管有人会在背地里笑他,骂他是个龌龊的势利小人,却总会欣然接受他的请柬。他的法语讲得既流利又准确,而且口音完美无瑕。他也很下了一番苦工,把英语讲得就跟英国人一模一样,你非得有极尖的耳朵,才能偶尔捉住他一个美国语调。只要你能让他避开那些公爵大人以及公爵夫人们的话题,他就是个很好的交谈对象,不过即便是谈到这些王公贵族,因为他现在的地位已是无可撼动了,他也会允许自己,尤其是在你跟他单独相处的时候,讲得颇令人解颐。他有一副很能令人开心的贫嘴恶舌,所有那些名门望族的丑闻秽史,没有一样能逃得脱他的耳朵。我都是从他那里才知道了谁是X公主最小的孩子的生父,Y侯爵的情妇又是哪一位。我敢说对于贵族阶层的秘闻野史,就连马塞尔·普鲁斯特知道的都没有艾略特·坦普尔顿多。
我在巴黎时,经常跟他一起吃午饭,有时候在他的公寓,有时候就挑一家馆子。我没事的时候喜欢逛逛古董铺子,偶尔也买上一件,不过总是看的时候居多,而艾略特总是兴味盎然地陪我同去。对那些漂亮的古董玩器他是真懂也是真心热爱。我想巴黎这类古董铺子恐怕没有一家他不知道的,而且跟每一家的店主关系都很铁。他酷爱砍价,每次我们一起去逛古董铺子之前他总不忘叮嘱我:
“你要是看上了什么物件,可千万别自己问价儿。只要给我使个眼色,剩下的就只管交给我。”
帮我买到某样我心仪已久的物件,价钱却只有要价的一半,是他顶得意不过的开心事儿。眼看着他跟人家讨价还价真是种享受。为达目的,他不惜使出浑身解数:据理力争,甜言蜜语,大发脾气,求助于卖家的好性情,嘲弄他、寒碜他,严正指出那件货品的毛病和瑕疵,威胁以后再也不踏入他的店门,叹气,耸肩,规劝,怒冲冲地朝店门走去、作势要离开,等终于得偿所愿,争到了心仪的价格,他又会难过地摇着头,仿佛他无奈之下只得屈从于自己的惨败。然后他才会用英语跟我耳语道:
“买下来。价格再加倍都算是便宜的。”
艾略特是位热忱的天主教徒。他在巴黎住下不久,就碰见了一位神父,此人以成功地感召众多异教徒皈依正教,将无数迷途羔羊圈回上帝的羊圈而著称。他是位了不起的社交家,应酬无数,又是位著名的才智之士,舌灿莲花。他将自己的传教活动只限定在显贵和巨富之家。这样一位虽出身贫贱,却又被那些最排外的豪门巨室尊为座上宾的奇人,自然对艾略特具有强烈的吸引力,于是他就私下里对一位新近被这位神父劝服改宗的美国阔夫人吐露衷肠,说他的家族虽然一直都是美国圣公会信徒,他本人却一直以来都对天主教会倍感兴趣。阔夫人于是就请艾略特于某天晚上过来吃饭,见见那位神父,就他们三个人,而神父的谈吐果然语带讥讽、才华横溢。艾略特的女主人将话题引向了天主教义,神父说来虽则满口甜言蜜语,却也毫不迂腐,虽说是个教士,感觉就像一位世事洞明之人向另一位人情练达的朋友闲话家常。艾略特发现神父竟然对自己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不觉深感荣幸之至。
“旺多姆公爵夫人上回跟我说起您。她跟我说她觉得您真是聪明过人。”
艾略特高兴得脸都红了。他是经人介绍才得以拜见公爵夫人殿下的,可从没敢指望尊贵的殿下还会第二次想到他。神父谈起信仰来充满智慧和仁慈;他胸襟开阔,见解时髦,态度宽容。他所描述的教会在艾略特听来就像是个门禁森严的俱乐部,教养良好的绅士若想对得起自己,无不以竞相加入为荣。六个月后,他被接纳了进去。他的改宗,再加上他对于天主教慈善机构的慷慨捐助,为他打开了好几扇此前一直向他紧闭的大门。
也许在放弃他祖祖辈辈信奉的教义时他的动机并不纯正,但在改宗之后他信仰的虔诚却是毫无疑义的。他每个礼拜天都去最上层人士惯常出入的教堂望弥撒,经常去做忏悔,定期去罗马朝圣。久而久之,他终因其虔诚事主得到回报:教廷任命他为名誉侍从,又因他履职的勤勉刻苦而授予他——我想是——圣墓勋章。事实上,他作为一个天主教徒的事业跟他身为一个homme du monde[22]的事业可说是同样大获成功。
我经常忍不住自忖,像他这样一个如此聪明、如此善良又如此有教养的卓异之士,怎么竟会如此着迷于势利经济之道。他并不是个暴发户。他父亲曾是南方某所大学的校长,他祖父是位相当著名的神学家。以艾略特的聪明,绝不会看不出很多接受他邀请的人不过是想白混一顿吃喝,他相与的这些人当中有些愚蠢之极,有些则一文不值。是他们那响亮的头衔蒙蔽了他的眼睛,使他看不到他们的毫不足道。我只能猜想,通过跟这些具有古老世系的士绅过从甚密,通过充当他们夫人们的忠实近臣,使他产生了一种永不厌倦的非凡成功之感;而且我想这一切归根结底源自一种热忱的浪漫主义情缘,正是这一情缘使他在那位骨瘦如柴的小个儿法国公爵身上,看到了当年追随圣路易[23]万里迢迢前往圣地的那位十字军骑士,在那位咋咋呼呼虚张声势,只知道猎猎狐狸的英国伯爵身上,看到了他那在金缕地[24]陪侍过亨利八世的祖先。跟这些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感觉就像是生活在广阔浩瀚而又雄伟华丽的过去。我想,当他翻阅《欧洲王族家谱年鉴》[25]时,他的心脏会忍不住热烈地跳动起来,那一个又一个古老的姓氏会带他重温已经年代久远的战争、具有历史意义的围城和名垂史册的决斗,还有波诡云谲的外交阴谋以及王侯们翻云覆雨的风流韵事。总而言之,这就是艾略特·坦普尔顿的性情和为人。
5
我正为了赴艾略特的午宴而梳洗准备的时候,前台打电话上来,说他已经在楼下候着了。我有点意外,不过一收拾好就马上下楼去了。
“我想还是过来接你一下更安全些。”我们握手时他道,“我不知道你对芝加哥熟悉到什么程度。”
他这种感觉我注意到不少在国外住了多年的美国人身上都有,即美国是个很艰苦甚至危险的地方,你可不能不负责任地放手不管,让一个欧洲人自己去乱闯。
“还早呢。咱们不妨步行一段路。”他建议道。
空气中带点轻微的寒意,不过碧空万里,活动活动腿脚是很惬意的。
“我想在你会面家姊前先给你说说她的情况,”我们走着的时候艾略特道,“她有一两回到巴黎跟我小住过一段时间,不过当时你应该不在。今天的午宴客人不多,你知道。只是家姊和她女儿伊莎贝尔,还有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那位室内装潢师?”我问道。
“没错。家姊的房子简直糟透了,伊莎贝尔和我都想劝她彻底装修一次。我碰巧听说格雷戈里眼下在芝加哥,就让家姊请他今天过来吃午饭。他算不上什么绅士,当然啦,可是他有品位。他曾经为玛丽·奥利方的拉尼堡和圣厄斯家族的圣克莱门特·塔尔伯特府做过装修。公爵夫人对他非常满意。等会儿你可以自己看看路易莎的房子。这些年她怎么能一直都住在里面,我永远都不能理解。不过说起来了,她怎么能一直住在芝加哥,我也永远都没办法理解。”
看来布拉德利太太是个寡妇,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不过两个儿子都大好多,都已经成家了。一个在菲律宾的政府里工作,另一个子承父业,在外交界服务,目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布拉德利太太的丈夫游宦多年,足迹踏遍了大半个世界,在罗马担任了几年一等秘书后被派赴南美西海岸的某个共和国担任公使,死在了任上。
“他去世后,我原希望把芝加哥的这幢宅子卖掉,”艾略特继续道,“可她对那房子太有感情了。那幢房子归布拉德利家族所有已经有不少年头。布拉德利家族算是伊利诺斯最古老的旧家族之一。他们一八三九年从弗吉尼亚迁来,在距现在的芝加哥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了田产。现在仍在他们手上。”艾略特略有踌躇,瞟了我一眼看我会如何接受他这番话。“我想你也许会说定居此地的布拉德利家族也就是一户农民。不过我不确定你是否清楚,在上世纪中叶左右,当时刚开始开发中西部,你知道,有不少弗吉尼亚好人家的小儿子,受到莫名诱惑的吸引而抛闪了自己富足的家园。我姐夫的父亲切斯特·布拉德利看中了芝加哥大有前途,就进了这里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长话短说吧,反正他赚到的钱足够自己的儿子吃用不尽了。”
照艾略特的说法,那位已故的切斯特·布拉德利是主动抛弃祖传的华厦良田而进了一家事务所,但从他的神情上可以猜测得出,真实情况恐怕并不尽然。不过,他毕竟积攒起一笔财产的事实,至少部分为他内弟的这番表述做了背书。后来有一回布拉德利太太给我看了几张艾略特所谓他们乡下“祖宅”的照片,对此他是老大不乐意的,我看到的是一幢结构朴实的住房,带有一个很小的花园,不过谷仓、牛舍还有几个猪圈离开主宅都不到一箭之地。我忍不住想到,切斯特·布拉德利先生当初之所以抛下祖宅来到城里找出路,还是颇有几分道理的。
过了一会儿,我们叫了辆出租车,最后在一幢褐砂石房屋前下了车。房屋窄而很高,要踏上一段很陡的台阶才来到大门前。房屋并非独幢,是联排式住房,位于一条通往湖滨大道的街道上,而房屋的外表即便是在秋高气爽的明亮天光下仍显得死气沉沉,真让你想不通怎么会有人能对它生出任何感情来。开门的是个又高又壮的黑人管家,满头白发,将我们引进了客厅。布拉德利太太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艾略特给我做了引见。她年轻时肯定相当漂亮,因为她的五官虽然生得粗大了些,却很端正,眼睛尤其漂亮。可她那张灰黄色的脸上几乎完全不施粉黛,已经松弛下垂,显然她已经输掉了抵抗中年发福的战斗。我揣测她仍旧不愿意服输,因为她坐下时腰杆儿在一把直背椅子上挺得笔直,身上绑着那副如铠甲般活受罪的紧身褡,这样倒比坐在铺软垫的椅子上还更舒服些。她穿了件蓝色礼服长裙,大镶大绲,高高的衣领被鲸须撑得直僵僵的。一头漂亮的白发烫成细小的波浪卷,发式做得极为繁复。她的另一位客人还没到,我们一面等,一面一个话题接一个话题地聊天。
“艾略特告诉我,您是取道南路来的,”布拉德利太太道,“有没有在罗马逗留一下?”
“有的,我在那儿待了一个星期。”
“那么亲爱的玛格丽塔王后[26]身体好吗?”
我被她这个问题弄得很诧异,只好说我不知道。
“哦,您没去看看她吗?一个多好的女人。我们在罗马的时候她待我们真是太好了。布拉德利先生是使馆的一等秘书。您为什么不去看看她呢?您可不像艾略特,难道您如此可恶,连奎里纳尔宫[27]都不能去一趟吗?”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我微微一笑,“事实是我不认识她。”
“不认识?”布拉德利太太道,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什么不认识?”
“跟您说实话吧,通常说来作家们是不大会跟国王王后们过从甚密的。”
“但她可是个绝顶可爱的女人,”布拉德利太太劝诫我道,就好像我不去认识那位皇家贵妇只是出于我的轻浮傲慢似的,“我准保你会喜欢她的。”
正在这时门被打开了,管家将格雷戈里·布拉巴宗引了进来。
格雷戈里·布拉巴宗名字虽颇有异国情调,人却不是什么浪漫人物。身材既肥又短,脑袋秃得活像个鸡蛋,只一圈黑色鬈发围在耳朵旁和后脖梗。一张红彤彤、光赤赤的大脸,仿佛随时都会有如雨的热汗喷薄而出。一双敏锐的灰色眸子精光四射,两片肉感的肥厚嘴唇,再加上笨拙厚重的下巴。他是个英国人,我在伦敦的一些波希米亚式的聚会上见过他几次。他天性快活、喜欢寻开心,动不动就开怀大笑,不过你用不着非得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品评家就能看得出来,他这种咋咋呼呼的友好态度不过是种遮掩,底下可是个精明过人的生意人。他已经是多年来伦敦最成功的室内装潢师。他有一种隆隆作响的洪亮嗓音和一双极有表现力的肥胖小手。他用那夸张生动的姿态再加上滔滔汩汩的兴奋字眼,能轻易地挑逗起某个尚存疑虑的主顾蓬勃的想象力,结果面对他那俨然已经成为一份盛情的订单,你几乎不可能临阵脱逃。
管家托着一盘鸡尾酒再度进屋。
“我们就不等伊莎贝尔了。”布拉德利太太率先拿起一杯。
“她去哪儿啦?”艾略特问。
“她跟拉里打高尔夫去了。她说可能会晚一点。”
艾略特转向了我。
“拉里是劳伦斯·达雷尔[28]。伊莎贝尔算是跟他订婚了。”
“我还不知道你也喝鸡尾酒,艾略特。”我道。
“我不喝的,”他面沉似水地回答道,一面在他端起的杯子里啜了一口,“可是在这个禁酒的野蛮国度里[29]你又有什么办法?”他叹了口气,“在巴黎的有些人家,也开始供应这种玩意儿了。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30]。”
“真是一派胡言,艾略特。”布拉德利太太道。
她说这话的口气当然很好性儿,不过也很坚决,我不禁觉得她可称得上是有个性的女人,而且从她看他的那种既顽皮又机灵的眼神中也不难看出,她对自己这位弟弟也并未抱有丝毫幻觉。我很想知道那位格雷戈里·布拉巴宗在她眼里又是哪一路人。我注意到他刚一进门扫视这个房间时那专业十足的眼神,还有那两道浓眉不由自主的一抬。这也确实是个令人惊异不置的房间。墙纸、窗帘布和家具上的罩布全都是一式的花纹图案;墙上那些配有沉重金质画框的油画无疑是布拉德利夫妇在罗马时购置的。拉斐尔画派的圣母,圭多·雷尼[31]画派的圣母,祖卡雷里[32]画派的风景,潘尼尼[33]画派的废墟。作为摆设的艺术品中既有他们夫妇旅居北京期间的战利品:雕饰得过分富丽的红木桌子、巨大的景泰蓝花瓶;也有在智利或秘鲁购买的玩器:硬石雕制的小胖人儿和陶制的花瓶。屋里还摆了一张齐彭代尔的书桌和镶嵌细工的玻璃橱儿。灯罩都是白绸质地,不知请哪位没脑子的艺术家在上面画了不少身着华托[34]式服装的牧童和牧女。整体的装潢丑陋不堪,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却又愉悦宜人。它有一种家常舒适、有人居住的温馨感,让你觉得那一锅荒乎其唐的大杂烩自有它的意义。所有那些犯冲的物件儿俨然成为了一体,因为它们都是布拉德利太太生命的一部分。
我们刚喝完鸡尾酒,门猛地被打开,一个姑娘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个小伙子。
“我们来迟了吗?”她问,“我把拉里给带回来了。有什么东西给他吃吗?”
“我想总该有的。”布拉德利太太微笑道,“按一下铃,叫尤金添个位子。”
“他给我们开的门。我已经跟他说了。”
“这是小女伊莎贝尔,”布拉德利太太道,转向我,“这位是劳伦斯·达雷尔。”
伊莎贝尔跟我迅速握了一下手,然后就性急地转向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您就是布拉巴宗先生?我一直都渴望见到您。我爱死您为克莱门汀·多尔默家做的装潢了。这个房间不是很可怕吗?我一直都劝妈妈重新收拾一下,有好多年啦;现在您终于到了芝加哥,真是我们的大好机会。说实话您觉得这房间到底怎么样?”
我知道就是把布拉巴宗打死他都不会说。他飞快地瞥了布拉德利太太一眼,但她那张无动于衷的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他断定伊莎贝尔是个说了算的人物,于是爆发出一阵哈哈大笑。
“我敢肯定它非常舒适,诸如此类,”他道,“不过要是直截了当问我的话,呃,我觉得确实是挺可怕的。”
伊莎贝尔是个个头高挑的姑娘,椭圆的脸蛋儿,挺直的脖子,漂亮的眼睛,还有看来算是布拉德利家族特征的丰满的嘴唇。模样儿标致,不过稍显胖了些,应该是年龄导致的婴儿肥,我想等她再年长几岁就会瘦下来的。一双健壮、好看的手,也略嫌肥了一点,短裙底下露出来的小腿也偏肥。她皮肤很好,肤色红润,经常的运动外加刚才开着敞篷车回来无疑更加深了这一点。她真是容光焕发,生气勃勃。她那活力四射的健康,她那嘻嘻哈哈的快乐,她那尽情享受生活的兴头,那浑身洋溢着的幸福感真让人看着都开心舒爽。她的举止是如此自然,相形之下,艾略特的一切优雅派头都显得相当俗丽了。她的清新活力使布拉德利太太那苍白、起皱的面容看上去格外疲惫和苍老。
我们下楼去用午餐。格雷戈里·布拉巴宗一看到餐厅,眼睛就意味深长地眨巴了一下。墙上糊了种冒充毛呢料子的暗红色墙纸,挂了些面孔阴沉尖酸的男女肖像,画得糟糕透顶,都是那位已故布拉德利先生的直系祖先。他本人也在上头,蓄着浓密的唇髭,硬僵僵地戳在礼服大衣和上过浆的白色硬领当中。布拉德利太太的肖像出自九十年代一位法国画家之手,悬挂在壁炉架上头,身着全套浅绿色缎子的晚礼服裙装,脖颈围着一串珍珠,发际镶着一颗星钻。一只珠围翠绕的手上拿着条蕾丝围巾,画得如此细致,你连每个针脚都数得出来,另一只手随随便便地拿了柄鸵鸟毛扇子。餐厅里的家具是一色的黑橡木质地,感觉真是铺天盖地,笨重不堪。
“您觉得这堂家具如何?”我们落座后伊莎贝尔问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我敢说肯定花了一大笔钱。”他回答。
“这倒是实话,”布拉德利太太道,“这是我的公爹送我们的结婚礼物。跟着我们跑遍了全世界。里斯本、北京、基多[35]、罗马。亲爱的玛格丽塔王后对它们就非常羡慕。”
“这堂家具如果是您的,您会怎么做?”伊莎贝尔问布拉巴宗,不过还没等他回答,艾略特就替他说了。
“烧了。”他道。
他们仨开始讨论起该如何拾掇这个房间。艾略特力主一色儿路易十五式样,伊莎贝尔却想要一张修道院餐厅式的桌子和意大利式的椅子。布拉巴宗认为齐彭代尔式更加适合布拉德利太太的个性。
“我一贯认为这是顶顶重要的,”他道,“一个人的个性。”他转向艾略特,“您当然认识奥利方公爵夫人的。”
“玛丽?她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之一。”
“她想请我为她装饰餐厅,而我一见到她就说乔治二世。”
“再正确不过了。上次我在她那儿用餐时就注意到了那个房间。真是完美的品味。”
谈话就这么进行下去。布拉德利太太听着,但你猜不出她到底在想什么。我说得极少,而伊莎贝尔的那位年轻人拉里,我忘了他的姓氏,压根儿就没开过口。他坐在餐桌对面,布拉巴宗和艾略特之间,时不时地我会瞟他一眼。他看起来年纪很轻。跟艾略特差不多高,六英尺[36]不到一点,很瘦,四肢柔软灵活。他是个相貌讨人喜欢的小伙子,算不上英俊也不能说是平常,相当腼腆,怎么都不能说引人注目。不过,我挺感兴趣的倒是,虽然进屋后就我的记忆所及他统共就没说过五六个字,他看起来却非常自在,而且似乎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不用开口就加入了大家的交谈。我还注意到他的手。他手很长,就他的个头来说却并不算大,形状很美,同时又很有力。我想画家会很高兴画一下这双手的。他体格瘦削,不过并不显得文弱,恰恰相反,我倒是该说他人很结实,耐力很强。一张脸宁静中透着庄重,晒得黝黑,否则的话倒是没什么血色,五官端正,但并不出众。他颧骨挺高,太阳穴有些凹陷。一头深棕色的头发,微微有些卷曲。一双眼睛看起来比本来的要大,那是因为深陷在眼窝中,而且睫毛又密又长。眼睛的颜色很特别,不是伊莎贝尔跟她母亲和舅舅共有的那种深栗色,非常之深,虹膜差不多跟瞳仁一个颜色,这赋予他的眼睛以一种特别的亮度。他有一种非常自然的优雅风度,非常迷人,我看得出伊莎贝尔为什么会对他倾心相与了。她的目光时不时会在他身上停留片刻,从她的表情中我看出的似乎不仅是爱,还有痴情。两人的目光相遇时,他眼中含有一种温情,看起来非常之美。没有比看到年轻人倾心相爱更动人的了,我这个已届中年的人对他们艳羡不已,可同时,不知道为什么,我又为他们感到有些遗憾。这实在是很蠢,因为就我所知,根本就没有任何会影响到他们幸福的障碍;他们的家境看起来都很安逸,两人似乎没有任何原因不该男婚女嫁,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伊莎贝尔、艾略特跟格雷戈里·布拉巴宗继续讨论着该如何重新装修这幢宅子,竭力想让布拉德利太太至少表个态到底该做些什么,但她只是面带和蔼的微笑,笑而不语。
“你们千万别着急催我。我想给自己一段时间好好想想再说。”她转向那个男孩子,“你对这一切是个什么想法,拉里?”
拉里环顾了一下桌子四周,眼睛里带着笑意。
“我觉得做不做都无所谓。”他说。
“你个坏蛋,拉里,”伊莎贝尔叫道,“我还特意关照过要你一定要支持我们的。”
“如果路易莎伯母对她现在的这个家就很满意的话,干吗一定要换个样子呢?”
他这个问题如此正中靶心而且如此合乎情理,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看了看我,自己也笑了。
“不要因为你说了句蠢话就龇牙咧嘴地坏笑。”伊莎贝尔道。
他的反应只是把嘴咧得更大了,我这才注意到他有两排既小又白而且非常整齐的牙齿。在他望着伊莎贝尔的神情中有种东西,使得她面色绯红,呼吸急促了起来。除非我是完全看错了,否则她真是疯狂地爱着他,但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给我一种感觉,似乎在她对他的爱中还有某种母性的成分。在这么年轻的一位姑娘身上这着实有些出人意外。她唇角绽放出温柔的笑意,再次将注意力转向了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根本就不用理他。他非常愚蠢而且完全没受过教育。除了飞行以外他对任何东西都一无所知。”
“飞行?”我说。
“大战期间他是个飞行员。”
“我还以为他年纪太轻,不可能参战的。”
“是太年轻。差了一大截子呢。他的行为非常恶劣。从学校跑掉,去了加拿大。他谎话连篇,骗得人家信了他的鬼话,以为他已经年满十八岁,让他混进了空军。停战协议生效的时候他还在法国作战呢。”
“你把你母亲的客人都腻烦死了,伊莎贝尔。”拉里说道。
“我打小就认识他,他复员回来的时候一身军装看着真是太帅了,紧身短上衣上还挂着全套漂亮的绶带,所以我就堵在他门口,把他缠得一刻不得清静,这么说吧,直到他答应了娶我才作罢。那时候的竞争可激烈啦。”
“真心实话,伊莎贝尔。”她母亲道。
拉里朝我俯下身来。
“我希望您一个字都别信她的。伊莎贝尔算不得真正的坏女孩儿,可是经常胡说八道。”
午宴结束了,艾略特和我很快就告辞离开了。之前我就告诉过他,我想去博物馆看看他们收藏的画儿,而他说他带我去。我不大喜欢跟别人一起去画廊看画儿,可又不能说我宁肯一个人去,所以只得接受了他陪同前往的好意。路上我们说起了伊莎贝尔和拉里。
“看到两个年轻人这么相爱,真是赏心悦目。”我说。
“他们结婚的话还太年轻了。”
“为什么?趁着年轻相爱、结婚,再好也没有了。”
“别异想天开了。伊莎贝尔今年十九岁,拉里也才刚刚二十。他连个职业都没有。是有一点收入,一年也就三千块钱,路易莎告诉我的,而路易莎不管怎么说也算不上是个有钱人。她的财产也就只够她用的。”
“喔,拉里可以找个职业的。”
“问题就在这里。他没这个心思。看起来他挺满意就这么无所事事地待着。”
“我敢说他在战争中一定吃了不少苦头。他也许是想休整一下。”
“他休整了足足有一年了。这肯定够长了吧。”
“我觉得他看起来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
“哦,我对他是没什么不满意的。他论家世出身什么的都是不错的。他父亲来自巴尔的摩,曾经是耶鲁大学罗曼语[37]的副教授,总之这类的吧。他母系原本是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38]世家。”
“你说‘曾经’、‘原本’,他父母都去世了?”
“是的,母亲死于难产,父亲大约十二年前去世。他是由父亲的大学老同学抚养成人的,那人是马文的一位医生。路易莎和伊莎贝尔就是这么认识他的。”
“马文在哪儿?”
“就是布拉德利家族产业的所在地。路易莎总在那儿度夏。她很为那孩子感到难过。纳尔逊医生是个单身汉,哪里知道怎么带孩子。当初还是路易莎力主把孩子送进圣保罗学校,而且圣诞假期的时候也总是她去把他接出来过节。”艾略特高卢派头十足地耸了耸肩,“我早就该想到,她当初肯定就预见到这个必然的结果了。”
话说到这里,我们已经来到了博物馆,我们的注意力也就转到了藏画上。我再一次深深为艾略特的博识和品味所折服。他领着我在那一个个展厅里转悠,就像领着一大群观光客一样,讲起那些画儿来,哪位艺术学教授都没有他的讲解那么富有教益。我已经下定决心改日自己再来一趟,那时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四处逛逛,消磨一段愉快的时光了,所以这次我也就听天由命,完全由他摆布。过了一会儿,他看了看表。
“咱们走吧,”他道,“在一个画廊里我待的时间从来不超过一个钟头。那是一个人的鉴赏力能够坚持的最长时间了。咱们改天再来把它看完。”
分手时我热情地向他道谢。独自上路的我或许真比之前聪明了一点,不过更加肯定的是我窝了一肚子的火。
我跟布拉德利太太道别时她告诉我,第二天伊莎贝尔要请她的几位年轻朋友过来吃饭,饭后还要继续跳舞;我要是愿意来的话,等那帮孩子们走后艾略特可以跟我好好聊聊。
“那您真算是帮了他个大忙,”她又补充道,“他在国外待了这么长时间,感觉跟这儿真有点格格不入了。他像是找不到一位跟他有任何共同点的朋友。”
我接受了邀请,而我们在博物馆的台阶上分手之前艾略特告诉我,他很高兴我愿意来。
“在这个巨大的城市里我就像个迷失了的游魂。”他道,“我答应过路易莎要跟她一起住满六个星期的,自打一九一二年以来这是我们头一次见面,可我每天都在数着日子,盼望着重返巴黎的那一天。巴黎真是这个世界上一个文明人唯一能待得下去的地方。我亲爱的伙计,你知道他们这里的人是怎么看我的?他们把我当作一个怪胎。真是帮野蛮人。”
我呵呵一笑,转身离开。
6
第二天傍晚,拒绝了艾略特打电话提出过来接我的好意,我相当安全地来到布拉德利太太府上。之前因为有人来访,耽搁了一下,我到得稍微有点晚。走上楼去的时候,我听到客厅里人声鼎沸,我还以为这次的宴会规模一定很大,结果惊讶地发现,连我在内也不过十二个人。布拉德利太太身着绿色缎子礼服,脖子上一圈小粒珍珠的项链,显得雍容华贵,艾略特一身剪裁出众的无尾礼服,一副唯他独有的优雅派头。他走上前来跟我握手的时候,各种阿拉伯香水的气味直冲鼻孔而来。我被介绍给一位身材魁伟的中年人,红彤彤的脸膛,看起来在晚礼服里挺不自在的样子。他叫什么纳尔逊医生,不过我当时对这个名字丝毫没有在意。其余的客人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他们的名字我也都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一个都没记住。姑娘们全都年轻貌美,小伙子们无不少年英俊。这些姑娘小伙子们都没给我留下任何印象,只有一个男孩子除外,那也只是因为他个头太高、块头太大的缘故。他肯定有六英尺三四英寸那么高[39],而且肩膀非常宽阔。伊莎贝尔看起来非常漂亮,白绸的曳地长裙,裙摆极长,把两条小胖腿都遮掩了起来;低胸的剪裁彰显出她拥有发育极好的胸部;赤裸的胳膊还是略有些肥,不过脖颈极美。她非常兴奋,漂亮的眼睛光芒四射。毫无疑问,她确是个非常漂亮而又可爱的姑娘,不过同样明显的是,如果不多加小心的话,将来她肯定会肥胖过头的。
用餐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安排在布拉德利太太和一位腼腆、乏味的姑娘之间,这姑娘的年龄看起来比其他人还要小。就座的时候,布拉德利太太为使谈话更容易进行,跟我解释说姑娘的祖父母住在马文,她跟伊莎贝尔从前是同学。至于她的姓名,我只听布拉德利太太说叫索菲,姓什么则不清楚。席间,大家尽情地嬉笑谑浪,每个人都扯直了嗓门喊叫,不断爆发出一阵阵哄笑。看起来这帮姑娘小伙子们相互间都很熟络。我在不需要跟女主人周旋时,就尝试着跟邻座的那个女孩儿聊聊天,不过并不怎么成功。她比其他人都要文静一些。她人并不漂亮,不过长相挺有趣的:一个小小的翘鼻子,一张阔嘴,一双蓝里带绿的眼睛;她头发梳理得很简单,是沙棕色的。人长得很瘦,胸部几乎像男孩子一样平坦。她对大家的玩笑打趣也报以笑声,可是那态度却有点勉强,所以你觉得她并不像自己假装的那般开心。我猜她是尽力想融入这个集体,不让人家觉得她落落寡合。我弄不清她到底是人有些笨,抑或只是过分羞怯,尝试了几个不同的话题却均告失败后,为了使谈话更容易维持下去,我就请她告诉我,席间这些人各自都姓甚名谁。
“呃,您认识纳尔逊医生的,”她说,指着我对面、布拉德利太太另一边的那个中年人,“他是拉里的监护人。是我们在马文的医生。他人顶聪明,发明了飞机上用的很多小配件,可是谁都用不上,不搞发明的时候,他就喝酒。”
她说这番话时浅色的眼睛里闪着一丝光彩,不禁使我怀疑她肚子里装的货色可比我最初料想的要多。她继续一一告诉我那些年轻人的名字,他们的父母是谁,如果是男孩子,都读过哪所大学,现在在做什么工作。都不是很有意思。
“她人很甜美,”或者,“他是个高尔夫高手。”
“那个眉毛很浓的大个子是谁?”
“你说那个?哦,那是格雷·马图林。他父亲在马文河畔有一幢豪宅。他是我们的百万富翁。我们全都以他为荣。他提高了我们的品位。马图林、霍布斯、雷纳、史密斯这四大巨富。他是芝加哥最有钱的人之一,而格雷是他的独生子。”
她在列举那一串巨富的名头时,语气中带上了那么一种快意的嘲讽,我忍不住探寻地瞟了她一眼。她看到了我的眼神,脸腾一下红了。
“跟我多介绍介绍这位马图林先生。”
“没什么好介绍的。他很有钱。备受尊重。在马文为我们造了幢新教堂,还给芝加哥大学捐了一百万美元。”
“他儿子长得挺漂亮。”
“他人很好。你绝对想不到他的祖父是个棚户区的爱尔兰穷鬼,祖母是个小吃店的瑞典女招待。”
格雷·马图林与其说是相貌英俊,不如说是惹人注目。他的模样给人一种粗犷的、不修边幅的感觉;短而塌的鼻子,肉感的嘴唇,红润的爱尔兰人的肤色;乌黑浓密的头发,非常光滑,浓密的眉毛底下有一双清澈湛蓝的眼睛。虽说块头实在太大,身材的比例却无可挑剔,脱光了衣服肯定是一具非常完美的男性胴体。他显然孔武有力。那雄赳赳的男性气概使人过目难忘。相形之下,坐在他旁边的拉里不过只比他矮了三四英寸,却显得有些孱弱了。
“他可是个万人迷,”我那位腼腆的邻座道,“我就知道有好几个女孩儿为了能得到他,是不惜动刀子的。可是她们一点机会都没有。”
“此话怎讲?”
“你当真一点都不知道?”
“我哪里会知道?”
“他深爱着伊莎贝尔,为了她真是茶不思饭不想,而伊莎贝尔却爱着拉里。”
“那他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加入竞争,把拉里踢出去呢?”
“拉里是他最好的朋友。”
“这么一来事态可就复杂了。”
“如果你像格雷一样讲义气的话。”
也不知道她这番话的意思是全部当真呢,还是带了点嘲讽。她的态度当中没有丝毫的莽撞,或者说放肆或冒失,然而我却有个印象,觉得她既不缺乏幽默感,也颇有城府。我怀疑她在跟我闲谈时,肚子里真正在想些什么,不过我也知道我是永远都弄不清楚了。对于自己,她明显有些不太自信,我猜想她应该是家里的独生女,一直跟一些比她年长很多的亲人过着隐居式的生活。她身上有种端庄持重的气质,我觉得相当迷人,可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即她确实过着相当孤寂的生活的话,我猜她肯定一直不动声色地观察着跟她一起生活的那些比她大得多的亲人,而且对他们已经形成了明确的看法。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人,很少猜疑到那些非常年轻的孩子们对我们的判断是何等冷酷无情而又入木三分。我重又望着她那双蓝中带绿的眼睛。
“你多大了?”
“十七。”
“看书多吗?”我冒昧一问。
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布拉德利太太为了尽其女主人的义务,主动跟我聊起了某个话题,话题还没聊完,晚宴已经结束。那帮年轻人马上就走得一干二净,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剩下我们四个老家伙,移师去了楼上的客厅。
我很惊讶自己也被请进这个小聚会,因为几句散漫的闲谈之后,他们就切入正题,开始讨论起一桩我本以为他们在背后才会说起的事情。我一时拿不定主意,到底是该避点嫌疑马上起身告辞更谨慎些,还是他们觉得我局外人的客观立场对他们的讨论不无裨益。他们争论的问题是拉里那不肯找份工作的奇怪态度,而正巧马图林先生,也就是刚才赴宴的那个男孩儿的父亲,主动提出愿意在自己的公司里给他谋份差使,于是拉里那不情不愿的态度就成了问题的焦点。这可是个绝好的机会。以拉里的能力再加上勤奋肯干,要不了多久就能赚到一大笔钱。小格雷·马图林急切地想要他接受这份工作。
我不记得大家具体说的每一句话了,不过其主旨还清楚地留在脑海里。拉里从法国回来以后,纳尔逊医生,他的监护人,曾建议他上大学,可是他拒绝了。他想有段时间什么都不干,这也是人情之常;毕竟战场上的日子非常难熬,而且他还受过两次伤,虽说伤得并不重。纳尔逊医生以为他仍深受战争震骇之苦,还心有余悸,因此觉得好好休整一段时间,直到完全复原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可是一周周、一月月就这么过去了,到现在为止,距离他脱下军装已经过去了一年多。貌似他在空军里干得相当不错,回来以后在芝加哥也算崭露头角,算得上是个人物了,结果有好几位商界人士都主动向他提供职位。他对他们表示感谢,但全都回绝了。他实在给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除非是他还没下定决心自己到底想干什么。后来他跟伊莎贝尔订了婚。这对布拉德利太太来说也不算意外,因为他们俩很多年都难舍难分了,她也知道伊莎贝尔是真心爱拉里。她自己也很喜欢拉里,觉得他肯定能让伊莎贝尔幸福。
“伊莎贝尔的个性比拉里更要强。拉里缺的她正好可以补给他。”
虽说两个人年纪都很轻,布拉德利太太还是很乐意他们尽快成婚,不过再怎么说也要等拉里开始工作后才可以谈婚论嫁。拉里自己有一点钱,可是即便他有比这多上十倍的钱,她也还是要坚持这一点。据我的观察,她跟艾略特都是想从纳尔逊医生那儿搞清楚拉里到底有什么打算。他们希望医生能运用他对拉里的影响,让他接受马图林先生提供给他的工作。
“你们都知道我对拉里从来就没有多大的权威,”纳尔逊医生道,“即便他是个小男孩儿的时候,都一直自行其是。”
“我知道。都是你把他给惯的,任由他撒野胡闹。他能出息成今天这么个好孩子也真是个奇迹了。”
酒一直喝得很凶的纳尔逊医生酸溜溜地看了布拉德利太太一眼。他那张红脸膛变得更红了一点。
“我忙呀。我有自己的事情要照管。我收留他是因为他再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而且他父亲又是我的朋友。他可不是那么容易管教的。”
“我不知道你怎么能这么说,”布拉德利太太尖刻地回答道,“他的性情可是非常温顺的。”
“要是一个孩子从来不跟你顶嘴,可是完全我行我素,在你对他着急上火的时候只是说声对不起,由着你去大发雷霆,你该怎么办?他要是我亲生的,我还可以狠狠揍他。可他这么一个举目无亲的孩子,而且他父亲就是认为我会对他好才把他托付给我的,我又怎么下得了手?”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艾略特有些性急地道,“现在的问题是:他游手好闲的日子也不短了;而现在他眼皮子底下就有一个难得的好职位,很快就能赚下一大份家业,他要是还想娶伊莎贝尔的话就必须应下这份工作。”
“他必须看清楚,”布拉德利太太插嘴道,“在目前这个世界上,一个男人必须工作。他现在身体完全健康,一点毛病都没有。我们都知道,咱们那场南北战争之后,有些人从战场上回来就横草不拿竖草不动,什么活儿都不干了。他们不但成了自己家庭的累赘,对社会也是一无用处了。”
这时,我忍不住插了一句。
“可他在拒绝这好几项差事时,给的理由是什么呢?”
“没什么理由。就只说他不喜欢。”
“可是他没有任何想做的事吗?”
“显然是没有。”
纳尔逊医生又给自己倒了杯高杯酒[40]。长饮了一大口以后,他看着他那两位朋友。
“跟你们说说我的印象好吗?我当然不是个观察人性的行家里手,可再怎么说,以我这三十多年的行医经验,我对人性还是略有所知的。是那场战争影响了拉里。从战场上回来的已经不是原来那个他了。他不仅仅是大了几岁。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把他的性情都改变了。”
“是什么样的事呢?”我问。
“我也不知道。他对自己的战争经历总是讳莫如深。”纳尔逊医生转向了布拉德利太太,“他跟你谈过他这方面的经历吗,路易莎?”
她摇了摇头。
“没有。他刚回来的时候,我们都设法让他给我们讲讲他出生入死的经历,可他只是以他那特有的方式笑笑,什么也不肯说。他连伊莎贝尔都不告诉。伊莎贝尔试了又试,可是一句话都问不出来。”
谈话就这样不咸不淡地继续下去,不久,纳尔逊医生看了看表,说他必须走了。我本来准备跟他一起告辞的,可是艾略特却坚持要我留下。纳尔逊医生走后,布拉德利太太向我道歉,说不该拿他们的私事来烦我,担心我已经非常腻烦了。
“可是您瞧,这可真是我的一桩心病哪。”她最后道。
“毛姆先生的为人是非常谨慎的,路易莎;你不必害怕告诉他任何事。我并不觉得鲍勃·纳尔逊跟拉里的关系有多么亲近,不过,有件事路易莎和我都觉得最好不要向他提及。”
“艾略特。”
“你已经说了那么多了,不妨把剩下的也都告诉毛姆先生算了。不知道用餐时你注意到格雷·马图林没有?”
“他个头儿那么大,谁都不大可能注意不到他的。”
“他也是伊莎贝尔的追求者。拉里不在的整个时间里,他一直都表现得很殷勤。伊莎贝尔喜欢他,如果战争持续得再久一点的话,她极有可能已经嫁给他了。他向伊莎贝尔求过婚。伊莎贝尔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路易莎猜想她是不愿意在拉里还没回来之前就做出决定。”
“怎么他没有参军呢?”我问。
“他打橄榄球时把心脏给挫伤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军队不肯收他。总之,拉里一回来他就根本没戏了。伊莎贝尔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他。”
我不知道在这件事上他们希望我说什么,所以就一言未发。艾略特继续说下去。凭他那堂堂的仪表外加标准的牛津腔,真是活脱脱一位外交部的高级官员。
“拉里当然是个非常好的孩子,而且他偷偷地跑去加入空军也真他妈气概不凡,不过,我也算是个识人辨色的行家……”他会意地微微一笑,然后说了句暗示他在此前的艺术品交易中发了财的话,这可是我从他嘴里头一次听到,“否则,我现在也就不会拥有一大笔金边证券[41]了。我的看法是:拉里这辈子都不会有什么大出息。他既谈不上有钱,也不会有什么地位。格雷·马图林可就全然不同啦。他拥有非常煊赫的爱尔兰旧家声。他们祖上出过一位主教、一位戏剧家,还有几位声名卓著的战士和学者。”
“这些你又是怎么知道的?”我问。
“这就是人们应该知道的事儿。”他轻描淡写地道,“其实是这么回事儿,那天我在俱乐部里偶尔翻阅了一下《国家传记辞典》,碰巧看到了这个姓氏。”
我觉得犯不着多事,把用餐时我的邻座告诉我的那些有关格雷的祖父是个爱尔兰穷鬼、祖母是个小吃店的瑞典女招待之类的闲话重复一遍。艾略特继续往下说。
“我们都认识亨利·马图林很多年了。他为人极好,又非常富有。格雷就要进入芝加哥最好的经纪行。他已经把整个世界都踩在脚下了。他想娶伊莎贝尔,而且不可否认,从伊莎贝尔的角度考虑,这将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本人完全赞同这门亲事,我知道路易莎也是这么想的。”
“你离开美国已经太久了,艾略特,”布拉德利太太道,勉强地一笑,“你已经忘了,在这个国家女孩子可不会因为她妈妈和舅舅赞成哪桩婚事就遵命出嫁的。”
“这丝毫没什么值得骄傲的,路易莎,”艾略特尖刻地道,“以我三十年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一桩周到地顾及地位、财富和社会环境的婚姻,在任何方面都要比爱情的结合更有优势。在法国,这毕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文明的国度,如果在法国,伊莎贝尔就会毫不犹豫地嫁给格雷;然后,过上个一两年,要是她愿意的话,可以把拉里收作自己的情人,格雷也可以置办个豪华公寓,养一个显赫的女演员,这么一来岂不是皆大欢喜了吗?”
布拉德利太太可不傻。她面带狡黠的兴致望着她这位兄弟。
“这中间的问题在于,艾略特,纽约的剧团只在有限的时节才会来到这里,如此一来,格雷恐怕没办法期望他那豪华公寓里的美娇娘能住得长久。这对各方面来说肯定都是个大麻烦。”
艾略特微微一笑。
“格雷可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买个席位[42]。毕竟,如果你一定要住在美国的话,除了纽约我看不出还有其他可住的地方。”
这之后不久我就走了,可是在我告辞前,真不知道到底为什么,艾略特竟问我是否愿意跟他吃个午饭,一起见见马图林父子。
“亨利是美国商界中最出色的典型,”他道,“我觉得你应该认识认识他。他打理我们的投资已经有很多年了。”
我并无太大的意愿结识这位美国富翁,不过也没有理由拒绝,于是就说我乐于听命。
7
我在芝加哥逗留期间,经人介绍加入了一家俱乐部,里面有个很不错的阅览室。第二天早上我去那儿翻阅几种大学办的刊物,这类刊物除非长期订阅,否则难得一见。时间还早,阅览室里除了我只有一个人。那人坐在一把巨大的皮椅子里,正埋头看一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竟是拉里。他是我觉得最不可能在这样一个地方发现的人。我走过的时候他抬头看了一眼,认出是我,就作势要站起来。
“别动,”我说,然后几乎是下意识地问道,“你在看什么?”
“看书。”他道,微微一笑,不过这微笑实在动人,把他回答中那顶撞的口吻抵消得毫无冒犯之意了。
他把书合上,握在手里,不让我看到标题,用他那双非常特别的仿佛不透明的眼睛看着我。
“昨晚上玩得开心吗?”我问。
“棒极了。五点钟才回家。”
“这么一大早就赶到这儿来,也未免太勤奋了吧?”
“这儿我常来。通常这个时候这地方都是归我一个人所有的。”
“我不会打搅你。”
“您没有打搅我。”他道,再次微微一笑,这次我才突然明白过来,他的微笑真是万分地甘美可爱。并非那种耀目生辉的笑,而是仿佛有一种内在的光华,把他的脸都照亮了。他坐在一个由突出的书架围成的角落里,旁边还有把椅子。他把手往扶手上一放,“愿意坐一会儿吗?”
“好的。”
他把手里拿着的书递给了我。
“我在看这个。”
我看了看,原来是威廉·詹姆斯[43]的《心理学原理》。这当然是部权威著作,而且在它那个科学领域的历史中也是部非常重要的作品;何况还写得晓畅易读;可是我怎么也想不到,像他这么年轻的小伙子,而且还是个跳舞一直跳到凌晨五点的飞行员,手上会拿着这么一本书。
“你为什么要读这个?”我问。
“我实在是不学无术。”
“你年纪也还轻着呢。”我微笑道。
他又很长时间都没搭茬儿,我都开始觉得这沉默变得有些令人尴尬,准备起身去找我要看的那些杂志了;可是我又觉得他还要说些什么似的。他目光望向虚空,脸色凝重而又若有所盼,像是在入定冥想。我就等着。我急切地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当他终于开口说话时,就仿佛继续刚才的谈话,压根儿没意识到那长时间的沉默。
“我从法国回来时,大家都希望我上大学。我不能。在经历过所有那一切之后我没办法再回到学校了。反正我在预科学校根本就没学到任何东西。我觉得我没办法开始一个大学新生的生活。他们不可能喜欢我。我不想去扮演一个我并没有感觉的角色。我并不认为那些教师们能教给我那种我真正想知道的东西。”
“我当然知道这跟我完全不相干,”我回答道,“不过我并不觉得你的想法是对的。我想我能理解你的意思,而且我也能看得出来,在经历过两年的战争生涯后,再要重新变回那种在第一二年级其实跟中学男生无甚区别的大学生,确实让人觉得讨厌。但我不相信他们真的会不喜欢你。我对美国的大学知之不多,但我不相信美国的大学跟英国的大学会有多大不同,或许更加胡闹一点,更加喜欢恶作剧一点,不过总体来说肯定都是些非常规矩、懂事的孩子,我认为,如果你不想过他们那种生活,只需稍稍使一点手腕,他们就会很乐意让你去过自己的生活。我没有像我的几个兄弟那样去读剑桥。我本来有机会去,可我拒绝了。我当时一心想着要尽早进入外面的世界。后来,我一直都为此感到遗憾。我想,如果当初进了大学,我会少犯很多错误的。在那些经验丰富的老师指导下,你可以学得快得多。如果没有一个人为你领路,你会在那些死胡同里浪费很多时间。”
“您也许是对的。可我并不在乎犯一点错误。也许正是在那些死胡同里,我能找到符合我人生目的的什么东西呢。”
“你的人生目的是什么?”
他犹豫了一会儿。
“问题就在这上头。到现在为止我还不大清楚。”
我沉默无语,因为关于这个问题似乎没有任何可说的。对于我这样一个从非常年轻时起就有一个清晰、明确目标的人来说,对此是很容易觉得不耐烦的,不过我很快就开始自责;我有一种只能称为直觉的感觉,在这个男孩儿的灵魂中有一种尚处于迷茫状态的渴求,到底是些还没想明白的观念还是模糊感觉到的情绪,我也说不清,反正这种充满他内心的渴求使他一刻都不得安宁,逼迫着他朝他也不知道的地方前进。莫名其妙地,他激起了我深切的同情。此前我从来就没听他说过很多话,所以直到现在我才意识到他的嗓音是何等悦耳。非常能打动人心。就像是止痛的香膏。想到这一点,再加上他那迷人的微笑,以及如此富有表情的黑眼睛,也就不难理解伊莎贝尔为什么会爱上他了。他身上确实有一种非常可爱的气质。他转过头来,毫不忸怩地望着我,但目光中又有一种表情,既像是探询又似乎觉得好笑。
“我猜昨晚上我们都去跳舞后你们肯定在谈论我,对也不对?”
“有一段时间。”
“我想他们硬把鲍勃叔叔拉来赴宴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可不喜欢出来应酬了。”
“貌似你得到了个非常好的工作机会。”
“好得不能再好了。”
“你准备接受吗?”
“我想不会。”
“为什么不?”
“我不想干。”
我正插手一桩跟我毫无相干的事情,不过我又觉得,正因为我是个来自外国的陌生人,拉里才并不回避跟我谈谈这件事的。
“呃,你知道当一个人别的什么都干不好的时候,他就会成为一个作家。”我说道,抿嘴一笑。
“我没这个才能。”
“那你到底想干什么呢?”
他冲我明媚、迷人地一笑。
“晃荡。”他道。
我没奈何地呵呵一笑。
“我可不觉得芝加哥是最合适干这种事儿的地方。”我道,“且不管它,我还是不打搅你看书了。我想去看看《耶鲁季刊》。”
我站起身来。等我离开阅览室的时候,拉里仍旧沉迷在威廉·詹姆斯的书中。我一个人在俱乐部吃了午饭,既然阅览室里那么安静,我就又回到那儿,一边抽雪茄,一边消磨掉一两个钟头,看看书、写写信。我很惊讶地看到拉里仍旧一门心思在看他的书。看起来自打我离开他之后,他就再没挪过窝。等我在大约四点钟离开的时候,他仍旧在那儿。我不由得深深为他那聚精会神的超人能力所打动。他既没有注意到我离开,也没有留意到我回来。那天下午我还有不少杂事要办,直到应该换上衣服去赴晚宴时,我才回到我住的黑石旅馆。回去的路上我被一时的好奇所驱使,又一次拐进俱乐部,来到了阅览室。那时候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在那儿翻翻报纸、聊聊天之类的。拉里仍旧坐在那同一把椅子上,沉浸在那同一本书里。何其怪哉!
8
第二天,艾略特请我到帕尔默大厦午餐,跟老马图林和他儿子见个面。就我们四个人。亨利·马图林也是个大个儿,几乎跟他儿子一样人高马大,红彤彤的大肉脸,巨大的下颌,而且长着同样咄咄逼人的塌鼻子,不过他的眼睛比他儿子的要小,没那么蓝,而且非常、非常精明。虽说年纪最多五十开外,看上去却要足足老上十岁,头发已经稀疏得厉害,雪白雪白的。第一眼看去,他并不引人注目。看上去多年来一直都养尊处优,我得到的印象是个蛮横、聪明、极有能力的商人,这种人在生意场上无论碰到什么情况都会是残酷无情的。起先他很少开口,我感觉他是在掂量我的斤两。我不由得察觉他把艾略特不过是当个笑话看待。格雷则亲切而有礼貌,几乎一句话都不说,若不是艾略特凭借他完美的社交手腕,举重若轻地将轻松的谈话维持得如水银泻地般流畅自如,这次午宴的气氛可真是要让人感觉扞格不入了。我猜他过去肯定没少跟中西部的商人打交道,那些生意人若非花言巧语地哄骗,是断不会花一大笔高得离谱的价钱去买一幅古典大师的画作的。不久,马图林先生就显得自在多了,他发表了一两句评论,显示出他可比表面看来要聪明不少,而且确实具有一种冷峻的幽默感。谈话一度转向了股票和证券。要不是我早就认识到艾略特做派或许轻浮胡闹,人却一点都不傻的话,发现他在这上头竟然也能讲得头头是道,肯定会大吃一惊的。
“今天早上我收到格雷的朋友拉里·达雷尔的一封信。”
“您可没跟我说,爸。”格雷道。
马图林先生转向了我。
“您认识拉里的,对吧?”我点了点头。“格雷说服我把他招进我的公司。他们是好朋友。格雷对他佩服得可说是五体投地。”
“他怎么说,爸?”
“他谢了我。他说他知道这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是个绝好的机会,他非常认真地考虑过之后觉得他恐怕会让我失望,所以觉得不如还是现在就谢绝的好。”
“他这可真是够傻的。”艾略特道。
“确实。”马图林先生道。
“我非常抱歉,爸。”格雷道,“我们要是能一起工作,那该有多好啊。”
“你只能把一匹马牵到水边,可它要是不想喝水你也没办法强按住它的头。”
马图林先生说这番话的时候眼睛看着自己的儿子,他那精明过人的眼神柔和了下来。我意识到在这位强悍的生意人身上还有另外的一面;他真是溺爱自己这个大块头的儿子。他再次转向我。
“您知道吗,这孩子星期天上场打了两场让杆赛。他分别赢了我七杆和六杆。我真想用我的九号铁头球杆把他的脑子给敲出来。您想想看,他的高尔夫还是我亲自教他打的呢。”
他脸上溢满了骄傲的神气。我真开始喜欢上他了。
“我实在是运气太好了,爸。”
“一点都不是运气。你一杆就能把球从沙坑里打出来,落地的时候距离洞口只有六英寸,那是运气吗?那三十五码若只是一英寸的话,那才是运气。我想明年就让他参加业余锦标赛。”
“我应该抽不出这么多时间来。”
“我是你的老板,不是吗?”
“我还不知道吗!我上班只要迟到一分钟,你就会气势汹汹地跳起来。”
马图林先生咯咯一笑。
“他是一心想把我说成个专制暴君,”他对我说道,“千万别信他。我的生意完全靠我,我的合伙人都不行,我很为我的生意感到自豪。我让我自己的这个孩子从最底层做起,我期望他就像我雇用的任何年轻人一样凭本事慢慢做上来,这样,到他该接我的班的时候,他就能完全做好准备了。这可是个非常大的责任,一个像我这样的生意。我的客户中有一些,我已经替他们照管他们的投资足足有三十个年头啦,他们信任我。跟您说句实话吧,我是宁可损失自己的钱财,也不愿意眼看着他们蚀本的。”
格雷哈哈一笑。
“有一天,一位老小姐到我们公司来,想把一千块钱投到某个不可靠的野鸡项目上,说这是她的牧师推荐给她的。我们这位老头子干脆拒绝这单生意,老太太还是坚持要做,结果他把人家狠狠地臭骂了一顿,把老太太都给骂哭了。后来他还给那位牧师打电话过去,把他也给臭骂了一顿。
“大家说起我们股票经纪人来总是没什么好话,可是经纪人跟经纪人之间差别可大了去啦。我可不希望人家蚀本,我希望大家都赚钱,可是他们那种做派,我是说大部分,都会让你以为他们这辈子的唯一目标就是把拥有的每一个子儿全部败光。”
“说说,觉得此人如何?”马图林父子告辞回办公室后,我们走出饭店的时候,艾略特这么问。
“我总是很乐于见识新的类型。我觉得这父子间的情感还是相当动人的。我不敢说这在英国会非常普遍。”
“他非常喜欢那孩子。他也算是个怪异的混合体。他所说的有关他那些客户的话全都是真的。他手里有好几百个老太婆、退伍军人和牧师,他们的积蓄全都由他照管。换了我,会觉得这些老厌物的麻烦可比他们的价值更大,可他却很以他们对他的信任为豪。不过碰上大生意、有机会赚取巨额利润的时候,他可是比谁都要强硬和无情。到那时,他可是一丁点慈悲都不会有。他一定要他那一磅肉[44],几乎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他拿到那磅肉。你要是惹得他记恨上了你,他不但会搞得你倾家荡产,还会因此而哈哈大笑呢。”
回到家以后,艾略特告诉布拉德利太太拉里已经拒绝了亨利·马图林的好意。伊莎贝尔还在跟几位闺中好友一起吃午饭,等她进屋的时候,姐弟俩还在谈论这件事,于是就告诉了她。我从艾略特对那场谈话的叙述中不难推测得出,他随后肯定以其雄辩的口才大谈了一番他的正言谠论。虽说他自己这十年以来根本就没干过一样工作,而且他借以积攒起一大笔富裕家财的工作远远说不上有多么艰苦,他却坚决认为勤勉的工作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备之根本。拉里是个绝对平常的年轻人,没有任何社会地位,他没有任何说得过去的理由可以免于履行他的国家那值得赞许的习俗惯例。在艾略特这样目光敏锐的高人看来,美国正进入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拉里有机会登堂入室,占得先机,只要肯吃苦耐劳、埋头苦干,就不难在四十岁上挣到几百万的家资。到那时,他要是想金盆洗手,像个绅士一样悠游度日,比如说在巴黎的杜布瓦大街上购置一个公寓,在都兰买上一处Chateau[45],他(艾略特)对此也就不会有什么二话可说了。不过,路易莎的话则更加简明扼要、无可辩驳。
“他要是真心爱你,就该准备为了你而工作。”
我不知道伊莎贝尔是怎么回答这些话的,不过她应该足够明智,看得出两位长辈自有他们的道理。她认识的所有年轻男子,要么正在为进入某个职业而学习,要么已经在办公室里忙碌工作了。拉里总不能指望下半辈子都靠他在空军中的卓著战绩过日子。战争已经结束,人人都对其厌恶透顶,急不可耐地只想尽快把它忘记才好。他们讨论的结果是,伊莎贝尔同意一劳永逸地把这件事跟拉里说个清楚。布拉德利太太建议伊莎贝尔不妨让拉里开车送她去一趟马文。她正预备为客厅定制新的窗帘,量得的尺寸却不知放到哪儿去了,所以她想让伊莎贝尔再去马文的老宅里重新量一下。
“鲍勃·纳尔逊肯定会留你吃午饭的。”她道。
“我倒有个更好的主意,”艾略特道,“给他们准备个午餐的食物篮,让他们在门廊上吃午餐,吃完之后他们可以好好谈谈。”
“那敢情好。”伊莎贝尔道。
“在这个世上,极少有比舒舒服服吃顿野餐更令人愉快的了。”艾略特好为人师地补充道,“于泽斯老公爵夫人过去常常告诉我,就算是最冥顽不化的男人在这种场合也会变得通情达理,容易被说服了。你打算为他们的午饭准备些什么?”
“填馅儿鸡蛋[46]和鸡肉三明治。”
“胡说。没有paté de foie gras[47],怎么能称得上野餐。你必须给他们准备咖喱虾做头盘,然后是鸡胸肉冻,再配上生菜心色拉,调味汁得我亲自动手准备,paté之后,如果你愿意的话,作为对你那些美国习惯的让步,可以来上个苹果派。”
“我会给他们准备填馅儿鸡蛋和鸡肉三明治,艾略特。”布拉德利太太断然道。
“既然如此,记住我的话,事情肯定不成,到时候就只能怪你自己啦。”
“拉里吃得极少,艾略特舅舅,”伊莎贝尔道,“而且我也不觉得他会注意到吃的到底是什么。”
“我希望你别觉得这有什么值得表扬的,我可怜的孩子。”她舅舅回她道。
不过还是布拉德利太太一言九鼎:说给他们吃什么,他们拿到的就是什么。当事后艾略特告诉我这次远足的结果时,他非常法国派头地耸了耸肩膀。
“我跟她们说过事情肯定不成的。我还请求路易莎放一瓶大战前我送给她的蒙特拉谢白葡萄酒[48],可她就是不肯听我的话。他们就带了一暖瓶热咖啡,别的什么都没有。这么一来,你还能指望什么结果呢?”
当时的情形应该是路易莎·布拉德利和艾略特姐弟俩在客厅里坐着,听到汽车停在门前、伊莎贝尔走进来的声音。天刚擦黑,窗帘拉上了。艾略特正懒洋洋地歪在壁炉旁一把扶手椅里看一本小说,布拉德利太太则在织一块挂毯,准备用作隔火屏。伊莎贝尔并没有进来,而是上楼去了自己的房间。
艾略特透过眼镜上方看了看他姐姐。
“我想她是上去先把帽子摘下来放好。一会儿就下来了。”布拉德利太太道。
可是伊莎贝尔并没有下来。已经过去好几分钟了。
“也许她累了。可能正躺着呢。”
“你没指望拉里也跟着进来吗?”
“别价,艾略特,你想气死我啊?”
他又回过头来继续看他的书。布拉德利太太则继续做她的女红。可是半个钟头过去后,她突然站了起来。
“我想我也许还是上去看看她到底怎么样了。她要是在休息的话,我就不惊动她。”
她离开房间,不过很快就又下来了。
“她在那儿哭呢。拉里要去巴黎。一去就要两年。她许诺要等他。”
“为什么想去巴黎?”
“你问我有什么用呀,艾略特?我哪里知道。伊莎贝尔什么都不肯告诉我。她说她能理解,她不想挡了他的道儿。我就跟她说,‘他要是真打算丢下你两年时间,就证明他并不很爱你。’‘可我没有办法呀,’她说,‘最重要的是我非常爱他。’‘即便发生了今天这档子事儿之后?’我说。‘今天反倒使我比往常更爱他了,’她说,‘而且他确实也爱我,妈妈。对此我很确定。’”
艾略特琢磨了一会儿。
“那么两年之后又当如何呢?”
“我跟你说过我不知道,艾略特。”
“你不觉得这非常不令人满意吗?”
“非常。”
“可以说说的就只一件事,那就是他们俩都非常年轻。等上那么两年对他们也没什么损害,而且在此之间有好多事儿都有可能发生呢。”
两人都同意,最好还是不要再去烦伊莎贝尔了。那天晚上,他们本来是打算一起出去吃饭的。
“我不想惹她心烦,”布拉德利太太道,“要是她两个眼睛肿得都跟桃子似的,人家肯定会起疑的。”
第二天午饭就只他们三个一起吃的,饭后布拉德利太太又把那话头挑了起来。可是从伊莎贝尔嘴里实在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除了已经跟您说的,真的再没有什么可以告诉您的了,妈妈。”她道。
“可他到底想去巴黎干什么呢?”
伊莎贝尔微微一笑,因为知道她的回答在她母亲听来会是多么荒唐无稽。
“晃荡。”
“晃荡?你这话到底什么意思?”
“他就是这么告诉我的。”
“我真是对你没有耐心了。你要是还有点志气的话,当时当地就该跟他解除婚约。他这就是在玩儿你呢。”
伊莎贝尔看着她左手上戴的戒指。
“我能怎么办?我爱他。”
然后艾略特就加入了谈话。他以其著名的老练手腕来讨论这个问题,“不像是舅舅跟外甥女,我亲爱的伙计,而是像一个世事洞明的男人跟一个没有经验的女孩儿讲话似的。”不过他的成绩也并不比她妈妈好。我从他的话里得到的印象是,伊莎贝尔无疑是很有礼貌,但也是毫不含糊地告诉他:管好自己的事儿就行。这是当天的晚些时候,艾略特在我黑石旅馆的那个小起居室里一五一十告诉我的。
“路易莎的做法当然是不错,”他补充道,“这事儿确实非常令人不满意,可是你放任年轻人单凭相互间的爱慕,在没有更好基础的情况下就谈婚论嫁,迟早会碰上这种事儿。我已经劝过路易莎没必要忧心忡忡了;我觉得其结果会比她设想的好一些。没有了拉里在眼前挡道儿,小格雷又鞍前马后地在这儿伺候着——你倒是说说,我但凡懂得一点人情世故,其结果还不是明摆着的嘛。你在十八岁的时候,情感肯定是够热烈的,但它们无疑也没办法持久。”
“你可真是世事洞明啊,艾略特。”我微笑道。
“我的拉罗什富科[49]可没有白读。你知道芝加哥是个什么地方,他们又天天见面。有这么一个如此痴情于她的人鞍前马后地献殷勤,任何一个姑娘都会觉得开心,而当她看到自己那些女性朋友没有一个不是巴不得地想嫁给他——那么,请问,如果她忍不住把每个竞争对手全都排挤掉,这不正是人之常情吗?我的意识是,这就好比是去一个你明知会腻味得要死的社交晚会,而且那儿招待你的就只有柠檬水和家常小甜饼;可你还是去了,因为你知道你那些最好的朋友全都不惜一切代价削尖了脑袋想钻进去,可是却并没有得到邀请。”
“拉里什么时候走啊?”
“我不知道。我想是还没有决定吧。”艾略特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又细又长、白金和黄金打造的烟盒,抽出一支埃及香烟。他才不会抽什么法蒂玛、吉时、骆驼或好彩这些美国香烟呢。他面带暗讽的微笑看着我。“我当然不会跟路易莎这么说,不过跟你说说倒也无妨,我其实私下里还挺同情这个小伙子的。我想他是在战争期间对巴黎有过惊鸿一瞥,如果说他因此而对这个世界上唯一适合文明人居住的城市入了迷,我是丝毫不会责怪他的。他还这么年轻,我敢肯定他是想在娶妻生子、居家过日子之前尽情地放纵一把、荒唐一下。很自然,也很正当。我会留心照应他的。我会介绍他认识那些应该认识的大人物;他有不错的举止风度,只需稍稍对他指点个一二,他就很可以拿得出手了;我可以保证带他好好见识一下美国人极少有机会一见的法国生活的另一面。相信我,我亲爱的伙计,对于一般的美国人来说,进天国都比进入圣日耳曼大街[50]容易得多。他才二十岁,而且他有魅力。我想我也许能为他安排一下,跟一个年长的女人发展一段风流韵事。这会真正把他塑造成型。我一直都觉得,对于一个年轻人而言,再也没有比成为一个半老徐娘的情人更好的教育方式了;当然了,如果这个女人是我心目中的那种人,是个femme du monde[51]的话,你知道,那就会马上使他在巴黎站稳脚跟,给他赢得地位。”
“你把这话告诉布拉德利太太了?”我微笑着问道。
艾略特咯咯一笑。
“我亲爱的伙计,如果真有一件我为自己感到骄傲的东西,那就是我的机敏老练。我当然没告诉她。她不会理解的,可怜的女人。这就是我在路易莎身上永远都搞不懂的事情之一:她也算是在外交界足足混了半辈子的人,世界上有一半国家的首都她都见识过了,可她仍旧是个无可救药的美国人。”
9
那天傍晚,我去湖滨大道一幢巨大的石头豪宅里赴宴。那幢房子看起来就像是建筑师原本是想造一座中世纪的城堡,盖到一半又改了主意,决定把它变成一所瑞士山间的小木屋。那是个规模宏大的晚会,我走进那间巨大而又奢华的客厅时,满眼都是雕塑、棕榈、枝形吊灯、古典大师的名画,以及满坑满谷的家具,我很高兴客人当中至少有几位是我认识的。亨利·马图林为我引荐了他那位骨瘦如柴、浓妆艳抹、弱不禁风的妻子。我跟布拉德利太太和伊莎贝尔都问了好。伊莎贝尔穿着那身红绸裙子显得非常漂亮,跟她那深色的头发和浓栗色的眼睛非常相称。她看起来兴致很高,没人猜得出她刚刚有过一段糟心的经历。她正开心地跟围绕着她的两三个年轻人谈笑风生,格雷也在其中。晚宴时她坐在另一桌,我看不到她,不过饭后,等我们这帮男宾磨磨蹭蹭、没完没了地喝完咖啡和利口酒、抽完雪茄又回到客厅后,我总算有了个跟她说句话的机会。我对她知之甚少,没办法把艾略特告诉我的那些话直接跟她提上一句,不过我也有句话想跟她说,觉得她听到这话应该高兴。
“前几天我在俱乐部看到你男朋友。”我不经意地起了个头。
“哦,是吗?”
她的语气也跟我一样的不经意,不过我感觉得到她马上警觉起来。她的眼睛变得相当戒备,我看得出里面有种类似疑惧的神情。
“他是在阅览室里看书。我对他那专心致志的能力惊叹不已。我十点刚过来到阅览室的时候他就在看书,吃过午饭回到阅览室他还在看书,傍晚我在去赴宴的路上进去时他仍旧在看书。我相信在整整十个钟头里,他大部分时间都坐在椅子里没动窝。”
“他看的什么书?”
“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
她垂下目光,所以我没法知道我这番话她听了是什么反应,不过我觉得她好像既困惑不解,同时又松了一口气。正在这时,主人过来拉我去打桥牌,等到牌局散场,伊莎贝尔和她母亲已经走了。
10
几天以后,我去向布拉德利太太和艾略特辞行。他们姐弟俩正在喝茶。伊莎贝尔随后也进来了。我们聊了聊我即将踏上的行程,我对他们在我逗留芝加哥期间对我的盛情款待表示了感谢,待够了不长不短的一段时间之后,我起身告辞。
“我陪您走到药店那儿吧,”伊莎贝尔道,“我刚想起来要去那儿买点东西[52]。”
布拉德利太太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下次见到亲爱的玛格丽塔王后,请一定转达我对她的问候,好吗?”
我已经放弃了否认我有幸认识这位威严的贵妇的企图,于是面不改色地答应她我一定办到。
来到街上,伊莎贝尔面带微笑斜瞟了我一眼。
“您愿意来一杯冰淇淋汽水吗?”她问我。
“不妨一试。”我回答得颇为谨慎。
来到店里之前,伊莎贝尔一直都没再说话,而我因为无话可说,也就一直什么话都没说。我们走进店里,在一张桌子旁边坐下,椅子的后背和椅子腿都是用铁条扭成的,坐着非常不舒服。我叫了两杯冰淇淋汽水。有几个人在柜台那边买东西;另有两三对顾客坐在别的桌子旁边,不过也都在忙他们自己的事;所以实际上就等于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点起一根香烟等着,伊莎贝尔则面带非常惬意的神情吸着长长的吸管。我觉得她有些紧张。
“我原是想跟您谈谈。”她冷不丁地突然道。
“我猜到了。”我微微一笑。
有那么一段时间,她就那么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前天晚上在萨特思韦特府上,您干吗跟我说起拉里看书的事儿呢?”
“我以为你会感兴趣。我当时想到,可能你都不是太明白他所说的晃荡到底是什么意思。”
“艾略特舅舅特别喜欢搬弄是非。当他说要去黑石旅馆跟您闲聊几句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要把所有的情况都告诉您。”
“我认识他可有好些年头了,你知道。他在谈论别人的事情上头能得到莫大的乐趣。”
“这是实话。”她微微一笑。不过这只是灵光一现。她目光坚定地看着我,眼睛里的神情相当严肃,“您对拉里是怎么想的?”
“我只跟他见过三次面。他看起来是个非常好的小伙子。”
“就这些?”
她嗓音中带点苦恼的调子。
“不,不尽然。对我来说很难说清楚;你也知道,我对他的理解实在有限。当然啦,他很有魅力。在他身上有种谦逊、亲切而又温柔的东西,非常吸引人。他这么年轻,却又如此沉着镇定,实在是少见。他跟我在这儿见到过的其他男孩子都很不一样。”
当我这么笨嘴拙舌地努力想把自己脑子里还不怎么清楚的印象付诸言语时,伊莎贝尔则专心一意地凝神看着我。等我说完,她轻轻叹了口气,仿佛是放下心来,然后冲我闪现出迷人的、几乎是淘气的微笑。
“艾略特舅舅说他经常会惊讶于您超强的观察能力。他说什么都别想逃过您的眼睛,但是您作为一位作家最大的长处则在于您健全的常识。”
“我能想出比这个更有价值的品质,”我冷冷地回答,“天分,比如说。”
“您知道,在这件事上我真是没有人可以商量。妈妈只能从她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她希望我终身有靠。”
“这很自然,不是吗?”
“而艾略特舅舅则只会从社会地位这方面来看。我自己的朋友,我是说跟我同辈的那些人,都认为拉里是个被淘汰的失败者。这让我很难过。”
“那是当然。”
“他们倒也并非对他不好。任凭是谁,都会忍不住好好对待拉里的。可是他们把他看成是个笑话。他们经常拿他寻开心,可又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而大为恼火。他只是一笑而过。您知道事情现在已经弄成什么样子了吗?”
“我只知道艾略特告诉我的那一些。”
“我跟您说说那天我们去马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好吗?”
“当然啦。”
下面的叙述一部分是依据我对伊莎贝尔当时告诉我的内容的回忆,一部分则是靠我自己想象力的帮忙,将当时的情况重现出来。不过,她跟拉里的谈话很长,他们实际上说的话肯定要比我打算在这儿讲述的多得多。据我看来,就如同人们在这种场合所表现的一样,他们俩不光是说了很多不相干的废话,而且同样的内容说了一遍又一遍。这也是人情之常。
那天伊莎贝尔一醒来,发现是个好天,就给拉里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她母亲想让她去马文为她跑一趟腿,所以叫他开车把自己送过去。除了她母亲吩咐尤金放在食物篮里面的一暖瓶咖啡,出于慎重的考虑,她又加了一暖瓶马提尼。拉里的敞篷跑车是最近刚刚到手的,他很为此而得意。他是个快车手,一路上开出来的高速让他们俩都很兴奋。来到马文后,有拉里帮她记录,伊莎贝尔重新量了一遍打算换掉的窗帘的尺寸。然后他们就来到门廊上把午餐摆了出来。门廊那儿什么风都吹不到,又能很舒服地晒到小阳春天气的暖阳。布拉德利家的那幢老宅子坐落在一条土路边上,丝毫都没有新英格兰地区那些老木屋所具有的优雅风致,顶多只能说得上宽敞、舒适,不过从门廊上望去,景色也算得相当宜人:一座巨大的红色谷仓,黑油油的屋顶,一丛老树,老树后面,目力所及,是一片棕色的庄稼地。景色虽然单调,温煦的暖阳和深秋时节那容光焕发的色调,赋予那一天以一种亲昵的魅力。展现在你眼前的那一片广阔天地中,自有一种令人欢欣的气息。如果在寒冬,那里肯定是寒冷、荒凉而又沉闷,三伏天则又干旱、酷热而又压抑;只有在这时,那里才异样地让人感觉兴奋不已,因为那景色的壮阔在逗引着灵魂前去历险。
作为健康的年轻人,他们胃口极佳地享用着他们的午餐,而且两个人能在一起又格外让他们高兴。伊莎贝尔把咖啡倒出来,拉里则点起了烟斗。
“现在就有话直说吧,亲爱的。”拉里道,眼睛里蕴含着顽皮的微笑。
伊莎贝尔却吓了一跳。
“有话直说什么?”她努力装出一副浑然无知的神情。
他扑哧一笑。
“你当我是十足的傻瓜吗,宝贝儿?你母亲要是真不知道起居室窗户的准确尺寸,我就把我的帽子生吞下去。那肯定不是你让我开车送你来这儿的原因。”
伊莎贝尔此时已经定下神来,于是朝他明媚地一笑。
“也许是因为我觉得咱们俩单独消磨一天,会是很开心的事。”
“话是不错,不过我觉得也不是因为这个。我猜是因为艾略特舅舅已经把我拒绝亨利·马图林的事告诉了你。”
他说话的语气既愉快又轻松,伊莎贝尔觉得就用这样的调调谈下去倒也方便。
“格雷肯定失望死了。他本来觉得能跟你在一个办公室共事不定有多开心呢。可你总有一天也得开始认真考虑找份工作的,而且时间拖得越久,你就越难上手。”
他抽着烟斗看着她,温柔地微笑着,所以她也没办法断定他到底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
“你知道吗,我是觉得我这辈子想干点比卖债券更重要的事情。”
“那也好。那就去进一家律师事务所,或者开始学医。”
“不,我也不想去干那个。”
“那你想干什么呢?”
“晃荡。”他泰然回答道。
“哦,拉里,别胡扯了,这事儿可是关系重大啊。”
伊莎贝尔声音颤抖,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别哭,亲爱的。我不想弄得你伤心难过。”
他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伸出胳膊搂着她。他的话语中有一种柔情,使她的心都碎了,眼泪再也忍不住,滚落下来。不过她还是擦干泪水,唇角勉强挤出一丝微笑。
“什么不想弄得我伤心难过,你说得倒好听。你现在就正弄得我伤心难过呢。你知道,我爱你。”
“我也爱你,伊莎贝尔。”
她深深叹了口气。然后把头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而且特意离开他一段距离。
“咱们理智地谈谈吧。一个人总得要工作,拉里。这是事关自我尊重的大事。这是个年轻的国家,一个人有责任加入到它的建设活动中去。亨利·马图林前几天还说过,咱们正在开始一个新时代,即将取得的成就会使过去所有的时代都相形见绌、微不足道。他说他都看不到咱们的进步的上限在哪里,他深信到一九三〇年,咱们就将是整个世界上最富有和最强大的国家。你不觉得这让人振奋不已吗?”
“是很振奋。”
“这对年轻人来说可说是亘古未有的好机会。我原以为你会以投身面前这份大业而感到自豪呢。这是个惊天动地的宏伟大业啊。”
他轻轻笑了一声。
“我敢说你是对的。那些阿穆尔和斯威夫特们将会加工出更多更好的肉罐头,那些麦考密特们将制造出更多更好的收割机,而亨利·福特将生产出更多更好的小汽车。每个人都会变得越来越有钱。”
“为什么不呢?”
“正像你说的,为什么不呢?只不过我碰巧对金钱不感兴趣。”
伊莎贝尔咯咯一笑。
“亲爱的,别像个傻子一样说话。一个人没有钱是没办法生活的。”
“我有一点钱。正是这点钱给了我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机会。”
“晃荡吗?”
“对。”他面带微笑答道。
“你这是在让我的处境举步维艰,拉里。”她叹了口气。
“对不起。我要是做得到,肯定不会这么干的。”
“你能做得到。”
拉里摇了摇头。他沉吟了片刻,专心致志地思考。等他终于开口时,他的话让伊莎贝尔大吃了一惊。
“死者在死去的时候看起来死得是如此彻底。”
“你这话究竟什么意思?”她问,困惑不安。
“就这个意思。”他冲她抱憾地微微一笑,“当你一个人高高地在天上飞翔时,你会有很多时间用来想问题。你就会产生不少怪想法。”
“什么样的想法?”
“模糊不清的,”他面带微笑道,“不合逻辑的。迷茫纷乱的。”
伊莎贝尔对此琢磨了一会儿。
“你不觉得你要是找一份工作,这些想法可能会自己理出个头绪来,到时候你也就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了吗?”
“这个我也认真想过。我的想法是我也许会去当个木匠,或是去一家汽车修理厂干活儿。”
“哦,拉里,大家都会认为你发疯了呢。”
“这有什么关系吗?”
“对我来说,有关系。”
两人再次陷入沉默。最后还是伊莎贝尔先开了口。她叹了口气。
“跟去法国之前相比,你真是判若两人了。”
“这并不奇怪。那期间我碰上了很多事情,你知道。”
“比如说?”
“哦,也不过就是那些通常的琐事。我在空军最好的朋友为了救我而阵亡了。我发觉这个坎儿我很难迈过去。”
“跟我说说吧,拉里。”
他望着她,眼睛里露出深深的苦痛。
“我宁肯还是不要提起的好。毕竟,那只是桩琐细的事故。”
伊莎贝尔天性富于感情,眼睛里再次充盈了泪水。
“你很不快乐吧,亲爱的?”
“不,”他回答,微微一笑,“唯一使我不快乐的是我正在害得你不快乐。”他握住她的手,那坚实有力的大手握紧她的手时,给她一种如此亲切友善、如此亲昵深情的感觉,她不得不紧咬住嘴唇,才能抑制住自己要哭的冲动。“我想,除非我对事物终于有了肯定的看法,否则我这辈子都别想寻得内心的安宁。”他语气严峻地说。他又迟疑了一下,“很难用言语表述清楚。你在尝试这么做的那一刻,就已经觉得难为情了。你会对自己说:‘我算是老几啊,偏要去为了这个、那个还有另外的那些事情绞尽脑汁?也许那只是因为我是个妄自尊大的假道学。循着惯例和常规得过且过、随遇而安,不是更好吗?’然后,你就会想起一个小时前还有说有笑、充满活力的伙伴,现在却躺在地上死了;这一切是如此残酷不仁,又如此毫无意义。这让你很难不去扪心自问人生到底是怎么回事,它究竟有没有任何意义,抑或只不过都是盲目命运的悲剧性错误。”
拉里在讲这番话时嗓音美妙悦耳之极,同时又迟疑不决,仿佛他在强迫自己将宁肯埋藏在心里的那些话讲出来,态度又是如此沉痛而又真挚,你几乎不可能不被他深深打动。伊莎贝尔有一度简直不敢开口。
“我离开你一段时间会不会对你有所帮助?”
她问这句话时整个心都沉下去了。他则花了好长时间才终于做出回答。
“我想应该会的。你竭力想对公众的看法置之不理,但这并不容易。当社会舆论对你持敌对的态度时,也会在你的内心中挑起敌意,而这会让你骚动不安。”
“那你为什么不走呢?”
“呃,是为了你。”
“让我们坦诚相见吧,亲爱的。现在我在你的生活中根本就没有位置。”
“你这话的意思是不想再跟我保持订婚的关系了?”
她哆嗦不已的嘴唇上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不,傻瓜,我的意思是我准备等你。”
“那也许要一年时间。也许要两年。”
“那没有关系。也许要不了那么久。你打算去哪儿?”
他全神贯注地望着她,就仿佛要努力看到她内心的最深处。她轻轻一笑,以隐藏她深切的悲伤。
“呃,我想先去巴黎。那边我一个人都不认识。不会有任何人妨碍到我。部队休假时,我去过几次巴黎。不知道什么缘故,我总觉得到了那里,我脑子里那纠结混乱的想法会得以澄清。那是个奇怪的想法,让你觉得到了那里就能把自己的想法彻底想个透、想个明白,不会再有任何妨碍或是障碍。我想在那儿,我也许能够看清楚我应该走的路。”
“要是还看不清呢?”
他扑哧一笑。
“那我就把它当作白费力气的痴心妄想抛弃掉,回到我那良好的美国人的常识上来,回到芝加哥,找个我能找到的无论什么工作安顿下来。”
这次的深谈对伊莎贝尔的影响实在太大,她在告诉我的时候难免会带上情绪化的感情,讲完之后,她可怜巴巴地望着我。
“您觉得我做得对吗?”
“我觉得你做到了你唯一能做的事,非但如此,我还觉得你表现得非常善良、大度,而且善解人意。”
“我爱他,我希望他快乐。而且您知道,在某种程度上我也并不为他的出走感到难过。我希望他离开这里不友好的环境,这不仅是为了他,也是为了我。我不怪那些说他永远不会有什么出息的人;他讨厌他们这么说,然而我的内心深处又一直怀着一种可怕的恐惧,我怕他们是对的。但请别说我善解人意。我一点都不理解他到底在追求什么。”
“也许你是用心灵而不是你的理性去理解的。”我微笑道,“你干吗不现在就嫁给他,跟他一起到巴黎去呢?”
她眼睛里微微露出一点笑影。
“我真巴不得这么做呢。但我不能。而且您也知道,尽管我不愿意承认,我确实认为他离开我反倒会更好些。如果纳尔逊医生的想法是对的,他确实是在承受一种延迟的震骇症的折磨,那么新环境跟新兴趣就真能把他给治好;等他的精神状态重新获得平衡后,他会回到芝加哥来,像别的人一样开始经商做生意。我可不想嫁一个游手好闲的懒汉。”
伊莎贝尔是以一种特定的方式教育出来的,接受了那些慢慢灌输给她的原则和教条。她并不会想到金钱,因为她从来没有尝到过如果没有她需要的这一切会是什么滋味,但她又出于本能意识到金钱的重要性。金钱意味着权势、影响和社会地位。人应该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再自然、再明显不过了。这就是他日常生活中该做的工作。
“你不能理解拉里,我并不觉得奇怪,”我说,“因为我相当确定连他都不能理解自己。如果说他对于自己的目标闭口不谈,可能是因为连他自己都模糊不清。不过请注意,我几乎都不太认识他,这只不过是我的臆测:是不是有可能他确实在寻找什么,可那到底是什么他也不知道,甚至都不能确定是否真的存在?也许他在战争期间的遭遇,且不论到底是什么样的遭遇,使他的内心一直都不得安宁。你不觉得他也许是在追寻一种藏在未知云彩后面的理想——就像是一位天文学家一直在寻找一颗唯有通过数学计算才推知其存在的星体吗?”
“我觉得是有什么东西一直在使他苦恼不已。”
“他的灵魂?也许他是有点被自己给吓到了。也许对于他透过心灵的眼睛朦胧察觉到的境界的真实性,他自己都没有信心和把握。”
“有时他会使我产生一种古怪的印象;他让我觉得他就像个梦游者,突然在一个奇怪的地方醒来,不明白自己身在何处。他在战前是多么正常啊。他身上最美好的性情之一就是对于生活的无限热爱。他是那么心不在焉,又是那么兴兴头头,跟他在一起那感觉真是太棒了;他那么甜美可爱,又那么天马行空。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能使他变得如此面目全非?”
“我也说不上来。有时候一件非常小的事情都会对你产生一种跟事件本身完全不成比例的影响。这完全取决于当时的处境以及你的心境。我记得我有一次在万圣节去望弥撒,法国人称作亡灵节,在一个村庄的教堂里,德国人初次进犯法国时曾袭扰过那里。教堂里挤满了士兵和一身黑衣的女人。教堂的墓园里是一排排木制的小十字架,当那悲伤、肃穆的仪式在进行时,当女人痛哭失声男人也忍不住流泪时,我不禁觉得,也许那些躺在小十字架底下的人都比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好受一些。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一个朋友,而他却正色问我这话到底什么意思。我没法向他解释,而且我看得出来,他觉得我是个十足的该死的傻瓜。我还记得在一次战斗之后,一堆死掉的法国士兵一个摞一个地堆成了一堆。看上去活像一个破产的木偶剧团里的牵线木偶,被胡乱地丢弃在一个积满灰尘的角落里,因为他们再也没有任何用处了。当时我所想到就正是拉里跟你说过的那句话:死者看起来死得是如此彻底。”
我不想给读者留下这样一个印象,以为我在故意把大战期间对拉里产生如此深刻影响的那一遭遇弄得神秘兮兮,等到适当的时机再加以披露。我想他没告诉过任何人。不过,在多年之后,他却的确告诉了一个女人:苏珊·卢维耶,此人拉里跟我都认识,拉里跟她讲了那个救了他一命自己却牺牲了的飞行员的故事。苏珊又告诉了我,所以我只能以第二手的材料来叙述一下事情的经过。我把她的法语翻译成了英文。拉里显然跟他飞行中队里的另一个男孩建立起了极深的友情。但是对于此人,苏珊却只知道拉里提起他时称呼他的那个讽刺性的绰号。
“他是个小个儿的红头发爱尔兰人,我们都习惯了叫他糊涂蛋,”拉里说,“他可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更有活力。天哪,他简直就是根通了电的电线。他相貌滑稽,笑起来也滑稽,所以你只要看看他,就忍不住会笑起来。他是个鲁莽轻率的冒失鬼,什么疯狂的事情都干得出来,总是挨上司的训斥。他从来都不懂得什么叫害怕,每次差一头发丝的距离侥幸逃得性命之后,他总会龇牙咧嘴地满脸乐开了花,仿佛那是世上最好笑的笑话。可他是个天生的飞行员,一飞上天他就会变得既沉着又机警。他教给了我很多东西。他年纪比我大一点,就把我置于他的卵翼之下;这真是挺滑稽的一件事,因为我足足要比他高出六英寸,要是真动起手来,我一拳就能把他打得背过气去。有一次在巴黎他喝醉了酒,我怕他惹出麻烦来,就当真这么干过一次。
“我刚加入那个空军中队的时候,感觉有些格格不入,挺消沉的,害怕自己干不出什么成绩来,他总是嘻嘻哈哈地逗我,让我对自己要有信心。他对战争的看法挺古怪的,对德国鬼子并没有痛恨的感情;他只是喜欢打架,跟德国鬼子打仗让他高兴得要死。打下德国人的一架战机,在他看来不过就是个恶作剧。他为人冒冒失失、无法无天而且不负责任,但在他身上有种如此真诚的品质,你没办法不喜欢他。他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身上的最后一分钱都送给你,同样也会毫不在乎地拿走你身上的最后一分钱。而要是碰上你感觉孤独寂寞了,或是想家了,我有时就会这样,他一眼就能看出来,他那张丑陋的小脸就会笑成一朵花,净说些宽心安慰的话帮你排解,一直到你重新振作起来才算完。”
拉里抽了几口烟斗,苏珊一心等着他继续把话说完。
“我们经常巧施伎俩、耍些手段,为的是能一起外出休假;一来到巴黎,他可就尽情开始撒野了。我们玩得可真是开心。那次我们计划三月初出去休个假,那是在一九一八年,我们早早地就订好了计划。打算放肆大胆、好好地去乐和乐和。就在休假的前一天,我们奉派去敌后战线上飞一圈,把侦察到的敌情报上去。可是突然之间,我们就碰上了几架德国战机,还没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跟他们混战成了一团。有一架敌机向我追来,不过我还是占了先。我回头看看他是不是就要坠毁了,正在这时,我眼角瞄到又有一架敌机紧钉了上来。我一个俯冲想要甩掉他,可他一转眼又追了上来。我心想,这下子可完蛋了,正在这时我看到糊涂蛋就像道闪电般朝他冲下去,把所有的弹药都打到那架敌机身上。他们吃不消了,掉头逃走,我们也飞回阵地。我那架飞机给打得遍体鳞伤,还能把它开回去也真算是侥幸。糊涂蛋比我先着陆。我爬出飞机的时候,他们刚把他从飞机里拖出来。他躺在地上,他们正在等救护车开过来。他看到我的时候咧嘴一笑。
“‘我把钉在你尾巴后头的那个讨厌的家伙给干掉了。’他说。
“‘你怎么了,糊涂蛋?’我问。
“‘哦,没什么。他击中了我的胳膊。’
“他看起来面色惨白。突然间,脸上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他这才意识到他就要死了,死亡的可能性还从没有如此鲜明地涌上他的脑海。大家还没来得及拦住他,他已经坐了起来,呵呵一笑。
“‘唉,我真是累坏了。’他说。
“他往后一倒,就这么死了。他才二十二岁。本来打算战后回爱尔兰跟一个姑娘结婚的。”
跟伊莎贝尔谈话之后的第二天,我就离开芝加哥前往旧金山,在那儿登上了前往远东的轮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