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共历时三个半月,绿格子才终于从伯明翰抵达诺丁汉。事实上,诺丁汉离伯明翰其实并不远,只是为了走商,商队实际上是按照伯明翰——维尔特——艾尔沃斯——伦敦——诺丁汉——伯明翰的路线行进。
从伯明翰购买昂贵的稀有金属和首饰制品,沿途转卖并补充一些当地呢绒,然后在伦敦卖掉剩下的金属,采购精致服装和皮货,到盛产玻璃的诺丁汉卖出部分后,补充一些玻璃制品。最后回到伯明翰,卖掉剩下的尾货。一趟下来要四个来月,但收入不菲。结束后花天酒地放松两个月,又能继续开始走商。
路程顺的话,一年能走两趟,一趟到手接近200英格兰金币,扣掉沿途人吃马嚼和最后分给雇工和侍卫的分红,还能剩下7、80枚。就算算上其他损耗和打点,一年至少也有100金币,对低级贵族来说,算是一份不菲的收入。
要知道唐牧安葬老爹,包括一副还可以的棺材、一个石碑,请见习牧师做亡者弥撒和施油礼这一大堆内容加起来,也不过花费了一枚英格兰金币。而实际上,不谈乞丐和穷人,伯明翰一个节俭的普通三口之家,一年的口粮加起来可能也没有一金币,请牧师的昂贵开销也根本不是一般人家能消费得起的。
就比如唐牧,如果不喝酒的话,一枚银币能用两个月,这还是唐牧年轻贪吃,时不时要补充点肉食的缘故。而十二枚银币,才能换到一枚英格兰金币。
商队一行浩浩荡荡进入诺宁汉,从外表看,诺宁汉城门陈旧,城墙也只有五六米高,何况城墙并没有包围整个城市,反而是一小节一小节,还不如伯明翰繁华。守卫粗蛮无礼,检查时经常大声呼呵。但俗话说大树底下好乘凉,绿鸽子作为贵族的私人商队,入城没有丝毫阻拦。许多衣履破旧的贫民看着马车一阵羡慕,这年头只要是商队,背后都大有来头,加入商队,是一般贫民期待不已的工作。更何况商队背后有贵族,如果有机会让贵族老爷记住,委以重任,整个人生也就不一样了。
贵族和教会,无疑是这个国家最为尊贵的两种身份。
相比之下,唐牧虽然也想见贵族,但对商队的侍卫工作并没有多么看重。甚至随时准备抽身,只是想赚笔外快。并不是唐牧不清楚商队工作的好处,只是他潜意识觉得,自己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需要他到处去看看。加入商队的初衷,也是为了更安全的离开伯明翰。
“嘿,棒小伙。我们得告别了,不过别担心,我到城里找几个朋友就回来。保证请你们吃顿好的!”酒桶自来熟的搂过唐牧,挤眉弄眼。在几个彪形大汉侍卫面前碰壁后又滚动到威尔逊领队面前一顿吹嘘感谢。
不过看来威尔逊对此兴趣缺缺,摆摆手拒绝,看样子一句话也欠奉,酒桶又滚了回来。“看来只有你是我的好朋友,亲爱的唐,明天下午,老海盗酒馆不见不散。”
“别忘了诺丁汉女郎~”唐牧满口答应,一脸我要一个打十个的凶狠表情。之前威尔逊领队就言明,在诺宁汉会停留一到两个月时间。货工和临时侍卫如果等不了可以就地解散,原地等的话也可以原地等待后随着商队返回伯明翰,开始下一次启程。
既然要无所事事一个多月,自然要找点事做。而且唐牧猜测,也就这两天,威尔逊就会派人来找自己。如果是有趣的事,自然会留下来,如果不是,唐牧也要在诺宁汉另找门路,说不得就会用上作为商人的酒桶帮忙。
诺丁汉中心街。
“威尔逊,我们什么时候动身?”中心街酒店包房,彪形侍卫一共十二人,领头的是脸上有疤痕的白人大汉,棕红色短发,眼睛比较狭长,面相狠戾。他体格十分强壮,肌肉虬结,露出来的臂膀粗大,手却意外的细腻。满扎的木质酒杯端在手上,没有丝毫颤抖,大口满饮。
与其他人不同,他和威尔逊说话并无太多尊重。他的副手是坐他左手边的棕色皮肤男人,身高与白人大汉相仿,在1米95上下,但体格精瘦。看上去压迫力不够。眼神散乱,飘忽不定,似乎是个心思很多的男人。手掌骨骼嶙峋,指节宽大,但端着酒杯的手同样奇稳。
“别急,安德烈队长,我们需要一个带路人,他已经再来的路上了。”威尔逊同样举杯,对白人大汉的语气并未不满。
“最快三天内我们就会动身,那个村庄很难寻找,何况奔宁的传说很多,这两年查探下来,也并不都是山林野人的呓语,这是爵士交代的大事,不容出错。”耐下心解释,威尔逊隐晦提醒。
“哈哈,绅士恐怕是没见过多少血。什么鬼怪传说,头割下来难道还不会死?”听完威尔逊的话,安德烈的副手抢先开火,现场一片哄堂大笑。
“伯尼,可不能这么说。绅士毕竟是大人物,和小姑娘见见血的本事还是有的。但这杀人嘛,哈哈哈”安德烈拍着副手的肩,满意的大笑不止。
“对,对,这杀人的事,绅士还是别掺和了”
“哈哈”十二个大汉笑声不断,连胜应和。
威尔逊面色铁青,眼睛微眯。眼前十二个大汉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悍匪,曾经被选入火枪队的英格兰精英,在大公和天主教的秘密战争中做过逃兵,才被爵士笼络,成为雇佣军。对他们,威尔逊没有太多钳制手段。
作为爵士的心腹,常年混迹贵族圈,威尔逊素养极高,但也忍不住心头火起。但好歹面上还维持住没显露。“杀人的事,自然是靠各位。但寻找爵士要的东西,可不是光靠杀人就有用的。安德烈队长,你说呢?”
“这方面我们自然是听绅士的,只是战斗的事,绅士还是少插嘴为妙。比如绅士招的那几只小鸡仔,乖乖躲在后面就好。”看威尔逊抬出爵士,白人大汉这才收敛了些。羞辱威尔逊绅士不是目的,只是为了表达战斗方面不容他人插手的态度。
威尔逊没有多表态,但已经算是一种妥协了。安德烈也没有多说,酒过三巡,气氛又渐渐热烈起来。酒饱饭足,威尔逊拍拍手,酒店老板带着一排姑娘进来,搀着大汉们去房间休息。
等到大汉们都离开,威尔逊才再次拍手,酒店走老板过来,反锁上门,恭敬站在一边。这座酒店也是爵士家族的产业。
“让你查的事怎么样了?”
“首先,目前招收的四名临时护卫,两位不愿意等待,已经拿了赏金离开。包括之前路上小腿受伤的一位。剩下两位,兰特在除了昨晚去了妓院,剩下时间都在房间休息。唐牧的话下午离开,在酒吧和之前的商人碰面。”酒店老板是个看上去很平庸的中年人。
“商人有问题么?”威尔逊手指无意识在酒杯上点动,继续询问。
“目前调查来看,没有大问题,只是个普通的坐商,但似乎身上有些钱财,一到诺丁汉就和诺曼勋爵支持的木材商合作起来。”
“哦?好的。”威尔逊应答,看不出情绪。
“这商人听说是您带回来的。”中年人小心看了眼威尔逊。
“嗯,唐牧发现的,也没什么。我看他被马匪抢劫了,身上却没什么伤,而且看似被洗劫一空,神情却不够悲痛。何况,劫匪给他剩下的那辆破驴车,车辙有些深了,似乎载着什么值钱玩意。我估计很可能是和劫匪勾结的洗钱商人,带上他反而会少些麻烦。不用再关注他,没关系,唐牧呢,什么情况?”
“我们为了掩护安德烈一行,招的都是在各城市没有跟脚,又有点小名气的自由人。其中其他人都还好,只有这个唐牧,近几个月反馈过来的信息实在是有些...”中年人说到这有些迟疑。
“有什么疑点,直说无妨”威尔逊眼神冷冽。
“倒也不是疑点。总的来说,这个唐牧算是伯明翰出了名的小混混,整个伯明翰的地痞流氓都知道他。不过很多人也说,他以前也还好,无非是仗着年轻和身手,喝酒斗殴。但自从他父亲死后,也就是我们招到他的两周前。这唐牧就像换了个人,又像是整个人都放飞了一样,开始到处捣鬼。”
“捣鬼?”威尔逊眉头皱起,想了想最近几个月,勤奋有礼,见到自己每次露出青涩笑容招呼不断的唐牧,有点不敢相信。
“确实是捣鬼,先是在赌场抓出千的赌鬼,最后抓到了庄家头上搞得鸡飞狗跳。还不知道拿住了一个伯明翰很知名妓女的什么把柄,公然带着画师去那妓女浴室里画像,还有其他种种...简直就像个混世魔王。”
“带着画师到妓女浴室里画像?”威尔逊表情精彩。“也就是说,这现在无亲无故的混小子,之前对我那一副青涩好青年的模样,都是装的?”
中年人欲言又止,没接话。威尔逊表情古怪,眼里净是冷淡的笑意。“这还真是个小混蛋,不过混蛋也好,适合我们。”
说到这里,威尔逊和中年人对视一眼,互相眼里都透着阴冷笑意。
“这是个,最好用的棋子和炮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