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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弗罗利只穿着黑色的掸族长裤躺在汗淋淋的床上睡着了。一整天他无所事事,每个月他有三个星期呆在伐木营地,然后来乔卡塔住上几天,主要是为了放松,因为这里只有非常轻松的案牍工作要去完成。

卧室很宽敞,方方正正,墙壁贴着白色的石膏板,门廊是开放式的,没有铺天花板,只有横梁,几只麻雀在上面筑了窝。房间里的家具很简单,一张大床支着四根杆子,吊着一面折叠天篷一样的蚊帐。此外还有一套柳条桌椅、一面小镜子和几个简陋的书架,上面摆着几百本书,全都因为经年的雨季潮湿发霉了,长满了书蠹。一只壁虎巴在墙上,扁扁的身子一动不动,就像是一条身上带着条纹的龙。在凉台的飞檐上,日光就像闪烁着光芒的白油滴落进屋内。几只鸽子在竹林中发出单调的咕咕声,听起来倒是很符合这么个大热天——令人昏昏欲睡,但感觉就像被氯仿熏得昏昏然,而不是听着摇篮曲入睡的那种感觉。

在两百码外的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府邸,管家就像活闹钟一样准时在铁栏杆上敲了四下。弗罗利的仆人哥斯拉被吵醒了,走进厨房,将柴火剩下的余烬吹着起来,烧了一壶水泡茶,然后戴上他那条粉红色的头巾,穿上一件棉布长袖衬衣,用盘子端着茶放在主人的床边。

哥斯拉(他的本名是毛桑赫拉,哥斯拉是缩略的名字)是缅甸人,个头矮小,肩膀很平,相貌淳朴,皮肤黝黑,神情看上去很倦怠。他蓄着倒垂在嘴角边的黑色八字胡。不过,和大部分缅甸人一样,他嘴巴下边没有胡子。自从弗罗利第一天到缅甸,哥斯拉就一直服侍他。两人的岁数只相差一个月。一起度过了少年时期,一起肩并肩打鹬鸟和野鸭,一起坐在狩猎台上等候从来没有出现的老虎,一起挨过野营和行军的苦头,哥斯拉还帮弗罗利拉皮条,帮他向放高利贷的中国人借钱,当他喝醉的时候抱他上床,在他发烧的时候照顾他。在哥斯拉的眼中,弗罗利仍像一个小男孩,因为他还是个单身汉。哥斯拉已经结婚了,有五个孩子,而且还结了两次婚,成为被两个老婆折磨的可怜人。和所有单身汉的仆人一样,哥斯拉又懒又脏,但他对弗罗利忠心耿耿。他不让别人服侍弗罗利,自己服侍他吃饭,帮他扛枪,在他上马的时候扶稳马头。出门的时候,如果遇到一条小溪,他会背着弗罗利蹚过去。他对弗罗利呵护备至,一部分原因是他觉得弗罗利很孩子气,容易受骗;另一部分原因是那块胎记,他觉得那是一个不祥之物。

哥斯拉悄无声息地放下茶盘,然后绕到床尾挠着弗罗利的脚趾。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叫醒弗罗利,又不至于令他心情不好。弗罗利打了个滚,骂骂咧咧地把额头埋进枕头里。

“四点了,至圣的主人,”哥斯拉说道,“我准备了两个茶杯,因为那个女人说她要过来。”

那个女人指的是玛赫拉梅,弗罗利的情妇。哥斯拉总是叫她“那个女人”,以此表示心中的不满——他并不是不赞同弗罗利包养情妇,但他很嫉妒玛赫拉梅在家里的地位。

“圣主今天傍晚去打网球吗?”哥斯拉问道。

“不,天气太热了。”弗罗利回答,“我没胃口吃东西。把这讨厌的东西拿走,拿威士忌来。”

哥斯拉听得懂英语,但不会说。他端来一瓶威士忌,还有弗罗利的网球拍,故意摆在床对面的墙边。在他看来,网球是英国男人从事的一种神秘的宗教仪式,他不希望主人在傍晚的时候无所事事。

弗罗利厌恶地把哥斯拉拿来的面包和黄油推到一边,往茶杯里倒了些威士忌,混着茶水一起喝下去,感觉好受了一些。他从中午一直睡到现在,全身的骨头和脑袋都在作痛,嘴里似乎有一股烧纸的味道。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在缅甸,所有的欧洲食物都令人倒胃口——软趴趴的面包是用棕榈汁发酵的,吃起来就像变味的一便士小面包;黄油和牛奶只有罐头,要不就是送奶工送来的灰蒙蒙像水一样的稀液。哥斯拉离开了房间,外面传来凉鞋的拖地声。一个缅甸女孩尖声说道:“我的主人醒了吗?”

“进来吧。”弗罗利没好气地说道。

玛赫拉梅在门口踢掉脚上涂着红漆的凉鞋,走进房间。作为某种特权,她可以服侍弗罗利吃茶点,但其它几顿饭轮不到她,而且主人在的时候她不能穿着凉鞋。

玛赫拉梅大概二十二三岁,约莫有五尺高,身穿一件淡蓝色的中国绸缎刺绣笼基和一件浆硬的白色棉布衬衣,上面挂着几件金饰。她的头发打了个结实的发髻,看上去像一块黑檀木,上面插了几朵茉莉花。她的身材小巧苗条,而且没有曲线,就像是一棵树上浮雕出的人形。她那张文静的鹅蛋脸呈古铜色,长着一双丹凤眼,看上去就像一具充满异域风情又美得出奇的洋娃娃。她走进房间,带来一股檀香和椰子油的味道。

玛赫拉梅走到床边,坐在床沿,双臂突然抱住弗罗利,用扁扁的鼻子闻着他的面颊——这是缅甸人的风俗。

“为什么今天下午主人不找我呢?”她问道。

“我睡着了。天气太热了,不适合干那种事情。”

“您愿意自个儿睡觉也不愿意让玛赫拉梅陪您?您一定觉得我很丑!我丑吗,主人?”

“走开啦,”弗罗利推着她的背,“这个钟点我没心情。”

“至少,用您的嘴唇碰我吧。(缅甸语里没有“亲吻”这个词。)所有的白人都会对自己的女人做这个。”

“你烦死了。让我一个人静一静。拿烟来,给我点一根。”

“这些天您为什么不想和我做爱了呢?啊,两年前可不一样!那时候您那么爱我。您从曼德勒给我买金手镯和丝绸笼基。现在,您瞧瞧……”玛赫拉梅伸出一根纤细的、裹着棉布的胳膊,“一个手镯也没有了。上个月我还有三十个,现在全部都当掉了。没有手镯我怎么能去巴扎集市呀?而且还一遍又一遍地穿着同样的笼基?在别的女人面前我觉得好丢脸哦。”

“你当掉自己的手镯怎么能怪我呢?”

“两年前您一定会帮我把它们赎回来的。啊,您不爱玛赫拉梅了!”

她又搂着弗罗利,亲吻着他,这是他教她的欧洲人的习惯。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夹杂着檀香、大蒜、椰子油和茉莉花香的味道。这股味道总是令他的牙齿发麻。他心不在焉地把她的头摁倒在枕头上,看着她那张古怪而年轻的脸。她的颧骨很高,一双丹凤眼,嘴唇小巧而精致。她的牙齿很漂亮,就像猫咪的牙齿一样。两年前他花了三百卢比从她父母那里买下了她。他抚摸着她棕色的脖子,似乎从那件无领的衬衣里面长出了光滑柔软的茎梗。

“你爱我只是因为我是个有钱的白人。”他说道。

“主人,我爱您,我爱您胜于世上的任何事物。为什么您要这么说?我一直忠于您,难道不是吗?”

“你有个缅甸情人。”

“呸!”玛赫拉梅装出不寒而栗的样子,“想到他们那可怕的棕兮兮的手抚摸我!我宁愿死也不会让一个缅甸男人碰我!”

“骗子。”

他把手放在她的胸脯上。玛赫拉梅自己并不喜欢这样,因为这让她感觉到自己鼓胀的胸脯——理想的缅甸女人应该是平胸的。她躺在那儿,任他为所欲为,但看上去很开心,微微地笑着,像一只允许别人抚摩它的猫咪。其实她对弗罗利的爱抚并没有感觉(哥斯拉的弟弟巴沛是她的秘密情人),但他不理会她时她却会觉得很痛苦。有时她甚至在他的饭菜里放春药。她想要得到的,是悠闲的情妇生活和衣锦还乡的派头,她炫耀自己作为“博卡度”的地位——白人的妻子。她瞒骗了所有人,包括她自己,说她是弗罗利的合法妻子。

弗罗利完事后,转过身子,觉得倦怠而羞愧,躺在床上一言不发,左手遮住那块胎记。当他做了某件羞愧的事情后,他总会记起这块胎记。他厌烦地把脸埋在枕头里,上面很潮湿,而且带着一股椰子油的味道。房间里闷热难耐,外面的鸽子仍在咕咕咕地叫个不停。玛赫拉梅光着身子蜷在弗罗利身边,从桌子上拿过来一把柳条扇,温柔地给他扇风。

然后她起床穿衣,点着一根香烟,然后回到床边,坐下来轻轻摩挲着弗罗利的肩膀。他白皙的肤色让她充满了迷恋,因为那是一种奇怪的肤色,而且对她来说象征着权力。但弗罗利缩了缩肩膀,把她的手抖开。在这个时候,他觉得她很可怕,令人反胃,心里只想着不要看见她。

“出去。”他说道。

玛赫拉梅从嘴里拿下香烟,递给弗罗利,“为什么主人和我做完爱之后总是对我气冲冲的?”她问道。

“出去。”他重复了一遍。

玛赫拉梅继续抚摸着弗罗利的肩膀。她一直不懂得在这种时候让他一个人静一静。她相信色欲是一种能让女人驾驭男人的巫法,她可以将他变成半痴呆的奴隶。每一次拥抱爱抚都会侵蚀弗罗利的意志,增强她的巫咒——这就是她的信念。她开始挑逗他,想让他再展雄风。她放下香烟,一把搂紧他,想把他转过身,亲吻他那张见不得人的脸庞,责备他的冷淡。

“走开,走开!”他生气地说道,“去我短裤的口袋里看看,里面有钱。拿五卢比然后走人。”

玛赫拉梅找到了那张五卢比的纸钞,塞到衬衣的胸襟里,但她还不肯离开,在床边徘徊着,惹得弗罗利最后气急败坏地跳起来。

“离开这个房间!我说过让你离开。现在我完事了,我不想你在这里!”

“您怎么用这种语气对我说话呢?您这样对我,就像我是妓女一样!”

“你就是妓女。你出去!”他推着她的肩膀把她赶了出去,在她身后把她的凉鞋踢给了她。两人的见面总是以这种方式结束。

弗罗利站在卧室中间,打了个呵欠。他还是得去俱乐部打网球吗?不,去打网球就得刮胡子,除非他喝上几杯,否则他没有勇气去刮胡子。他摸着胡子拉碴的下巴,懒洋洋地走到镜子前,然后转过头去。他不想看到镜中那张瘦削凹陷、皮肤发黄的脸,那张脸正回视着自己。他四肢松松垮垮地站了几分钟,看着那只壁虎在书架上追踪一只飞蛾。玛赫拉梅留下的那根烟还在燃烧,烟纸烧焦了,发出刺鼻的气味。弗罗利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翻开后又厌恶地扔到一边。他根本没有心思读书。噢,上帝啊,上帝啊,这个该死的漫漫长夜该如何度过?

弗洛摇摇摆摆地走进房间,晃着尾巴要主人带它去散步。弗罗利阴沉着脸走进与卧室相连的铺着石板的浴室,用微温的水冲了冲身子,穿上衬衣和短裤。在太阳下山之前他得去做做运动。在印度,要是一天不出身汗是极其可怕的事情,比一千次荒淫更会带来罪恶感。如果一个人整天无所事事,到了深夜那种倦怠感就会达到高潮,让人变得疯狂,甚至想自杀。工作、祈祷、读书、喝酒、聊天——都无法驱走这种倦怠感,只能通过流汗,从毛孔中将其排出。

弗罗利走出门外,顺着上山的小径走进丛林里。一开始时周围是低矮的树丛和发育不良、严严实实的灌木丛。这里的树木只有半野生的芒果树,结着渗出松节油气味的梅子大小的果实。接着,道路两旁生长着高一些的树木,密密麻麻地长在一块儿,在这个时候,树木都萎蔫着,了无生机,叶子呈现灰暗的橄榄绿色。林子里看不到其它鸟类,只有几只惹人嫌的棕色画眉鸟,在灌木丛下笨拙地跳来跳去。远处,另一只鸟在叫唤着,“啊哈哈!啊哈哈!”——叫声孤单而空洞,就像笑声的回音。被踩碎的树叶散发出藤蔓一样让人恶心的味道,天气还是很热,但日头已经没那么毒了,斜照的光芒是黄色的。

走了两英里远,小路被一条清浅小溪的浅滩截断。由于溪水的滋润,这里的树木更加青翠,长得也高一些。溪边有一棵已经死掉的巨大的彬加都树,树干上长满了蜘蛛一样的兰花,还有几丛青绿色的野灌木,开出了蜡白色的花朵,花香浓烈,味道像佛手柑。弗罗利走得很快,汗水浸湿了他的衬衣,滴入他的眼睛,感觉很刺痛。流了汗他感觉舒服了一些。而且,看到这条小溪总是让他顿时心情开朗。溪水很清冽,在这个到处泥泞的国度非常罕见。他踩着石头蹚过小溪,弗洛跟在他身后,溅着水花。他拐进一条认识的小径,顺着它可以穿过灌木丛。这条小径是牛群踩出来的,它们过来溪边喝水,没有几个人知道有这么一条小径。往上游走五十码就是一个水潭。这里长着一棵菩提树,足有六英尺宽,就像一面墙壁一样,无数条木纹纵横交错,就像有一个巨人将树干拧成了麻花。树根处有一个凹洞,蓄着绿色的水,冒着泡泡。树干茂密的叶子遮天蔽日,似乎营造出一个以叶子为墙的绿色洞窟。

弗罗利脱掉衣服,走进水潭里。水里要比周围的空气凉爽得多,他坐下的时候水才漫及他的脖子。一群群个头还没有沙丁鱼大的印度鲃鱼游过来嗅着叮着他的身子。弗洛也跳进水里,一声不吭地游起了泳,伸展着四肢,看上去像一只水獭。它很熟悉这个水潭,因为弗罗利在乔卡塔时经常带它来这里。

菩提树的高处起了一阵骚乱,响起了一阵像锅子烧开时的咕嘟声。一群绿色的鸟栖息在树上,吃着树上结的浆果。弗罗利仰头看着绿色的树冠,想辨认那些鸟,但根本看不见它们在哪里,因为它们和树叶浑然成为一体。但是,有了这些鸟,整棵树顿时充满了生机,微微闪烁着,似乎鸟儿的幽灵在摇晃着树冠。弗洛靠在树根上,朝那些看不见的鸟吠叫着。接着,一只绿色的鸽子扑腾着翅膀飞了下来,栖息在较矮的树枝上,它不知道自己正被窥视着。它是一只柔弱的鸽子,比家鸽要小一些,浅绿色的背就像天鹅绒一样柔滑,脖子和胸部五彩斑斓,而两只鸟腿就像牙医所使用粉红色的蜡块。

那只鸽子在树枝上来回踱着步子,将胸部的羽毛鼓胀起来,以珊瑚色的嘴喙清理着羽毛。弗罗利心里觉得很痛苦。孤独,孤独,孤独是多么痛苦!在这寂静的森林里,他总是会遇到这些漂亮得难以用言语形容的事物——小鸟、鲜花、树木——而要是有人能和他一起分享该有多好。没有人一起分享的美又有什么意义,要是有一个人,就一个人,分担他的寂寞就好了!突然,那只鸟看到下面的人和狗,一跃飞到空中,扑腾着翅膀像子弹一样嗖地飞走了。能在这么近的距离观察活着的绿鸽是很罕见的事情。它们飞得很高,栖息在树冠上,只有在喝水的时候才会飞到地上。如果开枪射它们,要是它们没被当场击毙的话,会一直躲在树枝上慢慢死去,直到开枪的人失去耐心走开后,才从树枝上掉下来。

弗罗利走出水潭,穿上衣服,重新蹚过那条小溪。他没有顺着原路回家,而是沿着南边的小路走进森林,想绕路经过森林边的一座村庄回家。弗洛在灌木丛里钻进钻出,长长的耳朵被刺扎中的时候就会大吠一通。它曾经在这里发现一只兔子。弗罗利走得很慢,烟斗的烟笔直地往上冒。散完步泡完水后他觉得很是开心宁静。现在天气凉爽一些了,只是在几处树荫较厚的地方热气还没有完全散去,而且日头温和了许多。远处传来牛车的车轮平和的、吱嘎吱嘎的转动声。

很快他们就在丛林中迷路了,枯树和纠缠不清的灌木丛仿佛变成了迷宫。他们来到了一条绝路,巨大的、叶兰一样的植物拦住了去路,长长的叶子上面长满了尖刺。在灌木丛的底部,一只萤火虫闪烁着绿光,枝叶繁茂的地方光线已经开始变得昏暗。牛车车轮的声音靠近了一些,走在一条和他们平行的道上。

“嘿,师傅,师傅!”弗罗利叫嚷着,拽着弗洛的颈圈,不让它跑开。

“什么人?”那个缅甸人回了一句。那边传来了牛蹄踩地的声音,那个人朝拉车的牛喊了几声。

“请你过来一下。尊敬而博学的先生!我们迷路了。请等一会儿,噢,伟大的佛塔建造者!”

那个缅甸人下了牛车,跋涉进了丛林,用砍刀将藤蔓砍掉。他是个矮矮胖胖的中年人,只有一只眼睛。他领着弗罗利回到道路上,弗罗利登上那辆不舒服的平板牛车。那个缅甸人挽着缰绳,朝牛叫唤一声,用短鞭朝它们的尾巴根部抽了一下,牛车的车轮嘎吱一声,开始慢慢挪动。缅甸人很少给牛车的轴承上油,或许是因为他们相信这样的尖叫能驱赶邪灵。但当有人问他们为什么不给轴承上油时,他们却会说是因为他们太穷了,买不起润滑油。

他们经过一座涂着白石灰的木佛塔,佛塔还不到一人高,一半被隐藏在藤蔓的卷须里。然后,小路蜿蜒着通往村庄,路上有二十几座破败的木屋,用茅草盖了屋顶,每座屋子后面种了几棵没有结果实的枣椰,挖了一口井。在枣椰树上筑了巢的几只白鹭像白色的箭头一样飞了回来。一个黄皮肤的肥胖妇人穿着笼基,在腋窝下打了个结,正绕着一间小屋拿着竹子追打一只狗,一边哈哈大笑,而那只狗似乎也在笑个不停。这个村子名叫尼仰格勒宾——意为“四菩提”。现在村子里没有菩提树了,或许在一个世纪前就被砍伐掉,被人遗忘了。村民们靠种植位于森林和小镇之间的一块狭长的田地为生,做牛车然后拉到乔卡塔贩卖。房子的周围堆放着牛车的车轮,每一个都很大,直径约有五尺,辐条很粗糙,但做得很坚固。

弗罗利跳下牛车,给了那个车夫四个亚那。从房子后面跑来几只花斑杂种狗朝弗洛吠着,一群腆着肚子、赤身露体的孩子,头发都打了个发髻,也跑了出来,看到白人觉得很好奇,但不敢走近。村里的头人是个枯瘦黝黑的老人,从他的房子里走了出来,村民们都朝他欠身合十示意。弗罗利在头人的房子台阶上坐了下来,重新点着烟斗。他渴了。

“您家的井水可以喝吗,老人家?”

头人听明白了,用右脚的大拇指挠着左脚的脚腓,“谁想喝都可以喝,德钦[33]。不想喝的人也可以不喝。”

“啊,这就是智慧。”

那个刚刚在追着狗打的胖女人拿了一个黑漆漆的陶土茶壶和一个没有把手的茶碗过来,给弗罗利倒了些淡淡的绿茶,闻起来有一股柴火味。

“我得走了,老人家。谢谢您的茶水款待。”

“愿神明与你同在,德钦。”

弗罗利沿着一条通往练兵场的小路回到家里。天黑了。哥斯拉换上了一件干净的棉布衬衣,正在卧室里等候着。他烧了两桶热水,点着了汽油灯,为弗罗利摆好了一套干净的外衣和衬衣。干净的衣服是暗示弗罗利得刮胡子,换身衣服,吃完饭后去俱乐部。有时候弗罗利会穿着掸族的长裤坐在椅子上看书打发一夜,但哥斯拉对这个习惯嗤之以鼻。他不喜欢看到主人的行为举止与其他白人不同。如果弗罗利去俱乐部,他经常会喝得醉醺醺地回来,而如果他呆在家里,他会保持清醒,但哥斯拉的看法还是没有改变,因为喝醉酒对于白人来说是很正常而且可以原谅的事情。

“那个女人去了巴扎集市。”他高兴地说道。当玛赫拉梅不在家里时他总是很高兴。“巴沛提着灯笼出去了,等她回来后会照顾好她。”

“好的。”弗罗利回答。

她一定是拿着五卢比去赌钱了。

“主人,您的洗澡水准备好了。”

“等一下,我们先把狗料理好。拿梳子来。”弗罗利说道。

两人一起蹲在地板上,梳理弗洛丝绸般光滑的毛发和脚趾间的虱子。这是每天晚上的例行公事。白天它的身上会惹来很多虱子,这些可怕的灰色虫子大约只有针头大小,会寄居在它身上,贪婪地吸血,直到膨胀到豌豆般大小。每取下一只虱子,哥斯拉会把它放在地板上,用脚拇指头将其碾碎。

接着,弗罗利刮了脸,洗了澡,换上衣服,坐下来吃饭。哥斯拉站在他的椅子后面,给他递菜,用柳条扇给他扇风。在小饭桌的中间他摆放了一碗鲜红的木槿花。饭菜徒有其表,而且脏兮兮的。那个“装腔作势的”聪明厨子是几个世纪前法国人在印度训练的仆人的后代,会做很多西洋菜式,但没有一道可以入口。吃完晚饭后,弗罗利到俱乐部打桥牌,并喝得酩酊大醉。这就是他在乔卡塔时几乎每晚的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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