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活本身就足够精彩,那么写小说的人只需将记忆、记录整理出来就行,几乎用不着劳驾虚构。
一个成年人,按照游戏的既定规则,以自选某角色的身份进入到某网络游戏所营造的虚拟世界中,通过杀怪练级打宝等方式,开始他(她)从出生到成长、从发展到壮大或停滞的生命历程。在这个过程中,玩家是具有明显双重身份的:一,是不断成长变化的角色;二,是角色的制造者和操作者,相当于生养角色的父母。因由这双重身份,玩家既是小孩(在游戏初期)又是父母。如果该父母对网游是无知的且有意于培养孩子的自主能力,那么该小孩就是懵懂无知、自由自在的野孩子,闹出的笑话与体验到的喜怒哀乐,都是多且频繁的……
从2002年至2007年,我打过5年多时间的网络游戏热血传奇。后来,在2008年4月,我开始动笔写关于热血传奇的长篇纪实小说《曾在玛法生活》。有时我也在想,写《曾在玛法生活》到底想要表达什么?思来想去,最终结论似乎是:我想把我在玛法大陆生活期间所经历的事、所待过或走过的场景、所相处或邂逅的人当中,那些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部分写出来。写的这些故事、场景、人物因为感动过自己,故猜想它们或许也能感动那些曾在玛法生活过的人,或虽然没在玛法生活过、但却对有情人生抱有兴趣的人吧;于是,我感到了写作的价值——我有感而写,我与我的读者们有感而读。感动,是人心不可或缺的营养物质,如果一个人长期生活在缺乏感动的环境当中,那么他(她)的心就会枯萎、患病,重则死亡。
很显然,我记忆中的玛法生活,就是这样一段如火如荼、如梦如幻的燃情岁月——与现实生活相比,在玛法这个虚拟世界的生活尤其是早期玛法生活,真是太精彩太难得了;热血传奇——尤其是早期热血传奇,给了我做梦也梦不到的难忘经历与情感体验。当我将这些存在于记忆、记录中的经历与情感都整理出来的时候,近28万字的长篇纪实小说《曾在玛法生活》,就这样瓜落蒂熟地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