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形势,指出:我国农村在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后,1985年又在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调整产业结构方面迈出了重大的一步,成效十分显着,农村经济搞活了。但是,农业现有的物质基础还十分脆弱,部分地区农民种粮积极性有下降的迹象,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协调现象,城乡改革汇合后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节更为复杂。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是很多的。因此,“1986年,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落实政策,深入改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组织产前产后服务,推动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
文件要求进一步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强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坚持以农业为基础这个方针,取得确实效果。随着情况的发展变化,继续坚持这一方针,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为保持工业与农业的均衡发展,从‘七五’计划开始,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和事业费,将适当增加;国家从征收的乡镇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税的增长部分中,拿出一部分用予扶持农业;从乡镇企业征收的奖金税归乡财政掌握(没有乡财政的由县财政代管),也用于农业,不准挪用。为鼓励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对于粮食合同定购方法将不断加以改进,并稳定农用生产资料的销售价格,继续实行对农用生产资料的补贴,对有困难的小化肥厂减免税收,以便降低化肥销价。为提高农民扩大资金积累的能力,对农民的税收要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并严格禁止乱摊派、乱收费;要支持农民发展多种经营,广开生产门路,实行‘以工补农’。乡镇企业的贷款,应按地区按行业按用途区别对待,对应当鼓励的行业和后进地区,对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可适当放宽。”
文件提出:要依靠科学,增加投入,保持农业稳定增长。强调科学技术必须为农村经济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这应当作为一条重要方针而突出起来。文件指出,当前,要着重发展适用于我国农业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和新材料,促进多种经营各部门的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率;要重视建立和健全各级农业科研、教育、信息、技术推广和经营管理等服务组织;各级科技、教育与经济部门,应当为实现“星火计划”在“七五”期间的计划密切协作,并本此方向,各自作出类似计划,加速农村各业的技术改造;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在搞好适用技术研究推广的同时,要注意部署中长期的研宄,充实科学储备。
文件就深入进行农村经济改革的诸方面进行了阐述,指出:“把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是粮食收购制度的重大改:只能逐步完善,不可因为粮食生产出现年度性波动就动摇改革的方向。为了保护和鼓励农民生产和交售粮食的积极性,将适当减少合同定购数量,扩大市场议价收购比重,并对签订合同的农民按平价供应一定数量的化肥,给予优先贷款。在调整同定购数量时,要注意照顾那些粮食增潜力大、其它生产门路少的地区。在经发达地区,粮食合同定购数量应保持稳定,主要通过乡镇企业‘以工补农’的方式,对生产和交售粮食的农民给予合理的补偿。”“流通领域必须坚持实行多渠道经营。国家商业一定要加快改革的步伐,强经营活力,解决流通费用过高的问题利用自己的条件,掌握必要的货源,积极参与市场调节,发挥平衡供求的关系。”文件强调,在调整产业结构中,要正确处理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的关系。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必须统筹兼顾,密切结合,相互促进。同时,在我国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业必须协调发展,既不可以工挤农也不可以农挤工。特别是兴办乡镇企业为我国农村克服耕地有限、劳力过多、资金短缺的困难,为建立新的城乡关系,找到了一条有效的途径。中央各部门和各地方,都应当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使之保持健康发展。文件指出,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要求生产服务社会化,因此,完善合作制要从服务人手。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进一步完善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的双层经营体制。文件强调,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为全体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条件和发展机会,国家又掌握着调节社会牧人的手段,这是实现共同富裕,避免两极分化的根本保证。但由于劳动者之间和地区之间所处的具体条件不同,出现先富后富和富裕程度的差别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在政策上既要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又应承认发展的差别。总之,“一定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一定要注意发展合作制度,实行税收调节,做好扶贫工作,并完善法制,保护合法权益,制止非法牟利,发展生产力,走向共同富裕”。
文件还要求切实帮助贫困地区,指出:“改变贫困地区面貌,需要从实际出发,分别情况,分级负责,分批治理。”应把重点放在帮助那些至今尚未解决温饱的最困难地区,经过调查,做出规划,拨出资金,采取有效措施,使之尽快得到温饱,逐步走上能够利用本地资源优势,自力更生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道路。在一般的贫困地区,主要是落实政策,端正生产方针,在开发林、牧、矿业及其它土特产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把经济搞活。文件要求国务院和有关省、自治区都要建立贫因地区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利用各种渠道为贫困地区培养干部,同时从中央、省,地三级面关抽调一批优秀干部并组织志愿服务者到贫困地区工作。
文件最后就加强领导、改进领导提出了具体意见,指出,“今后,各个地方和各个部门都要维护党的政策的严肃性,提高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在重大政策问题上不得各行其是。修改不适合情况的过时政策,必须通过民主集中程序。需要变通执行的,也必须请示报告,经过批准。执行中遇到困难时,要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发挥主动精神,不能知难而退”。
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全局至关重妥,时实现本世纪末小康目标更具有决定的意义。中央希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密切协同,奋发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夺取农村改革的全面胜利。
《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的公布发表,是农村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它对于动员全党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继续坚定不移地搞好农村改革,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起到了巨大的鼓舞、推动、组织、指导作用。
1986年我国的农村工作全面贯彻文件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取得了显着成果:农村经济避免了前几年发展中的大起大落,步入常规增长。粮食生产喜获丰收,比上年增产200亿斤,二、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农民在产前产后各个环节上的自我服务及横向经济联合大有突破,商品生产中新的创造、新的事物遍地萌生,新的农村经济体制也逐渐显露出清晰的框架,农村商品市场开始建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交融的格局正在形成。农村经济在改革中步入稳定增长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