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认为“我们革命的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的富强、人民生活的改善,革命就是空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1页。
我们不要资本主义,“但是我们也不要贫穷的社会主义,我们要发达的、生产力发展的、是国家富强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8页。
因此,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和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伟大事业中,所深刻思考和着眼的是,尽可能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尽可能快地和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邓小平之所以能够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大爱戴就是因为他以人本作为其制定政治制度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所做的事,无非反映了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人的愿望。”《邓小平精神》,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
邓小平在自己的政治制度建设中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其制定各项方针、政策、制度的根本依据,表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实质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反映在改革是人民的要求和愿望;把人民的共同富裕当作社会主义的本质;把赢得民心作为坚持基本路线不动摇的根基;开展反对“左”、右倾错误倾向斗争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人民群众的实践作为理论路线的源泉和依据;以人民利益作为价值判断的最高标准;以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包括制度的制定是非得失的检验准则等等,均体现了邓小平政治制度文明的民本的原则。正如有人说:“在他的一生中,在他所进行的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实践中,他孜孜不倦所追求的,就是要让中国尽快强大起来,人民尽快富裕起来。纵有千般事物万种思虑,在邓小平的心中,国家和人民高于一切。”《邓小平精神》,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3页。
也正如在《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文中他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8页。
总之,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邓小平作为一名政治家在制定具体制度时不能不考虑的和关注的最根本问题。邓小平本人多次郑重强调,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是最根本的东西。在邓小平的心目中,人民群众利益占有至高的位置,人民群众观是邓小平政治制度文明思想的起点和落脚点,体现了邓小平政治制度文明思想的民本向度。
(三)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政治制度检验标准
制度是由人制定的,或者是在人们的活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作为活动的主体,当然比制度更重要。没有人就没有制度。制度一经形成往往可以对人的行为,尤其是对个人的行为起到明显的规范和制约作用。但是好的制度必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而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邓小平科学判断各项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政治体制的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也是检验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是否文明、进步和发展、科学的根本标准。这是邓小平科学指导思想的根本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延伸。
邓小平始终在他的政治制度文明思想中把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标准来运用的,并贯彻于政治实践的全过程。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虽然是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才提出,但是是他政治制度建设的实践中一直贯穿和长期坚持的原则。早在1962年7月邓小平就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这都是些初步意见,还没有作最后决定,以后可能不算数。刘伯承同志经常讲一句四川话:‘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这是说的打仗。我们之所以能够打败蒋介石,就是不讲老规矩,不按老路子打,一切看情况,打赢算数。现在要恢复农业生产,也要看情况,就是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3页。
1978年9月邓小平在谈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时就指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如果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间内,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的速度比资本主义国家慢,还谈什么优越性?”《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8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邓小平又进一步提出,要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检验我们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1980年5月他强调:“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4页。
在1983年1月邓小平在同国家计委、纪委和农业部门的负责同志的谈话中也指出:“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页。
邓小平还在1987年3月27日与外宾会见时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3页。
邓小平在1992年的南方讲话中进一步总结了他多年政治实践的根本经验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页。
这就是着名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其中核心是人民利益标准,这是我们用来判断各种政治制度正确与否根本的实践标准,也是邓小平判断政治制度是否符合人民利益标准的最新表达。
邓小平认为,用来衡量群体活动结果的东西应当是这个群体所追求的目的的实现。而衡量这种目的实现程度的尺度应当是有利于群体的全面而综合的发展。由于实践结果并不是个人孤立活动的产物,对它的检验也就不能以是否实现个人的主观目的为标准,“对个人眼前有效果(合乎个人利益)的东西并不一定是检验个人的实践活动结果的合理尺度,更不是检验他所属的群体的实践活动的尺度”。王锐生:《真理、价值与实践》,载《哲学研究》,1998年第5期,第8-9页。
比如邓小平在《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文中指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8页。
这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前提、物质基础和达到目的的物质手段,也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不努力发展生产,日子怎么过?我们人民的生活如此困难,怎么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页。
只有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才能随之逐步增加人民的收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是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即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要求,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保障。如果搞私有制,剥削严重,两极分化,尽管生产力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没有保障,那也不是社会主义。
所以在邓小平的政治制度建设中,始终把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各项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则,作为衡量一切政治制度是非功过、得失成败以及变与不变、科学与否的根本标准。每当面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遭非议和责难时,他就反复讲:“我们要向世界说明,我们现在制定的这些方针、政策、战略,谁也变不了。为什么?因为实践证明现在的政策是正确的,是行之有效的。人民生活确实好起来了,国家兴旺发达起来了,国际信誉高起来了,这是最大的事情。改变现在的政策,国家要受损失,人民要受损失,人民不会赞成,首先是八亿农民。”《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3页。
“因为确定现行政策会不会发生变化的主要根据是,现行政策对不对,对国家来说对不对,对人民来说对不对,人民的日子是不是逐步好过一些。我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现行政策只要一改变,人民生活肯定会下降。如果人民认为现行政策是正确的,谁要改变现行政策,谁就要被打倒。”《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3-174页。
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又指出:“在这短短的十几年内,我们国家发展得这么快,使人民高兴,世界瞩目,这就足以证明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谁想变也变不了。说过去说过来,就是一句话,坚持这个路线、方针、政策不变。”《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1页。
“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0-371页。
这就是说,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与失败,不能由本本上的固有模式来裁决,而只能依靠人民群众的实践来检验,以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成,作为基本依据。因此邓小平指出:“核心的问题,决定的因素,是这个政策对不对。如果不对,就可能变。如果是对的,就变不了。进一步说,中国现在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有谁改得了?如果改了,中国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生活就要下降,我们就会丧失人心。我们的路走对了,人民赞成,就变不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9页。
他指出:“我相信,凡是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受到广大人民拥护的事情,不论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多少困难,一定会得到成功。”《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2页。
总体上讲,中国制度的理论构想与实际运作、宪法中的地位与现实中的实践状况,都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要建立起一整套真正确保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得到实现的人民授权委托与人民监控权力的程序、机制和制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当家做主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因此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也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从而一方面通过法律制度对社会各政治主体在政治活动过程中的地位作用、职责范围、活动方式作出原则规定,实现制度化;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与制度相配套的运行机制,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大到国家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小到地方性物价、公交、医疗卫生等问题的改革和调整,都要公布于众,尽可能使公众知晓应该知道的一切;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在各项工作中,经常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为民排忧解难,并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由于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标准所针对的主要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发展,所以它一被提出来便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使中国人民的思想再一次得到了解放,进一步从“左”的束缚下摆脱出来,使我们在社会主义各种制度建设中和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更加从实际出发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