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所制度中,都指挥使司管理卫所军队,大抵5600名军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所,一般每卫设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120人为一个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2个(每总旗辖50人)、小旗10个(每小旗辖10人)。南直隶49卫就有二十七万五千多人。
南京兵制改革,首要任务就是减少兵额,每一卫改为镇兵,留下编制两千五百人,这样每年节省各项开支将达到上百万两。基本是每一卫所裁撤冗员一半还多,所裁撤人员交由地方管理,变为巡检兵丁或是衙役护卫,若是有不愿在地方的,可以到南直隶兵部尚书府,统一安排。
留下的十二万人编为十二镇,按照要求布防,所需军饷不再要兵丁自行解决,而是由南京兵部统一安排,且不需要北京一分兵饷。
对于南直隶这些吃空饷,又不出力的卫所,崇祯本来就想裁撤,又怕引起骚乱和兵变,由青枫来背这个黑锅是再好不过,崇祯批阅“力促”二字。
南直隶的兵如今都是一些老爷兵,多年没有上过战场,何谈杀敌,至于苏州,松江这些卫所,全部上报满员,其实能有三成兵力就算是军官清廉了。
一方面打压,一方面优抚,所有军官均在南京兵部安排职位,最后大小军官上至总兵,下至把总,竟然有官员一千五百多人,青枫计划采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先养着他们,每年几十万两的银子好在自己还有,不好好干的,等到自己把这十二镇军队牢牢掌握后,这些人也就到了全部滚蛋的时候。
事实证明,镇东(上海)、镇北(徐州)军制改革后,眼下只剩下南京和西部地区的军改了,经过统计最终需要军改所涉及的兵力只有五万一千,各位守备、千总的私兵是不会接受统一安排的。
但是大量的空饷被取消,他们养私兵的经费受到限制,于是开始有人挑唆发生兵变,北京有人弹劾南京兵部尚书,南京、扬州、安庆等地军官骚乱和兵变,青枫下令南直隶各地兵马全部镇压,所有参与人员斩首示众,很快便平息了动乱,南直隶军改顺利推行。
横波府中由于青枫的耽搁,崇祯十二年的横波府年会没有进行,但是取得的成绩还是上报了青枫,至于崇祯十二年的计划还是等待他的回归,四女和青枫以及阮大铖商议后制定。
崇祯十一年,各类产业已经初具规模,并且在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垄断地位,整个崇祯十一年,横波府净收入达到了五百八十万两,这些均为崇祯十二年的各项扩张打下了基础。
崇祯十二年的中心工作集中于军队建设和经济发展两个方面,经济上开始发行横波府纸币与大额银票,整个南直隶横波府票号发行通兑,并且不需要任何佣金。并扩大到整个浙江福建二地,建造局、镖行、市场等同时跟进。军队中提升单兵战斗力和装备制造业,优先发展海军,积极吸收西洋技术,尤其是吸收来到大明的有技术的洋人加入研究院。
重点工作是松江府镇兵设置于崇明和上海县两地,以此基础建立镇军海军。购买西班牙、荷兰战船,自己生产、改良、研发、配置重火器等。
横波府中,青枫、文忠、李岩、牛金星、宋献策等人密议如何布局并牢牢掌控整个南直隶兵马。众人都看了青枫呈报给崇祯的十二镇布局。
李岩环顾众人,一番感慨道:“没想到,公子布局如此精妙,这样一来南直隶就成为公子的囊中之物了。只是属下感觉这十二镇兵马是否有些少?”
十二镇对于风雨飘摇中的大明实在是不够,四大天王都在鼎盛之时,单靠明军是无法抵挡他们的,历史已经证明了最后的结局,青枫此时只能努力发展巩固南直隶,北边的鞑子还是靠崇祯自己吧,如果顾及北方的清廷,自己有可能会被猜忌,而且力量不够,还会患急功近利的问题。
青枫稳坐中间,眉头微微挑动,两眼炯炯有神,“当下,除了上海名义上是一镇,实际上是镇东方面陆军一镇,海军计划为两镇,这个事情红娘子只能暂管,具体的实行还要靠李岩来推进。徐州三镇不变,这方面暂时有卢象升负责,但是卢象升乃是崇祯旧臣,为防止练兵结果变成崇祯之兵,这镇北军稍后由宋献策掌管,南京和西边部署不变。”
“此外,襄阳岘山为镇兵练兵所、兵器研究院和兵工厂所在地,且襄阳为四战之地,乃是我镇军重中之重,目前为三镇,要继续巩固岘山防御,吸收流民扩大兵备,目标定为襄阳五镇。”
宋献策点头赞许,同时也说出了自己的担心,“我等皆是公子府上家臣,据属下所知,卢象升乃是忠臣,万一在掌兵之事上起了冲突,是否需要把他处理掉。”
青枫摇摇头,淡淡说道:“这个放心,卢象升即是忠臣,也是义臣、信臣,他如今是南京兵部官员,定然不会不听我的调令。你去徐州,一定要注意循序渐进的引导,让我镇军的理念深深扎根在他们的心中。卢象升、杨廷麟二人以后还有大用。”
最后,青枫再次强调了保密纪律和发展方向,只要再好好发展一年,自己就可以参与到明末这场绚烂多姿的舞台上去。
崇祯十二年(1639)三月,清军回师。此役明军失陷城镇六十余处。帝命杨嗣昌议文武诸臣失事罪。五月初一日,杨嗣昌奏失事五事:曰守边失机;曰残破城邑;早失陷藩封;曰失亡主帅;曰拥兵观望。
于是蓟镇总监中官郑希诏,分监中官孙茂霖,顺天巡抚陈祖苞,保定巡抚张其平,山东巡抚颜继祖,蓟镇总兵吴国俊、陈国威,山东巡抚倪宠,援剿总兵祖宽、李重镇,及他副将以下至州县有司,凡三十六人同论死。被贬削者为数更众。
崇祯十二年(1639)六月二十三日,明廷因东事愈重,乃决策抽练各镇精兵,复加征“练饷”。辅臣杨嗣昌定议:宣府、大同、山西、延绥、宁夏、甘肃、固原、临洮、辽东、蓟镇,及保定、畿辅、山东、河北各镇兵由各总镇、巡抚、总兵分练,东西策应,闻警即至。于是有练饷之征。
初增剿饷,期以一年而止。饷尽而乱未平,诏征其半。至是,督饷侍郎请全征。帝虑失信,嗣昌曰,无伤也,加赋出于土田,土田尽归有力家,百亩赠银三四钱、稍抑兼并耳。
于是剿饷之处复增练饷七百三十万。合辽饷、剿饷、练饷共增赋一千六百七十万两,民不聊生,使农民军队伍更加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