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问在十八世纪末的美国建工场做什么最赚钱,很难有标准答案,每一个行业在刚开始都很赚钱,等到大量的后来者涌入之后就没那么赚了,毕竟美国的专利法很美国。
弗里兹如果能把镜子做出来也能够大赚一笔,但是那个生意需要的投资非常庞大远不是几千美元就够办到的,而且出于各种目的或多或少的要请进几位股东来。
火药制造在美国已经不算是新兴工业了,从独立战争起就有官方和私人的火药厂利用从加勒比群岛走私来的原料为大陆军制作火药,到19世纪初的时候美国已经有两百多家火药厂,但是呢美国火药的质量实在是糟糕到没人愿意使用它。
这个时代还是制作精良的法国和英国火药最受欢迎,除了它们在原料阶段就进行过提纯之外,配比更合理也是很关键的因素。
中国传统的火药配方中木炭含量过高达到了22%,这种火药用于枪炮都过于无力,但还适合用在制作烟火上。
十五世纪的英国火药配方是硝石50%,木炭33.33%,剩下的是硫磺和杂质,这种原始的火药配方只适合用来发射原始的火门手枪和早期火炮,很快旧大陆的军工研究者就改进出了各色各样的火药配方。(这种抄来抄去抄了几手的火药配方如果不是发展出了粒化火药技术根本就无法在武器上使用)
比如十七世纪的法国就曾经一段时期苦于火药原料缺乏,没有进口硝石那就造土硝,没有柳木碳那就烧葡萄藤碳代用,没有硫磺那就用硫化物代替,效果不好还是必须用硫磺,只能考虑下怎么少用硫磺,他们还真研究出了一种只用到3%硫磺的配方,当然这只能凑合着使。(和谐之下仅我知道)
弗里兹从法国回来就把弄到的法国火药出售给军队,现在又建这么一个自己独资关键岗位全部使用法国员工的火药厂都是为了将来能给自己作为一张护身符,如果有一天别人强行要让你失去国籍,有什么能够救你?
也许只有国防需要这样滑稽的理由能让弗里兹继续保留美国国籍,依照联邦党人的《归化法》,已取得美国籍的弗里兹会重新被视作法国人,然后为了重要的国防资源不被控制在外国人手中,要么强抢-这非常不好看不好听完全就是给对手送炮弹,要么还是恢复他的美国籍。
有时候弗里兹真看不懂联邦党人跟民主共和党都在折腾些什么,这《归化法》折腾到最后打痛的是谁啊!平白让西印度群岛和法国来的法国籍难民们多遭不少罪。
说起来还是杜邦家族比较有钱所以麻烦小得多,他们直接把联邦党人的旗手汉密尔顿聘为律师,想到这里弗里兹眼前就浮现出《南方公园》里卡通人物那一副“shut up and take my money”的嘴脸。
弗里兹非常清楚从自己工厂造出来的火药可能很快会被定居者和美军用于攻击西北地区原住民,从感情上来讲他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肖尼人固执地要保卫某些印第安民族认为与他们无关的土地,眼下与黑脚也失去了联系,无法劝说更多的肖尼人放弃与美军的敌对行动。
然而他不做火药不等于美军就没有进口优质火药用,西北地区的争端如果不解决美国也无法向西发展,美国边上最弱小的国家就是印第安人,柿子当然要先拣软的捏起喽。
在目前的局势下英国充当了一个不那么光彩的角色,他们不但在大湖区做出一副即将进攻美军的姿态,按照印第安人的说法英国人给他们提供了从火药、铅弹到红漆的物资补给。
弗里兹还要小心翼翼的避免肖尼人知晓自己的火药工场,对于土著民族来说他们什么物资都缺,急需依靠同白人交易的物资中仅次于酒重要性的就是火器与火药。
但他们即使学到火药制造方法之后也无法生产火药,制造火药的硝石和硫磺仍然依赖从海外进口,印第安人没有大型的畜牧业因此无法自产土硝,也无法找到能够采集硝石和硫磺的矿脉。(有趣的是美国本身并不缺少硫磺资源,它们只是埋藏的太深,以此时的技术难以开采)
弗里兹忧虑的是他们会否因为自己制造火药用来杀戮族人而与自己反目,但思前想后弗里兹还是觉得自己这一步走的并没有错,在白人的世界里站稳脚跟比在蛮荒中挖掘出金矿对自己更为有利。
因此眼下弗里兹除了工场建设的难题之外还面临着人事上的难题,等到生产顺利之后自己免不了还是要经常离开,这个工场该交给谁来管理?
自己只有一个哥哥糖厂/啤酒厂那里着实走不开,马塞尔.维奈特作为雇员还没过“试用期”,自己对他还未建立起信任感,让卢伯特来看管可能是当下最适合的人选,鲍勃或者格雷格年龄还小,担不起这样的担子,如果不是眼下太缺人手弗里兹很想把他们送去继续念书,可能的话一直上大学,这种时候弗里兹就无比羡慕那些背靠着大家族的创业者,来打秋风的亲戚固然讨厌但从家族里挑人才也比街上随便找来的人可信啊。
或许也可以考虑把老布兰顿和老萨瓦兰找来,弗里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布兰顿一家好说,老萨瓦兰不还和自己闹着别扭吗,但细细想来又有几分可行,总归这个工场也是需要包装桶的,用自己人也是肥水不落外人田嘛。
因此在费城码头泊下船后,格雷格去搬家,弗里兹去找工匠订做部分设备零件,采购制造风车需要的木料,用于试生产的硝石和硫磺订货,购买工人的粮食和辅食,几匹以后用在工场里边拉车的马,忙的不亦乐乎,尤金却帮不上忙,他被瘟疫吓坏了躲在船舱里不愿意出来。
此时瘟疫还在费城肆虐着,街道上行人稀少了许多,多数人都是行色匆匆尽量不和其他人接触,这神秘的病魔究竟是怎么传播的让人无迹可寻。(蚊子携带病毒,以此时的科技水平是根本认识不到的)
“萨瓦兰先生,父亲母亲弟弟们,他们都不在了,”疲惫的弗里兹刚登上甲板就被格雷格痛哭着扑上来抱住腰,“哥哥他知道,可他没有告诉我们,呜呜~”。
“坚强些,他们是不在了,可他们都在上边看着你们呢,好好的生活下去,让他们看着也高兴。你哥不告诉你有他的考虑,别责怪他,等他回来了好好问一问吧,瘟疫过去之后一起去他们的墓地祭扫一下。”弗里兹用沙哑的声音安慰着格雷格,虽然只见过两面,朴实的布兰顿一家还是给自己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今他们的生命就像肥皂泡一样的消失了,或者说在这个科学还没有足够发展,西医跟巫医一样的时代里人人的生命都像肥皂泡一样脆弱。
弗里兹决定了,不管老布雷顿说话多难听,还是把他和母亲接去工场里,在这个时代里远离人群也意味着远离疾病。
又好言宽慰了格雷格一会儿,弗里兹起身去找尤金,让船离港后去威明顿停靠一下。
该装上船的货物都装妥当了,水手解开缆绳就要开船,码头上一个声音说:“等一等,先生们,请让我搭一下便船。”
“你这人真有意思,连我们船要去哪都不知道,怎么叫便船,”埃利船长嗤笑起来。
“我只是想尽快离开这个被可怕的瘟疫折磨的城市,无所谓去哪里,请不要拒绝一位绅士的请求,”码头上的人坚持着。
弗里兹被这奇怪的对话吸引,探出头来看看这位“绅士”,他身穿还算整洁得体的衣服,除了稍微不是那么新,手指上戴着的几颗戒指看起来倒也是有些传承的东西。
“让他上来吧,埃利,只要这位绅士不介意我们一路要去很多地方,他想跟我们到哪儿都可以,”弗里兹招呼埃利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