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大人,您有事?”从来都是弗里兹找黑脚商量,如今第一次倒过来还有点不习惯。
“昨天我就找你,听说你不久要离开,那么我们之前说好一起做酒和石蜜的事怎么办呢?”黑脚的想法弗里兹从来都猜不透,所以也懒得猜。
“最近的橡子都是从大河对面的镇子上运来的了,马车一天只能运两趟,本地的橡子几乎用完,再做下去太不经济,等积存的橡子做完今年当然就不再做了,除非先知大人你能变得出橡子。”
弗里兹也实话实说,生产速度上去之后效率高的可怕,积存的橡子都只剩几千斤,仅够四五天的量而已。
“那么你走了之后还会回来吗?”黑脚很少过问自己的生活,杂事平时他都交给火怪去跑,今天是怎么了。
“这是自然,我和同伴买下了这块地,明年春天我会回来这里,部落里还有几个猎人会跟着我一起坐船去大海里开开眼界,”弗里兹还是没搞明白先知到底想干什么。
“白皮肤,你来到我的部落里一直只要石蜜和酒,没有向我要过毛皮,现在我手里有了毛皮你想要吗?”
黑脚这番话透着古怪,让弗里兹更加弄不清他葫芦里边卖什么药。毛皮当然比麦芽糖值钱,对缺钱的弗里兹来说毛皮价值更大,运到费城找到英国商人卖出去可以换来真金白银的钱,而不是商人的汇票。
“如果先知大人您是要送给我,那我还真想,”弗里兹笑了,“可是白人的神说过,他多给了谁,将来就向谁多取。我可不想劳烦你我的神灵们为这些皮毛的事起争执,你还是说清楚究竟为什么找我来吧?”
黑脚没说话,拍了几下巴掌,泡泡花走了进来把一个陶罐放在两人中间,黑脚把手向罐子一挥,弗里兹明白他意思了。
走上前一看里边盛着许多玉米糊糊,再一闻不得了,一股发酸的馊臭味儿直冲脑门儿!
呸~呸~,弗里兹跑出棚屋吐了半天唾沫肚子里仍然翻江倒海,差点就呕出来,这都什么呀!
不过呢回想一下这罐子的内容物,弗里兹明白黑脚在搞什么名堂了,于是他一缓过来就慢吞吞的走回棚屋坐下,盯着黑脚也不说话,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咳,白皮肤你带着泡泡花酿了那么多次酒,为什么她自己就酿不出来呢?”黑脚已经让人搬走罐子,终于还是忍不住先开口。
弗里兹哪知道呢,自己对这帮肖尼女人是真一点都没有藏私,只不过就是工艺流程变化也确实频繁了点,那是因为原料、设备条件变化了嘛。
“先知大人,我不记得自己教过她酿酒呀,我只是告诉她下面要怎么做,可没教过谁酿酒要怎么做。”
“这……好吧,那么白皮肤到底肯不肯教她酿酒呢?”
“先知觉得让她学会酿酒值多少毛皮呢?”
弗里兹坚持不开价,这就像是两条撕咬在一起的鳄鱼,谁先松口谁准输。
“我把回来的商队换来的毛皮都给你吧,只要你能教她学会酿酒。”
“黑脚大人太没有诚意了,列纳佩人出去多少商队我一清二楚,光是这几支商队的收获可不够啊。”
“白皮肤的胃口这么大,怎么这会儿不怕你们的神从你那里多取了呢!”黑脚气坏了,如果不是酿酒的事太重要,他一定要把这家伙轰出去。
酒究竟在印第安人社会中有多重要呢?说它是酒鬼们的生命之水一点不为过,比如说1763庞蒂亚克战争的英雄庞蒂亚克究竟是怎么死的呢,仗打完他其实还活的好好的。
可是作为英国人的报复,英国商人向皮奥里亚部落的一名印第安人支付了一桶朗姆酒做报酬,让他去刺杀庞蒂亚克,一个号召起印第安联军反抗殖民者英雄的命在酒鬼那就只值一桶朗姆。
是不是很有瘾君子的既视感,对殖民者来说朗姆比枪炮的威力更大。
1763年英国军队的指挥官亨利?格莱德温少校曾经这么说:“如果阁下仍然打算进一步惩罚他们的野蛮行为,这很容易做到,而不必王国付出任何代价。只要允许朗姆酒的自由销售,这将比烈火和刀剑更有效地摧毁他们。”
只要用停止烈酒贸易做筹码,不管多顽固的印第安民族也不得不在谈判桌上妥协退让。
这么看的话黑脚想只用一点毛皮就从白人那换来酿酒技术,这生意可赚大发了!
弗里兹看出黑脚已经阵脚大乱,此时不提出自己的要求还等什么时候呢。
“先知只要能先满足我三个条件,我就把酿酒的法子教给一个肖尼人,泡泡花不行,我对她另有安排。”
“有什么条件,你讲出来吧,我听一听,”黑脚的眼睛都发红了,弗里兹决定不再跟他兜圈子。
“我的工场要继续做石蜜和酿酒,缺了人手可不行,所以这阵子帮过我做石蜜和酿酒的肖尼女人都要留下来,我不会一直留着她们,最多三年后她们就可以离开,他们的丈夫孩子怎么安排你就看着办。”
“第二个条件是我需要十到二十个猎手,他们要跟着我去海上冒险捕捉巨兽,我不会亏待他们,巨兽的肉我和他们按照一和九的比例来分配,巨兽身上的其他部分都归我,我要另外雇佣一帮有经验的白人海员一起出海,开销可不少。这些猎手要为我服务五年,这五年期间他们要完全听从我的指令,如果他们发生不幸,我会给他们的家人满意的抚恤赔偿。”
弗里兹慢悠悠的提出了第二个条件,他忽然想起黑脚还不知道什么是巨兽,正要解释黑脚挥挥手同意了。
“还有什么条件你就快讲吧,猎手的家人跟你一起去好了,她们多少也能干点活。”
黑脚比自己想的还痛快,也是呵,一般都是开头最难,只要他答应了一条其他条件似乎都差不多,继续同意也就没什么了。
“第三个条件就是你的商队交换回来的毛皮都要分给我一半,这条也设个期限吧,五年为止。”
“你的胃口比狼还大!你就不担心拿走太多财物招来强盗吗!”黑脚多少有些气急败坏,可又对弗里兹没奈何。
“嗯,你说的很对,所以我要十到二十个猎手保护我呀!”
看见黑脚气急的样子弗里兹决定还是给他点甜头,虽然他过去对自己态度冷冰冰的,可也没拖过后腿不是吗。
“我可不是只会索取不知给予的人,你的部落成员会得到一样莫大的好处,你还记得抢劫我的梅蒂斯人吗?”
“怎么,他们留下的财物被你发现了?”
“你怎么是这样的财迷!你就没想过他们为什么会都是梅蒂斯人,又为什么跑到这里来吗?”
“跟你说话我累的慌,有什么你就直接说吧,别再绕来绕去的。”
“哎,因为他们原来的部落可能发生了瘟疫,这些人都是逃出来投奔其他部落的,但是不久这些投奔的部落也发生了瘟疫,所以他们又被收留的部落驱逐出来。”
“这些梅蒂斯人没办法再加入其他部落,别的部落都惧怕他们会带来瘟疫,他们只好自己聚集在一起,”弗里兹看了看黑脚,他听的很专注,瘟疫不是小事,先知往往也是部落的巫医,对这个话题黑脚也算得上业内人士了。
“他们也没办法在原来的土地上生活,其他部落厌恶他们可能带有的诅咒,一直向外驱逐他们,于是他们就一步步的跑到白人的土地上来了。”
“你这个推测是说的通,可是你到底要给我们什么?”还是绕圈子,黑脚有些不耐烦了。
“给你们能抵抗痘疮瘟疫的治疗仪式,但是除非你们彻底信任我,按照我说的去做,否则就不灵了。”讲解天花病毒和抗体都是白费力气,还是忽悠吧,反正肖尼人不多。
弗里兹来到的是牛痘还未被发现的年代,别说印第安人了,白人一样躲不过天花的侵袭,弗里兹自己遇上了能不能活命也要看运气。
独立战争期间美国也发生过一次天花大流行,死者无数。
当时正在费城外不远处福吉谷练兵的大陆军同样遭遇了天花瘟疫,大陆军统帅花生屯做了一个足以令后世医生冷汗的决定——从病人的脓包中取出浆液刺破上臂皮肤种在健康的士兵身上,竟然就这么把疫苗弄出来了,这明明是韩大锤的人痘法嘛,这么搞都不翻车只能说是天命所归花生屯儿了。
其实瘟疫从未走远,弗里兹也是在随时担心自己的小命。
黑脚则是被震惊了,多少毛皮都比不上生命重要,刚才那个让人讨厌极了的弗里兹现在简直跟神灵的使者一样可敬可畏,只要能让肖尼人远离天花这个病魔,别说五年了,五十年交易来的毛皮全给他都行!
“你向你的神灵发誓,你不是在戏弄我,”黑脚严肃的说。
“我才不发誓呢,需要的东西什么时候能准备好我也不知道,你只管耐心的去等。”
黑脚差一点又被气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