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里揣着仅有的六个铜板,刘乡在不大的德塞尔城转了一圈,最终无奈的挑了一间最破、最偏僻的小旅馆走了进去。
在从门口到柜台前的十几步距离中,他不小心踩死了三只不幸的蟑螂并踢飞了一头吃饱了跑不动的老鼠。看着柜台上飞来飞去的苍蝇,刘乡心中一阵恶寒,这个旅馆卫生条件也太差了。
老板娘是个满嘴黄板牙的妇女,至于多大年龄却没看出来,看打扮像二十左右,看长相却又像四十开外。见有顾客上门,老板娘连忙迎上,笑脸相问:“您要住店吗?”
脸上横生的肥肉使她的笑容看上去十分怪异,满嘴的异味也让刘乡吓的退了两步,心想:这位“姑娘”绝对是比芙蓉姐姐毫不逊色的人物。
刘乡紧闭呼吸,快声言道:“是啊,请问多少钱一晚?”为了和老板娘少接触,他直奔主题。
得到肯定的答复,老板娘有些兴奋,笑容也更加灿烂:“我们这儿很便宜的,一天只要一个铜币,请问您住几天?”刘乡心想,价钱倒是公道,不过如果有选择的话,就是打死也不会住这儿,唉…这都是没钱闹的。
他伸出一根手指头,说道:“只住一天。”老板娘听了有点失望,但还是领着刘乡到后面去看房子了,对于她们这种经营不善的小旅馆来说,西瓜要捡,芝麻也不能放过。
旅馆四壁透风的房间里,摆着吱吱扭扭的木床,床上是散着油光的棉被和被老鼠啃出洞的枕头。看着这些,刘乡心中佩服这个旅馆真是不简单,都这样了还能开门营业。
躺在床上,听着老鼠在下面肆无忌惮的跑动声,他狠下决心:一定要挣钱。极端恶劣的居住环镜让刘乡心中赚钱的念头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强烈。
反正也睡不着,他就开始盘算自己的发财大计。想来想去,现在手中唯一值钱的就是从老卡那儿骗换来的四颗魔兽晶核了。
在路上,他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向爱因托芬打听魔兽晶核的价钱。不过,因为爱因托芬实在太穷,从来没有动过购买高品质晶核的心思,所以对一些稍微好点的晶核的行情,他也不甚了了。
但是,刘乡从他的话里也弄明白了一点,就是这晶核品质越高,肯定是价钱越贵,而且其间的差价很是可观。他手中的几枚晶核都是从老卡那筐晶核里面细细挑选出来的,品质应该还是不错的,而且他还在里面封存了丹魄,这种加料的晶核,价钱应该更高。
刘乡暗下决定,只要能卖出魔兽晶核,有了钱,一定要搬出这个鬼地方。他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踢飞了只偷偷爬上chuang来的老鼠。
第二天一大早,刘乡就惶惶如丧家之犬,逃离了这家小旅馆,住在这儿的一晚简直就是恶梦,他心中咬牙发誓,以后绝不踏进此处半步。
要想把魔兽晶核换钱就必须找一个需要这个东西的店铺,刘乡转了半天,也没搞清什么店铺收购晶核,后来还是想到老卡曾经说过,这个东西对魔法师帮助很大,于是他就随便找了家魔法道具店走了进去。
看到有顾客上门,店铺老板立马趋前相迎。刘乡心想:这些异界做买卖的素质还是蛮高的,先不说店铺好坏,这服务态度就没的话说,不过,今天这个小老板比昨天那老板娘,可看着顺眼多了。
老板殷勤的道:“不知您需要什么东西,本店虽然规模不大,东西还是很全的。”
在经商上,刘乡可不是初哥。想当年在学校的时候,他和宿舍的几个哥儿们,每逢新生开学都要狠赚上一笔黑心钱的。什么拖鞋啊,衣服架子啊,歌曲磁带啊,从外边小摊上买来,然后再高价卖给那些什么都不懂的学弟学妹们,虽然只是小本小利,但也积累了不少倒买倒卖的经验。
刘乡既没说买,也没说卖,只是不置可否的道:“随便看看,你忙你的。”,然后背着手在店里转来转去,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
转了两圈,刘乡发现,这个小店里的确有魔兽晶核,但这些晶核都是镶嵌在各种不同样式的法杖上,各系的都有,最多的是火系,水系和风系的。不过,看那些晶核无论是品质,还是其中蕴藏的元素力量都比自己的那几颗差的很远。
刘乡从货架上拿下一根看上去还算可以的法杖,问旁边一直注意着他的老板道:“老板,这个多少钱?”
“三十九个银币,这上面镶嵌的可是成年火狼的晶核,魔力充足,品质上乘,您再看这法杖的材料,是用上等的焰木做的,与火元素的亲和力那是没的说,而且经久耐用,如果您要真想买的话,价钱还可以再商量….”老板滔滔不绝。
刘乡对这法杖根本没有兴趣,他只是想知道,单纯的一颗魔核有多少价钱,所以他打断老板的讲解,指着镶在杖头的魔核问道:“这一颗魔核大概多少钱?”
老板有些摸不着头脑,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道:“只这颗晶核的话就便宜多了,二十个银币就可以,但您确定只要这晶核吗?”
刘乡把这根法杖放下,指着货架顶端,装饰最为华丽的一根法杖说道:“那根法杖上的晶核多少钱?”
老板越发迷惑,但顾客就是上帝,他顿了顿,还是回答道:“那可是极品的火系魔核,只是晶核的话,就要五十个金币,整根魔法杖要八十五个金币,那上面镌刻的魔法阵可是出自名师之手,这根法杖是小店的镇店之宝,轻易是不卖的。”
刘乡呵呵一笑,“我不是买你的晶核,我是要卖晶核。”说完,他从怀中掏出那枚封存了火精儿的火蜥魔核。
看着刘乡手中发出淡淡红晕,绚丽无比的火蜥魔核,老板心中惊喜。只看这魔核的成色就比自己家的那枚镇店之宝不知要强了多少倍。他虽然不是魔法师,但因为常年与各种魔核打交道,说起对魔核的鉴赏,比大部分的魔法师还要高明的多。
从刘乡手中小心翼翼的把这颗美轮美奂的魔核接过来,老板细细的研究了半天,越看越吃惊。他不是魔法师,当然感觉不出里面激荡的元素力量,但做他们这一行的,自有特别而实用的一套鉴别方法,他以自己浸淫此行十几年的经验来看,这枚魔核绝对不是凡品,如果放到市面上,那肯定会引起轰动。
手捧着这枚晶核,他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这…这颗晶核,您真的…想卖!?”
刘乡点了点头,肯定的道:“是啊,你开个价,如果合适,我立刻卖给你。”同时心想,只要能不住昨天那种小旅馆,别说一颗,就是把剩下的几颗都卖了,我也愿意。
老板低头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好,我就做你这个买卖了。以我看,这枚晶核值三百个金币,不过我看您也是个实在人,这样吧,我再加两百金币,凑个整儿,五百金币,咱们一手拿钱一手交货,怎么样。”
漫天要价,坐地还钱是做买卖的常用手段,刘乡当然很熟悉,他伸出手指道:“一千金币,再少了我就不想卖了。”
老板表现的颇有些为难,看着手中的魔核道:“八百怎么样,我这小店也是本小利薄,您看….”
刘乡缓缓摇了摇头,既然老板涨到了八百金币,那这枚晶核肯定就值一千,他当然不能松口。
老板捧着金币在屋子里转了两圈,下定了决心,说道:“好,一千就一千,我可是把小店的本金都拿出来了。”
刘乡微微一笑:“交钱吧,晶核你就不用再给我了。”
老板答应一声,捧着晶核进了里屋,不一会儿,拿着个钱袋走了出来,递到刘乡手上,“一千金币,不多不少,你点点。”
刘乡打开钱袋,翻了翻,大度的道:“我相信你,就不点了,呵呵”,然后,他随手从货价上把镶嵌着火狼魔核的那根魔法杖拿了下来,在手中晃了晃,说道:“这个小东西,就当添头了,下次有了买卖我还来,行不行?”当初,他们做买卖进货时经常这么做,而对方一般都会答应的。
果然,老板一脸无奈,苦笑着道:“唉….好吧,就送你了,拿走吧。”说完还摇了摇头。
刘乡满意的带着钱袋和法杖出店去了。现在有了钱,而且钱还不少,可要想想怎么花才舒服。
一直看着刘乡走的没了踪影,魔法道具店老板立刻关门歇业。然后藏着那枚刚买来的火蜥晶核回了家,他咣当一声推开房门,喜笑颜开的对老婆道:“当家的,这次咱们发了,今天可算宰了只大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