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着大斧的身边有九个人,在后边拦路的有六个人。十六个人的盗贼团,数量四倍于罗华的随从。
两位武者的面色下沉,手握住剑柄,假装自己有死战到底的决心。
“先生,怎么办?”车里的仆人吓得面无人色,不住颤抖。
“有意思。”罗华笑了,“在贫穷的曙光帝国我们没有遇到盗贼,反而却在第一帝国遇上了。是说第一帝国的民风更彪悍呢,还是人民更堕落呢?”
“先生。”一个护卫凑近车厢。“动手的话,我们不是对手,我建议破财免灾。”
“我们对有钱人总是特别的尊重。”持大斧的汉子单手提斧,遥遥指点。举重若轻,仿佛拿的是一根枯枝。
“所以只要老爷拿得出像样的见面礼,我们会老实地退下,不会让鲜血染红属于我们的一方土地。”大汉单手把玩着小门板一样的斧子,表现得游刃有余。
两个武者的面色都变得更不自然了。虽然仍握住剑柄,但手心冒汗。
“先生……”护卫说,“钱可以再赚,但命……”
“看看伊特先生给我派了什么样的人。”罗华摇头叹息,打开车门走了下来。
“先生!”车内的仆人惊恐失声,车夫则瞪大眼睛望着罗华,不知他要干什么。
“有没有兴趣和我做笔生意?”罗华整理了一下自己礼服,微笑向前,走到车前。
“说来听听。”大汉把斧子轻轻抛向空中,看也不看便又稳稳抓住。
“能练出这样的本领,一定用下了不少苦功。”罗华赞叹。
“还好吧。”大汉说,“一斧连人带马一起斩杀的功夫,才真需要苦练。”
“你能做到?”罗华一脸好奇。
“勉勉强强。”大汉说,“聊聊生意的事吧。您打算花多少钱打发我们几个讨饭的呢?”
“讨饭的话,应该这样讨。”罗华一脸正色,摘下礼帽放在地上,然后在帽子后坐了下来,哭丧着脸说:“各位老爷,请可怜可怜我吧!”
盗贼们有些意外,但又觉得有趣,于是在惊愕之后又笑了。
“头儿,”有人说:“这位老爷是个有趣的人,就不要杀了吧。”
“只要他肯出钱。”大汉笑着说。
“现在说生意。”罗华站了起来,拍去屁股上的尘土,重新拿起礼帽。
“请。”大汉提着斧子恭敬一礼。
“不愧是第一帝国。”罗华感叹,“连拦路抢劫的糙人也这般有礼。”
两个武者在后面发着呆,不知罗华到底想怎么样。
“我之所以选择荣光帝国,是觉得第一帝国的人必然与其他帝国不同,总要高出那么一截。”罗华说,“所以这里的商人必然更为精明。如果我可以攻破他们,剩下八国自然也不在话下。如果我可以在这里取得成功,那么剩下的八国之行就会容易得多,今天见到几位盗贼朋友,发现我确实没有看错。第一帝国的人,确实与众不同。”
“那是当然。”大汉笑,“不过我们并不是听几句马屁就会膨胀到忘记肚子在叫的人。”
“我会成为有史以来最受人欢迎的中间商。”罗华说,“我会让九大帝国的商界都记住我的名字,会让所有商界奇才在我的面前垂首,只为得到我的合约,我会成为了不起的大人物。”
“哦?”大汉笑。
罗华的随从们不知罗华在发什么疯。
大人物?就您这样游手好闲,靠一张嘴忽悠了安文那年轻小子的人?
只求您现在别把我们害死就好。
“所以以后我会需要一些人跟在我身边,就算起不到保护我的作用,至少也可以壮声势。”罗华看着大汉说,“你的手身看起来似乎不错,所以,我想雇佣你。”
“这就是你的生意?”大汉问。
“是的。”罗华点头,“这样对你们不无好处。从长远而言,你们会成为大人物身边的人,本身就也是大人物,从眼前而论,你们就可以好好地活着。”
大汉笑了。
“这位老爷,您真的很可爱。”他认真地说,“但遗憾的是,我并不是一个智力有缺陷的人。现在我从一数到十,在我结束数数之前,如果您给不出让我们满意的一个数字,您和您的随从们,就只能长眠异乡了。”
他手里的斧子被挥了一下,前方最粗大的一个铁丝木桩就一分为二。
“生意做不成,人情就也没了。”罗华叹了口气,转身向后走去。
两个武者打马迎了上来,是为接应,也是为规劝。
“先生,还是……”一个武者开口说了一半,罗华就笑了。
“我曾有过另一个名字。”他说,“只可惜你们也好,这些异乡人也好,一定没有听过。那是我在投靠罗英叔叔之前,在山上混日子时用过的名字。那段岁月挺有趣的,只是后来有些人眼中只有利益,没有了友情,让我彻底失望,所以我才决定结束那一段荒唐的人生。”
“那段人生里,我有个名字,叫双闪。为什么叫双闪呢?”他认真地说。
两个武者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愣愣地看着他,又不敢打断。
“是因为这个……”罗华笑着,突然伸手。他出手极快,快到两个久经格斗训练的武者也没能反应过来,腰间长剑的柄便已经在他的手里。
他向后退去,两把长剑便随着他的身形离鞘。
他身子在后退之际旋转,如一道旋风,猛地转了方向。他俯下身子,如一头出击的猎豹躬身疾掠,转眼之间就绕过了钢丝木桩,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来到大汉面前。
左边和右边的剑,各带起一道闪耀跳跃的寒光,同时闪起,是为双闪。
剑的光闪起,掠过大汉的脖颈,大汉却才来得及将大斧举起,但不等他发出怒吼用力劈下,脑袋已经在血光四射之中脱离了脖子。那高举斧头的身子向后倒下,鲜血喷起老高,如一场赤色的雨。
罗华脚步一错,躬身躲开,两把剑在他的手中化成了两道光,每次都是同时闪起,同时熄灭。
时间仿佛只是一转眼。一转眼间,他的两名护卫便眼见着那大汉失去了头颅,九个盗贼只来得及象征性地挥了几剑抵抗,便被不断闪现的光夺去了性命。
罗华转身,漂亮的礼服上满是点点滴滴的血色。他目光平静,望向了马车后方,然后露出了笑容:“生意做不成,人情也就没了。”
这时所有人才明白他那话的意思,后面的六个人望着他,眼里的恐惧足以用来书写一本厚厚的惊悚小说。
嘴边有些东西,热热的,粘粘的,挂在那里令皮肤发痒。罗华伸出舌头舔掉,然后和着口水吐了出来。
“虽然这么说有些狗血,虽然这种话早在骑士小说里被写烂了,但我还是想说——恶人的血,味道确实不好。”罗华笑了笑。
身子躬起的他,如一阵疾风,向着后方冲去。那一瞬间里,连他自己的护卫和随从也生出恐惧感,觉得是一头恶狼在向自己扑来。护卫本能地伸手抓向腰间,这才想起那人是自己人,而自己的剑,已然在那人手中。
如一阵风掠过,罗华向车后掠去。
六个盗贼惊恐四散,向着山林中跑。但耀眼的闪光中,还是先后倒在血泊里。
静静立在尸体堆中,罗华双手一扬,两柄剑旋转着飞向天空,他腾出手来擦了擦脸上的血,再伸手一抓,两柄剑便又在他手中稳稳停住。
“愚蠢呀!”他摇头感叹,“无用的花哨技巧其实才要下苦功,真正的杀人技术反而没那么复杂。你差了太多。”
他摇着头一路走了回来,将两柄剑抛向两个护卫。护卫接过,感觉手有点抖。
“可惜了一身衣服。”罗华叹息,“好在备出了几套换洗用的,但也不能浪费。走,到前边找个有水的地方,给我好好洗洗。”
说着,他就这么脱起了衣服,把染血的礼服和衬衫脱下,露出了****的胸膛。
两个武者终于看到了罗华衣服掩藏之下的隐密。
那是一具有着完美肌肉的身躯,看起来消瘦,但实际上,是因为经过刻苦的锻炼,将身上所有多余脂肪都燃烧一空,因此只剩下了结实肌肉而给人带来的错觉。
两个武者有一阵恍惚,觉得自己原来一点都不了解这位先生。
到底谁是谁的保镖呢?
罗华看着他们,笑了:“钱可以用来买命,用在这样的人身上也不算浪费。但买卖必须公平,否则,我不做。你们明白吗?”
他们不明白,但还是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脱得只剩一条大短裤的罗华重新坐进车里,闭目养神。仆从惊慌地跳下车,拾起他的衣服,不敢再上车,于是抱着跟在车旁。马车向前而去,在两里外找到一条小溪,饮马,洗血。
罗华闭目养神,没有回忆山中岁月,没有想当年山上的那些笑声、歌声,以及最后演化成的喝骂声,厮杀声。
他只是想着未来。
杀敌,便要先杀强敌。强敌一死,弱敌便容易解决,而且强者之死,总能给弱者足够的震撼,凭着这震撼,自己气势就涨了几分,对方的气势就弱了几分。
这是道理,血战的道理,以弱胜强、以寡敌众的道理。
也是商场上开拓的道理。
因此,他选了第一帝国,也选了王都商圈。
马车一路向前,他在路上并不沉默,时常给随从们讲笑话,但老实说随从们都不大笑得起来。游手好闲的浪荡公子与杀人不眨眼的双闪间,差着天地辽阔男女之别一般的鸿沟,他们一时接受不了,各自心中惴惴不安。
为那一眨眼的两道闪光,为多年来自己对放出闪光者的轻视。
罗华似无所觉,乐天派般地每日嘻嘻哈哈,终于穿越千山万水,来到荣光帝国的王都云中城。
洗去一路风尘的办法,一般是高档客栈的酒肉,以及豪华酒店里的姑娘。罗华很人性化地放开四位随从去疯狂了一夜,自己却静静坐在房间里,看着伊特给他的名单。
名单上,全是各国商界的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