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刚从地平面缓缓升起,在天边晕从一片柔和的明黄,绕山而开的一条羊肠小道上远远走来一人,此人眉目清秀,个子纤细,一身粗麻的长袍套着看起来有些空荡,她背着包袱,头上的暖帽不知是因为偏大不合适还是因为走得过急,反正本该对应鼻梁上方的镶底珠石,此刻看起来稍微偏了些,连脚上的布鞋和衣摆被清晨的露水浸湿她也没在意。
江锦书抬袖拭了拭了鬓角的汗,继续疾步,昨儿个半夜,她逞着家人睡熟留书离家,待他们今早起床察觉,俞老爹如是派人骑快马而寻,照着自己目前的脚程来算,用不了多时便会被追上,所以她才一步不敢作停留的赶。因为此行的目的,即是找到父兄遗骸,并带他们魂归故里,然而这种事,只由她一人去做便好。
脚不停蹄的又行了大概一个时辰,江锦书在拐过一方土块时,终于在不远处看到一面迎风招展的酒家旗子,她摸了摸一阵咕噜噜乱叫的肚子,几步便奔了去。
没办法,此时她首要做的便是填饱肚子、其次是找一匹快马和打听起灵云镇在哪儿。
这事儿不能怪她没计划,起初她原想的是再等几日,等到他们搬家离京时,自己在寻个机会半路溜走,可昨晚也不知怎的,她一闭上眼睡着,便是小时候自己对父兄两人模糊的影像在眼前晃动,他们苦苦叫着江锦书的名字直到把她唤醒,不知这是何预兆,还是她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但终归早一日寻到他们,她才能早一日心安,索性她便起身收拾,裹着一身冷汗出了门。
江锦书一落座有些吃惊,眼前这三间简陋小屋相排,一方空地上摆了四张桌子的地方,却是每张桌子都三三两两坐着人在吃东西,她也是饿慌了,便急急叫了几个馒头和一碗粥吃了起来,这才不动声色的开始打量,其实依照她原来跟着老爹走乡窜镇的经验,像这种一非官道,二非交通要道的地方,是不太可能会有这种供来往路人歇脚的小铺的,不然人家做生意非亏死不成,可这瞧着却是另一副景象。
她有些好奇,瞧了一圈虽没见着可以代步的马匹,但灵云镇的事还是要打听的,于是便唤了方才给她上餐食的那位老婆婆前来,多往她手心里放了几个铜板,她吞着清粥笑道:“婆婆,没看出就这儿大上午的,您这生意,挺好的啊。”
婆婆弯腰把铜板收好,脸上闪过一丝得意道:“小哥您这是说笑了,主要是得在天公作美的份上,老婆子借此做个养家糊口的营生而已,怎么小哥您这是要几坛呢?”
说着她冲着江锦书挤挤眼,弄得江锦书一阵莫名其妙。
“什么要几坛啊?”
“怎么小哥还害羞吗?”她说着颇为大气的挥挥手,“能来我老婆子这儿的,不是为了那姻缘酒,还是做甚!”
婆婆这声量说得极大,惹得旁边几桌都侧目过来看她,江锦书这才注意,他们无一不是男子,而且“品质”可为是参差不齐,长雀斑的龅牙的,平庸的歪嘴的简直是一锅烩,瞧着目前就自己还算能顺眼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