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盛华比传闻更加的让人神往,那里有美丽盛开的樱花,那里开着朵朵灿烂的玫瑰花坛,那里有高耸入云的教学楼,那里有穿着漂亮校服的学生……那里的很多很多都让王颢然羡慕无比。
盛华的体育馆丝毫不逊色于市体育馆,篮球场更是用上好的木质材料铺成,那篮球架子更是按照国际标准建造,看台上一万多张座位,整齐的围绕在篮球场的四周。王颢然头一次亲身看到这一切,竟然有紧张和不安,平日里嬉闹无畏的神情顿时烟消云散。
后台的更衣室里,翠园代表的八个人已经换好了篮球服,大多正在系鞋带。莫韶华安静的坐在凳子上,他低头仔细的系着白色球鞋上的袋子,碎发安稳的落在额间,挡去了左眸,右眸安定如惜。绝美的侧脸曲线,让人觉得那样的不真实,他就在眼前,又好像身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王颢然就这样定定的看着这个同桌,似乎这样可以让自己忘却紧张的情绪。
“很快就轮到我们了,大家准备好了没有?”教练严肃的声音响起。
“准备好了。”大家也是精神抖擞。
“开场由李叔源,齐江,李宪高,王颢然,林海深上。”
王颢然没有想到自己开场就要上去,看了看莫韶华,他已经系好鞋带,神情淡漠,慵懒的靠在柜子上,修长的手指抵在下颌,一如高贵的童话王子。
这场球赛分为三场,每场打15分钟,一共有15所学校参加比赛,有两个球场同时在进行比赛,比赛为期三天,进行各校循环赛,最终有8所学校晋级半决赛,有4所学校晋级决赛决定最后的冠亚季军。最后赢得冠亚季军的球队将有可能被选上去市篮球队,这对于那些以后以篮球为职业的学生来说是个难得的机会,所以这次的球赛获得了广泛的关注。
韩千羽,岳枭,莫韶华三个人坐在场外的凉棚内观看比赛,教练将一块板子摆在地上,板子上摆了各色圆形磁铁,细细的边观看比赛,边讲解战局。
“你们可看仔细了,记住对方的弱点,并且记住对方的打法。”教练声音严肃,韩千羽,岳枭,莫韶华都盯着板子,目光时不时的瞥向球场。
观众席上,刘玲玲的死死的抓着陆晓萱的胳膊,紧张的看着球场。
“我说,莫王子可没有上场,你紧张个什么劲?”陆晓萱调侃的看着自己的好友。
“我在关心我们学校的比赛,这叫做集体荣誉感,等莫王子上场了,我会更加紧张的。”刘玲玲撇撇嘴,义正言辞,还不忘看坐在一侧的姚婷。
“死丫头嘴硬,你那点破心思留给别人吧!”陆晓萱给了刘玲玲一个暴利,刘玲玲哎哟一声,回击了陆晓萱。
“臭萱,别以为你有韩千羽了,你就有肆无恐。”刘玲玲咬牙切齿。
“哈哈,你不也很快就有一个李叔源吗?”陆晓萱挑挑眉。
“哎呀,哪有。”刘玲玲脸颊顿时通红一片,后面不少同校男生哈哈大笑,女生也有嘲笑的,不过更多的是鄙夷了刘玲玲一下。毕竟李叔源也是她们心中的白马王子,虽然风头没有莫韶华大,但是依旧是个不可多得的大帅哥。
第二场显然进行到了白热化阶段,要说第一场都是在试探,第二场可真正的高手对决,每个学校都将精英请了上去。
一时间现场爆出高亢的叫喊,热烈非凡,大家都兴奋的看着大屏幕里出现的各校风云人物。
“天哪,天哪,萱,你快看,那边的那个场地,那个人,帅啊,帅啊,连现在最红的影星舒蒿都比了下去。简直是绝品!”刘玲玲两眼冒泡泡,不少女生都在奋力的擦着嘴角的口水,真算是不虚此行了。
“我要为你家莫王子默哀三分钟。”陆晓萱对着刘玲玲翻白眼。
“臭萱,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刘玲玲愤恨的看着自己的好友。
“我是人嘴。”陆晓萱乐呵呵的笑,眼睛也一直看着那个人,绝美刚毅的面部线条,完美的衬着整张脸,每一个部位都是恰到好处,多一分不行,少一分不行。与莫韶华的妖冶不同,他全身上下散发出高贵冷绝的气质,只能让人仰望,他注定会站在最高处。这样的人,只可远观,不可近处亵渎啊“他可是盛华的中心,月氏集团唯一的公子,盛华所有人都尊称他为月少,没有人敢在他面前造次,就连盛华的老师领导都要对他礼让三分。”一个戴着眼镜的人不紧不慢的说着,他的皮肤白皙,却白皙得恰到好处,一副眼睛架在高挺的鼻梁上却不多余。一身雪白的外衣,好似刚从实验室出来,确定的说也的确刚从实验室出来。
“天哪,这里的帅哥真多啊,我都要感动得流泪了”刘玲玲看着不远处那个说话的人,那个激动得,就差没跪下来磕头谢恩。
陆晓萱也看着他,被他身上散发出的气质所折服,一看就知道这个人满身学问,笑脸温和,见者就如如沐春风,心情舒畅。如同圣洁的天使一般,不是蛊惑,却是自自然然的让每个人亲近,像极了邻家的大哥哥,安全,稳妥。这样的人,即使他说要在你身上捅一刀,你也会心甘情愿的点头,并且甘之如饴。
不少女生也注意到他,悄悄的拿出手机对着他拍照,即使是个背影,也让她们乐颠颠了半日。
第一天的比赛结束,翠园赢了两场。
梨园酒吧。
昏暗的酒吧里,到处弥漫着暧昧的气息。
一个冷傲孤绝的少年抓着一瓶酒狠命的灌入嘴里。他的手指修长,指骨分明,用力的握着酒瓶。
少年的对面坐着一个戴着眼睛的男人,皮肤白皙,棱角分明柔和,一身白色长外衣,只是不足的是眉头微皱,担忧的看着对面喝酒的少年。
在少年喝下第五瓶啤酒之后,男人再也忍不住抢走了少年手中的酒瓶。
“你是不是又回到了每个星期玩命的喝酒的时候?”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好像是三年级,好像是四年级,总之,眼前这个少年只有九岁的样子,就一个人跑到梨园酒吧喝酒,只是那样的一个孩子,酒吧自然不让进,然而他不是普通的小孩,他是月氏集团唯一的公子,只要他的一句话,这个酒吧就可以面临的永远关闭的绝境。即使是个孩子,他们也不好拒绝。
他记得那个时候,他在上初三,功课繁忙,却接到电话,说月荣在酒吧喝得不省人事,他急忙赶到,把他送进医院,足足躺了一个星期,就差点酒精中毒。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孩子竟然可以做得如此的决绝,竟然可以比大人更加的玩命。自此以后,这个阳光般的孩子消失了,换来的是一副冷傲孤绝的人,他优秀过人,手段过人,14岁的时候就懂得了公司营运,并且初次在公司与人谈判,竟让别人哑口无言,俯首称臣。这样的人,冷傲孤绝,无情得叫人害怕。然而,他印象中,他自醉酒之后,却每个星期跑去酒吧,没有人劝得住,没有人能够劝住,而伯父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到他。
后来,他出国留学了,已经有六年没有见到月荣,而这个人比以前更冷更绝。他一个月前回国,就进入了本市最好的研究所,也是全国最好的研究所,他作为一名临床医生,却不急着去医院,他在研究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关于如何根治艾滋病的课题,需要研究出一种新型病毒能够抵抗艾滋。
“你以为你阻止得了?”他微眯的眼眸,看着凡炎。
“我必须阻止。”他云淡风轻,嘴角挂笑,并不被他的冰冷所压倒。
出其不意的,月荣并没有再抢回酒瓶,也没再拿其他的酒,而是打开钱包,眼神定定的看着一张照片,眼眸里温柔一片,冰冷早已不复存在,只留淡淡残余的冷淡气息。任谁看了这样的月荣都会被他眼眸中的温柔伤痛所感染。
“这么多年,你都不曾走出来过。”凡炎的语气也稍微有些改变,变得疼惜起来,疼惜眼前的少年。
照片上一个小女孩,穿着淡粉色连衣裙,一双粉红色皮鞋,扎着羊角辫子,左手打着V字手势,右手叉在腰间,闭着一只眼睛,调皮的在阳光下灿烂的笑。周围所有的景物就好似都为她所设置,恰到好处的让她仿佛置身在花海里,如同调皮的精灵,忽闪忽闪。
“一辈子。”月荣语气变得无限温柔缠绵,嘴角也情不自禁的弯起。
凡炎低低的叹气。
“月哥哥,月哥哥,看哪,那是一只蝴蝶,好漂亮!”女孩晶莹剔透的面颊,美丽得如同飘荡的樱花,一丛一丛的在女孩身上盛开。
“恩,好漂亮。”男孩腼腆的看着女孩,他觉得他比蝴蝶更美。
“哎呀,它会不会死啊?”女孩美丽的眼眸湿润,很快大颗大颗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不会,我们带它去医院看病,好不好?”男孩抱起奄奄一息的猫。
“好,生病了就要去医院对不对?”女孩很快就笑了出来。
“对啊,以后彤彤生病了也要去医院。”
“不对啊,我生病了就会有人来给我看病。”女孩嘟起嘴,大眼睛像极了瓷娃娃。
“哈哈,我也是哦!”男孩抱着猫,牵着女孩的手走到兽医店。
“月哥哥,快放我下来。”女孩困意席卷,眼角挤出了泪,却固执的叫月哥哥放他下来,一遍又一遍。
“你的脚能够走?”男孩笑着问,心底无限甜蜜,女孩软软的身体就在自己的背上。
“不能走。”女孩沮丧的说着,自己不小心崴了脚,心里一遍遍的责怪自己。
然后,女孩在男孩背上睡着了。
男孩看到女孩躺在太平间里,被罩着白色的布,小小的身子躺在那里,毫无气息。那一刻,男孩的内心冰冷一片,他感到天旋地转,自己的世界在逐渐的坍塌,坍塌,坍塌……
男孩无法忘记女孩生病时候苍白的脸,男孩无法忘记女孩流着眼泪说,月哥哥,不要走,永远也不要离开我,好不好?男孩不会忘记,父亲将自己锁在屋子里,不让自己去医院看女孩最后一眼。
莫名的恨,像极了黑夜月色下的蔷薇,纠缠在男孩的心间,冰冷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