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因素,是水土流失潜在危险的前提条件,而不合理的人类活动,是水土流失产生和加重的直接因素。
一是对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过度砍伐森林、陡坡开垦、草原垦殖、超载过牧等,是导致近半个世纪水土流失加剧最主要的因素。长江流域12个省的林地面积在50年内减少了30%~40%,上游荒山荒坡地面积达到1133.33万公顷(1.7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3%,25%以上的耕地面积达到413.33万公顷(6200万亩),占全国总数的67%。自50年代以来,我国开垦草原近2000万公顷,其中近一半已撂荒成为裸地或沙地。草原超载普遍,有的草地超载达80%,甚至更高。这些活动不仅大幅度增加了水土流失面积,也大大增加了水土流失强度。
二是对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长期以来,由于水资源的过度利用,生态用水得不到保障,丝绸之路上的许多自然绿洲已经消失。塔里木河、黑河流域上游水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导致进入下游河道的水量急剧减少并长时间断流,地下水位下降,大片胡杨林因缺水而枯萎或死亡。在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因超过补给能力开采地下水,或因采矿大规模排水等引起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导致地表土壤干旱,林草植被退化甚至死亡,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迅速恶化。
三是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水土流失。我国正处在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开发建设活动频繁,如修建机场、公路、铁路、输油输气管道、超高压输变电、跨流域调水工程、开矿、兴修电站、野外度假娱乐场所等等。各项生产和建设活动平均每年搬动和运转的土石方量达到382亿吨,占全世界总搬运量的28%。由于许多项目缺少适当的预防和治理措施,造成的水土流失十分惊人。据统计,开发建设活动每年增加水土流失面积1.5万平方千米,成为水土流失加剧的重要因素。晋陕蒙接壤地区大规模的煤田开发,新增水土流失面积820公顷,弃土弃渣总量达67.9亿吨,预计增加流失量9.5亿吨。三峡库区因城镇搬迁、修路产生弃土弃渣4.7亿吨,许多弃土弃渣直接进入江河湖库,很难治理。
当今,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这对西部地区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国家投入巨大资金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是修建铁路和公路,不仅在大山区和黄土高原上进行,还在永久冻土带上进行,如青藏铁路。还有将西部的石油、天然气输送到东部地区,修建数千公里长的输油输气管道,西部的长江、黄河、珠江等河流的中上游,水能资源丰富,修建大型水电站。还有煤矿资源丰富,建坑口电站,架设数千公里的超高压输变电线路,以及大规模的矿藏开采和城市化建设(房地产和交通设施以及生活设施建设等)。在具有水土流失潜在危险的自然因素存在的这些地区,这样大投入、大规模建设,坡面水系遭破坏,导致径流失控,毫无疑问会带来不同程度水土流失,如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其流失程度是非常严重的,后果不堪设想。现在的关键是要将人为导致的水土流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从实践来看,建设中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远比正常水土流失更快更严重,其危害性也更大,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和重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人类又能使水土流失发生逆转,可以控制和削弱诸多自然因素的潜在危险性的显露。
在影响水土流失的诸因素存在的情况下,坡面径流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素。不论年降雨量多少,只有产生有冲刷力的坡面径流,才会产生水土流失。不具备产生坡面径流的条件,如理想的纯平地和无降雨地区,不会产生以降雨径流为动力的水土流失。但是,即使在年降雨量很少,而是以暴雨形式降落,也会产生坡面径流,也易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如在新疆以及其他的干旱地区。
因此,通过对径流的蓄集,科学调控坡面径流是控制水土流失的关键。特别是在干旱半干旱地区,降雨径流是他们的主要水资源。因为这些地区,年降雨量少,且年际和年内分配又不均,作物生长季节降雨偏少,且多为历时短、强度高的暴雨,在没有径流聚集措施的情况下,坡面径流将大部分流失,进而加剧干旱缺水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