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
唐念奴飞身一脚踹在王公子的胸口,撞倒一地座椅。“回去告诉你爹,这一脚是我唐念奴送给你的,如果要还我的人情,镇北王府随时欢迎大驾。”
王弘道摸着疼痛的胸口,心中骇然地看着唐念奴,这就是前几天刚从边塞回来的世子殿下。平常人家或许不知道他回来的消息,但王公大臣们却了如指掌,这个镇北王家的贵胄,即使十年过去,脾性依旧不曾改变。
刑法不上王侯,唐国忠就这一个儿子,他从出生就注定世袭王侯之位,就是杀了人也不会有人去追究。他就是未来的镇北王,可以调度帝国半数兵甲的实权王侯。
就是这个最不能招惹的人,今日撞在自己的脸上,王宏道低头灰溜溜的离去,他知道,回去之后父亲绝不会轻饶自己。
唐念奴回首看着苏小小,“怎么,袖中的剑不打算捅出来试一试吗?小小姑娘。”
苏小小娇躯轻轻震了一下。“世子殿下说笑了,在这烟花之地,何苦为难一个红尘女子。”
唐念奴走近,伸手掀开面纱,这是一张任何男人看了都会心动的俏脸,眼角的微怒更是让她美上三分。
“住手,大家一起上,不能让他侮辱了小小姑娘的清白。”
有人在推波助澜,台下窜出十几个大汉,手拿刀剑砍过来,他们就是奔着唐念奴的大好头颅来的。
唐念奴挥剑挡下,滑步而过,一剑人头落,鲜血溅五步,一步一杀人,滴血不沾身。台下的宾客见出了人命,争相逃离,整个望北楼混乱一片,混乱中不时有人趁机出手,要砍下世子的头颅。唐念奴收剑而立,静静的看着割向喉咙的剑锋。
咻。
一根箭矢射入来人的胸口,剑尖离喉咙三寸,无力地掉落。此时才有人注意到,楼顶房梁之上蹲立着几道蒙面黑衣,手中拿着军弩,不停地射杀,再没有人能靠近台前一步。
纷乱停息,已是满地的尸体,血腥味弥漫酒楼,店主人早已吓得坐在地上,下体湿黄。
“小小姑娘,就凭这些江湖中人,想要我的脑袋可能办不到。”
苏小小回首看着沈胖子,眼神透露无助。
“世子殿下,这,这,你看”
唐念奴打断沈胖子:“沈胖子,你这个时候聪明点就不要开口,行刺帝国王侯的罪名,就算你爹是御史台刑御史,他也保不了你。今天你借我当一回枪,我也借你引出这些江湖鼠辈,咱俩扯平了,你走吧。”
沈胖子躬身作揖,退出了出去,在没有看向那娇美的容颜一眼,他知道,从今天起,他沈家在大燕将将举步维艰,哪怕世子殿下说过不再追究。
望北楼外聚集大片看热闹的人,探头往里打量,有人刺杀归来不久的世子殿下,更是牵扯到苏花魁,当是一出好戏。然而等待良久之后,只见一个黑面少年就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喧闹街头,肩头扛着花魁大步离去。
唐念奴扛着苏小小,径直回到自家的小院,撇头对着墙角骂道:“天底下哪有你这恶毒的人,要拿亲儿子当鱼饵,你就不怕一不小心绝了后。”
放下肩头的姑娘,唐念奴猛喝了两口茶,嘟囔一句,“真他妈的重,累死小爷了。”
苏小小冷漠的面庞泛出一丝生气地盯着,“你,你无耻狗贼。”
“对,还是你生气地模样更好看,看着更惹人疼。”
“想杀就杀吧,何必如此羞辱我?”
“你想死?那我不是亏大发了,小爷拿命当鳌头,才换来的娇花,我可舍不得下手。”唐念奴转头吩咐道:“立春,看着她,她要是自杀了,就把尸体扔到阴沟里,那些老鼠啊蟑螂啊,吃起死人肉来,想必咯吱咯吱香吧。”
“唐念奴,你一定不得好死,还有那狗皇帝都要死,你不想我死,我就瞪大眼睛等着看你的死相。”
“看我的死相不用等,今晚你就能见到。立春,把她洗干净了送到我床上,贼娘的,小爷都成年了,也该为唐家传宗接代。”
苏小小心中绝望,她是多想去死,可她死不了,如今守了二十年的清白也要没了,大仇何报,自己终究不过是一个小女人而已。
夜深人寂,苏小小安静地坐在床边,娇躯不是颤抖,此时只有怀里的剪刀能给自己一丝安全感,她不会反抗,只希望能在清白毁掉的时候,将剪刀送进仇人的心口。
月影一点点移动,该来的噩梦没有到来,苏小小却不敢有困意,她怕自己睡着了就不敢去睁眼看第二天的自己。静静的院中传来声响,该来的终于来了,她仿佛听见恶魔的呼吸声。
声音就在院中,时时传来,房门却不见推开,只有烛光照亮那绝世的容颜。眼睛盯着门框都快干涸了,也不见有什么动静,踏雪的咯吱声依旧不断。
苏小小按耐不住,起身贴着窗沿,将窗纸捅开一个小洞,往外看了过去,不自觉发出惊讶。“啊。”
月光照亮积雪的小院,一个上身赤裸的黑面少年,正在踏雪练枪,一横一撇,一划一劈,一点一回,枪芒在月光下闪闪烁烁。此刻已经是子时夜半,人最乏困的时候,却正是唐念奴练枪的时段。
只有在最疲倦的时候,最艰苦的环境下,他才能不断熬炼意志,突破自己的极限。
十年了,唐念奴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不知见过多少次月圆月缺。唐家枪法江湖名声可有前三甲,唐国忠凭借它征战疆土,立下不世功勋,但是唐国忠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穷尽一生,依旧没有练出唐家枪法最霸道的霸王枪。
十年前,当自己的亲儿子拿枪顶在自己喉咙的时候,唐国忠看到了霸王枪的雏形,只有绝境才能孕育出霸王枪,为了这一枪,他把亲儿子赶到塞北极寒地,这一别就是十年,如今他的夙愿可以实现了。
院中的唐念奴,已经蕴养了三个时辰的枪意。“霸王一式。”黑铁长枪离手而去,有去无回,舍生就是求生。枪芒划开空气,钉入院中的花岗岩,仅露出一截枪柄在外。唐念奴捡起地上的衣物,擦去满身的汗水,对着院外说道:“每天夜里都看,半个月了你也不嫌倦,真没见过世面。”
“咳咳,就睡了,爹走了,不打搅你传宗接代,爹马上就六十岁了,老了。”
唐念奴推开房门,轻轻地走到床前,佳人早已酣眠,手中抱着剪刀斜靠在床头,此时已经沉沉睡去。唐念奴脱去佳人的鞋子,抱起软玉温香放在床上,拉过被子给她盖好,自己顺势侧躺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美人酣眠。
长长的睫毛,轻轻一抖动,便温暖了冬日,惊艳了时光。
“终究也是个可怜人。”唐念奴闭眼睡去,夜已深了。
烛光摇曳,鸡鸣犬吠兮时相闻,唐念奴猛然惊醒,这已经是他的身体本能,生物钟在此时强迫他起床。轻轻推开被卧,没有惊醒身旁熟睡的红颜,穿着轻薄的棉衣,提剑迈进院中。
练枪是为了父亲的夙愿,家族的传承,练剑是自己的心。男儿当提剑荡天涯,一剑了却恩怨事,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是他和一个人的约定。
汗水溢满额头,升起白色蒸汽,手中的青锋剑划出呜呜震音,杀意凛然,十年间,这柄青峰剑饱饮胡人鲜血,人养剑,剑养人,此时的唐念奴眼神杀气冷冽,没有一丝情感,就像藏在暗处的野兽,静静地舔着爪牙,随时等待猎物的到来。
天色渐明,唐念奴收剑而立,口中吐出一道悠长的白气,炽热的气息温暖了整个小院,这是他养了十年的气。他始终记得自己第一次拿起剑时,授剑老师告诫自己的话。当你能够一气震碎金石才可以真正算作我的徒弟,否则,不若相忘于江湖,也不要见到我,因为那时我会杀人取剑。
唐念奴谈了一口气,一气碎金石离自己太过遥远。十年练外功,二十年磨刀功,一生习剑术,剑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古来练剑的人如过江之鲫,能练的登堂入室又有几人。
“公子,早饭想吃点什么,立冬去准备。”
唐念奴看着刚振开睡眼的立冬,娘亲留下的四个姑娘就数立冬不会去争宠,最为安静,反而最得自己的喜爱。
“准备两份,送到我房中就好,再来一斤烧刀子。”
舒服的泡个热水澡,立冬已经准备好早饭。唐念奴走到床前,看着睫毛不停摇动的苏小小,“你是自己起来,还是要我抱你起床。”
苏小小悄悄地将手里的剪刀藏在被子里,利索的起床。
“吃饭,不用我喂吧。”
“唐念奴,不用你可怜我,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会一直诅咒你,时刻想着杀了你。”
“我知道,那你也要吃饱饭再来杀我不是,不吃饭哪里来的力气不是。”
苏小小端起桌上的米粥,狠狠地咬着小菜,仿佛每一口都咬在某人身上,唐念奴笑而不语,静静地吃着饭。立冬附在唐念奴耳边轻声细语,“王太公带着孙子来了,王宏道已经在府前跪了两个时辰了,王爷让我问问你,见不见。”
“哼,就他会倚老卖老,想玩苦肉计,那就让他肉疼到低。你去告诉他,他那孙子的脑袋我不稀罕,小爷看中了他北地的盐甲生意,让他看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