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洗头的时候,非常无聊的用手机上网。一直都听说有读者在手机上看书,但是因为没有沟通和交流,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的书是不是真有人看,但居然被我无意搜索到了一个3G的网站,应该是小腾的吧,读者可以留言,我这才第一次看到了一些读者写给我这个作者的话。
当然第一本书是小花,评价非常两极,有喜欢的,也有讨厌到看不下去的。其实小花真的是我第一次提笔写故事。因为从小到大,我都认为文章写的好没什么大不了。在所有志向中,写字应该是排在最后一位。以前别人说我文笔好,我简直认为他是在小瞧我。除了大学论文,我就没有写过超过8000字的东西,可是我第一篇小说写了将近80万字。我一直都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很多读者因为长而看不下去,我实在是太理解了。我要感谢所有有耐心看完80万字的读者,真是非常的不容易。
我曾经写过一个后记记录自己写这本书的过程。后来因为比较私人的原因没有放到网上。因为我本来是想今生只玩一次便收手的。没想到在小花的五万字之后,我突然便走火入魔了。好似是对我前半生的嘲讽,我开始发现了写字的乐趣。
很多人对小花这个人物非常的不认同。我以前曾经辩白过。可凭心而论,这本书的确不算成功。我从来没有写过故事,从来没有塑造过人物,从来没有推进过情结,什么心理描写、景色描写、容貌描写、场景描写,我简直就是在天马行空,胡作非为。而且由于我骨子里还是轻视编故事,我经常只是随便在网上查查,便开始乱绉,完全是凭自己对历史的一些不靠谱的记忆在写,并没有做过很细致的考证研究,所以很多地方也都非常禁不起推敲。
写小花前五万字全是模仿,但是它确定了整本书的故事框架。我应该还算一个严谨的人,所以最终还能把这个莫名其妙开始的故事给讲圆了。由于我一开始就像写论文一样有了一个命题,而且人又特别固执,我为了这个命题预定了整本书的故事走向,当我发现人物性格的发展已经不能在故事走向的框架中继续下去的时候,我屈服了故事,而不是人物。这让很多读者对小花这个角色产生了深深的不认同,认为她太分裂了。
的确,如果我的笔墨更成熟一点,她应该不至于会这样。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曾经多次想要修改预定故事结构,可我非常担心自己会因此坚持不下来,所以没有。她被我写成了一个自由的灵魂,可为了故事,她又变得古板、迂腐、无所谓的大义凛然。我本来是可以稍微扭转一下的,在衰兰送客一章,我应该让她更合理一点,心里转变更温和一点,可请理解一个被自己逼得写了4、50万字玩票作者的疲惫吧。她只想尽快写完,给自己此生一个交代,并没有想到更多。
我不太爱看言情小说,真的。我菲薄琼瑶到了一种变态的地步。我基本不看网文。什么桐华啊,等等,我都是因为自己开始写,才听说了,才去补文,才去学习。什么种田文啊,等等,我也是写文了才知道是什么意思。在这种背景下,我的故事不太像一本好的言情小说简直就是必然的。我对****描绘的生涩也是一目了然。怎么可能让一个别人一煽情就发笑的白痴去煽情呢?唉,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写古言,可能我也实在写不好别的了。
但是我还是想写点别的。爱情从来都不是生命的全部,它只是人生最珍贵的礼物。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是不配说爱人的。一个没有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也是不配谈什么爱情追求的。真正的爱情并不是为你舍弃了天下、舍弃了后宫、而是和他所爱的人得到他心中渴望的真正的人生。我知道不是人人都认同这种观点,可每一种观点都有活在这个世界的可能性,所以我也不打算去改变它了。
小花写的不好,有些读者的留言真的刺激到我。其实我一点也没有打算写第二部古言的。我心中有另一个另未曾实现的梦想。我尝试了一下,但我觉得现在还不行。我想多磨练,多写,也许会慢慢总结些经验,慢慢提高。所以才有了这一本名伶天下。我想将一些人物塑造方面的遗憾和不足稍微弥补和纠正一下,看自己能不能做的更好。
写这本书相当意外,也不在人生规划中。既然想练笔,就更不想给任何框框给自己。我连约都没签。一是因为料定文章不会受到大众喜爱,签了也白签;二是我想更加沉心静气,****自己想干的事情。
所以这本书的结构和框架也许就更加特别和另类了。很多人会觉得我的文拐来拐去,经常突破常理。这有两个可能,一是我基本会从整本书的框架考虑安排情节;二是我的确没写好。前者能够从后文得到解答,后者我也没办法,因为能力如此。不是人人都能做桐华的。
然而这本书最大的挑战是:它并非是我的目标。所以我经常会想着放弃它。遇到卡情节会想,遇到觉得自己的文字烂也会想,遇到看别人文好会想,遇到我生理和心理低谷期也会想。如果不是我性格中有一种执拗的成分,我简直只能写个引子就算了。
而且这本书人物的性格发展也在渐渐偏离我当初设定的故事走向。一个人物在命运中会如何成长,有其自己的轨迹,真是就算我是作者也不能强求。有了小花的反面教训,我估计这次我会屈服于人物。但是我屈服一点会不会影响全局,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另外一个全新的挑战了吧。
因为是练笔,故事一下走得很缓慢,一下走得很激进。关键看我是想让自己更像个作者,还是更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今天早上写的的确是心里话,我是一个只能用啰嗦文字写拧巴故事的人。不是我不想30万字写完一个故事,我恨不得三百字就写完,可我真的做不到。
它就在我心里。他和她就在我心里。就在前几天,我才终于想明白一个问题。我只所以屡屡想放弃而终未放弃,并不在于自己发癫,也不在于想坚持什么,而是它就是我心里的一个梦,我不过是想把它说出来。至于有没有人听,有没人有懂,这些都不重要。它就在那里,无论我是不是写出来,它原来一直都在我的心底。
我不知道有没有一千个读者看过这两本书。如果有,就是有一千个人分享过我心底的梦。不管你们是不是喜欢,至少我是用心了。所以,我想这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