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库里,连修然看到了自己请来的救兵。
他站在一台黑色的G65旁边,衬衫卡其裤,还有帆布鞋,外加一头服帖的栗色短发。
至少两年未见,唐嘉辉造型未变,身形倒比从前更结实了。
他还是从前那个花见花开的狗腿子,一看到连修然,他就欢欢喜喜地迎了上去。
“哎,我看下次老子新开个业务得了。这救苦救难的,是积德的事啊!”
唐嘉辉天生上翘的嘴角高高扬起。
“你带了多少人过来?”
“二十个。包括我在内。”
对方毕恭毕敬地把一支棒球棍递上来。
“你看,今天棍子管够,你要不要也来一支试试?当然了,假如嫌用得不顺手,车上还有更好的东西。”
连修然把西装脱下挽在手臂上,接过棒球棍随意挥了几下,再指着从正从电梯里出来的宫明熙。
“给他也来一支。”
“......这小少爷是哪里捡的?”
“自己送上门来的。”
车子驶出地库时,唐嘉辉瞥了几眼后视镜里的宫少爷。
那双眼睛绝了,比女孩子的还好看。
他怀疑这家伙自出娘胎起,就没抡过膀子打群架。
“喂,你不怕啊?”
“......不怕。”
宫明熙木头木脑地答道。
他对天发誓,原本只是来送花的。然而为啥会坐上这台车,衣帽整齐地抱着棒球棍发呆呢。
其实,在电梯里他并不是没想过要临阵脱逃。
没有人勉强他,她甚至已经不算是他的女朋友。可是他活跃的思维一旦跑偏,就再也回不来了。
比方说,假如他不幸阵亡了怎么办。他既没有连修然的身材优势,也不能和人家拼体力。
又比方说,如果先把她救出来的人不是他怎么办?
那样就不酷了。
等等。
他急促地呼吸。
万一她已经被劫匪给......那个了。
宫明熙狂野的想象力在这一秒卓越超群,画面之鲜活,甚至吓到了他自己。
他在这边疯狂遐想,另一边的连修然则看到了连建元发来的催命短信。
“务必回家吃晚饭!”
嗯,劫匪是个懂道理的。他们总算还照顾着年迈总裁的心理健康,没去找连建元的麻烦。
连修然把手机塞到裤子口袋里,然后低头看了看支在鞋面上的棒球棍。
今夜和唐嘉辉在一起,他有强烈预感自己会做出某些无可挽回的事来。
从学生时代起,他俩但凡凑在一起,就不会有好事。
这一点,连修然是很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