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澄自认为与日商华昌公司的这个借款“条件甚优,为吾国各路借款所未有,即不折不扣,不与闻业务、工务、机务,仅由资方荐举会计二人,以资稽核。十年后随时可以全部或一部清偿”;且经孙科反复批示反复修正,沧石铁路开工修筑指日可待。谁也没想到,孙科从北平、沈阳返回南京后,即于一九二九年八月三十日把给何澄批回的函件前议完全推翻:“呈悉,沧石线为国有铁路,不能改为民办,所请疑难照准,仰即知照。”正当何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之时,八月三十一日,也就是何澄接到前批函件的第二天,孙科忽然又批来函谓:“函悉,石歧支路兹据该商愿意承办并称商款有着仍担保三事:(一)如延不兴工;(二)如有外款影射;(三)或至年半期满不能竣工,愿请处分等语,复准将所认定之第一期股款三百万元汇集现金本部,并指定上海中央银行为存款处,验资后再行核定。此批。”輧輮訛不让办沧石铁路已让何澄不可解,孙科突如其来准许石岐支路民办,更令何澄不可解。石岐即是由石家庄至沧州延至岐口的同一条铁路。他想,孙科纵然敢以部令变更国府筑建沧石铁路的议决案,难道还不知道一条路上岂能修两条铁轨乎?其呈请承办者,固有指鹿为马之可恶,而孙科胆壮如此,亦可骇矣。何澄不甘心沧石路如此下马,决心到南京据理力争。此时,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的传来:八月三十日,王徵被国民政府参军处拘捕。拘捕的原因,据说是白崇禧自天津从他兼任局长的平奉、平绥铁路逃走。九月三日,行政院以黎照寰代王徵为铁道部常任次长。
铁道部常任次长的这一变动,对何澄办沧石铁路极为不利。用何澄的话说,“忽为雕虫小技者流及陈炯明馀孽所左右”,这个“雕虫小技者及陈炯明余孽”指得即是黎照寰、政务次长连声海、梁寒操这些孙科的班底人物。
九月十七日,何澄亲持沧石铁路草约各件,专程到南京呈送孙科。孙科原以为何澄此次前来,会将所请沧石路撤销,没想到何澄不但不同意将沧石铁路改头换面变更为石歧线,反而劝说孙科不可为所欲为,不遵“北平政治分会通过提前兴筑者,更经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兴筑者,且经铁部统盘规划定为在第一期兴筑并提交国府会议议决通过者”,更不能听从“部中群小,不知究竟,轻率受商人之欺蒙,致使足下大有两难之苦”,在一条线路的沧石路和石歧上反反复复,颠颠倒倒。若此,岂不论何事,有钱即可耶?若此,岂不是昧其天良,个人坠其信用,政府的体面和信用也将失坠到底?孙科见何澄一根筋地要建沧石路,当下也想不出个更好的解决办法,只好挑出何澄送呈的《沧石铁路借款合同》没有“附件”之疏,让他备文补送即可。如此,双方紧张的气氛一下得到缓解。当天,孙科要经上海赴粵,何澄从南京亲自送行。九月十九日,何澄在上海给阎锡山拍发了一封电报:太原阎总司令钧鉴:
弟送孙部长回粤,由宁来沪,此地为谣言制造所,八九不可信。失意无事者众多,拟以他人资本作自己生意,成败均是合算。此等好事之人亦似应安插,此所以前清开国时聚集全国有知识者抄四库全书也。弟静观大局,非兄助介石则纷扰断不能已。革命以来,民穷财尽,若再生变化,将来谁亦不能收拾。东南财富之区,其力已竭,遑论北方寒苦各省,弟之急急图建沧石,亦思救此垂毙民生。苟不早将地下之煤铁输出海外,直等于掘金待死。同蒲贯通,吾晋南北亦不可缓,请煜如(贾景德)兄速设法为幸。弟送孙行后,即往游西湖,更登莫干山小住,稍事休息,倘有赐电请由南京转。何澄叩皓。
何澄给阎锡山的这封电报,一是劝说阎锡山不要受他人蛊惑加入到反蒋的行列,二是表明自己急急图办沧石铁路目的无他,实为民生。送走孙科,何澄即到大东旅社探望前来上海办事的梁上栋。
梁上栋(一八八七~一九五七),字次楣,山西崞县人。一九〇五年,毕业于省山西大学堂。后赴英国留学,毕业于伯明翰大学工科。一九一二年,任南京临时政府交通部参事,嗣当选为山西省议会议员。一九一五年,任北京政府陆军部外交事务处处长。一九一九年,出任巴黎和会中国军事代表,后任国联常务军事顾问会中国代表。一九二二年,太平洋会议决定日本无理强占中国的胶济铁路和青岛的主权,应交还中国,遂回国办理接收青岛主权等事务。一九二八年,任国民革命军战地政务委员会委员,旋任胶东军事外交特派员。一九二九年,任北平市社会局局长兼代市长。一九三二年,赴绥远,任包头市政筹备处处长。一九三三年,任国民政府财政部财政整理委员会委员;九月,任实业部商业司司长。一九三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在南昌前线被日机炸伤右臂,截掉臂膀,后以“独臂将军”著称。抗战胜利,任华北军事慰劳团副团长,赴晋、察、冀、绥、鲁、豫、热七省慰劳将士。一九四六年,出席制宪国民大会。一九四八年,当选为监察院监察委员。新中国成立前去台。一九五四年,任“监察院”副院长。梁上栋到达上海之后,即想到苏州与何澄一晤:
亚农先生赐鉴:
在京奉读手书,备悉一切。栋昨日搭轮,今午抵沪(拟十日之内北返)。运费事已发表一部分,平绥七三二,北宁八八三,虽未能尽满人意,总算告一段落。平汉、正太大约亦可办到七三二之数,惟尚须费时日耳。此次在京,受尽肮脏气,做尽肮脏事。拟三五日乘暇造府,奉访畅叙一切……梁上栋十一日夜在大东旅社,何澄与梁上栋互倒了一番苦水,大叹不贪不合污,真心想做点事真难。与梁上栋倾谈后,何澄即到莫干山与黄郛一吐心中的气闷……十月十四日,何澄将《沧石铁路借款合同·附件》(系双方公司签字声明)补送到铁道部备案(因这个合同系草合同性质文件,所以也就没有译文),以示只履行经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国民政府立案修筑的沧石路,绝不同意只是孙科一帮群小私议、未经国民政府立案的石歧支路节外生枝。何澄没有想到,《沧石铁路借款合同》从北平移地到南京之后,竟然成为民国铁路建设史上的一桩悬案。
何澄保留的《沧石铁路借款合同》最初草稿如下:
中华民国国有沧石铁路工程局局长(下称路局),今因建造沧石铁路并展线至大沽海口线路用款,代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铁道部长于××××(下称债权者)订立借款合同如左:
第一条借款总数及名称:债权者允借路局日金一千贰百万圆,定名为中华民国政府五厘利息沧石铁路借款。
第二条用途:本借款专充建造由石家庄起至沧州(何澄在书眉注“沧州应否改沧县”)及由沧州至大沽海口之铁路,购买沧州至大沽海口之地亩并全路应用车辆及其配件、经营行车一切费用,又造路期内应付本借款利息,统由本借款内随时开支。
第三条工程期限:建造工程须于本合同签押后六个月以内开工,自实在开工之日起估计一年半造竣。
第四条付款手续:本合同签字后一个月内应由债权者先付一批借款,但至多以日金一百万圆为限,交路局作为购买自沧州至大沽海口地亩及其他一切预备工程上必需之款,迨开工后用款若干,随工程进行情形,由路局于十五天以前知照债权者预备照付。倘有延误交款日期应负赔偿路局因此发生一切损失之责任。所有拨付借款,系按十足交款,并无折扣。
第五条息率:本借款息率定为周年五厘。自借款实在拨交路局之日起,按日计息,每半年结算一次。路局自接得债权者通知,结算息数三日起,于七天以内在天津交付。取具债权者收据备案。
第六条还本期限:本借款以二十年为期,自实在开工之日起算。前十年只付利息,自第十一年起,平均数目分十年还本,每年于下半年付息时一并在天津支付,取具债权者收据备案。但自第十六年起,无论何时,得于六个月前通知将借款全数提前一次还清或先还一部分,无须加价。
第七条抵押:本借款以本路所有一切财产及其进款为第一担保,再以正太铁路借款期满后之进款为第二担保。
第八条购料:本路所用材料应优先购用国货,如本国之货不适用或国无此类材料,方能购用外国材料,择其价值最廉而质料最佳者购置,但仍须适用铁道部所规定之购料条例办理。
第九条让渡本借款债权:如有让渡于其他资本家所有时,应先请路局呈请铁道部核准。
第十条本借款由铁道部公函知照:债权者声明,本借款已经国民政府铁道部据委任路局局长代表签字。
第十一条合同文字:本借款合同缮写中日文各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如有疑义,以中文为准。
年月日在某地签定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铁道部代表沧石铁路工程局局长何澄呈孙科反复批示、反复修正后的《沧石铁路借款合同(一九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如下:
本合同由沧石铁路工程局局长何澄(以下称局长)代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铁道部与日商华昌公司(以下称公司)代表市吉彻夫订立之。
第一条:公司约定借给路局日金壹千九百万元,不折不扣。
第二条:本借款专充左列各项之用:
一、自石家庄经沧州至大沽海岸铁路之建设。上记所谓铁路建设,包括购置用地车辆及其他一切之附带设备并为图本路经营便利起见所有与他路联络工事。
二、建设期间内之营业用款及铁路关系之一切经费。前项建设工事从实际开工之日起算约两年间完工。其开工日期自本合同效力发生后不得延至六个月以上。
本铁路之轨幅为标准轨幅即四尺八寸半。
第三条:本借款利率定为周息八厘,即日金壹百元付息八元整;自本合同效力发生之日起算,每六个月交付一次。前项利息在未完工以前不付现款,每六个月计算一次归入本金;但至完工之日不满六个月时,以完工之日止按日计算。
第四条:本借款期限定为贰拾年,自本合同效力发生之日起算,第六年起开始还本。还本方法分拾伍年平均摊还,每六个月支付半数。自本合同效力发生之日起算至第拾壹年以后,无论何时,得以六个月以前之通知偿还本借款之全部或一部。
第五条:本借款以本路之财产及进款并正太铁路借款偿清后之进款为担保;但以正太铁路进款整理,其民国拾壹贰年所担保于同成铁路垫款时则其整理所需之进款不在本借款担保之内。本借款之担保不得为其他借款之担保。
第六条:铁路营业用款及维持费统由铁路进款及盈余付之;其剩余作为偿还本借款本利之用。本铁路之一切进款,择中日两国之殷实银行各半分存之。
第七条:本借款本利之偿付,由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保障之。
第八条:在本借款期内,会计主任须用日本人。会计主任管理会计事务,凡关本铁路收支之一切证书类均须与局长连署。会计主任得采用日本人数名为助手,其薪水统由路局负担之。会计主任之任免由局长经公司之同意并呈部核准后行之。
第九条:凡关于运费之制定及与他路之联络并于本铁路财政上有影响之重要事务,由局长与会计主任协议之后呈部决定之。
第十条:本借款期内关于铁路会计各款目,依据中华民国铁路会计则例记账之。路局每年度应作成铁路收支预算及决算报告,送交公司。
第十一条:借款于交款当时即存入公司,由公司自存款之日起给周息六厘,即日金壹百元付息六元整。此项存款与完工同时决算之。前项存款中协定工事费,依据包工契约之规定提取之。其他费用局长得依第八条所定之手续以两星期以前之通知随时提取之;但对于所提取之款自提取之日起停止利息。
第十二条:本路如因改良工程、添购车辆、建筑支路或经营与本路有关系之路线,需用资金时,向公司商借之。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盖印之日起即发生效力,至借款本利全部偿清时即失其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以中日两国文字各缮三份,中华民国政府铁道部、局长、公司各执一份輧輯訛。
此时,何澄还不知道,其实铁道部在一九二九年九月二十日即向外交部咨文,请行知日公使转饬日商华昌公司知照,铁道部已严令沧石铁路局长何澄限日径向该公司声明所订《沧石铁路借款合同》取消:“沧石铁路局长何澄,未奉本部命令,擅与日商华昌公司代表市吉彻夫签订该路借款合同,有违定章。该项合同,当然无效。除严令该局长限日径向该公司声明取消外,请行知日本公使转饬日商华昌公司知照。”輧輰訛日本公使知照日商华昌公司所订《沧石铁路借款合同》被取消后,其代表市吉彻夫致驻华代理公使堀内谦介函称:“此项契约,关于中国国法必要之一切手续,早经当事者办理完竣,碍难认为无效。”堀内谦介当即致函国民政府外交部,称:“据市吉彻夫称:‘此项契约关于中国国法必要之一切手续,早经当事者办理完竣。’”輧輱訛为什么铁道部等不及何澄把《沧石铁路借款合同·附件》寄到,认真阅后再做处理呢?原来,石歧路那边等不及了——一九二九年十月,“石岐铁路公司筹备处前日上午十一时,在天津福禄林饭店招待新闻界,至各报记者十馀人。据筹备处处长刘锡□、副处长陈资善、沈长富等谈称:石岐铁路,即原称沧石铁路。今延长至歧口,故改名石歧。该路在民国三年发起建筑,十馀年来。屡经波折,迄未成功。兹鉴于此路之重要,自去年起筹备修筑,其间障碍丛生。至今年七月,始经交通部批准商办。股本订为一千五百万元,预计一年半修成。共分四段修筑,每成一段,即通车售票。按此办法,有利无弊。现在因需用材料未到,下月起先动土工。将来修成,对河北省交通通输,实业之发展极有关系,希望新闻界予以襄助云云。餐后下午一时馀钟,始散云”輧輲訛。
十一月二日,国民政府外交部把驻日公使回函咨复铁道部。孙科观此情形,更为气急,一方面以铁道部所谓的何澄私自签订为口实,详略不等地向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行政院并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呈报了此案的经过;另一方面电告阎锡山,言《沧石铁路借款合同》已经废止。还没等呈报的有关人等议决此案,孙科即在呈报此案后的第二天,即十一月十三日,下令免去何澄沧石铁路工程局局长一职:“钧部密字第七十二号开令:查该局长违背本部长迭次批示,与日商华昌公司私签借款合同,已属越权妄为。该合同七月三十一日擅自私订,九月十七日,方始呈报,迁延隐匿,尤为不合。查呈缴合同,中日文义,互有歧异;节经令饬期限取消,以资挽救。乃该局长仍未遵办,复于十月十四日,将合同附件补呈。查该附件实为合同之重要部分,如果系同日签字,何以延搁于部令严饬取消之后,始行补呈?查该附件中日文义迥然不同,中文虽声明为草合同性质,而日文则并无此项声明,尤属荒谬。其有意蒙蔽,情节显然。似此种种谬妄,殊属有乖职守,著即免职以示惩警。此令!”輧輳訛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国民政府外交部致日本驻华代理公使堀内谦介函:
当经咨准铁道部复称:“沧石路工程局长何澄,与日华昌公司磋商借款,只经本部批令签订草约呈部以凭核办。而该局长竟擅行与该日商公司签订合同,逾越权限,经由本部将该局长免职。该项合同,既为无签订合同之代表权者所私签,自属当然无效。”日使复文称:“据市吉彻夫称:‘此项契约关于中国国法必要之一切手续,早经当事者办理完竣’”等语,殊与事实不合。该日商华昌公司曾否核验何局长有无代表签订合同之凭证书?何所根据而认何局长为合法之当事人?本部既已声明何局长之签订合同为私擅,该公司何所根据而认何局长之手续为合于中国国法?查工程局组织通则,局长固绝对无签订任何借款合同之权。且中国国法,凡借外款,须经国民政府核准,是即本部非经政府核准亦无签订合同之权。该市吉彻夫所称:“该项契约关于中国国法必要之一切手续,早经当事者办理完竣,碍难认为无效”等语,是一误于未明中国国法手续,二误于错认何澄为合法之当事人也。
再,该公司又与何局长于七月三十一日签订声明书,其中文本则称该合同为草合同性质,必须经国民政府正式批准后方能发生效力,而日文本则先后并无草合同字样,经何局长于十月十四日补呈。总之,该合同之签订者既经主管部声明为私擅,则此补充该合同之声明书自亦事同一律。本部认该合同全部文件,为何澄私擅行为,绝对不能认为有效等因。
查该沧石铁路局长何澄与华昌公司商订借款合同,事前既未经铁道部委以签订合同之权,事后又经该主管声明为私擅行为,是此项合同根本不能成立,当然不能认为有效。相应函达查照,转饬该华昌公司知照,勿得再有误解輧輴訛。
何澄欲办沧石路,一事无成不说,在政治层面上还左右、横竖不讨好,常常被友人拿“有官无路”开玩笑。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九日,山西自治团体发出一个通电。对阎锡山本有看法的一位友人,在给何澄回信时很是借题发挥了一下:
亚农老兄座右:
手示并佳什均悉。
贵省自治团体日已发出通电,条件甚多,但中有一条谓山西煤铁甚富,可供开采之。似贵同学欲将十八年来所霸占之煤铁矿权供献与国人。深望执事念同乡之谊,再为贵省人筹一条活路,想此后定无人再与老兄开玩笑也。复请俪福弟□顿首十一月十一日十一月二十三日,铁道部委任原京汉铁路局副局长、时任北平市财政局长谢宗周继任沧石铁路工程局局长,但谢宗周拒绝上任。《北平日报》刊登铁道部任命谢宗周为沧石铁路工程局局长一职后,何泽贶即给何澄去信告知:
昨见《北平日报》载,沧石铁部另派谢宗周接办。想必是与小孙(孙科)决裂矣。阎(锡山)张(学良)对时局宣言已竟发表輧輵訛,豫事不日即可了结。平汉(铁路)停止商运,□□大受影响,本月份薪水不能照发……十一月二十九日,国民政府经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二〇六次会议决议,以该项草约合同,于原则条件均有未合,饬铁道部立予撤销。
日商华昌公司代表市吉彻夫得知何澄被免职一事,致信询问。何澄与十一月十九日回复道:“弟到宁,即知有此事。铁道部欲文自己之过,且畏自己违法,硬说局长违法。弟虽有令免职,但不可交。顷得蒋(介石)电,谓:‘暂不要理他。’将来自有办法,弟不日往汉口。”輧輶訛何澄为何要到汉口?原来,蒋介石十一月二十二日将自河南到汉口,何澄到汉口显然是面见蒋介石,呈报孙科如何“儿戏胡闹”等等。何澄到汉口到底见没见上蒋介石,内情不详。无端被孙科免职,自然也要找能管住孙科的人讨回公道。于是,何澄不仅亲自找蒋介石讨说法,讨公道,还写信给时在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参军处任参军的张希骞,请他送上呈给蒋介石有关沧石路的前因后果。
张希骞(一八入七~一九三八),四川西昌人。陆军中将。一九〇七年考入通国陆军速成学堂。一九〇八年考取陆军部官派士官生赴日,入振武学校。在日期间,加入中国同盟会。一九一〇年回国。一九一二年,再度赴日,入陆军士官学校。回国后,一直在川军任职。北伐时,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军参谋长。一九二八年五月,任陆海空总司令部副官处处长,后任国民政府国军编遣委员会委员,兼第一编遣区办事处总务处长。一九二八年,任国民政府参军处参军兼参军典礼局局长。
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十二日,张希骞回信给何澄:
亚农学长兄大鉴:
弟前周为内子生产请假赴沪,竟为车阻留沪。四日归来,奉读大示,此事当已转呈介公。阅后云“当转告铁部”等语。大局□颇为乐观,因广东中央军大捷,叛逆不日即可解决。郑州方面自不成问题矣。
何澄还给另一位好友、服侍蒋介石左右的孙鹤皋写信,请其把孙科变更国府议决案,违反国家法令,不办沧石铁路办石歧支路的实情呈给蒋介石。
孙鹤皋(一八八九~一九七〇),浙江奉化人。一九〇八年赴日留学。在日期间,与蒋介石、张群交往甚密。一九一〇年,毕业于长崎高等商业学校。上海光复,任沪军都督府参事。一九二七年三月,奉委为沪宁、沪杭甬铁路管理局局长,后又任津浦铁路管理局局长。一九二七年五月十三日至七月二十二日,任浙江省政府委员,旋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经理处副处长。一九三一年二月七日~七月二十五日,任铁道部参事。后任上海四明银行总经理,上海大丰银行董事长,中华碾钢厂股东兼总经理,上海绸业、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董事,天一保险公司监察人。
何澄托请孙鹤皋向蒋介石状告孙科私卖沧石铁路事时,孙鹤皋闻知何澄刚买了一批现世的鸡血、田黄印石,极想一见为快,亦想择其优者,购置几钮。未几,何澄即托人给孙鹤皋带去了二钮珍印,孙鹤皋很快复信:
亚农我兄大鉴:
惠我珍印二颗、手书并悉,深为谢谢!此间甚安谧。粤方张逆自杀,黄炸死,均系实在情形。讨唐计十师一旅,况均满载,不能作战,一俟唐败后,此间而无问题。不过,目前交通中断,过款毫无,再加为恢复修理,在在需款。又工资刻不容缓,倘不留心,尽可变起不测也。处此危险万分之际,而居上者又不十分了解,所谓劳而无功,徒自苦痛耳。平汉方面毫无确讯,然闻有姓叶者补任(或贺耀组参谋长),但不知究竟。弟以为源不清则河不长,根不固则叶不茂。总之,从改良最高之部着手,方见有效。否则仅为个人饭碗问题,于革命有何益也。遂望阁下拟在根本筹措较为妥善。近日总座忙于军事,阎系交通无法提及,稍俟大局平定,当即为兄提及,静听其主尅也。又沧石每费照付,请勿念。此复。
何澄得到蒋介石“尚方宝剑”,曾有依法起诉孙科之议。十二月十九日,他写信给当年在京见证孙科令签沧石合约、刚被免去卫生部长的薛笃弼,言及要与孙科对簿公堂等诸事。薛笃弼回信劝他:
亚农志兄鉴:
十二月十九日专书并佳句诵悉。诗有洒脱出尘之概,然尘念仍未能断也。一笑。借款订约,确由部委,物证在兄手,人证在弟目。私订之说,岂有此理。惟大局如此,谁还管得到这些小事。请兄忍气以待政治清明日再说。依法起诉,法何有效,似暂可不必也。老阎果驻郑州,将对时局露真面耶。再,弟将一月初二三赴沪,返时过苏另晤谈,请将电话号先示知。
一九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时闻社》记者以沧石局长免职事,采访何澄,何澄记其问答之语如下:
问:闻贵局长以私订借款,中日文义不符而免职,部委谢宗周继任,确否?
答:敝局与日商华昌公司商订借款合同,系奉部令签订,并无中日文义不符之处。部令免职,派谢宗周继任,虽有是说,然谢局长并无表示接手之意。
问:借款既由部令准签,何故又斥为私订?免职其间经过情形如何?答:敝路经中政会议议决建筑,何局长奉孙部长令,积极筹划进行,故于美利洋行、法亚银行及华昌公司,皆有借款之接洽。除美利洋行商无头绪外,曾将法亚银行及华昌公司两家所拟借款草约,呈部核示。奉部长批,以法亚所拟条件无商量之馀地,饬就华昌商方面磋商进行。其间经过数月之久,屡经遵批修改呈核,最后于七月三十一日孙部长在北平时,奉部长令先行签订,再行呈部。敝局长事事皆系遵令办理乃签订。呈部后,忽奉部令斥为私订,遂有免职之举,殊不可解。
问:华昌条件如何?
答:条件甚优。为吾国各路借款所未有,即不折不扣,不与闻业务、工务、机务,仅由资方荐举会计二人,以资稽核。十年后随时可以全部或一部清偿。
问:贵局长既因奉令办理,而受免职处分,有何表示?
答:敝局长已有声叙之文呈部矣。
问:呈文内容如何?
答:呈文亦不过声叙奉令办理,并非私订云云。
何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孙科的所有责难,一一否认:“奉命商订此项借款合同,自始至终,事事遵照钧部批令办理,从未擅专,亦无蒙蔽。守法奉公,兢兢自持,乃竟未蒙钧部之洞察,严厉申斥,有若雷霆;虽属上级机关无上之威严,而下级机关实难堪此。公然侮辱,局长虽愚,同一党国公务人员,视人格信用为第二生命,将惟诉诸国家法律,借谋最后之保障。奉饬前因,认为非法命令,依法实不敢承。理合呈复,付乞鉴核。”
何澄与记者的这篇访谈,于一九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在《成报》刊出后,孙科颜面丢尽,恼羞成怒。一九三〇年一月九日,报章以“铁部申斥何澄”为题,刊出铁道部就何澄所述各点的辩解回应:
南京前沧石路局长何澄与日商华昌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案,铁部以内容与原则条件均多谬误将何免职,戒并呈由中政会议决立予撤消。乃何竟抗不接受,并饰词强辩。至该公司代表市吉彻夫竟称,该契约于中国国法必要手续,早经当事者办理完竣,碍难认为无效等语。现铁部复下敢令将其谬妄之点逐项揭出:(一)草约签订后延月余始行呈报;(二)该项合同应声明自奉国府核准由铁部盖印日起发生效力,此点在草约上非常重要,乃竟含混其词,殊属玩忽;(三)合同第一条在中文为公司借给路局,在日文为公司借给局长,错误已极;(四)该合同原有附带签换文,隐匿不交,情虚可见;(五)该合同在中文为所订借款合同为草约性质,必须经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批准方能发生效力,在日文为本日所签订之沧石借款合同,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批准时发生效力,文义显有歧异。末谓人格信用为第二生命,倘再怙恶不悛,顽梗自绝,恐国法公谕,未必为该员保障等语。
一九三〇年一月十一日,《民国日报》刊出孙科更为严厉、详尽的申饬何澄之文:
查该员办理与日商华昌公司借款草约,种种谬误,前经令加申斥,并从轻予以免职处分。原冀该员仍能知所悔改,乃查阅来呈,对于前令申饬各点,犹复诡词强辩,哓哓不已。殊足痛惜!本部长前此以为该员致力国事有年,故不免信任太过,遽委以接洽订立借款草约之责。在该员受本部重托,应知事关引用外资,宜如何小心从事,以期不负国家;更岂容掉以轻心,致贻后日以无穷之隐患。兹再将该员谬误之点,为该员言之。
查该员在去年七月三十一日,将该项草约签订,即使须持呈阎总司令核阅,稍稽时日,亦何至迁延月余,直至去年九月十七日,始赍呈到部,此谬妄者一;且该项合同绝无草约字样,前批示需声明自奉国府核准,由铁道部盖印之日起,始发生效力一语,复未照改正,仍含混其词,谓自盖印之日起,即发生效力;此点在草约上如何重要,而该员竟不依批示办理,玩忽至此,此谬妄者二;合同第一条,在中文为公司借给路局,而在日文为公司借给局长,该员并非不谙日文,而此种种错误,竟发见于草约,此谬妄者三;在去年九月十七日,该员将该项合同呈部,经本部发觉上项疑点后,正拟饬该员即来部详询种切,而该员竟匆匆离京赴沪,致询问无从,此谬妄者四;据该员是时声称,虽曾谓此项合同原有附带补签换文忘未携来,改日可以补呈,但试思此项换文,关系何等重要,何以竟有忘带之理,其为有意隐匿,已情虚如揭,此谬妄者五;本部自九月二十日,令饬该员迅将草约撤回,该员迄不遵办,直至十月十四日仅将其与华昌公司于七月三十一日之声明书中日文各一份,补呈来部;但因中文本称所订借款合同草约性质,必须经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批准,方能发生效力,而在日本文则称关于沧石借款合同效力之发生,特议定如左;即:本日所签订之沧石借款合同,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批准时发生效力。两者文义,显有歧异,此谬妄者六。本部长观此情形,已知该员办事颟顸,即非有意串同舞弊,亦已为日人所绐;设使日人持此合同,竟强力要求履行,则本部长乏知人之明,其咎尚轻;误国之愆,重何能负!故除令饬该员将草约迅予撤回外,并即咨外交部照会日使,转饬华昌公司知照,以杜纠纷,而资挽救。讵于去年十一月二日,本部接外交部咨复,谓据日使复称,据华昌公司代表市吉彻夫称,此项契约,于中国国法之需要手续,早经由当事者办理完竣,碍难认为无效等语。日人之野心叵测,固已显然;该员疏忽颟顸,咨何可逭,故不得已将该员免职,以示惩戒。一面再将经过情形,详咨外部转驳,以杜日人借口。同时并将该员所签合同与该案经过,详呈中央政治会议、国民政府及行政院核示。旋奉中央政治会议第二〇六次会议决议,该项草约合同,于原则条件均有未合,应由国民政府令饬铁道部立予撤销原因。并奉国民政府密令,本部遵照办理在案。该项草约,既奉中央明令取消,本部自应遵照办理。该员果具天良,应如何闭门思过,设法自赎,乃至今仍复漫不知悔,予智自雄,且自诩为奉法守公;欺蒙至此,浩叹无穷!……此次将该局长免职,全为遵奉国家法令,维护民族主权着想,不得不尔……该员……自应痛改前非,早期湔涤……特再令申饬,仰即知照。此令輧輷訛!
何澄与孙科在报章上进行的“笔战”,正逢蒋阎中原大战一触即发之际。诚如薛笃弼所说:借款订约,确由部委,物证在你手,人证在我目。私订之说,岂有此理?但惟大局如此,谁还管得到这些小事!而何澄的侄儿何泽贶亦持此种看法:“家叔为国事连年南北奔驰,现在大局即已少定,一时暂不出门,在家休养甚是。见津报登沧石局办呈及部中申饬文,彼此笔墨宣战,处此乱世,大可不必。是非久而自明,无须辩白。不知家叔以侄话为然否?”
也许是时局之关系,也许是薛笃弼及何泽贶的一番话打动了何澄,当时闻社记者再去沧石铁路工程局探访沧石借款问题有何新闻时,局秘书代表何澄说:“此次部局文令辩驳问题,其要点全在明系奉令办理,而部令屡斥为私订!日昨报载,部中又有再令申饬文,但敝局尚未奉到。依昨报所载,则铁部已正式承认,委以接洽订立之责矣。何局长既释去此私订合同之重责任,想亦欣然,其他皆不成问题。”輨輮訛既然孙科承认不是私订,何澄也把某报章已排定好准备刊发的《致孙科的一封公开信》抽下。在这未刊发的信中仍可以看出,何澄对孙科所作所为是何等的气愤:
哲生先生大鉴:
革命以来,法则未备,制度未良,用人行政不善……幸赖中山先生九原有灵,使足下一时聪明,虚心从善,许我进行;更喜数月之奔走计画,得有成绩,能兴华昌公司订定一无折扣、不干涉路权之平等草约,方以为北方垂毙民生,从此有向荣之望。不料足下自北回南,忽为雕虫小技者流及陈炯明余孽所左右,硬吹毛求疵,推翻前议,竟忘却在北平北京饭店之言语行为。信义不讲,黑白不分,自以为居上可以欺下,儿戏胡闹,不问事实。澄早知足下无常识,无信用,至此地步,则何苦不可与言而言之!足下程度既如此,且顾念中山先生之旧情,真不忍宣布事实,使中山先生在九原有所不安,及国民政府体面信用失坠可惜,故欲言不言者久矣。嗣见足下,毫无改悔,且欺辱愈甚,更以事关重大,不能不将兹事经过情形,略为说之,庶天下人得明白此中真正曲直。余岂好辩哉?余不得已也!……余以此事,非个人私事可比,故处处遵照上级机关之意旨而行,固手续无错误也。乃不意足下两次来文谓澄私订借款合同。此种违法行为,澄纵至愚,何敢出此?实不便承受此种诬蔑也。盖接洽此合同,不仅有足下数回批示,即最末亦有批令代签草约之文。且足下在北京饭店,曾与华昌公司代表市吉当面磋商,真凭确据,有案可查。今乃一概抹杀,牵强锻炼,故入人罪。殊不知此事,澄处处有根据,纵有错误,足下应负其责,我不负责也。足下纵善忘其言语,则能消灭其证据乎?……吾愿足下平旦思之,中华民国,不容武断专制也。吾当初之敬爱足下者,非封建思想,乃友谊感情也。盖吾视中山先生有尧之明,有刘豫州之贤,惜足下不及尧与刘豫州耳。既少读有用之书,又不知党国之艰危,只凭籍先人余荫而妄敢提任国事,致为群小愚弄,小题大作,贻笑中外,同志痛心,敌党快意,呜呼!可以已矣。更须知,此中华民国,乃中山先生所最宝爱,亦四万万人民所托命者。古人云: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足下苟不度得量力,仍为他人傀儡,对党国则曰不忠,对中山先生则曰不孝。不忠不孝,谁爱护之?吾与中山先生有三十馀年之交游情感,特以爱足之深,自不觉言之痛切。尚望足下曲谅忠告,早自觉悟,引咎勇退,闭户读书,党国幸甚。顺颂道祺何澄启一九三〇年一月十二日,沧石铁路借款草约一案,由日商华昌公司代表市吉彻夫致函孙科而告结束:“关于本年七月三十一日,代表贵部之沧石铁路工程局局长何澄及敝人间所订之沧石铁道借款合同,并包修铁道合同,屡经贵国政府外交部及敝国北京公使馆转示取消该合同之贵方通告,敝人敬已阅悉。查该合同本系依据贵国关系当事者之热望,敝人等劝说敝国资本家而承诺协议者。然而贵国政府内既对于该合同成立有拟倡异议之情势,因使敝公司方面背反友谊上允诺贵方提议之初旨,并使资本家方面对于将来实行该合同诚抱极大危惧。兹拟遵照贵部提议,取消该合同,相应函达希即查照为荷。”輨輯訛何澄对市吉彻夫对此举甚为感激。一九三〇年一月十六日,何澄致函市吉彻夫:“顷接大函,业经诵悉。敝人前奉敝国铁道部命,与贵公司磋商沧石铁路借款,幸承贵公司推诚相与,秉平等互惠之精神,一洗敝国从来借款之垢弊,得缔结一双方互利之平等草约,并蒙敝铁道部孙部长批准签字,曷胜荣幸!不意敝铁道部事后无端反悔,致发生问题。兹承贵公司深谅敝人苦衷,允不坚持是项草约之成立,更见贵公司态度光明,为历来所未有,尤足感佩!惟敝人德薄能鲜,不获感化流俗,致负贵公司善意,诚为抱歉!”輨輰訛一九三〇年四月七日,沧石铁路工程局新任局长王骧在《北京新闻》刊发启事:“本工程局自前局长何澄于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奉令免职后,局务中断。十九年三月三十日,奉总司令阎任命状内称,‘任命王骧为沧石路局局长。此状’等因。奉此,骧遵于三月三十一日到局暂行接管,并无向任何方面进行借款情事。倘有向中外洋行公司假借名义,招摇借款者,本局概不承认。特此声明”。輨輱訛一九三三年,沧石铁路工程局撤销。
北洋军阀时期,张宗昌、张作霖和褚玉璞,在差不多同一时期把沧石路卖了两次;国民政府时期,铁道部亦把沧石路卖了两次。难怪何澄只能苦笑着说自己是“有官无路”的沧石铁路工程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