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有多种,其中最理想的退出渠道是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根据美国对42项风险投资的一项调查:30%的风险投资是通过企业股票发行上市退出,如通过兼并收购,6%通过企业股份回购,9%通过股份转卖,6%是亏损清偿,26%是因亏损而注销股份。在上述不同方式的退出中,风险投资的回报差别很大,其中,通过企业股票发行退出的风险投资的回报达到1.95倍,兼并收购的投资回报达到0.4倍,企业回购股份的回报达到0.37倍,股份转卖的回报达到0.4倍,而亏损清偿的损失是0.34倍,因亏损而注销股份的损失是0.37倍。因此,股票发行上市被称为风险资本的黄金收获方式。在风险资本投资的上市企业中出现了许多超级明星,例如,苹果计算机的投资回报达到25倍、Lotus达到63倍、Compag达到38倍。
在绝大多数风险资本家看来,退出策略是风险资本运作中最重要的部分。从投资到收获,风险资本陪伴着企业走过最具风险的5年左右时间后,风险资本家要全力以赴将培育出来的企业推向市场,这不仅是因为企业上市为其带来巨额回报,也是因为企业上市是风险资本家成功的标志,为风险资本拓展其融资渠道奠定良好基础。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风险基金培育的上市企业越多,流入该风险基金的资金越多,风险基金的融资成本越小。
风险资本所培育的企业在上市之初一般具有经营历史短、资产规模小的特点,加之它们是在一些新的领域内发展,因而失败的风险较大。同时,风险资本家为了尽快建立自己的市场信誉,具有过早地把企业推向市场的倾向,这也使得证券市场所需承受的风险大增。基于上述原因,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在近年都相继设立了专门为新兴企业上市筹资服务的小盘股市场,或称二板市场。这些市场一般是主板市场之外的专业市场,其主要特点是在上市条件方面对企业经营历史和经营规模的要求较低,注重企业的经营活跃性和发展潜力,因而也可以称之为新兴企业的成长板市场。它是在企业经过风险资本的培育后进入公共资本市场的第一步。风险资本家在此收获其投资,企业经过成长板市场的培育后,再进入成熟的主板市场。当今世界上很多高科技大公司,都经历了这样一条发展道路。
在世界各国的网络企业市场中,首推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Nasdaq)最为成功。它培育了像微软(Microsoft)、英特尔(Intel)、戴尔(Dell)、顺(Sun)、基因泰克等一大批高科技企业。在美国所有高科技上市公司中,有96%的因特网公司、92%的计算机软件公司、82%的计算机制造公司和81%的电子通信和生物技术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大公司中,也有相当部分是经过纳斯达克市场培育出来的。
随着网络产业的不断发展,纳斯达克市场作为网络企业的成长摇篮在国际证券市场上的地位日益显著。在近5年上市的纳斯达克公司中,科技类公司占37%、电子通信类公司占14%、医疗类公司占13%、生物制药类公司占12%,而金融业和机械制造业则分别仅占10%和3%。在1990~1997年的8年时间内,纳斯达克市场为美国高科技产业筹集了近750亿美元,这个数字是美国私人风险资本业总资本的2倍多。纳斯达克市场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成功的高科技市场,除了美国高科技产业的迅速发展外,它在上市标准、上市费用、交易制度、市场服务等方面适应网络企业的特点,为其营造、良好的市场条件,是其成功的重要原因。纳斯达克培育了大批网络企业,这些企业反过来又促进了纳斯达克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网络企业的表现,为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形成了一个十分有益的高投资文化。
欧洲普遍存在着一种观点:由于没有一个像美国纳斯达克那样的股票市场,欧洲高成长性的小型企业很难通过股票发行上市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只能通过借债,其结果是不健康的高负债率严重制约了高成长性小型企业的发展。欧洲议会和经济委员会非常支持上述观点。欧洲经济委员会在1995年的宣言中表示:传统的欧洲股票市场偏重于为大公司服务而忽略了小公司。由于缺乏为小企业服务的股票市场,越来越多的欧洲公司到美国股票市场,尤其是纳斯达克市场上市,这种状况不利于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更为严重的是,上市困难使风险资本不易退出,影响了风险资本行业的发展,阻碍了新生企业的发育和成长。鉴于新生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中的重要地位,欧洲委员会鼓励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欧洲股票市场。在欧洲委员会的直接或间接支持下,从1995年开始,欧洲相继成立了多个服务于新生高成长性企业的股票市场,其中较具规模的有Euro-NM市场、AIM市场,它们在保证欧洲网络产业发展、为风险资本提供退出渠道上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亚洲各国和地区也设立了多个服务于新生高成长性企业的小盘股市场。除了较早设立的日本市场外,还有中国台湾地区的场外证券市场、新加坡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系统市场、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场外证券市场、吉隆坡证券交易所二板市场等。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已设立了创业板市场。
各国建立小盘股市场的初衷都是扶持新生中小企业,改善网络企业的融资环境。但是,风险资本市场是一个市场体系,它的繁荣及有效性是该体系内各组成部分相互协调长期发展的结果。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成功,不仅是因为本身的机制适应网络企业的需求,更重要的是美国经济中存在着大量创新型的高成长性企业,而这些企业是美国政府、科技企业家、私人风险投资者和风险资本家等相互配合长期培育的。因此,作为风险资本市场体系组成部分的小盘股市场要获得成功,除了自身的机制外,还取决于风险资本市场中高新技术企业私人风险投资市场和风险资本的发育状况。世界各国(地区)的小盘股市场有很多成功的经验,但也有不少失败的教训。
二、美国网络产业的启示
新生企业与产业诞生的前提是科学技术上的新发现。因此,新生企业群一般都以科学研究机构和大学作为依托。硅谷诞生在斯坦福大学的科学园,微电脑产业中心诞生在毗邻麻省理工学院的1%国道两旁,圣地亚哥生物产业中心诞生在戴拉米克斯实验室和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附近,这些都不是偶然的,而是科技与产业、教育与企业相结合的必然要求。美国不但有世界上最强大的科研教育系统,而且这个系统也是十分有效的。有效性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这个系统高度的商业化和社会化,其二是系统内部的激烈竞争。美国科学研究和教育系统从业人员所面临的激烈竞争,与发展中国家,甚至多数发达国家的状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于许多国家来说,科研教育体制的改革是网络产业发展的第一步。
在网络产业诞生和发育的过程中,人才是最关键的因素。众多开创网络产业的科技企业家和风险资本家,他们是社会的精英,具有开创新产品和新的生产方式的创造欲。他们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这就是敢于冒风险、勇于开拓,并兼有对科学技术的前瞻力和对市场的敏感嗅觉。这些杰出人才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和经济制度环境的产物。首先,开放式的素质教育培养了全面的创造力;其次,讲究个人主义的社会环境和自由的市场经济环境激发了强烈的创造欲。激发一批批科技企业家和风险资本家开拓新事业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巨大的个人利益。最优秀人才是具有一流想法的一流人才。
资金是网络产业发展最稀缺的资源之一。网络企业的发展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企业的初创阶段,即把一个科学上的新发现变成一个小企业;第二个阶段是企业的成长阶段,即把一个小企业发展成为正规的公司;第三个阶段是风险企业的扩张阶段,即把一个小型的公司发展成为成熟的企业。无论处在哪个阶段,网络企业经常会处于缺少资金的艰难境地。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较,美国的风险资本市场为网络企业提供了较好的筹资环境。首先,美国有一个规模巨大的私人风险投资市场,这个由商业经验丰富的富裕阶层组成的投资群体为大量处于初创阶段的网络企业提供了资金。据估计,每年投入网络企业初创期的私人风险投资大约有300亿美元。前面我们已经看到风险资本家洛克就是在25位私人风险投资者中为英特尔筹集了250万美元。
美国有世界上发展历史最长、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善的风险资本产业。从1978年至1994年,美国风险资本业管理的资本总额从仍亿美元猛增至350亿美元,最近两年又出现了迅速增长的势头。美国风险资本对网络产业的投资达到了投资总额的90%。风险资本家不但为网络企业提供资本,而且作为股份持有者参加企业的重大管理事务,起到了价值增值型投资者的作用。
美国拥有一个世界上发展最成熟、规模最大的、重点为新生企业服务的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前面已经看到,英特尔、微软、雅虎等一大批网络公司的股票都是在纳斯达克市场上交易的。网络公司在纳斯达克市场筹集资金,并通过在资本市场上的运作不断得到扩张,其中的很多公司最终成长为世界级的大公司。纳斯达克市场是世界公认的网络企业的摇篮。在美国所有网络上市公司中,96%的因特网公司、92%的计算机软件公司、82%的计算机制造公司和81%的电子通信和生物技术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纳斯达克市场在上市标准、上市费用、交易制度、市场建设和市场服务等方面为网络公司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成为世界各国学习仿效的对象。
总之,美国网络产业的发展不是偶然的,它是强大有效的科研教育体系、富于创造力的社会精英人才和发达的风险资本市场相结合带来的。
第六节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制约影响因素
风险资本市场是资本市场中一种创新的市场形态,它的运作有其内在的特殊规律性,其产生和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环境。制约影响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因素很多,涉及社会、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总结世界各国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可以把这些因素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法律法规的完整性和契约的有效性
与一般资本市场相比较,风险资本市场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性,在这种高风险环境中,需要有一整套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界定和规范各市场参与者的资格、行为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这样才可能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降低风险资本市场的风险。
涉及风险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其中包括投资主体的确认、投资管理机构的组织与管理、风险资本二级市场的组织与监管、企业产权与知识产权的保护、风险投资企业的会计审计制度等。风险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既要能有效地降低市场风险,又要有利于市场的发展。其中最关键的是要适应风险资本市场的特点。例如,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证明了有限合伙制是适应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它最能降低风险投资的运作成本和代理成本,因此在法律法规上就应该给予其相应的地位;又如,风险资本的本质特征是其资本和投资活动的循环流动性,因此应该从法规上尽可能减少风险资本所投资企业股份流动的障碍;再如,风险资本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具有一定知识产权的网络企业,因此需要有一套保护知识产权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另外,适应风险资本市场信息高度不对称的特点,需要有相应的会计审计制度和规范中介机构的法规。总之,适应风险资本市场特点的一套法律法规是保证其顺利发展的前提条件。
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之后,还必须确保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契约的有效性。风险投资是一种长期的股权投资,风险资本市场各参与者之间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是通过一系列特殊的契约来确定的,其中最主要的是投资者与投资管理者之间的有限合伙契约、投资管理者与企业之间的可转换优先股份契约。只有确保这些契约的有效性,才能降低市场风险,增强投资者信心,保证风险资本市场的顺利发展。
二、政府的政策措施扶持
各国的实践都证明,政府的政策措施在风险资本市场的发育和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尽管各国的实践各不相同,但总结起来,以下几方面的政策措施被证明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增加风险资本的供给。第一,政府在政策上允许一定比例的退休基金和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行长期风险投资;第二,政府利用税收政策激励个人和民间机构进行风险投资;第三,政府出资介入风险投资,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降低投资者风险。政府通过资助投资前的技术评估和审计,通过对风险投资的部分股份担保或损失补偿,来降低投资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