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如何认识鲁迅杂文的价值?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对鲁迅杂文作出评价的是瞿秋白。他把鲁迅的杂文定义为“社会论文”——“战斗的‘阜利通’”,并将它置于当时中国社会阶级矛盾激烈的社会环境中,分析了在复杂而特殊形势下杂文产生的原因,以及它深厚的历史内容和不可低估的战斗力,并预言:“杂感这种文体,将要因为鲁迅而变成文艺性的论文。”但事实上,对鲁迅杂文的评价始终持有褒贬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
然而,一个富有意味的文学现象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一方面是对左翼文学以及鲁迅重新审视思潮的兴起,另一方面,对鲁迅杂文的研究也在此时发展了。出版了多本研究鲁迅杂文的专著,比较之前更为深入地阐释了鲁迅杂文的本质特征及其内涵、杂文特质的界定、杂文的中外文学渊源及其历史地位等,尤其是对“鲁迅杂文的诗意美和‘诗情观念’作了前所未有的系统阐发,从而对鲁迅杂文的文学价值有了更为科学的认识”。但从目前的研究现状看,对鲁迅杂文价值的认识尚未取得一致的意见,甚至还存在比较严重的分歧。“鲁迅的杂文算不算文学”就是分歧的起点。随着学理的回归和研究的深入,鲁迅的杂文已经由单一的政治层面评价逐渐回到中国散文文体建设的研究范畴中来。
一些研究者认为,鲁迅杂文是吸收了本民族古典小品和西方现代随笔的艺术特色,又融合了诗和政论特质的一种新型的散文形式,并从鲁迅对世界文学的独特贡献的高度肯定了杂文的审美价值,确定了杂文的文学史地位。张梦阳的《鲁迅杂文与英国随笔的比较研究——兼论鲁迅杂文在世界散文史上的地位》一文,“以英国随笔为比较参照,凸现鲁迅杂文的特质——一种自如地表达思想的随意性的文学写作体例,但是有比英国随笔具有更为强烈的战斗性和尖锐性”。王嘉良的《诗情传达与审美创造——鲁迅杂文的诗学意义阐释》是20世纪90年代鲁迅杂文诗学研究的最重要的成果之一,该书从艺术特质、艺术传达、审美创造等三个方面,全面系统地阐述了鲁迅杂文的文学特质和诗学意义,在鲁迅杂文研究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李林荣的《经典的祛魅——鲁迅文学世界及其历史情境新探》一书,将鲁迅杂文置于历史情境中,考察了鲁迅杂文文体的产生、前期形态的内在嬗变与论战品格的形成等相关问题。
时至今日,我们欣喜地看到鲁迅杂文的文学价值日益受到学界的肯定:“杂文是鲁迅独创的散文文体,它有形式……杂文之所以是文学,更根本的是磅礴于字里行间的思想感情力量,也可说是感愤的力量,这是真文学。我们应当高度评价这种天才的文体创造。”刘再复从文学的审美特质来判断杂文的文体性质,显然是最有学理力量的。李泽厚在论述鲁迅文学家与思想家两者关系时,强调了鲁迅作为文学家的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情感力量:“鲁迅的启蒙是诉诸人的情感方面,是情感的力量,这是文学,包括后期的杂文,虽然包含着许多思想,但所以强烈影响人们感染人们还是其中的情感力量,而不是他的说理。他那貌似说理的论辩其实是蕴含着情感的文学表述。”在总结鲁迅文学的整体特征时,他再一次强化了对此观点的肯定:“所以鲁迅的文章就表现出一个最根本的特点:爱憎分明。这不是简单的情绪,而是融入了思想判断的情感,鲁迅的杂文之所以是文学,正因为它具有这种鲜明的、具有思想深度的感情。”显然,以上观点与瞿秋白着眼于中国现代思想史的评价呈现出不同的视角,鲁迅杂文的文学魅力正在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但认为鲁迅的杂文不是文学作品的观点也不曾消失。
究竟如何看待鲁迅杂文?孙玉石在反思“鲁迅的文学创作有没有得到更符合实际的认识和把握”的问题时认为,“杂文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鲁迅的杂文,有些纯属学术论说、文艺论文、通信(非文艺性的)、讲演、广告、启事、说明、勘误,这些似乎都与文学创作的性质无关;一些吵架争论、零星记事、时事短论、古事考说、书刊序记、译文序跋、杂志答问、著译目录……多数看来也很难说有什么文学品格。当然,杂文中也有众多的‘美文’和审美品格很强的散文”。他认为,面对目前鱼龙混杂、良莠不分的现状,“我们起码应该做一些淘洗筛选的工作,让作为文学作品的杂文浮现出来”。作者在此表现出来的冷静的学理态度,无疑给研究者提供了一种思考方式。
鲁迅杂文研究至今留存着有待继续探索的一些复杂问题,其中包括如何评价鲁迅杂文的功利性,如何客观看待鲁迅杂文中的“骂人”现象等问题。诸如此类,有待我们通过进一步深入系统的学理阐述,才能得出科学结论。我们坚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认识的深化,鲁迅杂文本身所蕴含的功利性与审美性高度统一的艺术魅力也将逐渐为后人所认识。
第三,鲁迅杂文是否适合做语文教材?在对鲁迅杂文审美特征阐析的基础上,我们进入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在一些观念的认同上可能更容易趋于统一。根据语文教育史记载,鲁迅杂文自产生以来,历来被选做语文教材。但在“五四”时期、“十七年”、“文革”、新时期等有历史标志性的时代,选篇的时代特色非常鲜明。郑璀宇在《中学课本如何还原真实的鲁迅?》一文中指出,“特别是在1949-1966年期间,鲁迅杂文被大量选入中学语文课本”,且有很明确的政治目的,即“新政权需要利用这些现实批判性很强的杂文,来清算被业已推翻的旧政权,并证明现行体制的合法性”。像被人们视作“骂人”文章的《“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文学与出汗》《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等篇,之所以未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问题并不在于鲁迅杂文本身,其中政治意识形态化解读、语文教学机械单调的说教方式等,都是不容忽视的因素。而最主要的是由于特定的时代背景、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涉及一些艰深的文艺理论问题与接受者之间的距离造成的。历史上有一些反对者的意见,在今天却有着一定的启示意义。
20世纪30年代,左翼作家曾与林语堂就“小品文”展开论争。当时,施蛰存也参与其中。他认为鲁迅杂文的宣传作用大于文学价值。他还以法国的伏尔泰的小册子为例,认为:“这种文章,在当时的读者群中确实很有效力,但如果传给后世人看起来,读者所处的社会环境既不相同,文字的感应力一定也会得两样了。那时服尔泰的文章的好处一定没有人能感受到,而其坏处却必然会在异代的读者面前格外分明。”不可否认,施蛰存的这段话揭示了一些特定作品的阅读效果和传播方面的时代限制。“知人论世”的方法,对鲁迅那些涉及复杂创作动因与人际关系的杂文特别适用。
有学者认为:“部分学生疏远鲁迅,主要是因为时代的隔膜……鲁迅那些深刻而沉重的思想,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关键是如何处理。”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杂文适合做语文教材?鲁迅研究史学家张梦阳在《中国鲁迅学通史》一书中认为,“80年代鲁迅杂文研究另一个重要开展是对鲁迅杂文的‘人史’内涵有了明确的认识与阐发”。在这方面有代表性的是吴小美的《一部旧中国的特别的“人史”——再论鲁迅杂文对奴性和奴才传统的批判》,文章认为,鲁迅杂文描写了许多可耻可悲的历史现实的画面,对中国国情、民情作了贴切而深刻的再现与揭露。
对此,鲁迅先生自己也不讳言,他说:“比起高大的天文台来,‘杂文’有时确很像一种小小的显微镜的工作,也照秽水,也看脓汁,有时研究淋菌,有时解剖苍蝇。以高超的学者看来,是渺小,污秽,甚而至于是可恶的。但在劳作者自己,却也是一种‘严肃的工作’,和人生有关,并且也不十分容易做。”即便是对鲁迅文学不无偏见的海外学者夏志清也不得不承认:尽管鲁迅杂文的基本观点不多,有“啰啰嗦嗦”之嫌,但“作为讽刺民国成立二十年来的坏风恶习来看,鲁迅的杂文非常有娱乐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在轻松幽默、活泼生动的阅读中“移人情”是鲁迅杂文的创作宗旨和审美特征。在今天,它同样可以作为语文教材选篇的思想和艺术标准。作为一个讽刺世事、针砭时弊的评论家,他对中国旧文明的深刻洞察和敏锐捕捉,以及与此相生的寸铁杀人的犀利笔锋,其思想语言价值是无量的。更何况国民性改造的长期性和艰难性,使得他的文章始终充满了与当下说话的生命力而呈现出隽永的艺术力量。
他写于“五四”时期的《坟》《热风》和20世纪30年代的《准风月谈》等集子都是这方面的典范,渗透着借助社会心理“中间环节”而实现文学反作用于社会的艺术智慧。人们在全球一体化语境下讨论文学的现代价值话题时认为,我们正处于当代文化大转型的历史漩涡中,“这个转型的重大成果就是市民空间的不断扩大,社会由传统的‘代表型公共领域’(或者说带有传统精英色彩的‘文学公共领域’),向现代市民社会的‘政治公共领域’转移”。在这种历史语境下,必然带来文学的边缘化现象。“此时此刻的文学任务不是要去炮制天才作品,而是应该积极介入社会生活,让市民话语空间不断扩大。在这一过程中,文学的‘神话式写作’必须让位于‘寓言式写作’,也就是捕捉变化多端的现代生活。所谓‘神话式写作’就是试图重新创造一个现实。所谓‘寓言式写作’就是为变化的现实命名,追问它是什么,为什么,(像‘天问’一样)而不是应该怎么样(像‘上帝’一样)。
鲁迅是个最典型的例子,他的小说就是现代中国的寓言。他终究没有写出鸿篇巨制的长篇小说,而是留下了大量的杂文(给人留下了把柄)。他用话语的碎片,揳入了现代中国狭小的社会公共空间,让这个空间不断扩大。鲁迅的伟大价值就在于他利用了自己特有的文学话语,扩大了中国人的言说空间,或者说是扩大了现代中国人的精神空间。”因此,合理地选择一些鲁迅杂文的经典篇目做教材,通过课堂这个公共空间,达致社会心理的潜移默化,对于传播鲁迅精神,提高国民素质的意义是不容置疑的。
三、对鲁迅“被意识形态化”的学理阐析
以上两个部分,我们阐述了作为现代知识分子的鲁迅所特有的自觉的干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及由此带来的创作中不可避免的意识形态性。
但此种意识形态性并非外在强制的政治压力所致,而是同鲁迅独特的个性气质和充沛的主体世界有机融为一体的。此外,他对文学创作规律的自觉把握,必然使他的创作避免了机械模仿,他的创作是批判意识与审美情致的艺术结晶。这种特征同样鲜明地体现在长期以来为一些人诟病的杂文创作方面。所谓“意识形态化”,简单地说,即是指某种占社会主导地位的思想学说的“制度化”。因而,对鲁迅的评价和作品阐释的“意识形态化”有着“被动”的性质。对此,应该从具体的历史状况出发,去考察作为一种历史存在的“意识形态”对鲁迅研究本身以及民族文明进程诸方面所产生的正负两极作用。那种凭借“绝对真理”进行衡量和评说,或是脱离了实际的历史情境,站在今天的“存在现实”立场去评说对象的“存在现实”的做法,都是与历史主义精神相悖的,都不可能得出符合事实的科学结论,因而是不可取的。在这个部分,我们试图从20世纪30年代的战争文化,50-70年代中国社会的文学体制、文学批评理论价值取向,以及意识形态的实践品格、经典阐释的观念系统等几个方面,对鲁迅的“被意识形态化”问题作系统论证。
(一)中国社会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产物
从理论上讲,意识形态构建对执政党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政党的产生和存在都有自己的意识形态前提,从逻辑上说,先有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认同才可能有政党”,这是由意识形态的本质与构成决定的。在诸种意识形态功能中,最重要的是“意识形态具备提供政治行为‘合法性’依据的功能”。也即要让社会公众对该政党的政治秩序、统治价值加以认同。事实证明,加强了主流意识形态,政党的威望和政权就稳固。这也如恩格斯所言:“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因此,“国家一旦成了社会的独立力量,马上就产生新的意识形态”,并且,“国家作为第一个支配人的意识形态力量出现在我们面前”。
而且,即使在它取得领导权成为统治者之后,仍然会继续行使领导权力。
执政党在建构主流意识形态过程中,必然会根据历史的发展趋势、时代要求以及国情特点、制度特点和文化特点,吸取和整合诸种意识形态和文化资源,文学资源就是其中之一。与此相应的是,1949年以后,我国当代文学出现了一个“一体化”时期。文学“一体化”的另一称谓是“体制化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