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提货人到仓库提货必须提供以下所需资料,否则仓库不予发货:
海关盖放行章的提货单(仓库核销联)等海关放行单证。
客户正本出库指令或与仓储合同所示委托方传真号一致的传真件正本的出库指令。与出库指令一致的收货人身份证明原件。
⑥仓储管理员在收货人提货后,登记桩脚卡,填写出库台账。
2.保税货物出库的操作方法
进口货物存入保税仓库后,其出库的流向较为复杂,一般可分为储存后原物复出口、加工贸易提取加工成品出口、向国内销售或使用等三种情况,下面就这三种流向介绍有关海关手续。
(1)原物复出口
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时,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向保税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提交货物进口时的经海关签章确认的进口报关单,经主管海关核实后予以验放有关货物或按转关运输管理办法,将有关货物监管运至出境地海关验放出境。复出境手续办理后,海关在一份出口报关单上加盖印章退还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作为保税仓库货物核销的依据。
(2)加工贸易提取加工成品出口
从保税仓库提取货物用于进料加工、来料加工项目,加工生产成品复出口时,经营加工贸易单位首先按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的程序,办理合同备案等手续后,由主管海关核发《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简称《登记手册》)。
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持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向保税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保税仓库提货手续,填写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专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因保税仓库进货时所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并未确定是何类贸易性质。因此,在以加工贸易提取使用时,其贸易性质已确定为“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需补填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经海关核实后,在“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上加盖放行章,其中一份由经营加工贸易单位凭此向保税仓库提取货物,另一份由保税仓库留存,作为保税仓库货物的核销依据。
(3)国内销售使用
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需转为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时,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事先报主管海关核准并办理正式进口手续,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其贸易性质由“保税仓库货物”转变为“一般贸易”方式),对货物属于国家规定实行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特定登记进口商品以及其他进口管理商品的,需向海关提交有关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有关批件,并缴纳该货物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上述进口手续办理后,海关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其中一份用以向保税仓库提取货物,另一份由保税仓库留存,作为保税仓库货物的核销依据。
3.保税仓库货物的出库管理
(1)保税货物运往境内
保税仓储货物出库运往境内其他地方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出口报关单,并随附出库单据等相关单证向海关申报,保税仓库向海关办理出库手续并凭海关签印放行的报关单发运货物。从异地提取保税仓储货物出库的,可以在保税仓库主管海关报关,也可以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转关手续。出库保税仓储货物批量少、批次频繁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集中报关手续。
(2)保税货物运往境外
保税仓储货物出库复运往境外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出口报关单,并随附出库单据等相关单证向海关申报,保税仓库向海关办理出库手续并凭海关签印放行的报关单发运货物。出境货物出境口岸不在保税仓库主管海关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转关手续。
(3)到期未出库货物的处理方法
无论是哪一类的保税仓库,货物应当在存储期限之前从保税仓库中提取,并申报按另一项海关监督制度的要求办理,否则将按保税仓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1)按另一项海关制度办理的方法
除特殊情况外,货物从保税仓库提出可看成从国外直接进口,看成从保税仓库中提出货物后复出口或正式进口将涉及的一些特殊情况。
在欧洲,向第三国复出口和向欧盟国家复出口是有所区别的。对于前者,保税仓库制度中一切关税及国内税负义务将解除;对于后者,复出口只免除保税仓库制度中的国内税负部分。
对于从保税仓库提出,并投入国内市场的货物应按出库日的货物名称和重量征税,其税率按货物正式进口报关单登记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对于存储与保税出库的货物,经过加工,并加入部分国内采购材料的情况下,如申报转为内销时,其完税价格和完税重量应为货物从保税仓库提出时的货物价格和重量。
2)货物不从保税仓库提出的情况
当存货人已将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按新的海关监管制度办理后,便可办理核销手续。
但是,对于公共保税仓库,如果货物未能按期以允许的用途办理,则应由保税仓库的经营人负责履行这项义务。否则,从存仓期限到期之日起,按日支付未出库货物价值1%的逾期费。过期超过1个月时,可公开拍卖所存货物,并在所得款中扣除应交税款,剩余部分存入专门的保管机构。
13.2.4 保税仓库的监管
1.保税仓库的建库制度
申请建立保税仓库应由保税仓库经营人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填写《保税仓库申请书》,交验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经营有关业务的批件,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派人员实地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颁发《保税仓库登记证书》。所谓符合条件,是指保税仓库应具有专门储存、堆放进口货物的安全措施,有健全的仓储管理制度和详细的仓库账册;配备经海关培训认可的专职管理人员,保税仓库的经营者应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2.保税仓库货物的出入库制度
保税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海关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并加盖“保税仓库货物”印章,注明此货物系存入某保税仓库,经向海关申报,查验放行后,一份由海关留存,两份随货代交保税仓库。保税仓库经办人应于货物入库后即在上述报关单上签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关存查。
保税货物复出口时货主或企业代理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并交验进口时由海关签印的报关单,向当地海关办理复运出口手续,经海关检查与实物相符合后签印,一份留存,一份发还,一份随货代交出境地海关凭此放行货物出境。保税货物经海关核准转为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时,由货主或其代理人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并交纳关税和代征税,海关签印放行后在原进口货物报关单上注销。
3.保税仓库允许存放的货物
海关允许存放在保税仓库的货物有三类:一是供加工贸易(进、来料加工)加工成品复出口的进口料件;二是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外国商品寄售业务、外国产品维修业务、外汇免税商品业务及保税生产资料市场的进口货物;三是转口贸易货物、外商寄存货物以及国际航行船舶所需的燃料、物料和零配件等。
思考题
1.简述保税区的类型。
2.简述保税区的功能。
3.简述保税制度的形式。
4.简述我国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5.何谓保税仓库?请简述保税仓库的种类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