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办一厂、带一片,逐渐形成了“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富有特色的区域化、社会化联合经济,从而扩大了生产能力,提高了经济效益,并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同时,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抗御风险的能力,浙江乡镇企业开始出现突破地域限制走联合之路的趋势。一些乡镇企业与城市国营工厂、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之间的横向经济联系日益加强。它们之间既有科研、试制、生产的联合,也有资金物资与生产的联合,还有产、供、销的联合,经营、信息的联合,劳务协作的联合,等等。这类经济联合体,打破了所有制和地域的界限,又不改变原先的财产所有权和隶属权,是在共同利益基础上按照互惠原则结成的联盟,有利于各方既各自发挥优势,又加强相互协作,取长补短,共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农村乡镇企业开始将目光投向国外,为打开对国外的销路,一些乡镇企业同外贸部门实行联合,以外贸部门为龙头,通过经济合同,组成了工贸或贸工农联合体。由外贸部门向乡镇企业提供国际市场信息,给予技术指导和资金、物资支持;由乡镇企业组织生产,向外贸部门提供产品,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把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省农村工业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但各地发展乡镇企业过程中,由于地理、历史条件不同,经济基础、资源基础不同,发展的模式也不同。全省逐渐形成了三种不同类型的经济格局:一是宁、绍式经济格局,即以集体所有制企业为主体的格局。这在杭嘉湖和宁波、绍兴一带最为典型。这些地方的农村处于铁路沿线,交通便利,又临近上海、杭州等大中城市,城乡联系比较紧密,发展工业有许多有利条件;再加上原来的集体经济基础比较好,乡镇企业起步较早,从20世纪60、70年代起,就普遍办起了社队集体所有的工厂、企业。因此,这些地方的乡镇企业,是以乡(镇)村办的集体企业为主,家庭工业所占比重很小;企业办厂的历史一般都比较长,规模比较大;企业的生产技术相对比较先进,机械化程度较高,有的企业甚至已向技术密集型发展;销售渠道比较稳定,特别是外向型经济有一定的发展。二是温州模式经济格局,即以农民联户企业和家庭工业为主体的格局。这主要分布在温州地区的沿海地带。这里人多地少,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历史上手工业就比较发达,靠手工艺和贩卖小商品外出谋生的人很多;受历史上永嘉学派“经商济世”学术文化的熏陶,农民的商品经济意识一直较强,有着悠久的经商传统;农村集体经济薄弱,乡(镇)村办的集体企业较少;过去交通不便,离上海、杭州、宁波等大中城市又远。因此,这些地方的干部和农民,不靠天、不靠地、不靠政府贷款,靠自力更生,办起了大量的家庭工业和联户企业。这些企业规模一般较小,但经营机制比较灵活。一家一户的小作坊,以专业市场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大批供销人员为纽带,使产供销紧密结合,从而形成了一种“小商品、大市场”、“大规模、大协作”的专业化区域性经济,自有一番特色。三是介于“温州模式”与“宁绍模式”之间的经济格局。这种经济格局,散落于上述两个地区以外的全省其他地区,是一种集体、联户、家庭工业各占一定比重的多路并进的格局。它又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一些交通闭塞、经济贫困的山区、半山区,这些地方的干部和农民,从客观实际出发,由乡镇集中财力、物力兴办一些骨干企业,同时鼓励和扶持村办、户办和农民联办企业,通过以大带小,以小促大,实行几个“轮子”一起转;另一种是在原来以乡镇集体企业为主的地方,这些地方因办集体企业遇到诸多困难,便放手让家庭工业和联户企业发展,使联户企业、家庭工业和集体企业一起发展,并占相当比重。这实际上是“宁绍式”和“温州式”两种经济格局的结合。
20世纪80年代全省农村工业经济的发展还是初步的,经济格局还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但不同的经济格局适应了不同地区生产力发展的不同水平,显示出各自的特色和优势。这也说明,浙江各级党组织和政府从各地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工业经济,不搞一刀切、“一律化”,在制度供给和政策引导上,是适应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的,也是合乎广大农村农民的迫切愿望的。
三、突破城乡分割制度,大力发展小城镇
20世纪50年代之后,我国实行城乡二元分割发展战略。这一战略把国家工业化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城市化以及农业现代化都处于一种从属和服从于国家工业化的地位,以城市工业化取代城市化的全部内涵。决策者想通过暂时牺牲农业和农民利益的高积累和集中投资方式,优先支持城市工业发展,迅速增强国力,然后以城市工业带动农业和农村发展。但实际后果却都与决策者的主观愿望背道而驰:城市最终不仅没能反哺农村,禁止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而且城市为减轻自身负担下放大量人口到农村;城市与农村生产力发展极其缓慢,经济效率低下,市民仅能维持稳定的温饱生活,难以迈向小康,农民则处于勉强维持温饱或温饱不继的贫困状态。浙江省1978年全省每个农业劳动力的年纯收入只有264.88元。城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亦只有597元,但相当于农村劳动力纯收入的2.3倍。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比集体所有制职工高出67%。同时全省职工保险福利费支出达到15.55亿元,相当于职工工资收入的29.1%。全省1978年农业总产值和农业创造的国民收入比1952年增长了1.6倍和2.15倍,但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国民收入只增长了82.8%,创造的产值只增长48.5%。
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不仅成为阻碍城乡生产力发展、社会公平以及现代化的障碍,而且在这种工农、城乡倾斜的政策和体制下,城市和市民既是受益者同时也是受害者,城市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相比之下,农村和农民则更是旧体制的最大受害者。显而易见,这种体制必须变革,但是,这是一种全国性的宏观体制,指望在改革开放之初一下子从根本上加以改变是不可能的。变革是悄悄发生的,从乡村到集镇,再向城市逐级推开。
农业改革的最重要成果表现在:一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使农民重新获得了财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是突破了农村单一经营农业的格局,农民可以在农村社区自由从事非农产业。在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上进行了突破和改进的同时,国家也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在农村就地发展乡村工业和第三产业。这样,在浙江农村社区就历史性地出现了乡镇工业——小城镇大发展的新格局。这是浙江突破城乡分割体制最为重要的起始一步。
乡镇工业的异军崛起和农村第三产业的兴起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农民自主选择、自我发展的结果。旧体制把过多的劳动力紧紧地束缚在这一小块土地里,这种拥挤在“地笼”里的农民有着一股冲向非农产业,寻找致富门路的强烈冲动。浙江省又是我国人均耕地最少的省份之一,农业劳动力过剩特别严重,因此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冲动特别大,加之浙江经济相对比较发达,消费需求也比较大,又毗邻上海等大中城市,农民与城市的传统血缘联系比较紧密。但是,由于城市的大门对农民还是关闭的,农民只能就地发展非农产业。同时由于国家实行了地方政府财政分灶吃饭,乡镇工业的税收成为各级地方财政的一大收入,各级政府都热衷于刺激乡镇工业发展,依旧存在的从工与务农之间的利益差别也刺激农民弃农从工。上述原因,促使浙江的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1987年全省非农产业产值达到477.6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13.5倍,年平均增长34.6%;农村工业产值达到376.89亿元,比1978年增长16.5倍,年平均增长37.5%;农村非农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1987年达到67.7%,比1978年的33.4%提高了34.3个百分点。
国家逐步放宽了对农产品的统派购政策,尽管还没有完全取消对主要农产品的低价派购,但政策明显地松动了。水产、水果、蔬菜、畜禽产品等基本上放开经营,城乡商品交换量不断增长,集市贸易迅速发展。1987年浙江省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到104.7亿元,比1978年增长3.2倍,年增长17.3%,其中商业部门,收购比重由1978年的91%下降到59.7%。同期农业产值年增长达14.9%,农产品商品率达到62.4%,比1978年提高了26.4个百分点。1987年全省城乡集市数达3706个,比1978年增长2.5倍,全省每百平方千米有集市3.6个,每万人拥有集市1个,集市贸易成交额1987年达80.86亿元,比1978年增长8.4倍。
农村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势必要求人口和工业、商业的相对集中,既然国家暂时还不允许农民进城,因此在农村社区出现建小城镇热是必然的,同时省政府也放宽了在农村建小城镇的政策,并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城镇落户,这样农村工业化的浪潮促成了农村小城镇建设高潮的到来。浙江省1987年建制镇达到644个,十年时间增加了近3倍。近2000个小集镇,也更加繁荣。全省市镇人口1987年达到2127.12万人,比1978年增加3倍,年均增长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