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用卡的销户
持卡人不需要继续使用信用卡的,应持信用卡主动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持卡人办理销户时,如果账户内还有余额,属单位卡的,则应将该账户内的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转账;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提取转账。
持卡人透支之后,只有在还清透支本息后,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
(1)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
(2)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不更换新卡的:
(3)信用卡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4)持卡人死亡,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5)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6)信用卡账户两年以上未发生交易的;
(7)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发卡银行办理销户,应当收回信用卡。有效信用卡无法收回的,应当将其止付。
(四)信用卡的挂失
信用卡丢失后,持卡人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审核后办理挂失手续。如果持卡人不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造成损失的,则应自行承担该损失;如果持卡人办理了挂失手续而因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的原因给持卡人造成损失的,则应由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承担该损失。
三、信用卡在消费中的结算程序
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持卡人将信用卡和身份证件一并交特约单位。如果信用卡属智能卡、照片卡可免验身份证件。特约单位不得拒绝受理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签约银行发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费用。
2.特约单位应审查信用卡。重点审查下列事项:
(1)确为本单位可受理的信用卡;
(2)信用卡在有效期内,未列入“止付名单”;
(3)签名条上没有“样卡”或“专用卡”等非正常签名的字样;
(4)信用卡无打孔、剪角、毁坏或涂改的痕迹;
(5)持卡人身份证或卡片的照片与持卡人相符,但使用智能卡、照片卡或持卡人凭密码在销售点终端上消费、购物,可免验身份证;
(6)卡片正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的签名和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
3.办理结算手续。特约单位受理信用卡审查无误的,在签购单上压卡,填写实际结算金额、用途、持卡人身份证件号码,特约单位名称和编号。如超过支付限额的,应向发卡银行索取并填写授权号码,交持卡人签名确认,同时核对其签名与卡片背面签名是否一致。经审查无误后,对同意按经办人填写的金额和用途付款的,由持卡人在签购单上签名确认并将信用卡、身份证件和第一联签购单交还给持卡人。特约单位在每日营业终了,应将当日受理的信用卡签购单汇总,计算手续费和净计金额,并填写汇计单和进账单,连同签购单一并送交收单银行办理进账。收单银行接到特约单位送交的各种单据,经审查无误后,为特约单位办理进账。
七、信用卡业务核算
企业在银行开户存入信用卡备用金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在开户时支付的手续费,应列入“财务费用”账户。企业持信用卡支付货款或费用时,根据购进商品或支付费用的凭证和签购单回单,借记“材料采购”或“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账户。
思考题
1.什么是支付结算?结算的原则是什么?
2.企业使用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符合哪些规定?
3.票据上的签章是如何规定的?
4.票据背书规定有哪些?
5.试述票据与结算凭证的填写。
6.票据挂失有何规定?
7.怎样计算票据期限?
8.试述结算纪律和违反纪律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9.什么是支票?它有哪些种类?支票的结算有哪些规定?
10.收到支票如何审核?
11.什么是汇兑结算?如何办理汇兑手续?
12.什么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3.分述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结算的主要规定。
14.什么是信用卡?信用卡结算有哪些主要规定?
15.什么是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分述其主要规定。
16.什么是贴现?贴现所得是怎样计算的?
练习题
练习一
目的:练习票据和信用卡结算的核算
资料:杭州某公司6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日,向精工服装厂购进服装一批,计货款48000元,增值税8160元,合计56160元,当即签发转账支票付讫。
2.3日,销售服装一批,货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合计35100元,收到转账支票,当即存入银行。
3.5日,填制银行本票申请书一份,金额292500元,银行受理后,签发银行本票。
4.7日,向新艺服装厂购进服装一批,货款25000元,增值税4250元,以5日签发的银行本票支付。
5.10日,填制银行汇票申请书一份,金额60000元,银行受理后,收到同等数额的银行汇票。
6.12日,销售服装一批,货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元,收到票面金额为25000元的银行汇票一张,当即按实际金额结算,并存入银行。
7.15日,向宁波某厂购进服装一批,货款48000元,增值税8160元,合计56160元,款项用10日签发的银行汇票支付,余额尚未退回。
8.16日,销售给某商厦服装一批,货款50000元,增值税8500元,收到2个月期限金额为58500元的不带息商业汇票。
9.18日,银行转来多余款收账通知,金额为3840元,系本月15日使用后的余额。
10.19日,存入信用卡备用金10000元,发生开户费40元,一并签发转账支票支付。
11.20日,向新光服装厂购进服装一批,货款40000元,增值税6800元当即签发3个月期限的商业汇票付讫。
12.27日,招待客户消费1020元,以信用卡存款付讫。
13.30日,将本月16日收到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月贴现率为4.2%,银行审查后同意贴现,并将贴现所得存入银行。
要求编制分录。
练习二
目的:练习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核算
资料: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9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2日,向常州某厂函购材料一批,填制电汇结算凭证,汇出款项38000元。
2.5日,银行转来信汇收账通知一张,金额35000元,系郑州某公司汇来函购产品的款项。
3.8日,电汇广州某工商银行30000元,开立采购专户。
4.10日,发给郑州某公司产品一批,合计货款33000元,委托某货运公司代运,运杂费1100元,用转账支票支付,产品已运出,余款也从银行汇还对方。
5.12日,从广州采购材料一批,货款27600元,运费1000元,一并从本月8日在广州开立的采购专户支付,6.15日,广州采购专户已结清,余款已退回存入银行。
7.18日,常州某厂发来函购材料一批,并收到附来的发票和运费凭证,开列货款35000元,运杂费1150元,余款也已汇回存入银行。
8.22日,销售给南京某商厦产品一批,货款29600元,货已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承付结算手续。
9.25日,银行转来常熟某厂托收承付结算凭证,金额为42180元,并附来发票一张,经审核无误,当即承付。
10.28日,收到银行转来南京商厦承付款项的收账通知,金额为29600元。
11.30日,银行转来电力公司特约委托收账凭证付款通知联,金额2780元,系支付本月份电费。
要求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