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读过《里尔斯历险记》(二册, 吴朗西译,作者的译名为“塞尔玛·拉格勒夫”,新文艺出版社1955年第1版),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孚。1980年,我买到了这本书的新译本《骑鹅旅行记》(上下册,高子英、李之义、杨永范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4月第1版)。原著五十五章,吴朗西选译了二十一章,主人公的名字译作里尔斯,似不准确,而且是从德文本转译的,高子英三人是据瑞典文本翻译的,“Nils”译作尼尔斯。
在北欧的童话作品中,巫婆、狐仙是蛮可爱的,它能把主人公变成小精灵,像安徒生笔下的拇指姑娘、拉格洛孚笔下的尼尔斯。尼尔斯是一个十四岁的农村男孩,他不爱上学,贪吃贪睡,非常淘气,尽管父母对他管教很严,但收效甚微,父母对他非常苦恼。一个春天的早晨,父母要去教堂做礼拜,见他不愿去,就留他在家念书,可他满脑子转悠的都是淘气的点子,这时,屋里的一位小狐仙对他施了妖术,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他走到院子里,发现自己能听懂飞禽走兽说话,他家的鸡、鹅、猫、奶牛见他变成了小人,都因以前受过他的欺负想报复他,他很害怕,又怕父母回来见到他这样子伤心,便骑在他家养的一只公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飞上了天空。
从空中鸟瞰大地,除了一个连一个的方格外,什么也看不见。飞在身边的大雁告诉他,那是耕地和牧场,碧绿的方格是麦田,褐色的是苜蓿地,黄色的是山毛榉树林,原来,从空中看大地是这么美丽。飞过家乡的平原,落在一个湖边,岸边树冠上的积雪还未融化,天快黑了,他又冷又饿,大雁飞到水里戏水觅食,他家的白鹅下水为他捉了一条小鲈鱼,他掏出小刀,刮掉鱼鳞,把鱼吃了。“我能吃生鱼了!”这让他非常兴奋,从此,他再也不用为吃饭操心,他已是一个真正的小精灵,可以骑着白鹅跟大雁一起飞行了!
这是尼尔斯玩得最开心的一周。他从狐狸手里救了领头的大雁阿卡,为了表示感谢,阿卡派使者去找小狐仙,求他让尼尔斯恢复原形。小狐仙答应,只要尼尔斯一回家,就让他立即变成人。阿卡的好心却让尼尔斯苦恼起来:想想以前的生活,父母让他做的事,无论是念书、玩耍还是劳动,他都不喜欢,父母、老师、同学和邻家孩子,甚至家里养的鸡、猫、奶牛都不喜欢他,一回家,他将失去远离地面美妙的飞行,失去和大雁在一起的新奇、冒险和自由的生活。
“我不愿意变成人!”尼尔斯大声叫着,“正是为了想跟你们走,我才规矩了一个礼拜。”阿卡让他冷静地想一想,免得将来后悔。尼尔斯坚定地说:“不会。没有什么后悔的。我从来没有像在你们中间过得这样愉快过。”
于是,阿卡领着尼尔斯开始了神奇的旅行。飞过平原、山林、河流、湖泊、城市、乡村,七个多月里,从一地到另一地,他们飞遍了瑞典,游历了全国的城镇乡村,见识了人民的生活。尼尔斯恍然大悟,阿卡带他飞行,是为了让他知道:瑞典是一个美丽的国家,让他热爱他的国家,热爱与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动物。当他在恢复原形前和阿卡分手时,阿卡告诉他:“如果说你从我们身上学到了什么好的东西,你大概也会觉得,人类是不应当把地球独霸的。你想,你们有一个很大的国家,你们完全可以把几个光秃的石岛、几个浅水湖和几块泥泞的沼泽、几座荒山和一些偏僻的森林让给我们这些一无所有的动物,让我们安宁地生活!我一生中都受着人类的驱赶和追逐。如果人类能知道像我这样一只鸟也需要一个安身之地就好了。”
在瑞典人心中,塞尔玛·拉格洛孚(1858~1940)与安徒生齐名。她出生在瑞典中部的韦姆兰省,父亲是一个陆军中尉。三岁时,她得了病,髋关节变形,从此行走不便,而且这种病经常发作,给她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她从斯德哥尔摩女子师范大学毕业后,在瑞典南部小城郎德斯克鲁纳当了十年教师,她的早期作品,都是在这里完成的。为写《骑鹅旅行记》,她拖着病腿,周游全国,实地考察,观察各种动物的生活习性,调查候鸟的迁徙路线,了解各地的民俗风情,收集各地的民间传说,做了充分的准备。《骑鹅旅行记》1907年出版后,给她带来了极高的声誉,1909年,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她诺贝尔文学奖。
(原载于2005年10月18日《上海中学生报》阅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