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导师杨国桢教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从1991年起,我便选择了会馆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应该说,这不是一个新课题,前人和时人(包括大陆、港台和日本欧美学者)已多有论及。可我通过几年的学术史的研究和有关会馆史料的收集,渐渐认识到仅把会馆看作行会一类的经济组织或把会馆看作是“同乡会”一类的封建性的落后组织都不妥当。我认为“明清会馆是以乡土为纽带、流寓客地的同籍人自发设置的一种社会组织,是流动社会中的有效整合工具,是对家族组织的超越和对社会变迁形势的适应与创造,亦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及其限度。”经过几年的努力,终成《乡土之链:明清会馆与社会变迁》。我力图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对会馆这种明清中国社会特有的社会组织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分析和阐述,因而该书被列入“社会史丛书”系列。
我把会馆与明清市场机制、人口流动、科举制度发展联系起来,透过工商城市的会馆可以看到明清交通运输日益发达,商品流通十分频繁,各地开始出现专业化经济区域,因各地出产不同,长距离贸易应运而生,地域性商帮迅速聚结,徽商、晋商、闽粤商人、山陕商人、洞庭商人等大大小小的商帮各以会馆一呈己威。透过移民会馆可以看到移民史上著名的“湖广填四川”关内移关外“和”闽粤移台湾等移民大潮。透过官绅试子会馆可以看到各地域政治派别的分野和对立,看到商人地位的变动、商人子弟的入仕以及商业化对于科举制度的冲击。我把会馆与明清地方社会的管理联系起来,可从一个新的视角考察明清时期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清人陈宗蕃曾说:夫欲国之治也,必自乡始。《礼》曰:‘君子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吾国治乡之法,一业有一业之规约,一族有一族之规约,一乡有一乡之规约,在外之会馆,亦其一也。规约明则事无不举,规约不明,则事无由行。将会馆条规与乡约相比拟正反映了明清会馆在地方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因为会馆往往是在官府社会管理较为薄弱的界域发挥作用,故其社会整合的意义就大,以致近代新式的商会、工会组织很久都无法取代他们。我把会馆与明清文化发展联系起来,觉得会馆已成为社会变迁背景下文化继承与文化更新的基地,这其中有沿海文化与内地文化的互渗,有士绅文化与庶民文化的交融,有中外文化的交流与碰撞,还有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道德规范建设,所包含的积极意义是不容忽视的。
总之,我在该书中力求以会馆这一社会组织为机枢,展示明清社会变迁的全景画面。书成之后,我渐渐认识到,所做的最多只是建立了一个较过去会馆研究视野更宽阔的、粗的研究框架,其中有些论点还需要更多的史料来论证,有些地方甚至可能是树立了继续研究的靶子。学术须在不断的对话中发展,我衷心地期待着识者的批评和指教!
(原刊《厦门晚报》1996年11月24日“著译者言”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