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旅游者而言,他们自然不会选择一个生态环境恶劣的地方作为旅游目的地。湛蓝的天空、清澈的溪水、苍翠的树木、新鲜的空气是每个旅游者的向往,也是他们内心深处的需求。市场经济的规律告诉我们,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供给。对于旅游供给方来说,旅游者需要其提供环境质量较高的旅游产品,这就迫使他们不得不规范自己的开发方式和产品质量,而环境质量又决定着旅游产品的质量,因此,从深层次意义上讲旅游开发应该意味着旅游地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主要表现有:①保护和恢复名胜古迹,如中国的长城、埃及的金字塔和印度的泰姬陵等;②建立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园,如美国的黄石公园、肯尼亚的安巴西里国家公园;③保护珊瑚和海岸,如澳大利亚的大堡礁;④保护森林,如英国的新森林、斐济的科洛苏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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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卖”美景,“卖”环保
现实生活中,旅游地开发经营者的确日益重视生态环境问题,以至于出现了把“环境保护”作为卖点进行精心打造的景区。如广东省肇庆市拥有七星岩、鼎湖山、星湖等著名景点,其中星湖景区是国内首个通过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风景区。而该市也在环境保护上大做文章,在2002年旅游推介会上肇庆市旅游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不“卖”美景,却大“卖”环保,不仅使肇庆旅游名声远扬,而且还吸引大批注重环保意识的中外游客纷至沓来。据建设部中国风景名胜协会的资料显示,在全国121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已经有肇庆星湖、厦门鼓浪屿和南京中山陵等景点获得ISO14001认证。
浙江普陀山也正邀请专家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在保护和管理上与国际接轨。普陀山景区有古树名木900多株,如今这里山更青、水更秀,森林覆盖率达到72畅5%,人在岛上,宛若进入一个天然的大“氧吧”。为了保护好普陀山独特的风景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景区管理局始终把环保放在首位:他们专门成立黄沙管理队伍,保护沙滩资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景区内挖沙,禁止在沙滩上开设旅馆饭店;为净化景区空气,推行“无烟工程”,对各宾馆、饭店锅炉烟尘进行治理,液化气普及率超过90%,景区大气质量超过国家一级标准;为保护水资源下决心搬迁了36家污染主要景区海滩的餐饮店。
三、增加环境保护资金收入
处理旅游与环境的关系,关键要处理好旅游收益与支配的关系。在旅游业飞速发展的今天,旅游收益中相当一部分应投入到环境的保护治理中。良好的环境是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石,环境如果被破坏了,发展旅游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目前,全国很多著名景区都面临着环境遭受破坏的压力,也已引起了行政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重视,但不少地方往往是治理力度赶不上污染破坏力度,景区环境恶化的势头没能得到有效控制。究其原因,环境保护经费的匮乏首当其冲。许多治污项目建设因缺乏资金而进度缓慢,更有一些已建成的治污项目也因资金缺乏而无法运转。在目前我国还不富裕的情况下,国家拿出大量的财力进行旅游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旅游接待地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难度是很大的。这就需要依靠旅游业自身的收入保证环境的质量,在旅游承载力范围之内科学、合理地开发旅游业,“以旅游养旅游”,尽可能多地筹措资金,改善景区环境质量。目前,旅游企业自身的发展所获取的收入在环境保护中起着重要作用,这部分资金为维护环境质量、修复和保护文物古迹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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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鼓浪屿,拓展思路以旅游养旅游
鼓浪屿上经认定授牌的历史风貌建筑共有40栋,已被列入认定范围的有300多座。2009年7月1日起,修订后的枟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枠(以下简称枟条例枠)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枟条例枠最大的变化,就是首次对产权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一经认定,就成为全社会的公共财富,所有人、管理人和占用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鼓浪屿鼓励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人、管理人、占用人迁出风貌建筑,由政府给予安置,并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如果是自愿迁出的,还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根据修订后的枟条例枠,历史风貌建筑的占用人、管理人应自条例实施起一年内,提供合法有效的使用、管理该建筑的书面证明;条例实施后认定的风貌建筑管理人、占用人,应在认定一年内,提供合法有效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供的,政府为保护风貌建筑,可以将其迁出安置,再对建筑进行统一的修缮和利用。
新条例实施后,鼓浪屿的历史风貌建筑将逐步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如果原业主无法修缮的,可以将建筑出售给他人或者政府,还可以委托政府代管代用。业主不明的,政府将先垫资修缮,再用租金收入来抵扣修缮费用。海天堂构就是历史风貌建筑被保护、利用的一个成功范例。其修缮费用是由一家企业支付的,企业也相应获得了20年的使用权。为了有效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用途也有相关规定。餐饮一般是不能做的,比较鼓励开设家庭旅馆,
这样不会对建筑结构有太大改动。
第二节 旅游对环境的消极影响
虽然旅游业在客观上能够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但是过度的或不当的旅游开发会严重影响目的地的生态环境,使它们产生不利的变化。托尔塞尔曾以东非地区的旅游开发为例,检讨了旅游对环境的一些常见的不利影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各种形式的旅游也正在兴起并不断发展。旅游业在为社会创造巨大效益的同时,其对环境所造成的压力也与日俱增,引起了政府及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
旅游对环境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大气的影响、对水体环境的影响、噪声污染、对动植物的破坏和干扰、对景观环境的破坏等方面。大量事实表明,旅游已成为环境污染源之一,旅游对环境的消极影响主要是由旅游供给方和旅游需求方造成的。旅游供给一方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在旅游开发建设过程和旅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以旅游服务设施所排放的“三废”(废气、废水、废渣)和布局不当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为主。旅游需求一方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在旅游者的流动和暂时停留过程中发生的。
一、旅游供给方盲目的旅游开发
(一)旅游供给方错误的开发动机导致了旅游开发的盲目
日常生活中,“旅游业是无烟产业,不像其他产业那样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旅游业是低投入、高产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旅游资源主要是由可再生性资源组成,而旅游消费又基本上是‘感觉消费’的过程”这些论调耳熟能详,导致一些旅游开发商错误地认为旅游资源不存在耗竭的问题,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旅游规划与开发者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并未把环境资源消耗作为基本的参考因子,仅把发展旅游经济、吸引旅游者、增加收益作为开发的动机。过去的20年中,旅游的规划和营销主要是以满足旅游者的需要和提供令旅游者感兴趣的经历为导向。这种观念的产生,一方面因为旅游开发商和经营商为保证其投资和经营有一个良好的收益回报;另一方面因为政府和规划师们希望一次性地使国家和地区通过发展旅游业而取得最大的经济收益。对于他们来说旅游开发最重要的问题并不是能否给当地环境带来福祉,而是有多少旅游者会来?怎样才能吸引尽可能多的旅游者前来,他们需要什么样的设施与服务?
心里想着什么,眼里就会看到什么,行为上就会表现出什么。错误的动机必然导致行为的偏差,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单纯以消费者为导向的旅游开发,造成的对旅游目的地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也就尽在情理之中,不足为奇了。
(二)过度的或规划不当的旅游开发影响着目的地的自然环境
以游客数量增长为导向的旅游开发,带来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即迅速增长的旅游需求与现有旅游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由此导致旅游生态环境的恶化。欧洲的阿尔卑斯山生态环境的恶化说明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阿尔卑斯山每年接待5000多万来自世界各地的旅游者。由于它地处欧洲的心脏,每年约有700万辆客车穿越这一地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了接纳剧增的冬季运动旅游者,当地修建了大约4畅1万条滑雪道,每小时接待150万名滑雪者。从而使这一地区在几个方面受到损害:运送滑雪者的索道、别墅随处可见,1800米以上的地方也有建筑,为建造滑雪道毁坏了大片森林。穿越阿尔卑斯山脉的繁忙交通对残存的森林构成了严重威胁,目前已经有60%的森林受到影响;人工造雪机使高山植物窒息,数量大幅减少;野生动物由于活动范围缩小,数量也随之减少。
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不当或开发过度,会使当地原有的景观环境遭到破坏,即所谓的“开发污染”。旅游开发的实质是在自然山水或原有风景区的基础上添加人工建筑,使之适应旅游活动开展的需要。但如今很多的旅游开发,只考虑迎合其主观上认定的旅游者兴趣所在的审美特点,忽视或根本不顾及该项目建设同周围景观环境的协调,从而造成对该地景观环境的侵害。在许多地方,失控的商业性旅游开发出现了一些设计奇特、其貌不雅的建筑,它们闯入当地文化和景观环境之中,造成了严重的“建筑污染”。如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黄山风景区就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建筑污染。目前,黄山核心风景区内的宾馆已有7家,和全国旅游风景区的平均标准相比,黄山旺季65%、淡季35%的入住率明显偏低。对黄山来说,接待能力过剩,已经是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过量修建的楼堂馆所,首先不可避免的是开山炸石,伐木毁林。楼堂馆所建好,紧随而来的是餐厅的油烟、宾馆的污水,还有遍地的生活垃圾。又如:山东泰山、北京西山、中岳嵩山森林公园等,索道悬空,电线杆林立,严重破坏了山岳风景区的原有生态;浙江普陀山是我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昔日“见屋皆寺庵,逢人尽僧尼”,现在山上山下,摊店林立,现代化娱乐设施遍布全山,流行音乐已淹没了寺院传来的梵音,洋楼与寺殿一争高下,摇滚乐与梵音齐鸣,此情景,与佛教圣地相去甚远;黄果树瀑布下游7公里处的天星景区,其内修了巨型黄色琉璃瓦屋顶的茶室,与景区的喀斯特盆景公园特色很不协调,破坏了自然美。这类情况在其他一些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也大量存在。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已开始认识到遗产保护的重要性,着手拆除商业性和非遗产建筑物和构筑物,尽量恢复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但从整体上做好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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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世界遗产变成“世界遗憾”
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因独特的自然风光于1992年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批准,被列入枟世界自然遗产名录枠,取得了世界自然遗产资格。列入此名录说明此文化自然景区具有特别的和世界性的价值,因而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应对其加以保护。由于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内的张家界森林公园成名在先,在海内外知名度高,人们习惯上把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称为张家界风景名胜区。
世界自然遗产的金字招牌随即使得这里就成为中外旅游热点,知名度大幅度提高,为武陵源景区每年带来上百万的游客及可观的经济效益。受利益的驱使,各种有背景的机构也纷至沓来,由此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外地、本地各路“神仙”都争着在景区内乱建设施的局面。据不完全统计,6年内,自然遗产区山上的三个景点,新建接待设施总计约3万平方米;水绕四门溪边新建接待设施近4万平方米;金鞭溪上游原规划3000个床位,却猛增至6000床位以上。
当1998年,世界自然遗产委员会来张家界地区复查时,因为该景区进行无节制、超容量的开发,而向张家界亮出了黄牌警告,并作出了这样的评价:“武陵源的自然环境已变成一个被围困的孤岛,局限于深耕细作的农业和迅速发展的旅游业的范围内。”“武陵源现在是一个旅游设施泛滥的世界遗产景区,大部分景区现在像是一个城市郊区的植物园或公园。”这张“黄牌”意味着,如果在一定时期内不加以改正,有可能被取消自然遗产的资格。
为了拯救风景区,恢复武陵源的自然风貌,保住世界自然遗产这块金字招牌,张家界当地政府决定将景区内近34万平方米建筑物全部拆除,恢复原貌。此举花费了10亿元人民币,比已获得的经济收益高出数倍。
从2001年11月8日开始,张家界景区内的宾馆、饭店、接待设施等违章建设开始拆除,拆迁工作在当年春节前全部完成。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经过三次大规模、大范围的拆迁,共拆除核心景区各类建筑物总面积近20万平方米,使景区内的森林覆盖率达73%,核心景区达98%,基本解决了景区的环境污染和城市化倾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