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国内旅游者的定义
在我国的国内旅游统计中,对纳入国内旅游统计范围的人员统称为国内游客。国内游客是指任何因休闲、娱乐、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而离开常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访问,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且访问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在这一定义中,所谓常住地,是指在近一年的大部分时间内所居住的城镇(乡村),或者虽然在这个城镇(乡村)只居住了较短的时期,但在12个月内仍将返回。根据这一解释,国内游客中也应包括在我国境内住满一年之后,离开常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去旅游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国内游客也分为两类。
第一类:国内旅游者,指我国大陆居民离开常住地,在我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内停留至少一夜,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国内游客。
第二类:国内一日游游客,指我国大陆居民离开常住地10公里以外,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但不足24小时,并未在我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过夜的国内游客。
我国在国内旅游统计中还规定,下列人员都不在国内游客统计之列:
①到各地巡视工作的部以上领导;
②驻外地办事机构的临时工作人员;
③调遣的武装人员;
④到外地学习的学生;
⑤到基层锻炼的干部;
⑥到其他地区定居的人员;
⑦固定居住地的无业游民。
从以上我国在国内旅游统计方面所做的界定中可以看出,它同世界旅游组织的建议基本上是吻合的。但是,同我国在国际旅游统计方面所做的解释一样,国内旅游统计中并未将在亲友家中过夜的国内旅游者包括进去。由此不难看出,我国关于国内旅游人次的统计数字难免会低于其实际的规模。
综上所述,通过对旅游者定义的探讨及回顾,可以给旅游者下一个系统完整并尽可能科学的定义:无论是国际旅游者还是国内旅游者,都是出于就业或移民以外的任何原因,暂时离开常住地去异国他乡访问,在异国他乡吃、住、行、游、购、娱,从而达到精神上满足和业务上发展的人。
四、旅游者的类型
对于旅游者的类型,并不存在统一的划分标准。站在旅游目的地的立场,可根据旅游者的来访目的,将其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即:消遣型旅游者、差旅型旅游者、家庭及个人事务型旅游者,不同类型旅游者的特点如下。
(一)消遣型旅游者
从总体上讲,消遣型旅游者的需求特点如下。
①在所有旅游者中这种类型占的比例最大。
②出游活动的季节性强。这主要是因为,除了退休者以外,在职人员几乎都是利用休假时间外出旅游。我国旅游“黄金周”期间的情况更是典型。比如2009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广州就接待了将近700万游客。
③拥有较大程度的选择自由。消遣型旅游者对出游目的地、旅行方式及对具体的出游时间拥有较大程度的选择自由。例如,在得知某个旅游目的地出现安全问题,或旅游接待工作质量下降,或旅游产品提价过高的情况下,很可能会临时改变出游计划,另选其他的旅游目的地。
④对价格敏感。由于自费的缘故,消遣型旅游者更关心价有所值(valueformoney),因而大都对价格比较敏感。对于一个旅游企业来说,如果产品定价出现失误,则无异于自动将顾客推向竞争对手。
⑤持续时间较长。消遣型旅游者,自然是以消遣为主,目的是通过旅游满足身心的愉悦,获得感官上的快乐。所以,这类旅游者一般会为自己安排较充裕的时间,而不会匆匆来、匆匆走。
(二)差旅型旅游者(商务、会议、公务)
以商务人员为典型代表,差旅型旅游者的需求特点如下。
①出游次数比较频繁。在全部旅游者中,这类旅游者虽然在人数上相对较少,但出游频率很高。这是很多旅游企业重视这一市场的主要原因之一。
②出游活动无季节性或季节性不明显。由于这类旅游者的外出是出于工作或业务上的需要,因而其出行活动没有季节性。在短程差旅的情况下,他们的动身出行及在目的地的停留多发生于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而很少占用周末放假时间。
③选择自由度小。这类旅游者对出行目的地几乎没有选择自由。
④消费水平高。在对旅游服务的要求方面,这类旅游者所注重的是服务可靠和舒适方便。例如,他们宁可多花钱,也不会去购买附有限制条件的廉价机票。为了舒适和方便,同时也是出于对本企业形象的考虑,他们通常都会选择体面的住宿设施。因此,他们的消费水平通常都比较高。
⑤价格敏感度低。这类旅游者对价格一般不大敏感。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差旅活动并非自费,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没有选择和更改旅行目的地的自由。
(三)家庭及个人事务型旅游者(探亲访友、求学等)
这类旅游者以探亲访友者为代表,出游目的包括出席亲友的婚礼、参加子女的毕业典礼、参加某类学习班等。这类旅游者的需求情况比较复杂。例如,就其对价格的敏感程度而言,他们与消遣型旅游者有共同之处。然而在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方面,他们又与差旅型旅游者一样,没有选择自由。所以对这类旅游者的特点难以做出较为统一的归纳。他们在需要方面不同于前两类旅游者,但同时又兼有前两类旅游者的某些特点。所以,对这类旅游者的情况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二节 旅游者产生的条件及动机
一、旅游者产生的条件
旅游活动的出现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并且不断完善的,旅游行为的实现是外部旅游条件和旅游者内部心理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旅游者的产生取决于多方面的条件和因素。
(一)个人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水平
从经济角度讲,旅游活动的过程就是旅游者在食、住、行、游、购、娱等各环节上发生各种经济关系的过程。一个人的收入水平,通常决定着他能否外出旅游及其旅游消费水平的高低。可见,一个人实现旅游活动的前提之一是家庭收入达到一定的水平,而家庭收入水平也是实现旅游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当然,一个家庭的收入并不是全部都可以用于旅游,真正决定一个人能否实现旅游活动的家庭收入水平实际上指的是其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准确地说是其家庭的可自由支配收入(discretionaryincome)。可自由支配收入又称可随意支配收入,指个人或家庭收入中扣除全部纳税和社会消费(健康人寿保险、老年退休金和失业补贴的预支等),以及日常生活必须消费部分之后所余下的收入部分。个人可自由支配收入水平取决于个人收入所得,个人收入所得又取决于国民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收入分配政策,这些都是影响人们进行旅游活动的因素。例如,近10多年来,美国和日本未婚而有工作的女青年(20-29岁)都属高收入阶层,但由于她们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和消费水平不同,其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水平也不同。美国青年男女在18岁以后,一般都离开家庭独立生活,住公寓、用餐、社交等支出很大。日本这一阶层的女青年在结婚之前大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花费较少,因此可自由支配收入高于美国女青年。1984年,日本2 024岁年龄段出国旅游的女性达230万人,是同期出国旅游的同年龄段男性的2倍,占当年女性出游的39畅4%。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的夏威夷州及东南亚、西欧各国纷纷看好日本女青年市场,努力吸引日本女青年到该地旅游。我国在“1997中国旅游年王牌旅游产品”中,就把“日本女青年愉快之旅”列为中国16条旅游专线之一。
很多研究表明,当一个家庭的收入尚不足以购买基本生活必需品时,该家庭成员很少外出旅游。然而,一旦这个家庭的收入水平超过这个临界点,该家庭用于旅游的消费就会增加。而且,一旦一个家庭的收入超过这一临界点后,每增加一定比例的收入,旅游消费就会以更大的比例增加。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美国,这一临界点收入约为15000美元。美国调查统计局、美国旅游资料中心及很多市场调研公司的调查结果都表明,人们的外出旅游与家庭收入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当时的美国,年收入在15000美元以上的家庭外出旅游的可能性比年收入低于这一水平的家庭大2倍;年收入在25000美元以上的家庭外出旅游者更多,相当于年收入在5000美元以下家庭的5倍。可见,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水平不仅决
定了一个人是否有条件外出,而且决定了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支付水平。此外,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水平不仅影响着人们的旅游消费水平,还影响到人们的旅游消费构成。例如,经济富有的家庭会在购物、娱乐方面花较多的钱,而经济困难的家庭则会花费更多的钱在交通、
吃住等方面。
旅游者可自由支配收入水平可以通过恩格尔系数进行相对衡量。恩格尔系数是一个家庭或个人收入中用于食物支出的比例,恩格尔系数越低,则表明可自由支配收入越高,形成的旅游者越多,旅游者在旅游中所跨越的距离越远,花费总量越大,反之则朝相反的方向变化。据有关资料表明,1986年我国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在50%左右。而在同期,日本和美国仅为25%左右。如此低的系数表明,美国和日本旅游者具有很高的旅游支付水平,对于他们来讲,国内旅游已非常普遍,国际旅游也不断发展,而且个人消费水平很高。到2003年我国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已降低到40%以下,已具备产生大量旅游者的经济条件。事实也证明,我国的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已有蓬勃发展的趋势。总之,可自由支配收入水平决定着一个人的旅游支付能力,影响着一个人能否成为旅游者,影响着旅游者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构成,并且还会影响到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及旅行方式的选择等。可自由支配收入水平是决定一个人能否成为旅游者的最重要的经济因素。(二)足够多的闲暇时间
在影响人们能否外出旅游的客观因素中,闲暇时间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什么是闲暇时间?这首先要从人生的时间构成谈起。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生时间可由以下5个部分构成。
①法定的就业工作时间。如我国实行的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②必需的附加工作时间。如必要的加班加点等。③用于满足生理需要的生活时间。如吃饭、睡觉、家务等。④必需的社会活动时间。如出席必要的社交约会、学校召开的学生家长会等。⑤闲暇时间,亦称自由时间或者可随意支配的时间。根据上述时间构成,可以将全部时间划分为两大类,即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同时亦可将人在这些不同时间内的活动划分为必需的限制性活动和自由或随意活动两大类。如果将这些时间和活动放在一起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关系。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劳动生产率越来越高,人们用于劳动的时间将越来越短,闲暇时间则不断增多。联合国颁发的枟消遣宪章枠中写道:“闲暇时间是指个人完成工作和满足生活要求之后,完全归他本身支配的一切时间,这段时间的使用是极其重要的,消遣和各种娱乐为补偿当代生活方式中人们的许多要求创造了条件,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身体放松,竞技,欣赏艺术、科学和大自然,为丰富生活提供了可能性。无论在城市和乡村,闲暇时间都是重要的。闲暇为人类意向、知识责任感和创造力的自由发展提供了空间。闲暇时间是一种自由时间,是人们能掌握作为人和成为社会有意义的成员的价值体现。”联合国枟消遣宪章枠是各国政府重视闲暇时间的一个集中反映。事实上,闲暇时间是旅游者产生的另一个必备条件。人们的时间按使用的目的可分为四类,即工作时间、生理上需要调剂的时间、家务和社会交往时间、闲暇时间。正因为有闲暇时间,才有可能把它用于旅游,成为旅游活动时间。闲暇时间按时间长短可分为三种。
①每日闲暇。这部分闲暇时间很零散,主要用来进行娱乐活动和休息,却不能用于旅游。
②每周闲暇(周末休息时间)。我国自1997年开始实行5日工作制,为我国居民进行周末旅游度假提供了2天的时间条件。这为我国人民周末旅游度假提供了必要的时间条件。在有的国家中,如在美国,有关法案还规定,每年有4次为期3天的周末假日,为人们利用周末外出旅游度假提供了更好的时间条件。由于这些国家的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所以,不少人常利用周末时间外出旅游度假。
③公共假日(假日闲暇)。各国公共假日与各国民族传统节日的时间分配有关。我国现在把“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法定假日与双休日结合在一起,于是就有了连续7天的假期(被称为旅游黄金周),为外出旅游提供了时间条件。如2009年“十一”有8天假期,就是将“十一”与中秋节合并。西方国家中最典型的公共假日是圣诞节和复活节。节日期间全家团聚,有了共同活动的机会,因此形成了旅游度假的高峰期。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全国性公共假日较多,不仅表现在实际放假天数上,也表现在假日的分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