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一岁时,父亲教我下棋。他喜欢这个游戏。六七个月后,当我第一次击败他时,他那股骄傲自豪劲简直难以想像,就像母鸡“咯咯咯”炫耀下蛋一样,父亲总是滔滔不绝地向朋友夸耀一番。
父亲是个充满希望的人,但从没有野心。我母亲是个永不满足,干劲充沛而且很有主意的女人。他们像一个队那样一起干活,母亲设计剪裁服装(做姑娘时她曾在一家纺织厂干过,心灵手巧),采办帽子、围巾等。父亲购买毛线机器,并自己开机编织。
时机成熟时,父母亲雇了几个帮手,开了一家自己的铺子,离家很远。父亲是店主兼制造商,母亲在柜台后接待顾客。他们两人都是积极热情的工会会员,这种从工人到“老板”的地位使我们颇不自在。我永远也忘不了父亲曾企图说服四个雇工组织工会——为争取高薪罢工!
若干年后,当我在大家里读经济学课时,总是忆起这荒谬的一幕——老板力劝工人组织工会罢工,而处于被剥削地位的工人们,对自己的现状心满意足,却被他们异想天开的老板困惑住了。
父亲有许多朋友,但没有一个亲密的,因为父亲那么热爱家庭生活。他很敬佩别人具有他自己所不具有的一些优点:所受的教育,分析能力和创造力。他最崇尚直率的性格。他对别人最大的赞美就是:“某人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了不起!”我想父亲的意思是“一个了不起的家伙”,但他只说“了不起”。
父亲爱海,在密执安、加利福尼亚和佛罗里达的海滩上度过了许多幸福的时光。他不会游泳,所以从来也未游进没膝的深度。年岁渐大时,他常常坐在海边,让海水拍打着他。看着父亲坐在海边,戴着帽子读报纸,就像一个在澡盆里嬉水的孩子,令人发笑。
丹尼·托马斯曾给我讲述他的父亲——一个健壮傲慢的黎巴嫩人——是如何死去的。老人家最后一次坐在床上,向天堂的方向晃了晃拳头,喊道:“让死亡滚蛋吧!”
我的父亲没有像他那样死去。他遭受了一年心脏病、咳嗽、肺气肿的折磨,心衰力竭,在氧气帐中悄然离去。
有一次,在南港一家医院里,父亲抱怨说脸上有些痒痒。于是我把自己的电动剃须刀拿来。我给父亲刮脸时,他问道:“你为什么专程大老远从纽约来密执安?”
“没有呀,”我撒谎说,“我碰巧在底特律开会。很幸运。”
“是有些幸运,”父亲叹道,然后笑了,“你是我有生以来请过的最昂贵的理发师。”
父亲出院时,已是憔悴难认了。走路时要用拐杖,靠我的搀扶。我想起了一句犹太谚语:“父亲帮助儿子时,两个人都笑了,儿子帮助父亲时,两个人都哭了。”
但我们从未哭过,因为我一直滔滔不绝地谈论我的工作、我的妻子孩子、我的计划——这些都是父亲百听不厌的事情。我攒了一肚子听来的新故事——这些可以转移父亲对自己日渐衰弱的躯体的注意力。我讲话时,父亲微笑着,装出一副痛苦很快就会消失,还有许多时间可以讲话,还有许多故事要讲的样子。
我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是在芝加哥的一家医院里,他在氧气帐的罩子下,奄奄一息,昏睡着。我和妻子向他道别,但父亲没有听见。我给他一个飞吻,我想父亲是看不见的。可是他看见了。父亲点点头,做了一个满是皱纹的鬼脸——当他说“别为我担忧”或“别等我”时,总是做这样的鬼脸。然后他挣扎着将两只手指放到唇边,回报我一个飞吻。
父亲是一个可亲、善良而温和的人,我爱父亲。
父亲去世后,我常去游泳,每天都去。在水里你可以流泪痛哭,当你眼睛红红地出来时,人们会认为那是游泳的缘故。我现在是多么怀念父亲。和我在一起,父亲感到欢愉;和父亲在一起,我是多么轻松快活。
父亲活在我的脑海里——那么栩栩如生;他的音容笑貌时时涌入记忆中。这时我会听见自己在呼喊:“哦,爸爸,爸爸,你真了不起!”
重逢
◎文/[美]契佛
我发现,即使是一种恶习,但发生在一位和儿子重逢的父亲身上,也变得有几分可爱、让人不禁会发出会心的微笑。
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父亲,是在中央车站。当时我是从阿迪龙达克斯的祖母家到科德角我母亲租赁的小别墅去。我给父亲写了封信,说我要在纽约停车一个半小时,问他我们能否一起吃顿午饭。果然,十二点整,我看到他穿过人群走了过来。对我来说,他已经是个陌生人了,因为我母亲三年前就同他离了婚,那以后我就再没有同他见过面。可是当我一眼看到他,我马上认出他就是我的父亲,我的肉和血,我的将来和归宿,我心里清楚,等我长大成人,也许会多少像他这种模样;我只能在他的圈子里奋斗。他是个身材魁伟的美男子,我能够再度见到他,心里真是高兴得要命。他在我背上拍了一下,握了握我的手。“嗨,查理,”他说,“嗨,孩子,我真想带你上我的俱乐部,可它在六十几街呢,要是你非得急着坐车走,我看我们在附近吃点东西吧。”他搂着我,我像母亲闻玫瑰花那样闻着父亲身上的气味。那是一种强烈的威士忌酒、刮脸护肤香水、鞋油、毛料衣服加上成年男性臭味的混合体。我巴望有人看到我们团聚。我真想有人给我们拍张照片。我想为我们父子团聚留个纪念。
我们走出火车站,沿着一条小街来到一家饭店。时间尚早,店内空荡荡的。酒吧的侍者正在和一个送货的孩子吵嘴,还有一个穿红外套的上了岁数的侍者坐在厨房门口。我们坐了下来,父亲高声招呼着这个侍者。“堂倌,”他嚷嚷道,“堂倌!总管大人!我叫你哪!”在空荡荡的餐厅里,他这么大声吆喝显得很不合适。“过来照应一下我们好吗?”他高喊着“快,快点儿!”接着拍了拍手掌。这下子引起了那位老侍者的注意,他才拖着脚步朝我们走了过来。
“你是朝我拍的手吗?”
“别嚷,别嚷,酒掌柜的,”我父亲说,“要是没有过分劳您的大驾——要是没有过分超出您的职责的话,请给我们来两杯吃牛排的吉布森酒好吗?”
“我可不喜欢别人朝我拍手。”老侍者说。
“我要是把我的哨子带来就好了,”我父亲说,“我有一把哨子,是专门用来吹给老侍者听的。得了,拿出你的小票本和铅笔头吧,看您能不能利利落落地把这点事办了:两杯吃牛排的吉布森酒。跟着我重复一遍:两杯吃牛排的吉布森酒。”
“我看你们最好上别的地方去吧。”老侍者不急不慢地说。
“这,”我父亲说,“可是一个我闻所未闻的最绝妙的主意。起来,查理,让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
我随父亲走出那家饭馆,进了另一家。这次他可不那样大声嚷嚷了。我们要的酒端来了,他盘问我一番关于这个棒球节比赛情况,然后用餐刀敲着空酒杯的边,又开始喊叫起来:“堂倌!堂倌!总管大人!喂!麻烦你们再给我们来两杯这种酒。”
“这孩子多大了?”侍者问道。
“那不关你的事。”父亲说。
“对不起,先生,”侍者说,“我可不能给这孩子上第二杯酒。”
“那好!我告诉你一条新闻,”父亲说,“我告诉你一条很有意思的新闻。好在纽约的饭馆还不是你们独此一家。他们在拐角上还开着一家呢!查理。”
他付了账,我又随他出了那家饭馆进了另一家。这家的侍者们都穿猎装式的粉红色夹克,墙上挂着许多马具。我们就了座,父亲又开始喊叫起来:“猎犬总管,发现狐狸啦,大家快上啊!还该喊些什么,都来吧,我们要喝点送行酒,给来两杯吉布森——吃牛排的酒。”
“两杯吉布森——吃牛排的酒?”侍者笑着问。
“你明明知道我要的是什么,”父亲发火说,“我要两杯吃牛排的吉布森酒,甭废话啦,在这快活的古老的英格兰,世道可真变啦,这是我那位公爵朋友给我讲的。我们来尝尝英格兰在做鸡尾酒上头有点啥名堂。”
“这儿可不是英格兰。”侍者说。
“甭拌嘴了,”父亲说,“照我的话去办吧。”
“我刚刚想起,你也许乐意知道你现在身在何地吧。”侍者说。
“如果有一件我不能容忍的事情的话,”父亲说,“那就是眼下有一个不懂礼貌的佣人。走吧,查理。”
我们进的第四家是个意大利饭馆。“您好,”父亲说,“请来两杯美式鸡尾酒,要劲大点的,带苦味的杜松子酒,不要那么甜的。”
“我不懂意大利话。”侍者说。
“哦,别装蒜了,”父亲说,“你懂意大利话,你很清楚你懂。我要两杯美式鸡尾酒,马上端来。”
那个侍者离开我们,去和领班嘀咕了几句,领班走到我们桌子跟前说:“对不起,先生,这张桌子有人预订了。”
“好吧,”父亲说,“给我们换张桌子。”
“所有的桌子全都预订完了。”领班说。
“我明白了,”父亲说,“你不希望我们光顾,对不对?见你的鬼去吧!你想下地狱了。咱们走吧,查理!”
“我得上火车了。”我说。
“对不起,孩子,”父亲说,“实在是对不起。”他用胳膊把我抱得紧紧的。“我陪你走回车站去,可惜没时间上我的俱乐部去了。”
“那没什么,爹!”我说。
“我给你去买报纸,”他说,“给你买份报纸在火车上看。”
于是他走到一个报摊前说:“好心先生,劳驾给我一份一毛钱的他妈的下午版的烂报纸来。”那个伙计背转身去,瞅着一份杂志封面不睬他。“我要求是不是太高了,好心先生,”父亲说,“我问你买一份你那当样品的叫人恶心的下流报纸是不是要求太高了?”
“我真得走了,爹,”我说,“来不及了。”
“别,等等,孩子,”他说,“稍等一会儿,我得逗逗这个混蛋发火。”
“再见了,爹。”我边说边下台阶,跳上我要搭的车,那就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父亲。